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族“妻后母,报寡嫂”的婚俗

2024-03-12 可可诗词网-民俗文化 https://www.kekeshici.com

        “妻后母”又称长辈收继婚。在契丹人的婚姻中,父亲死后,儿子继娶后母;叔父死后,侄继娶叔婶的现象很常见,在汉人眼中这是违反人伦的行为,契丹人却认为俗当如此。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一些契丹人拒绝接受“妻后母”的陋习,却付出很大的代价。辽圣宗时,权势显赫的皇太弟、尚书令兼政事令耶律隆庆病死,在他的众多遗孀中秦晋国王妃年仅16岁,辽圣宗下诏令耶律隆庆的儿子魏国王耶律宗政继娶后母秦晋国王妃,崇慕汉文化的宗政拒绝奉诏,结果竟然终生未娶。数年后二人先后死去,圣宗仍下诏秦晋国王妃合葬于魏国王耶律宗政墓中,使二者合葬成为名义上的夫妻。
        “报寡嫂”又称夫兄弟婚。按契丹人的风俗,媳妇娶到家就视同本家族的财产,男人早死,不许寡妇回到自己的家族去,而是丈夫家族的兄弟接续为妻。就连出嫁的契丹公主也不例外。辽代尚娶公主须奏请皇帝,但是如果驸马早死,驸马的兄弟继娶寡嫂,虽是公主也不必再奏请,以俗当如此。辽道宗的二女儿下嫁萧达不也,后来驸马萧达不也因罪被杀,其弟讹都斡欲继取公主,公主恶其人品,但也无可奈何,幸而不久讹都斡犯事被诛,公主才得以解脱。“妻后母,报寡嫂”是原始社会婚俗的遗风,在私有制产生以后,这是一古老的婚俗又增加了新内容,妻子作为家里的一宗动产,和家庭的其他财科一样不能外溢,只能由族内继承。契丹贵族实行这种婚俗另一重要目的是为了保证丧偶者高贵地地位与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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