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签署关于香港回归祖国《联合声明》

2023-06-03 可可诗词网-世界重大事件 https://www.kekeshici.com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总面积为1067平方公里。人口561万3千4百人(1987年底),其中98%是华人。
        香港地区(包括香港、九龙和“新界”)原归属广东省新安县(今深圳市)管辖。1840年鸦片战争揭开了西方列强侵略和掠夺中国的历史,英国强迫清政府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1865年,英国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迫使清政府于1860年缔结《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南端今界限以南的地区。1898年英国又乘列强瓜分中国之际,逼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办址专约》,强租今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九龙半岛北部大片土地以及附近230多个大小岛屿(后统称新界),为期99年,1997年6月30日期满。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香港已成为一个国际性的现代化大城市,如今已是世界贸易、金融中心之一。香港的繁荣,主要靠香港同胞的智慧和辛勤努力,靠大陆的支持。同时,英国在香港实施的管理制度、香港良好的地理位置和自由港的地位也起了很大的作用。香港的繁荣使英国爱不忍释,企图制造各种难题,尽量延长在港的统治,保住其既得利益,从而增加了平稳解决香港问题的复杂性。
        香港问题是中英两国之间历史的遗留问题。对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中国政府的立场是明确的、一贯的,即中国于1997年收回香港,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在这个原则下,在适当时候通过中英双方协商谈判解决香港问题,使香港保持长期的稳定和繁荣。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华,中英就香港问题举行外交谈判。撒切尔的基本立场是不愿意承认中国对香港的主权,提出主权和管理权可以分开的论点,表示要在1997年之后继续管理香港,并声称中国宣布或实施对香港的计划,将对香港的信心产生灾难性的影响,以废除三个条约的办法来解决香港问题,前途是不可想象的。我国领导人重申了我们的一贯立场和主张,指出在主权问题上没有回旋的余地,是不容讨论的。我们决不会把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放在香港的荣衰上,香港的繁荣从根本上说取决于中国收回主权后执行的政策。如果英国采取不合作的态度,把香港搞乱了,发生严重波动,中国政府将被迫对收回香港主权的时间和方式另作考虑。
        为了给妥善解决香港问题提出正确的指导原则,邓小平同志提出“一国两制”构想的新理论。早在1982年9月,邓小平在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第一次提出“一国两制”的概念。他说,关于收回香港主权问题,可以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案解决。1984年2月2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代表团时指出:“世界上有许多争端,总要找个解决问题的出路。我多年来有个想法,用什么办法来解决这种问题,不用战争手段,用和平方式。我们提出的大陆与台湾统一的方式是合情合理的。统一后,台湾仍搞它的资本主义,大陆搞社会主义,但是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问题也是这样,一个中国,两种制度。香港与台湾还有不同,香港是自由港。世界上的许多争端用这种办法解决,我认为是可取的。”同年6月22日、23日,邓小平在分别会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和知名人士钟士元的谈话时进一步指出:“中国政府为解决香港问题所采取的立场、方针、政策是坚定不移的。”“我国政府在1997年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后,香港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生活方式不变,香港自由港的地位和国际贸易、金融中心的地位也不变,香港可以继续同其他国家和地区保持和发展经济关系。”“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是我们从中国自己的情况出发考虑的,而现在已成为国际上注意的问题了,……新问题就得用新办法来解决。香港问题的成功解决,这个事例可能为国际上许多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有益的线索。”邓小平提出的这一理论为解决香港问题指出了唯一的正确途径。
        此后两年的谈判,两国领导人进行了多次交谈和书信往来,两国政府代表团进行了22轮谈判,终于使香港问题达成了协议。1984年9月26日,中英两国草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具体说明》、《关于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和《关于土地契约》三个附件。同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正式签署《联合声明》。中国政府声明:收回香港地区(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英国政府声明,联合王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声明中,中国政府阐明了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为了使联合声明得以有效执行,并保证1997年政权的顺利交接,在联合声明生效时成立了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中英之间关于香港问题得到了解决。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包括三个附件:《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和表决程序》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基本法》包括序言和九章,共160条。《基本法》对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政治体制、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宗教、劳工和社会服务、基本法的解释和修改都作了明确规定。这部《基本法》是保持香港繁荣和稳定、政权顺利交接的有力保证。尽管如此,英国并不甘心就此让出香港的主权,还会制造各种麻烦,给交接工作增加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