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篇
[唐]李白
龙马花雪毛,金鞍五陵豪。秋霜切玉剑,落日明珠袍。斗鸡事万乘,轩盖一何高。弓摧南山虎,手接太行猱。酒后竞风采,三杯弄宝刀。杀人如剪草,剧孟同游遨。发愤去函谷,从军向临洮。叱咤经百战,匈奴尽奔逃。归来使酒气,未肯拜萧曹。羞入原宪室,荒径隐蓬蒿。
《白马篇》属乐府诗《杂曲歌辞》,是建安时期大诗人曹植自创的乐府诗题。
《乐府诗集》的编者郭茂倩对《白马篇》的题意有一种解释,说它“言人当立功立事,尽力为国,不可念私”;还有人说它“皆言边塞征战之事”。李白于此袭用旧题而又自出新意,除前人所言“立功立事”、 “边塞征战”而外,他着力表现的乃是人物复杂独特的内心世界,是他本人思想性格的艺术投影。
全诗共二十句,每四句表达一层意思。
第一层,描绘勇士健武的形象。先推出一匹花毛全白身躯高大的“龙马” (八尺以上的骏马),再移向雄踞金鞍之上的一位勇士(“五陵”是长安附近汉代五座皇陵区,多住着富豪人家的子弟)描绘他的色如秋霜、刃可切玉的宝剑和缀满明珠的战袍。尽管诗中没有对容貌、表情等作细部描写,但由于有了骏马、金鞍、宝剑、战袍的组合,人物英姿勃勃的健武形象,也就活脱脱地浮现在读者的面前了。
第二层,继外形描绘之后,诗人接着写壮士的地位与本领。他以斗鸡的技艺侍奉皇帝,他的车盖华美高大。据史籍记载,唐玄宗喜爱斗鸡,宫中专设“斗鸡场”,选御林军中的年轻人司驯养之事,技艺出众者往往给以厚赐。那么,这位壮士或者就是在“六军”中任职的御林将士了。“事万乘”、 “轩盖高”,无非显示其特殊地位与优渥待遇,而不是象李白在《古风》第二十四首中对“斗鸡者”进行讽刺。“弓摧南山虎,手接太行猱”两句,写的是这位壮士非凡的勇力,可以射杀凶猛的老虎和轻捷的猿猴,自有万夫不当之勇。
第三层,写壮士豪饮仇杀的游侠习性。他在纵饮后更具豪情风采,几杯下肚就要舞弄心爱的宝刀。他杀起人来如同割草一般,他爱和汉代剧孟那样的游侠们交往。这一层几句描述,今天读来,似乎很难唤起人们的好感,但在古代,却被视为一种豪侠的举动,是蔑视王法、挣脱礼仪束缚的表现。李白本人在年轻时就这么干过,所以他对这类行动十分欣赏,提起来也津津乐道。
第四层,写壮士报国杀敌的卓著功勋。前两句写从军:“去函谷”是离开重镇函谷关(今河南灵宝县境), “向临洮”是奔赴临洮前线(今甘肃省境内);后两句写战功:“叱咤”句写其身经百战威震疆场的气概, “匈奴” 写其克敌制胜保家卫国的战功。千里行程,百战拼杀,就这样概乎言之,数语道尽,与著名北朝乐府《木兰辞》叙征战之事异曲同工。尽管如此简约,但如联系所写的形象、勇力、性格,我们当会觉得自然可信而不致感到突兀,这正是诗人的高明之处。
第五层,写壮士不附权贵、不甘隐没的磊落胸怀。这一层也从两方面着笔。 “归来”两句,写其立功归来,不改往日豪侠本色,常借饮酒发泄其胸中不平之气(“使气”),不肯向手握权势的人物低头(萧、曹指西汉名相萧何、曹参)。不肯恃功求爵,不愿依附权贵,独立不羁,我行我素,此为壮士胸怀之一面。 “羞入”两句,讲的是壮士胸怀的另一面:羞于做原宪之类隐士的弟子(“原宪”,孔子弟子·为隐士之代表; “入……室”,即以某人为师),隐居于荒径蓬蒿之中,做那种不问世事的隐者之流。此层四句,其实皆与前文有承接关系。“使酒气”,承“酒后竞风采”四句; “羞入原宪室”,与“发愤去函谷”四句一脉相连。合而言之,则是平时决不摧眉折腰,俯首贴耳;一旦国家有事,又能挺身而出,奋勇当先。诗人所赞美的,就是这样一种清高的品德和独立的人格,这也正是全诗的立意所在。
合观全诗,一二两层描绘人物的外形与勇力;四五两层刻划人物的性格与精神;居间的第三层,为前后转换之关键;结末第五层,则是以上各层的汇集与升华。结构井然有序,着墨浓淡相宜,层层递进,步步深入,终于使这位壮士鲜明的精神风貌跃然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