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捞禁忌
濒临江河湖海的人们,多有以捕捞水中生物为业者。鱼、虾、蚌、蟹等丰富的水产资源,都是人们捕获的目标。长期水上作业,使得人们与船、网等捕捞工具结下了不解之缘。围绕着对劳作工具和劳作方式的迷信以及语言和信仰的求吉避凶意识,捕捞业中也存在有许许多多的民间禁忌。
捕捞业者崇信龙王、水神、妈祖、河伯等等,以为自己捕捞收获的多少是与这些神灵有关的。神灵会保佑丰收,也会使人劳而无获,能使人们得福,也能使人们遇难。所以要诚心敬奉、祭祀,不敢有半点怠慢或得罪。湖南船户信奉杨泗将军(水神),旧有专门敬祀的庙宇,各船开到庙前,必到庙中敬祀。据《中华全国风俗志》云:“清宣统时,有某船泊于樟木市,夜间舱内忽来一绿蛇,头有黄章,长约尺许。该船户以为杨泗将军显身也,花香供奉,恭运至衡。于是城乡哄动,闻风来观者甚众。邑使恐民间骚扰,投之于河,是夜蛇复至舱内,于是船户益信其神,恭抬至神座上,演戏玩龙以敬之,自是庙内异常热闹矣。”可见,民间又信水神为蛇形,可能与龙为司水之神的信仰有关。中原一带多信龙王,古时祭水神日河伯。东南沿海一带又多以妈祖为海上捕捞业的守护神。除了对神灵的敬祀,还有对鬼祟的恐惧。俗谚云:“船帮船,水帮水,撑船老大怕水鬼。”如果不慎得罪了水鬼,也是要受其害的。
船是捕捞业的重要工具。人们在水上劳作、活动,一时一刻也离不开船,船和人是结合在一起的,船就是捕捞业者的“生命线”。造船时有“头不顶桑,脚不踩槐”的说法。即是说造船时船头不用桑木,脚下不用槐板。因为“桑”、“丧”同音,犯忌讳。所以桑木绝不用在船头上。槐木为福气的象征,故不能踩在脚下。浙江一带,忌讳女人走上船头。外人脚不洗净也不得上船头。大约也是以为船头处有神灵,恐被秽气玷污的缘故。台湾渔民忌讳人从船头上经过,以为是不祥之兆。江浙一带,如果两船并行,忌讳用铁练并同带往。浙江、安徽,船内忌载死人,俗以为不吉利。浙江湖州一带,忌讳男女搭客在船上交媾。台湾出海捕鱼,忌讳老鼠从船中跑掉,俗以为这是不祥这兆。遇此情形,须想办法将老鼠请回船中,然后才敢出海捕鱼。民间以为老鼠会掐会算,有预知吉凶的本领,所以有此忌讳。台湾还忌讳女子登上渔船,恐冲犯船中神堂的供奉,对出海不利。舟山群岛一带也有类似的习俗,忌讳妇女乘船出海。俗说,“妇女乘船船要翻,妇女下海海要荒”。当地渔民还特别忌讳七男一女共乘一船出海。意思是七男一女乘船出海,类似“八仙过海”,恐惹恼了海龙王,会翻船的。
除了渔船,对其它捕捞用具也很慎重。俗以为渔网是不能跨过的,怕秽气冲犯了渔具,对捕鱼不利。鄂温克族捕鱼时忌跨过鱼网。京族则忌讳跨过放在海滩上晾晒着的鱼网。新造出来未下过水的竹筏,也禁止人在上面坐。请人装渔箔时,还忌讳煮生鱼、焦饭。
捕捞业在劳作时,也禁忌颇多。湖北有“七九不开船”的习俗。豫南放鱼鹰捕鱼也遵循“逢七不出门,逢八不还家”的禁忌。满族先民是“春秋不射鸟,盛夏不网鱼”。鄂温克族捕鱼时禁忌切开鱼的胸骨。浙江一带,鱼从江心跳舱者可食,鱼从岸边跳舱者,忌食。还称“赶条鱼”为“棺材木工”,“鳗鱼”为“棺标索”,忌食。台湾禁忌抓食“路边鸟,溪边鱼”。俗以为落在路边的鸟和游到河边的鱼虽然好抓到,但最好不要去抓,也绝不可食。因为这类东西很可能是水鬼的化身,如果去抓,会失足落水淹死的。尤其是船上的人更忌讳这些。舟山一带,忌讳打捞海上漂着的面朝天女尸。在船上时忌讳双脚荡出船舷外,吹口哨等等。宁古塔满族捕鱼出网时,忌倒背双手。否则,打不着鱼。
在船上作业,说不定什么时候会出什么差错,经常是处于危险的境地,因而禁忌的气氛很浓郁。而语言禁忌是最能使人保持一种经常性的警惕了,所以捕捞业中的语言禁忌是很突出的。
船上最忌讳的是“翻、沉、破、住、离、散、倒、火”等等字眼儿。为忌“翻”讳,船上称“幡布”为“抹布”。凡与翻字有牵联,或者能够引起联想的都在禁忌之列。吃饭的碗,盛饭的盆,都不许口“朝下放(讳翻过来放)”。连锅盖的盖子也因有翻扣的意思而讳避之,不叫锅盖,而叫“捂气”。摘下帽子,也要口朝上放,而不能翻扣在那里。船上人都不能翻卷裤腿。煎鱼时忌讳翻面,吃鱼时忌讳翻个。为忌“沉”字,连盛饭的盛字也禁忌说,必改“盛”为“添”。船老板忌讳姓陈,为忌“破”字,船上使用的碗盘多是木、铁制品、或铝、塑料制品,而忌用陶、瓷制品。为忌“住”字,船上称“箸”为“筷”,并禁忌将筷子架在碗上。俗以为碗犹船,筷犹箸,恐船住(箸)而无生意可作了。为忌“离”字,称“梨”为“圆果”。为忌“散”字,称“伞”为“竖笠”。为忌“倒”字,称“倒水”为“清水”,称“倒桅”为“眠桅”。为忌“火”字,禁忌在船头上小便。盖因俗语小便之臭味为“骚”,“骚”与“烧”谐音,故有此忌讳。除此这外,象“没有”、 “洗”、 “虎”、 “猴”、“鬼”等等不吉或凶厄的字眼儿,也是噤言的。河南方城一带,放鱼鹰捕鱼的还特别忌讳与猴子照面,遇到玩猴的都绕着走,还要连声“呸!呸!”地吐唾沫,以求禳解。
以上捕捞业的一些禁忌习俗说明,旧时水上作业很艰难,人们征服自然的能力很低,很难把握自己的命运,所以处处提心吊胆,真所谓“半寸板内是娘房,半寸板外是阎王”如今,捕捞业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都有了进一步的改善,人们对靠天吃饭还是靠人吃饭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相信这些禁忌习俗也会有所改变的。但是,水上作业的危险依然是存在的,因而禁忌习俗的信仰也绝不可能完全消失,它还将以各种方式在人们的心灵深处存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
捕捞业者崇信龙王、水神、妈祖、河伯等等,以为自己捕捞收获的多少是与这些神灵有关的。神灵会保佑丰收,也会使人劳而无获,能使人们得福,也能使人们遇难。所以要诚心敬奉、祭祀,不敢有半点怠慢或得罪。湖南船户信奉杨泗将军(水神),旧有专门敬祀的庙宇,各船开到庙前,必到庙中敬祀。据《中华全国风俗志》云:“清宣统时,有某船泊于樟木市,夜间舱内忽来一绿蛇,头有黄章,长约尺许。该船户以为杨泗将军显身也,花香供奉,恭运至衡。于是城乡哄动,闻风来观者甚众。邑使恐民间骚扰,投之于河,是夜蛇复至舱内,于是船户益信其神,恭抬至神座上,演戏玩龙以敬之,自是庙内异常热闹矣。”可见,民间又信水神为蛇形,可能与龙为司水之神的信仰有关。中原一带多信龙王,古时祭水神日河伯。东南沿海一带又多以妈祖为海上捕捞业的守护神。除了对神灵的敬祀,还有对鬼祟的恐惧。俗谚云:“船帮船,水帮水,撑船老大怕水鬼。”如果不慎得罪了水鬼,也是要受其害的。
船是捕捞业的重要工具。人们在水上劳作、活动,一时一刻也离不开船,船和人是结合在一起的,船就是捕捞业者的“生命线”。造船时有“头不顶桑,脚不踩槐”的说法。即是说造船时船头不用桑木,脚下不用槐板。因为“桑”、“丧”同音,犯忌讳。所以桑木绝不用在船头上。槐木为福气的象征,故不能踩在脚下。浙江一带,忌讳女人走上船头。外人脚不洗净也不得上船头。大约也是以为船头处有神灵,恐被秽气玷污的缘故。台湾渔民忌讳人从船头上经过,以为是不祥之兆。江浙一带,如果两船并行,忌讳用铁练并同带往。浙江、安徽,船内忌载死人,俗以为不吉利。浙江湖州一带,忌讳男女搭客在船上交媾。台湾出海捕鱼,忌讳老鼠从船中跑掉,俗以为这是不祥这兆。遇此情形,须想办法将老鼠请回船中,然后才敢出海捕鱼。民间以为老鼠会掐会算,有预知吉凶的本领,所以有此忌讳。台湾还忌讳女子登上渔船,恐冲犯船中神堂的供奉,对出海不利。舟山群岛一带也有类似的习俗,忌讳妇女乘船出海。俗说,“妇女乘船船要翻,妇女下海海要荒”。当地渔民还特别忌讳七男一女共乘一船出海。意思是七男一女乘船出海,类似“八仙过海”,恐惹恼了海龙王,会翻船的。
除了渔船,对其它捕捞用具也很慎重。俗以为渔网是不能跨过的,怕秽气冲犯了渔具,对捕鱼不利。鄂温克族捕鱼时忌跨过鱼网。京族则忌讳跨过放在海滩上晾晒着的鱼网。新造出来未下过水的竹筏,也禁止人在上面坐。请人装渔箔时,还忌讳煮生鱼、焦饭。
捕捞业在劳作时,也禁忌颇多。湖北有“七九不开船”的习俗。豫南放鱼鹰捕鱼也遵循“逢七不出门,逢八不还家”的禁忌。满族先民是“春秋不射鸟,盛夏不网鱼”。鄂温克族捕鱼时禁忌切开鱼的胸骨。浙江一带,鱼从江心跳舱者可食,鱼从岸边跳舱者,忌食。还称“赶条鱼”为“棺材木工”,“鳗鱼”为“棺标索”,忌食。台湾禁忌抓食“路边鸟,溪边鱼”。俗以为落在路边的鸟和游到河边的鱼虽然好抓到,但最好不要去抓,也绝不可食。因为这类东西很可能是水鬼的化身,如果去抓,会失足落水淹死的。尤其是船上的人更忌讳这些。舟山一带,忌讳打捞海上漂着的面朝天女尸。在船上时忌讳双脚荡出船舷外,吹口哨等等。宁古塔满族捕鱼出网时,忌倒背双手。否则,打不着鱼。
在船上作业,说不定什么时候会出什么差错,经常是处于危险的境地,因而禁忌的气氛很浓郁。而语言禁忌是最能使人保持一种经常性的警惕了,所以捕捞业中的语言禁忌是很突出的。
船上最忌讳的是“翻、沉、破、住、离、散、倒、火”等等字眼儿。为忌“翻”讳,船上称“幡布”为“抹布”。凡与翻字有牵联,或者能够引起联想的都在禁忌之列。吃饭的碗,盛饭的盆,都不许口“朝下放(讳翻过来放)”。连锅盖的盖子也因有翻扣的意思而讳避之,不叫锅盖,而叫“捂气”。摘下帽子,也要口朝上放,而不能翻扣在那里。船上人都不能翻卷裤腿。煎鱼时忌讳翻面,吃鱼时忌讳翻个。为忌“沉”字,连盛饭的盛字也禁忌说,必改“盛”为“添”。船老板忌讳姓陈,为忌“破”字,船上使用的碗盘多是木、铁制品、或铝、塑料制品,而忌用陶、瓷制品。为忌“住”字,船上称“箸”为“筷”,并禁忌将筷子架在碗上。俗以为碗犹船,筷犹箸,恐船住(箸)而无生意可作了。为忌“离”字,称“梨”为“圆果”。为忌“散”字,称“伞”为“竖笠”。为忌“倒”字,称“倒水”为“清水”,称“倒桅”为“眠桅”。为忌“火”字,禁忌在船头上小便。盖因俗语小便之臭味为“骚”,“骚”与“烧”谐音,故有此忌讳。除此这外,象“没有”、 “洗”、 “虎”、 “猴”、“鬼”等等不吉或凶厄的字眼儿,也是噤言的。河南方城一带,放鱼鹰捕鱼的还特别忌讳与猴子照面,遇到玩猴的都绕着走,还要连声“呸!呸!”地吐唾沫,以求禳解。
以上捕捞业的一些禁忌习俗说明,旧时水上作业很艰难,人们征服自然的能力很低,很难把握自己的命运,所以处处提心吊胆,真所谓“半寸板内是娘房,半寸板外是阎王”如今,捕捞业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都有了进一步的改善,人们对靠天吃饭还是靠人吃饭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相信这些禁忌习俗也会有所改变的。但是,水上作业的危险依然是存在的,因而禁忌习俗的信仰也绝不可能完全消失,它还将以各种方式在人们的心灵深处存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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