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落夫家”的婚俗

2023-05-08 可可诗词网-民俗文化 https://www.kekeshici.com

        昔日壮族未婚女子的社交是自由的。男女青年通过赶圩、对唱山歌表达爱情、自择配偶,但儿女的婚姻仍由父母包办,所以有“恋爱可自由,婚姻不自主”之说,这大约就是“不落夫家”的重要原因之一。婚礼中有“十姐妹”送亲。待婚礼完毕,日已西沉,新娘不与新郎入洞房,却在“十姊妹”及新郎和“男友”护送下返回娘家。但举行过婚礼的新娘,已算男家成员,每年的大节日男家派出自家的母亲、姐妹接妻子回家欢度节日,或在农忙时节回来劳动,与丈夫同居,过后再回娘家。在“不落夫家”期间,妻子的社交是自由的。照样可以赶圩、唱山歌、结交男友,或与以前相悦的男友交往,但这种社交活动一般都回避夫家人看见。为避免纠纷,在某些壮族地区(如龙州县)妇女的发式有区别:姑娘的头辫饰有留海,脑后及两侧的头发、稍长过耳根,已婚女子则脑后梳髻。“不落夫家”的时间长短不一,一种是怀孕生子之后定居夫家;另一种是妻子年过三十,不论生子与否都定居夫家。
        在四川西南部盐源、木里的普米族不但有“不落夫定”的习俗,还有罕见的“审新娘“的风俗。这里结婚仪式十分繁缛,男方接一次,新娘跑一回,有的延续数年以至一、二十年,号称“三回九转”。头几次迎娶,新娘有女伴陪住,夫妻并不同房。在第四次接回新娘后,男方必想方设法与妻子同宿,尽力挽留她多住几日。一旦怀孕,男方便欢天喜地,杀猪宰羊,大宴宾客,迎接新娘前来“坐家”(即长期住在丈夫家)。甚至请巫师做法事“安胎”,造成一种保婴的宗教气氛。同时进行“审新娘”的风俗。此俗由老汉主持,老妇们出面审问新妇所怀孩子的父亲是谁,让新娘交待与她结交的“阿注”(情人)的姓名,谓:讲实话,孩子才能平安降生,否则(不说实话)生儿不好养,丈夫出门不吉利,一家人都受牵累。对不老实交待的新妇常用“猴子搬桩”的刑法拷问。即用细绳拴住两个大拇指,系在木桩上,然后将树桩的上端从中破开,加入木楔,以斧捶击木楔。由于楔子下压,手指上的绳子越勒越紧,十指连心,痛苦万状。受刑不过的新娘,只好老实交待。拒绝到底的,往往勒断指头。交待过后证明胎儿非丈夫的血统,此男子必须按传统规定,带着礼品前来赔礼道歉,否则要打冤家。也有的丈夫明知胎儿不是自己的骨肉,一般就不会去接新娘来“坐家”,直接找有关男子打冤家。若证明此“男子”是新娘的长辈,则到松树前交待,事后严守机密。由“汉儿”(巫师)将成婚时新娘和丈夫同时拴在脖上的羊毛线(夫妻永世团聚的象征)解下一段,拴在松树上,表示此事松树听到了,由松树承担责任,此后再不提及。
        这些风俗对于由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对于子女血统重视的意义,都是对社会发展及婚姻史研究的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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