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者守法
·吕不韦·
墨者有钜子腹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他子也。寡人已令吏弗除之。”腹对曰:“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之。
〔选自《吕氏春秋》〕
●●大义灭亲,执法不阿,这是向来为人称道的。《墨者守法》正是从这一角度刻画了腹的形象。
俗话说,烈火见真金,疾风知劲草,这就是说越在艰险中越能显示出事物的特征,在人物塑造上,也是同一个道理:只有将人物置身严重的关头,才能显示出其不同一般人的性格特点。《墨者守法》的基本艺术特点也正在这里。腹是墨家巨子,在秦国,受到秦惠王的尊重,可是,他儿子杀了人,按法规是杀人尝命。这样,腹就被推上了一个风浪的巅峰,他如何对待这件事呢?对他说来,这是个严重的考验。
至亲者莫如父子。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这是儒家的信条。但腹相反,他要按法定罪,不肯含糊。这样,人物的秉公执法,不避亲情的品德便突现出来了。小说并不以此为满足,而是再加上了秦惠王的说情,这样,腹便处于一个更加复杂的环境里,秦惠王考虑到腹年已老迈,而且只有一个儿子,这就是说,如果处死其子,腹将永远没有儿子了。于是,秦惠王为照顾腹,主动提出已赦免了其子的罪行,并已命令吏员不得诛杀腹之子了。这对腹来说,似乎也能过去,因为他没有请求惠王免其子之罪。但腹拒绝了。他的理由是自己是墨家,墨者之法是“杀人者死,伤人者刑”,目的是禁止随意杀人,以保护社会安定,保障人生安全。这是有关国计民生的大义。尽管国君已经下令不杀,但腹却不肯不执行墨家之法。这样,腹的执法,就比主动地大义灭亲更增加了一层意义。腹的执法,不仅是大义灭亲,而是有违王命的“大义”灭亲。正由于这么多层次地表现一个人物,所以腹的形象便很丰满了。《墨者守法》在内容和表现形式上说,确实有其独到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