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生

2024-02-05 可可诗词网-古典小说 https://www.kekeshici.com

        谈生者,年四十,无妇。常感激读书。夜半有女子。可年十五六,姿颜服饰,天下无双,来就生为夫妇,乃言:“我与人不同,勿以火照我也。三年之后方可照。”为夫妻,生一儿,已二岁。不能忍,夜伺其寝后,盗照视之。其腰以上生肉如人,腰下但有枯骨。妇觉,遂言曰:“君负我!我垂生矣,何不能忍一岁而竟相照也?”生辞谢。涕泣不可复止,云:“与君虽大义永离,然顾念我儿。若贫不能自偕活者,暂随我去,方遗君物。”生随之去,入华堂,室宇器物不凡。以一珠袍与之, 曰:“可以自给。”裂取生衣裾,留之而去。
        后生持袍诣市,睢阳王家买之,得钱千万。王识之,曰:“是我女袍,此必发墓。”乃取拷之。生具以实对。王犹不信,乃视女冢,冢完如故。发视之,果棺盖下得衣裙。呼其儿,正类王女。王乃信之。即召谈生,复赐遗衣,以为主婿,表其儿以为侍中。

        《列异传》的作者隋唐两代史书的记载不一致,《隋书·经籍志》认为是魏文帝曹丕所作,但是《新唐书·艺文志》中又标明是晋代张华所著,因为有些故事里的年代是发生在曹丕以后的,这就说明不是曹丕所写,至少不是全部由曹丕所写。明代胡应麟的《少室山房笔丛·列异传》中云:“《列异传》三卷,《通志》称魏文撰,而《通考》及《宋志》书目皆无,盖自宋已亡矣。惟裴松之所引一事,附《蒋济传》注中。魏文与济同时,当是济自语魏文者。”当然我们也不能完全否定《隋书·经籍志》的记载,因为晋代以前的古籍中曾引用了这部书的内容。所以应该认为在魏时经曹丕之手已成书,只是到了西晋时期又由张华作了一些增补。
        《列异传》为志怪小说集,共三卷。内容大多记述怪异之事,多荒诞不经,宋时佚失,散见于《水经注》、《齐民要术》、《三国志》裴松之注、《初学记》、《太平广记》等书中。征引者或有称为《列异记》的。是书佚文民国吴曾祺《旧小说》甲集中辑有七条,其中一条为误抄。鲁迅《古小说钩沉》辑五十条。
        《谈生》是志怪小说中第一篇描写冥婚的故事。谈生这样一个贫不能娶妻,生活无法自立的穷书生,在重门第的魏晋时代,竟能得到死去的睢阳王女儿郡主的爱情,结为夫妻美眷,这在当时的社会无疑是一种进步的婚姻观念。虽然结局是悲切的,但从社会意义上来讲,它把严密的魏晋重门第的社会观念无情地撕开一道裂缝,使那些出身于寒门的知识分子在精神上得到一些慰藉,借鬼神的力量挤进统治阶级的行列之中。
        本篇小说在魏晋志怪中已属长篇,情节丰富、完整,一波三折,开篇“谈生者,年四十,无妇”,反映了魏晋下层知识分子的境况。先是有女子“来就生为夫妇”,事在夜半,令人生疑,继而女子言“勿以火照我也”留下埋伏,以后谈生违约,女子逝去,悲剧产生。但事情并没有完,“后生持袍诣睢阳王家”,得以皆大欢喜。整篇故事,反映了作者的不平,也表达了他的理想,但夹叙夹议间,并没有作者主动的道白,而是靠完整的情节结构实现的。说明作者在艺术上已有较高的修养。
        《谈生》作为志怪中第一个人鬼相恋的故事,对后世有很大的影响。干宝将它录入了《搜神记》,以后这类题材愈演愈烈,一发而不可收。《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等都有此类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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