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柔道
柔道是日本独特的武技之一,过去称为“柔术”。柔道源于古代日本人的徒手格斗,16世纪后半叶形成体系,后逐渐分为许多流派,并于1887年前后在技术方面基本成熟。1922年,嘉纳治五郎提出了“精力善用”和“自他共荣”两大道旨,使柔道更加发展和完善。柔道经过明治、大正、昭和几代的发展,变成了以“作为体育运动强身健体”、“学炼护身之术”、“提高精神修养”为目的的运动。柔道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禁止,后于1949年又重新成立了日本柔道联盟,并迅速发展到国外,于1952年成立了国际柔道联盟,进而在第十八届东京奥林匹克运动会上被定为正式比赛项目之一,成为世界性的体育活动。在今日日本,每年都要举行十几次全国性的柔道比赛大会,其中最著名的是每年公历5月份在东京举行的全日本柔道冠军大赛。正式的柔道比赛必须在高为45.5公分、面积为82.5平方公尺,铺有“榻榻米”的正方形赛台上进行。赛台外围要设宽1.818米的“安全区”。比赛服装为白色衣裤,上衣肥大,长至臀部以下,袖长至腕部以上。裤子肥大,裤腿长至腿肚以下,脚腕以上。上衣无纽扣,用带子系紧。比赛时禁带任何金属器物,指甲要剪短,由正裁判主持进行。比赛双方入场后,要在相距约3.6米的地方垂手站立,互行站礼后进入比赛。柔道比赛是一分定输赢,先得一分者为胜。运用“投技”把对手摔得仰面朝天或把仰面的对手巧妙地抱举到与肩头大致相同的高度,都算获得一分。运用“固技”将对手按在“榻榻米”上,使对手认输,也可取得一分。施用“绞技”、“关节技”收到明显效果者也可得一分。如果双方在3—20分钟比赛时间内都未能得分,则根据双方的技术高低、比赛风格、有无犯规来决定胜负。假如双方在各方面都无差异,则判为平局。柔道比赛按级别进行。级别按体重可分为轻量级、中量级、重量级等,按技能可分为“级”和“段”。柔道的最低级别为“五级”,逐渐上升为一级。再往上是“初段”,直到“九段”以及最高的“十段”。运动员腰间系的带子的颜色表示“级”和“段”的高低。按规定,未定级、五级、四级为白色,三级至一级为茶褐色,初段至五段为黑色,六段至八段为红白两色,九段至十段为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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