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族“妻姐妹”、“表亲婚不论辈分”的习俗

2019-05-31 可可诗词网-民俗文化 https://www.kekeshici.com

        在契丹社会里很盛行妻姐妹婚,这种婚姻形式是一个男子可以同时娶几个姊妹为妻。后来进一步演变为,鳏夫续娶时必须娶已故妻子的未婚姊妹;同时妻子的未婚姊妹也必须嫁给她们的姊妹夫。辽代初年曾一度以法律的形式把这一婚俗规定下来,辽太宗会同三年(940)废除“姊亡妹续法”。然而,这以后妻姊妹婚作为一种习俗并没有因此法取消而废止,契丹人仍习惯先后聘娶一家女,辽末天祚帝的皇后萧夺里懒和元妃萧贵哥就是亲姊妹。由于长期实行妻姊妹婚,契丹人形成一种观念,认为姊妹共嫁一夫宜得子。辽道宗皇后萧坦思数年没生皇子,她想起“妻宗为得嗣子,甚至令妻妹离婚,然后把她娶入宫中。“妻姊妹”这种古老的婚俗又附会上祈子的愿望,在辽代各民族中均很流行。
        “表亲联姻,不论辈分”是契丹族婚俗的又一大特色。在契丹人婚姻中最为流行的是交错的从表婚,姑舅表兄弟姊妹有优先婚配的权利。在交错婚姻中注重姓氏,却不注重辈分的差别。除了表兄弟姊妹结婚之外,甥舅、甥姨两辈婚配,甚至外孙女嫁外祖父的现象也很常见。仅以契丹皇族为例:辽太祖的女儿耶律质古嫁给了她的舅舅萧室鲁(甥舅婚),而他们的女儿萧温又嫁给了耶律质古的叔父辽太宗耶律德光(外孙祖婚)。秦晋国王耶律隆庆先娶了姐姐的女儿,后又娶了妹妹的两个女儿。没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的婚配,辈分观念更加淡薄,辽圣宗皇后的姐姐秦国夫人嫁给了圣宗弟弟的儿子(甥姨婚)。辽道宗娶了女婿萧霞抹的妹妹萧坦思为妃(翁婿妹婚)。“表亲联姻”以异姓为前提,又以“亲上加亲”被肯定下来。这种婚俗不仅在契丹中十分流行,而且对周围其他民族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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