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的集会——安居
印度地处南亚次大陆,每年夏天有三个月的雨季,大约在五月至八月之间。在这段时间内,出家僧尼定点安居,禁止外出,佛教中称为雨安居、夏安居,也有称作坐夏、坐腊、一夏九旬、九旬禁足、结制等。
安居制度最早源于婆罗门教,后为佛教所采用。佛陀在舍卫国时,僧侣们在夏天雨季外出云游时,遇上大雨,河水猛涨,随身用具常丢失,而且此时自然界也正是草木旺盛,虫蚁繁殖的季节,僧侣外出难免践踏、伤及草木虫蚁。一些俗人对僧侣们的这些行为感到不满。佛陀知道此事后,便召集僧众制定了安居制度。
关于安居的时间,一般为三个月,但进入安居的具体时间,却有两种说法:(1)前后安居期,前安居始于五月十六日,止于八月十五日,后安居始于六月十六日,止于九月十五日;(2)前中后安居期,四月十六日开始进入安居期称前安居,四月十七日至五月十五日这段时间内的任意一天进入安居期,称为中安居,五月十六日进入安居期称为后安居。我国丛林安居始于姚秦时代。汉地僧侣一般于农历四月十六日开始安居。
戒律中的安居犍度对安居的地点有具体的规定,必须选择在树下、小屋、山窟、树洞、船上、村落等处,或者跟随牧羊人、压油人、伐树人等安居,不可在偏僻无人救护、食品短缺的地方及露天安居。安居前,先去勘查地点,确定安居地点以后,再进行一次整修。进入安居的前一天,将日常生活用品平均分配给僧众,以供安居期内使用。如果僧侣多,安居点又较远,可以提前几天分配。
中国丛林对安居极为重视,定为“四大节”之一。每年安居的第一天,都要举行安居仪式。安居的前一天,客堂挂“今日受筹、明日安居”牌。筹,梵语salaka,音译舍罗,原为草名,古印度僧侣用舍罗做筹,以计算比丘人数。汉地丛林改用竹筹计算比丘人数。筹的大小,按《五分律》规定“极短并五指,极长一拳肘,粗不过小指,细不减粗箸”。所谓的受筹,即是僧众齐集斋堂或法堂,由一悦众将竹筹分发给每位僧侣,每人一枝竹筹,再由一位悦众将竹筹收回。佛陀受第一筹,韦驮受最后一筹,僧众则按职位的高低与戒腊的长短顺序受筹。以收筹后的筹数为准,维那在佛前当众宣布当年安居的人数。
在古印度,进入安居的首日,僧侣必须对依止的师长或同参说明安居的意义,这种方式称作“对首安居”。如果只有一人独处,则内心自我表白安居的意义,即可进入安居,这种方式称做“心念安居”。中国丛林沿袭这一规定,在安居的首日也举行“对首安居”,对依止的师长或同参说道:“大德,一心念我比丘× ×,今依× ×僧伽蓝,前三月夏安居。”
按戒律规定,男女僧侣必须分别安居,但女众的安居点不能过于远离男众,否则不易照顾。安居期间,未经僧众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安居点,也就是不许出界。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先向住持和尚提出请假缘由,请假七天以内,经住持批准后,请假者只须对一位比丘作“对首羯磨”,即可获假。请假半月以上,住持必须召集僧众,作“白二羯磨”,征求僧众的意见,酌情给假。如未经请假,违法外出,则犯恶作罪,称为破夏或破安居。但是,在遇到自然灾害、兵乱或食品短缺等紧急情况下,未经请假而离开安居地,则不属犯罪。
安居期也称半夏。安居期内,按客堂在安居前写出的楞严图、念诵巡堂图、钵位图、戒腊牌等,天天举办佛事。其他一切日常活动如常规。
安居的最后一天称安居竟、解夏、夏满等,又称“佛欢喜日”与“僧自恣日”,因为在这一天,僧侣们要举办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自恣”活动。所谓的“自恣”,是梵语Pravarana的意译,也译作“随意”,即在这一天里,毫无保留地检讨自己在安居期内所犯的过失,也毫不留情地揭发他人在安居期内所犯的过失,并加以忏悔。古印度解夏自恣时,僧侣们都用吉祥草敷座。我国汉地丛林也沿袭这一习惯,于自恣的前一天,命人采集吉祥草(即茅草),按丛林僧侣的多少捆扎成束,每束留十二片青叶,闰年留十三叶,于自恣时安放在僧侣的座位上。宋代江南的丛林,在“自恣日”将吉祥草作为吉祥物馈赠信徒。
佛定安居竟为岁暮,自恣以后僧侣的法腊或戒腊增长一岁,这一天也称做“僧受岁日”。禅宗丛林在安居的首日与终日,还要举办“众寮结解特为众汤”的活动。有的丛林在安居竟还举办“盂兰盆会”等法事。
解夏以后,僧侣们又可以请假云游四方、参学访道了。
我国北方与西域等地的丛林,仿照夏安居的习惯,每年的冬季还要举行“冬安居”。冬安居的具体时间也有两种:一种是以农历十月十五为首日,翌年的正月十五为终日;一种是以农历十二月十六日为首日,次年的三月十五日为终日。冬安居期内的佛事,一般以参禅为主。
安居制度最早源于婆罗门教,后为佛教所采用。佛陀在舍卫国时,僧侣们在夏天雨季外出云游时,遇上大雨,河水猛涨,随身用具常丢失,而且此时自然界也正是草木旺盛,虫蚁繁殖的季节,僧侣外出难免践踏、伤及草木虫蚁。一些俗人对僧侣们的这些行为感到不满。佛陀知道此事后,便召集僧众制定了安居制度。
关于安居的时间,一般为三个月,但进入安居的具体时间,却有两种说法:(1)前后安居期,前安居始于五月十六日,止于八月十五日,后安居始于六月十六日,止于九月十五日;(2)前中后安居期,四月十六日开始进入安居期称前安居,四月十七日至五月十五日这段时间内的任意一天进入安居期,称为中安居,五月十六日进入安居期称为后安居。我国丛林安居始于姚秦时代。汉地僧侣一般于农历四月十六日开始安居。
戒律中的安居犍度对安居的地点有具体的规定,必须选择在树下、小屋、山窟、树洞、船上、村落等处,或者跟随牧羊人、压油人、伐树人等安居,不可在偏僻无人救护、食品短缺的地方及露天安居。安居前,先去勘查地点,确定安居地点以后,再进行一次整修。进入安居的前一天,将日常生活用品平均分配给僧众,以供安居期内使用。如果僧侣多,安居点又较远,可以提前几天分配。
中国丛林对安居极为重视,定为“四大节”之一。每年安居的第一天,都要举行安居仪式。安居的前一天,客堂挂“今日受筹、明日安居”牌。筹,梵语salaka,音译舍罗,原为草名,古印度僧侣用舍罗做筹,以计算比丘人数。汉地丛林改用竹筹计算比丘人数。筹的大小,按《五分律》规定“极短并五指,极长一拳肘,粗不过小指,细不减粗箸”。所谓的受筹,即是僧众齐集斋堂或法堂,由一悦众将竹筹分发给每位僧侣,每人一枝竹筹,再由一位悦众将竹筹收回。佛陀受第一筹,韦驮受最后一筹,僧众则按职位的高低与戒腊的长短顺序受筹。以收筹后的筹数为准,维那在佛前当众宣布当年安居的人数。
在古印度,进入安居的首日,僧侣必须对依止的师长或同参说明安居的意义,这种方式称作“对首安居”。如果只有一人独处,则内心自我表白安居的意义,即可进入安居,这种方式称做“心念安居”。中国丛林沿袭这一规定,在安居的首日也举行“对首安居”,对依止的师长或同参说道:“大德,一心念我比丘× ×,今依× ×僧伽蓝,前三月夏安居。”
按戒律规定,男女僧侣必须分别安居,但女众的安居点不能过于远离男众,否则不易照顾。安居期间,未经僧众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安居点,也就是不许出界。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先向住持和尚提出请假缘由,请假七天以内,经住持批准后,请假者只须对一位比丘作“对首羯磨”,即可获假。请假半月以上,住持必须召集僧众,作“白二羯磨”,征求僧众的意见,酌情给假。如未经请假,违法外出,则犯恶作罪,称为破夏或破安居。但是,在遇到自然灾害、兵乱或食品短缺等紧急情况下,未经请假而离开安居地,则不属犯罪。
安居期也称半夏。安居期内,按客堂在安居前写出的楞严图、念诵巡堂图、钵位图、戒腊牌等,天天举办佛事。其他一切日常活动如常规。
安居的最后一天称安居竟、解夏、夏满等,又称“佛欢喜日”与“僧自恣日”,因为在这一天,僧侣们要举办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自恣”活动。所谓的“自恣”,是梵语Pravarana的意译,也译作“随意”,即在这一天里,毫无保留地检讨自己在安居期内所犯的过失,也毫不留情地揭发他人在安居期内所犯的过失,并加以忏悔。古印度解夏自恣时,僧侣们都用吉祥草敷座。我国汉地丛林也沿袭这一习惯,于自恣的前一天,命人采集吉祥草(即茅草),按丛林僧侣的多少捆扎成束,每束留十二片青叶,闰年留十三叶,于自恣时安放在僧侣的座位上。宋代江南的丛林,在“自恣日”将吉祥草作为吉祥物馈赠信徒。
佛定安居竟为岁暮,自恣以后僧侣的法腊或戒腊增长一岁,这一天也称做“僧受岁日”。禅宗丛林在安居的首日与终日,还要举办“众寮结解特为众汤”的活动。有的丛林在安居竟还举办“盂兰盆会”等法事。
解夏以后,僧侣们又可以请假云游四方、参学访道了。
我国北方与西域等地的丛林,仿照夏安居的习惯,每年的冬季还要举行“冬安居”。冬安居的具体时间也有两种:一种是以农历十月十五为首日,翌年的正月十五为终日;一种是以农历十二月十六日为首日,次年的三月十五日为终日。冬安居期内的佛事,一般以参禅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