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子夜歌(二首)
[南朝]民歌
歌谣数百种, 《子夜》最可怜。慷慨吐清音,明转出天然。
丝竹发歌响,假器扬清音。不知歌谣妙,声势出口心。
《大子夜歌》,宋·郭茂倩《乐府诗集》归入《清商曲辞·吴声歌》,并定为晋宋间古辞。 “大”,有扩大推广的意思。有人说:“《大子夜歌》也是《子夜歌》的变曲。”(见北京大学中国文学史教研室《魏晋南北朝文学史参考资料》)虽言出《古今乐录》,但与《大子夜歌》的创作意图不符合。郑振铎《中国俗文学史》说:“(《大子夜歌》)大约是当时文士们写来称赞《子夜》诸歌的”。“称赞”之说当为不错;所谓“是当时文士们写”云云,亦属推断之词。 《全唐诗·乐府》因《乐府诗集》卷四十五,收《大子夜歌》列于陆龟蒙《子夜四时歌四首》之后,未标作者,遂作陆诗收入,其误甚明。 《全唐诗》卷二在本题下注曰: “次首本古曲辞”。由此可知,本诗仍为民歌。
这两首诗,均为五言古诗,每首都是四句,与《子夜歌》的形式完全一样。第一首,从“歌谣数百种”中,单单点出“《子夜》最可怜”。 “最可怜”,即最可爱的意思。《尔雅·释诂》:“怜,爱也。”为什么在“歌谣数百种”中,“《子夜》最可怜”呢?这是因为它“慷慨吐清音,明转出天然。”“慷慨”,指不得志而发泄激愤昂扬的情绪:“清音”,清晰响亮的歌声; “明转”,明亮婉转的音调; “天然”,语言自然质朴,不加雕饰。这两句从情感、音调、语言三方面肯定了《子夜歌》这类歌谣的成就特色。金、元好问《论诗三十首》评陶渊明诗说: “一语天然万古新,豪华落尽见真淳。南窗白日羲皇上,未害渊明是晋人。”又评《敕勒歌》说: “慷慨歌谣绝不传,穹庐一曲本天然。中州万古英雄气,也到阴山敕勒川。”(《遗山先生文集》卷十一)很显然是受这首诗的启发而写出来的。
第二首,先从封建社会的上层音乐写起。 “丝”,为弦乐器的代称;“竹”,为管乐器的代称。在封建社会里拥有管弦乐队的人家,自非下层劳动人民,他们钟鼎鸣食,借助这些管弦敲击之乐器, “发歌响”、“扬清音”,极尽宴饮之乐,自我陶醉于所谓“清音”之中。其实他们根本不知道下层人民歌谣之妙,更不能体味这些歌谣之妙处,在于口心一致,感情真挚,虽不披诸管弦,而声势夺人之风韵,实能绕梁三日,余音无穷。
总之,这两首《大子夜歌》运用烘托和反衬的手法,表达了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文艺观,形成了以“慷慨吐清音,明转出天然”和“不知歌谣妙,声势出口心”为核心的审美情趣。且开唐人以下以诗评诗之先河,然而,却未引起当今研究我国文学批评史家的足够重视,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不能不令人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