“十月官经”留异俗
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期以前,青海省乐都、遑中、大通、互助及牧业区各县藏、汉、土等民族杂居区,都有十月官经活动。官经,通常叫“放官经”,因为它是一个自然村或两个自然村广大群众共同举办的大型诵经活动,故称“官经”。放官经是广大群众庆祝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消灾弥难、国泰民安而请众僧举行的大规模的念经活动,一般在夏历十月间举行,故又称“十月官经”。从严格意义上讲,十月官经是为庆祝丰收而答谢天神地抵的诵经活动。放官经没有统一模式,因地而异,有大型的,也有小型的。以1934年乐都城台乡城台村举行的“十月官经”为例,由放官头儿(每年选举轮换)同地方乡老、基层组织负责人共同协商,拟订请僧官及喇嘛人数,确定钱、粮、油、酥油数额,按当地地亩赋税额摊派征收,家家缴纳。官经举行日期降临,选敞屋设经堂,开膳堂,备酥油、粑,组织妇女炸藏式长片油饼,蒸馒头,擀面条。届时,分别从瞿昙寺、药草台寺请主持僧各一人,僧官各二人,喇嘛共六十人,诵经三天三夜。诵经期间,点酥油巨灯28盏,象征二十八宿;中等酥油灯108盏,象征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小酥灯千盏(形容多,并非具体数),象征千祥云集,献净水的铜碗,摆满各经堂巨案。灯烛辉煌,照彻长夜,净水碧澄,光映经堂,诵经之声琅琅,法器撞击之声锵锵,香烟缕缕,缭绕屋宇。僧官独居静室,用酥油糌粑捏制象征邪恶势力的各种奇异造型,非人非物,奇形怪状,藏语称之为“司施”,口诵经咒,施展法力,加以度炼。目的是:通过最后“送司施”,使各种被驱之魔、邪、鬼、怪以神异物为代表,远逐他方,保斯偶之祥瑞。念经毕,送司施的方位确定后,由喇嘛十多人,头戴假面具,身着法衣,或持降魔杵,或执斩妖剑,或拿驱怪棒,人人各持兵器,敲锣打鼓,围成大圈,边怒目吆喝,边跳哑社火,将盘盛司施之人包围在中心。哑社火,藏语叫“谦目”,与古日汉族的大傩(nuo)舞意义相侔。经过一阵表示聚歼群魔的大吼大喝后,最后用大火焚毁。放官经毕,向众僧食鬼送馒头、茯茶及其他布施,送归寺院。放官经活动始于明代。谢佐在《瞿昙寺》一书中指出,早在明永乐年间,明成祖就曾下令:“所在官员军民诸色人等,务要各起信心,尊崇其教,听从本寺僧人自在修行,为朝廷祈祝”。他又说:“瞿县寺管辖的七条沟的汉藏族人民,供给寺院粮食、柴草”。类似这种情况在青海比较普遍,每个大寺院都有他们的子民。因此,像放官经这样大的诵经活动,都是由寺院组织的,并形成了制度。到1931年8月,政府在下令取消土司制度的同时,作出了“粮归大仓民归县”的决定,改变了乡民与寺院隶属关系。因此,在四五百年的历史中,放官经一直成为每年不可少的活动。直到1940年后才由淡泊转为历史上的陈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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