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西原地区的长屋
长屋是越南西原地区少数民族的传统住房,也是一种特殊的家庭结构,又称家庭公社。长屋为高脚屋式建筑,一字排开,长的100多米,短的也有40米左右,因此得名。每个长屋是一个大家庭,包括一个主家庭和数个小家庭。主家庭为长屋的主体,掌管大家庭的事务。小家庭的成员较为复杂,一般是主家庭的亲戚和乡亲,常为孤老遗幼,或其他难以独立生活的人。小家庭各有自己的房间。此外长屋内专设一间公用大厅,供大家庭在迎客、祭祀、聚会或办理婚丧等事时使用。长屋内全体成员共同劳动,成果共同享受。粮食集中存放,统一分配。粮食和大牲畜是共有财产。每个小家庭还饲养小牲畜,开种小块园地。小家庭随时可以脱离或返回大家庭。近年来长屋家庭开始出现解体趋势,但自立后的小家庭仍相对集中居住在原长屋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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