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译〈红楼梦〉回批》的小说理论

2019-05-24 可可诗词网-古典小说 https://www.kekeshici.com

        十八世纪中叶,我国文学史上的巨著《红楼梦》问世了。“红学”成了一门专门的学问。百年之后,涌现出蒙古族的红学评点家哈斯宝。哈斯宝的《新译<红楼梦14回批》是历史上蒙汉文化交流的一个侧面。他为“红学”研究增补了一份珍贵的遗产,添补了少数民族研究《红楼梦》的空白,在蒙古族的文学批评史上占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
        人物塑造是小说创作的核心。哈斯宝高度评价了《红楼梦》的人物形象。他说:“写贾政,活象一个气急败坏的父亲,写王夫人,逼真勾画出一个疼子心切的母亲……”。哈斯宝称赞宝黛二人没有落入“郎若潘安,女若西子”的俗套。他摒弃那些千人一面的艺术赝品,认为宝玉、黛玉、妙玉同为“性情怪僻”之人,但“这一玉的心情,性情又与那两玉不同”,他还说:“大体说来,三册十二钗人物都没有安排平淡的结局。”每个人的心情、遭遇、结局、命运绝不雷同。雷同化是小说家的大忌。哈斯宝认为应写出人物性格的多面性。他切中肯綮地分析了宝钗的性格,认为其“聪明伶俐,胸怀宽广公正”兼“奸狡狠毒,诡计多端”集宝钗于一身。这才是血肉丰满的真人、活人。人物或美或丑的全貌隐匿在人物的复杂多面的性格之中,必须捕捉人物性格的多面性、复杂性,人物才能有容量,有深度。哈斯宝总结说:“把全坏的宝钗写得全好最难”,必须用“暗中抨击之法”,“臧否全在笔墨之外”。哈斯宝的评点还注重在刻划人物时表现人物与情节、人物与环境的关系。
        哈斯宝对《红楼梦》自然和谐、错综变化的结构方式予以充分的评价。他精心地概括出“穿针引线之法”、“链锁之法”、“以尾作首之法”、“宾主之法”,等等。哈斯宝在穿针引线法中说:“玉在椟中求善价,钗在奁内待时飞,这是一整套情节的枢纽……全书的故事写的都是这二人。”哈斯宝认为钗黛这两个主要人物是安排全书结构的总纲。在第十六回的回批里,他说:“开卷以来一一写出的人物在本回已经齐全……让这些人物景致环绕荣宁二府之首贾母眼看口述,实即围绕读者身心作交待的。下一回又把十二钗出齐。这二回便是全书的结纽。”依哈斯宝的看法。小说情节的开展,结构的安排应是故事围绕着人物,而不是人物围绕着故事;小说的结构安排应依照不同性格人物的逻辑,在长篇小说里,结构的安排服从于主要人物性格的塑造。
        任何作家都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典型的。哈斯宝还继续探讨了《红楼梦》结构的形式美。他认为《红楼梦》具有整体和谐之美。哈斯宝特别注意小说艺术的整体结构。他准确地评价了“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在全书结构中起的重要作用。美就存在于整体之中。他称赞《红楼梦》在写每一部分时,注意局部与局部之间的呼应、对照、映带、伏笔。哈斯宝归之为“链锁之法”、“隔年撒种之法”。此其一,波澜变化之美。文似看山不喜平。在情节结构的设置上,哈斯宝主张:“文章之妙不在于事先可料变化反复,而在于事出突然且又合乎情理。”他首先强调应立足于变,时而小桥流水,时而风驰电掣,时而浪拍长空,时而明月皎洁。在情节跌宕的时候又要“合乎情理”,顺理成章。此其二。对称均衡之美。哈斯宝概括出《红楼梦》的结构也是“两两相对”。先撵金钏,后撵晴雯,先写迎春远嫁,后写探春远嫁,先写秦可卿之死,后写王熙凤之亡。对称比附,使整个作品的结构间架协调,富于节奏感。此其三。
        《红楼梦》是我国古典小说艺术成就的高峰。对于《红楼梦》精湛的艺术造诣,哈斯宝都给予细致的概括和总结。其一,烘云托月。哈斯宝在第二十回的批语中引用了金圣叹关于烘云托月的理论。认为“写紫鹃,依旧是写潇湘”,二人“一副神理”,小说家应借侧面描写的方法,以烘托主要人物。增加主要人物的立体感。虚实结合。哈斯宝反对写小说时死板拮据一笔直下。他说:“写赵姨娘,必先不直接写,从他亲生女儿口中数一遍。”这比亲自出场还要“栩栩如生”。其二,疾缓有序。金圣叹主张小说的叙事应一张一弛,疾缓有序。哈斯宝也说:“寒终为暖,闹后为静。”“若两场热闹连在一起,便不免吵扰。”寒暖交替,闹静相继,这是生活的辩证规律,哈斯宝要求反映生活真实的小说艺术符合这一规律。其三,图影之道。每一人物,先见其形,先写一件类似的小事,后写一件有关的大事。形与影,相辅相成也。哈斯宝认为:“说甄家,全是影射贾家”。“有形无影则晦,有影无形则怪”。先影而后形,先朦胧而后真切,有映有照,人物形象愈见鲜明。其四,对比映附。哈斯宝在评点中把宝钗与黛玉,黛玉与袭人做了对比,还把宝玉、黛玉、妙玉三个性情怪僻之人做了对比。人物的鲜明的个性,往往在对比中显露出来。其五,笔不至而意尽:哈斯宝在评点中提出:“笔不至而义尽,才算奇妙。”他分析“宝玉挨打”这一回时指出,黛玉本应大书特书,而作者偏偏“唯独留下黛玉不写。”这种不写、淡写比重彩浓抹强似几倍。哈斯宝提倡小说要寻觅诗的意趣,应该“曲径通幽”,“十画九遮”,含蓄委婉,不见神龙首尾,而全龙隐约可见,达到“笔不至而意尽”的境地。
        在整个评点中,哈斯宝反复强调“真假”二字,“真假”二字是其评点的理论基础。哈斯宝认为思想上“真假冷热”的转化是通过艺术上以假代真的原则体现的。对于艺术上真假关系的认识是哈斯宝小说理论的核心。首先,哈斯宝认为小说艺术是“非并真实”的。其次,哈斯宝说明小说来自“虚构”。他说:“读这样奇妙文章,兴味浓郁处,几乎忘其虚构,当作真事。”他说明艺术形象在于虚构,一箭中的地区别了小说与历史。“历史学家描述已发生的事,而诗人却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历史学家要忠于史实,小说家则立足于生活而凭借想象。韩非子在《解老篇》中说:“人希见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而想见其生也,教诸人之所以意象者,皆谓之象也。”见骨而得象,正是小说家杰出的想象本领。再次,哈斯宝指出小说的虚构要“务求实事实理”。他提出的虚构原则是“务求实事实理”。虚构的结果要使人“当作真事”,达到“逼真”和“活象”的程度。他明确了“奇”与“真”的关系,奇要以真为基础,真是奇产生的条件。他的提法包含着唯物辩证法的因素。
        阶级的时代的局限是不能逃脱的。由于佛教的色空、轮回观念的影响,他相信“乐极生悲、否极泰来。”在唯心主义世界观的支配下,他用“因缘相接”来说明作文之道。“因缘相接”一方面承认事物之间存在着各种关系,一方面又认为事物本身不存在质的规定性,一切都为“幻相”,都是“空的”。这就完全否定了小说家的主观能动性,可见他的小说理论所萌孕的唯物辩证法因素是极不彻底的。
        虽如此,哈斯宝仍不失为一位有成就、有贡献的文艺理论家。他的同时代人曾说:“红楼梦一书,稗史之妖也。”“最可厌者,莫如近世之《红楼梦》,蝇鸣蚓唱,动辄万言,汗漫不收,味同嚼蜡。”两相对照,孰高孰低?哈斯宝的评点不仅在蒙古族文学批评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而且在旧红学研究中独树一帜,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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