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状况
交通是国家的命脉,对中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发展均有较大影响。中国地域十分广阔,战前交通虽然有很大发展,但仍很落后。当时的交通,分为陆路、水路、航空、邮电四方面,而水路包括海运和内河航运,陆路包括公路和铁路。
(一)铁路
南京政府成立后,接管了北洋政府的国有铁路,于1928年设铁道部,主管全国铁路建设事业。1929年1月,铁道部长孙科提出《庚款筑路计划》,拟六年中从庚子赔款和关税中集资4亿余元,修建铁路4000余公里。1931年,南京政府拟订《十年工业计划》,到1936年又拟订投资近10亿元,修筑铁路7700余公里,并修建黄河和钱塘江铁桥。
南京政府在拟订建设铁路计划的同时,为筹措资金,从整理铁路债务入手,举借外债,并以发行铁路公债方式向国内银行团借款。这一时期,南京政府共向外国借到铁路债款15726.0535万美元,约合法币52910.5966万元,国内借款7455万元,约合美金2215.7699万元[1]。
本期修建的重要铁路有:(1)粤汉铁路株洲至韶关段456公里,1936年9月1日通车。(2)浙赣铁路自1929年动工,至1937年9月分别完成杭州兰溪段、金华玉山段、玉山南昌段、南昌萍乡段,全长903公里。(3)陇海铁路灵宝至宝鸡段、大浦至连云港,共计408公里,于1936年12月完工。(4)同蒲铁路由大同至风陵,全长800公里,于1937年6月竣工。(5)江南铁路由南京至孙家埠,全长193公里,1936年2月完工。(6)京赣铁路由宣城至贵溪,全长480公里,由于抗战爆发仅完成210公里。(7)淮南铁路由田家庵至裕溪口,全长216公里,于1935年竣工。(8)苏嘉铁路全长74公里,1936年7月完成。(9)沪杭甬铁路闸口至百官段77公里,1937年11月通车。此外,还建成南京轮渡码头和钱塘江铁桥,使津浦、京沪杭甬、浙赣诸铁路连成一线。
1931年,全国国有铁路1.396万公里,其中约40%在东北。除外国直接经营者外,中国自营的有9594公里,其中1718公里即约18%在东北,“九一八”事变后全部沦入日本之手。1932年—1937年,关内修筑铁路3543公里,而日本在东北修筑4258公里,1937年全国铁路2.1761万公里中,东北占45%,南京政府所控制的只有1.1419万公里,占总数52.5%,其余440余公里为英、法资本控制[2]。
(二)公路
1928年,全国已有公路2.9127万公里[3]。南京政府把公路建设亦列为国家经济建设的要政,交通部于1928年拟订全国公路计划,以兰州为公路中心,分全国公路为国道、省道、县道三种,总长为4.155万公里,预计十年完成。同年11月,铁道部成立,原属交通部主管的公路建设随即划归铁道部。1929年2月,铁道部成立全国国道设计委员会,负责筹划有关选线、建筑计划、工程标准等事宜;旋制定国道工程标准,并颁布《国道条例》。嗣因内战,筹款无着,到1931年时仅有部分公路开工兴筑。
1932年5月,全国经济委员会筹备处奉命督造苏、浙、皖三省联络公路。同年11月,豫鄂皖三省“剿共”总司令部在汉口召开豫、鄂、皖、赣、苏、湘七省公路会议,决定将三省联络公路扩大为七省联络公路,里程计2.2万余公里。1934年,陕、甘、青、闽四省及闽粤赣边公路亦被纳入七省联络公路网中,全部联络公路路线里程增至2.9万余公里。1932年5月经济委员会开始督造时,七省可通车之联络公路,仅有7700余公里,而至1936年6月止,各省完成联络公路共计2.1万余公里,可互通公路计3万余公里。此外,尚有已兴工路线3900余公里。各省联络公路中,重要者有京沪干线(两路)、京闽干线、沪桂干线、京鲁干线、京黔干线、京川干线、汴粤干线、京陕干线、洛韶干线等。
1935年—1936年,修筑西兰公路(西安至兰州)约700公里,西汉公路(宝鸡至汉中)250余公里,汉宁公路(汉中至七盘关)150余公里。至1936年底,全国共有公路10.8117万公里[4],中国公路网已基本形成。同时,南京政府还注重公路交通的发展,每年进口客货汽车四五千辆,至1937年,全国约有公路营业客车一万辆,并在长沙、南京、汉口、南昌等地设立汽车机械厂、汽车配件厂和轮胎厂[5]。抗战前,南京政府修筑公路8万公里,对中国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由于着眼于军事,在路线选择、修筑质量和运输设备上都不能配合,使公路运输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航运
南京政府成立后,交通部于1928年设立航政司,管理航运行政、船舶海事及海员等各项事务,中国始有正式的航政管理机关。交通部于1931年1月依照《航政局组织条例》,在上海、汉口、天津、广州、哈尔滨五个重要港埠设立航政局(其中广州局因广东情形特殊,当时没有成立,哈尔滨局成立后不久,因“九一八”事变而停顿),陆续公布各种航政法规[6]。
抗战前,南京政府在航运方面进行如下工作:
1.建筑港湾:最先修筑者为葫芦岛港,嗣因“九一八”事变而停顿。1934年建连云港。另自1929年后,筹建东方大港及北方大港,而民间亦有开辟三门湾的计划。
2.疏浚航路:1928年成立华北水利委员会,疏浚海河上游各河;同时成立导淮委员会,疏浚淮河。1929年成立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疏浚扬子江。1930年,辽宁省开始疏浚辽河。
3.整顿招商局:1932年10月,南京政府决定将招商局收归国营,并交由交通部管理。1936年2月开始从人事及业务上整顿,效率大增。1935年度盈余29.6万余元,1936年度较1935年度增加纯益达65.6万余元。到抗战前夕,招商局已有大小船舶53艘,8.638万余吨[7],占全国轮船总吨位57.6万余吨的15%。
4.建立水陆联运:招商局与陇海、平汉、京沪、胶济四铁路建立水陆联运关系,方便客户,加快了货物运转速度。
5.发展民营航运:1927年至1936年的十年间,新成立的航业公司有25家,依成立年份,1927年5家,1928年4家,1929年2家,1930年4家,1931年7家,1932年1家,1933年2家;依成立地点分,上海22家,厦门、温州、天津各1家。历年轮船艘数及吨数,依照在政府注册的资料,列表如下:
另据1936年3月的资料,全国各地注册的帆船有1.4417万艘,共665.7441万吨[8],约为轮船吨数的十倍,可以看出,当时旧式交通工具在运输中所占的重要性。
(四)航空
1929年1月,交通部设立航空筹备委员会,筹划航空专业计划。同年5月成立沪蓉航空线管理处,购史汀逊式飞机四架及其他机械,于上海、南京、汉口等处设机场,并于上海设飞机修理厂。7月,首先开航沪蓉线京沪段。至抗战前,中国已拥有四家航空公司,开辟航线17条,通航里程约1.78万余公里。
1.中国航空公司:1930年8月由中美合资1000万元设立,交通部占55%,美国飞机运输公司占45%。至1936年6月,拥有飞机17架,先后开辟沪蓉、沪平、沪粤、渝昆、广河等航线。是年,该公司飞行246.6万公里,乘客1.8567万人,计1200万人公里,载运邮件7.0806万公斤[9]。
2.欧亚航空公司:1931年2月由中德合资设立。原定资本300万元,1936年增为900万元,交通部占三分之二,德国汉莎航空公司占三分之一。公司拥有飞机7架,其中4架是租用的;并先后开辟沪新、平粤、兰包、陕蓉、蓉昆等航线。1936年,该公司飞行91.1万公里,乘客5115人,计312万人公里,载运邮件2.6961万公斤[10]。
3.西南航空公司:1933年,由广东、广西省政府合组,资本150万元,内拟招民间投资105万元。该公司经营华南航运,并与法国航空公司合作,租用法航飞机飞往河内,与法航的欧洲航线衔接。至抗战前,开辟广河、广琼航线。
4.惠通航空公司:1936年11月设立,资本270万元,名义上为中日合办,中方出资50万元,日方出资220万元,实际上则全由日本人经营管理。总公司设在北平,经营平津与东北之间的航运,开辟津大、平津锦、津平承、津平张、平沈五条,总长2500公里[11]。因与伪满通航,引起民众与舆论界的抗议。
抗战前,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的发展比较迅速,但火车、汽车、轮船、飞机在运输上所占的比重仍不及传统的交通工具。据1933年的资料分析,新交通工具的运输收入为4.3亿元,而旧交通工具的运输收入达12亿元[12]。
(五)邮电
中国的新式邮电始于清朝末年,到民国时期,国家才逐步独立办理邮件及电信传递业务,但仍然比较落后。
1.邮电:1927年南京政府成立后,交通部下设邮电总局,管理全国邮政事务。1931年6月,交通部修订《邮政总局组织法》,规定总局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全由华人担任;总务、会计、经划、联邮、供应等处处长、副处长,亦由局长遴请交通部委用。此后,在全国邮政系统中虽然还保留着大批洋员,并担任邮务长、副邮务长、会计长等职,但不掌握大权,改变了以前邮政主权旁落的现象。
南京政府收回邮权的同时,积极进行邮政建设。首先是增设邮政局所。交通部为谋邮政之推广,决定在内地及边远省区增设邮局,于是内地邮务大有发展。1928年,全国各类邮政局所为4.1675万所,到1937年6月底增加到7.269万所,十年间共增加3.1015万所[13]。其次,积极拓展邮路。过去邮路向以邮差邮路为主,1928年以后全国邮路随着铁路、公路、航空线、轮船航运线的开辟与发展而增加。1928年,全国各种邮路45.8051万公里,到1937年6月增加到58.4816公里,十年间共增加12.6755万公里[14]。第三,发展邮政业务和繁荣邮政经济。“九一八”事变后,东北各类邮局停办,使1932年度邮政业务与邮政收入减少。邮政总局自1934年起采取以下措施:各邮局自1934年4月1日起开办代订刊物业务;10月开办“平快”邮件业务,凡邮件于普通资费外,如加付平常快递资费(每件国币5分),邮局即按格外迅速手续办理;11月,取消海关邮包转口税,各邮局代售印花税;年底取消民信局,统一邮权,收回其经营的包封邮件业务;1935年1月,邮局开办代购书籍业务;4月举办小件邮件业务;5月将新疆、蒙古邮资与内地划归一律,增加包裹重量及尺寸限度;1936年3月,开始划一全国航空资费,7月重订国内包裹资费表。到1937年6月底,普通邮件较1931年度增加4460余万件,包裹增加258万件[15]。其历年业务发展及收支状况,列表如下:
资料来源:《交通年鉴》邮政编第14页,1935年12月出版;《中华民国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年度邮政事务年报》,邮政总局档案137/1186,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2.电信:电信事业分为有线电报、无线电报、市内电话及长途电话四方面。
有线电报方面,主要进行机构调整,如将电台与电报局合并,又将电报局与电话局合并,并将全国三等及以下的电报局,均与当地邮局合设一处,但仍各受本管机关管理。全国电报局所数目由1927年的1132所,增至1937年5月的1461所[16]。
无线电报方面,交通部于全国各地广设无线电台,据1937年调查,全国二十三省区,有电台66处,无线电报机174架(不包括军事与政府机关专用者)。国际无线电报,原操于外人之手,1931年2月,交通部将所辖国际通信大电台筹备处与中菲电台、枫林桥支台等合并,成立国际电台,直接经营国际无线电通信事业。此后,交通部先后开放中越(1931)、中瑞(1932)、中苏(1933)、中英、中日(1934)、中意(1935)等电路,与西贡、日内瓦、莫斯科、旧金山、伦敦、东京、罗马、柏林等处均可直接通报。到1937年6月,国际无线电台开放的直达电路已达十四条,加上地方政府及交通部所办线路,国际通信直达电路共有二十四条[17]。
长途电话方面,1932年度扩充1347公里,1933年度扩充5560公里,1934年度扩充1.2938万公里,1935年度扩充1.0772万公里[18]。全国线路总长度由1933年的1.48万余公里,到1936年上升到4.8万余公里[19]。随着长途电话的发展,带动了市内电话的建设。1927年初,交通部所辖市内电话共二十处;到1936年6月增至三十六处(原设于东北之三处未予计算),通话局所达72所,装机容量为7.338万号,用户数为5.2617万户[20]。
(一)铁路
南京政府成立后,接管了北洋政府的国有铁路,于1928年设铁道部,主管全国铁路建设事业。1929年1月,铁道部长孙科提出《庚款筑路计划》,拟六年中从庚子赔款和关税中集资4亿余元,修建铁路4000余公里。1931年,南京政府拟订《十年工业计划》,到1936年又拟订投资近10亿元,修筑铁路7700余公里,并修建黄河和钱塘江铁桥。
南京政府在拟订建设铁路计划的同时,为筹措资金,从整理铁路债务入手,举借外债,并以发行铁路公债方式向国内银行团借款。这一时期,南京政府共向外国借到铁路债款15726.0535万美元,约合法币52910.5966万元,国内借款7455万元,约合美金2215.7699万元[1]。
本期修建的重要铁路有:(1)粤汉铁路株洲至韶关段456公里,1936年9月1日通车。(2)浙赣铁路自1929年动工,至1937年9月分别完成杭州兰溪段、金华玉山段、玉山南昌段、南昌萍乡段,全长903公里。(3)陇海铁路灵宝至宝鸡段、大浦至连云港,共计408公里,于1936年12月完工。(4)同蒲铁路由大同至风陵,全长800公里,于1937年6月竣工。(5)江南铁路由南京至孙家埠,全长193公里,1936年2月完工。(6)京赣铁路由宣城至贵溪,全长480公里,由于抗战爆发仅完成210公里。(7)淮南铁路由田家庵至裕溪口,全长216公里,于1935年竣工。(8)苏嘉铁路全长74公里,1936年7月完成。(9)沪杭甬铁路闸口至百官段77公里,1937年11月通车。此外,还建成南京轮渡码头和钱塘江铁桥,使津浦、京沪杭甬、浙赣诸铁路连成一线。
1931年,全国国有铁路1.396万公里,其中约40%在东北。除外国直接经营者外,中国自营的有9594公里,其中1718公里即约18%在东北,“九一八”事变后全部沦入日本之手。1932年—1937年,关内修筑铁路3543公里,而日本在东北修筑4258公里,1937年全国铁路2.1761万公里中,东北占45%,南京政府所控制的只有1.1419万公里,占总数52.5%,其余440余公里为英、法资本控制[2]。
(二)公路
1928年,全国已有公路2.9127万公里[3]。南京政府把公路建设亦列为国家经济建设的要政,交通部于1928年拟订全国公路计划,以兰州为公路中心,分全国公路为国道、省道、县道三种,总长为4.155万公里,预计十年完成。同年11月,铁道部成立,原属交通部主管的公路建设随即划归铁道部。1929年2月,铁道部成立全国国道设计委员会,负责筹划有关选线、建筑计划、工程标准等事宜;旋制定国道工程标准,并颁布《国道条例》。嗣因内战,筹款无着,到1931年时仅有部分公路开工兴筑。
1932年5月,全国经济委员会筹备处奉命督造苏、浙、皖三省联络公路。同年11月,豫鄂皖三省“剿共”总司令部在汉口召开豫、鄂、皖、赣、苏、湘七省公路会议,决定将三省联络公路扩大为七省联络公路,里程计2.2万余公里。1934年,陕、甘、青、闽四省及闽粤赣边公路亦被纳入七省联络公路网中,全部联络公路路线里程增至2.9万余公里。1932年5月经济委员会开始督造时,七省可通车之联络公路,仅有7700余公里,而至1936年6月止,各省完成联络公路共计2.1万余公里,可互通公路计3万余公里。此外,尚有已兴工路线3900余公里。各省联络公路中,重要者有京沪干线(两路)、京闽干线、沪桂干线、京鲁干线、京黔干线、京川干线、汴粤干线、京陕干线、洛韶干线等。
1935年—1936年,修筑西兰公路(西安至兰州)约700公里,西汉公路(宝鸡至汉中)250余公里,汉宁公路(汉中至七盘关)150余公里。至1936年底,全国共有公路10.8117万公里[4],中国公路网已基本形成。同时,南京政府还注重公路交通的发展,每年进口客货汽车四五千辆,至1937年,全国约有公路营业客车一万辆,并在长沙、南京、汉口、南昌等地设立汽车机械厂、汽车配件厂和轮胎厂[5]。抗战前,南京政府修筑公路8万公里,对中国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由于着眼于军事,在路线选择、修筑质量和运输设备上都不能配合,使公路运输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航运
南京政府成立后,交通部于1928年设立航政司,管理航运行政、船舶海事及海员等各项事务,中国始有正式的航政管理机关。交通部于1931年1月依照《航政局组织条例》,在上海、汉口、天津、广州、哈尔滨五个重要港埠设立航政局(其中广州局因广东情形特殊,当时没有成立,哈尔滨局成立后不久,因“九一八”事变而停顿),陆续公布各种航政法规[6]。
抗战前,南京政府在航运方面进行如下工作:
1.建筑港湾:最先修筑者为葫芦岛港,嗣因“九一八”事变而停顿。1934年建连云港。另自1929年后,筹建东方大港及北方大港,而民间亦有开辟三门湾的计划。
2.疏浚航路:1928年成立华北水利委员会,疏浚海河上游各河;同时成立导淮委员会,疏浚淮河。1929年成立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疏浚扬子江。1930年,辽宁省开始疏浚辽河。
3.整顿招商局:1932年10月,南京政府决定将招商局收归国营,并交由交通部管理。1936年2月开始从人事及业务上整顿,效率大增。1935年度盈余29.6万余元,1936年度较1935年度增加纯益达65.6万余元。到抗战前夕,招商局已有大小船舶53艘,8.638万余吨[7],占全国轮船总吨位57.6万余吨的15%。
4.建立水陆联运:招商局与陇海、平汉、京沪、胶济四铁路建立水陆联运关系,方便客户,加快了货物运转速度。
5.发展民营航运:1927年至1936年的十年间,新成立的航业公司有25家,依成立年份,1927年5家,1928年4家,1929年2家,1930年4家,1931年7家,1932年1家,1933年2家;依成立地点分,上海22家,厦门、温州、天津各1家。历年轮船艘数及吨数,依照在政府注册的资料,列表如下:
年份 | 艘数 | 吨数 |
1929 | 1691 | 324713 |
1931 | 3115 | 482013 |
1933 | 3528 | 616112 |
1935 | 3959 | 711952 |
另据1936年3月的资料,全国各地注册的帆船有1.4417万艘,共665.7441万吨[8],约为轮船吨数的十倍,可以看出,当时旧式交通工具在运输中所占的重要性。
(四)航空
1929年1月,交通部设立航空筹备委员会,筹划航空专业计划。同年5月成立沪蓉航空线管理处,购史汀逊式飞机四架及其他机械,于上海、南京、汉口等处设机场,并于上海设飞机修理厂。7月,首先开航沪蓉线京沪段。至抗战前,中国已拥有四家航空公司,开辟航线17条,通航里程约1.78万余公里。
1.中国航空公司:1930年8月由中美合资1000万元设立,交通部占55%,美国飞机运输公司占45%。至1936年6月,拥有飞机17架,先后开辟沪蓉、沪平、沪粤、渝昆、广河等航线。是年,该公司飞行246.6万公里,乘客1.8567万人,计1200万人公里,载运邮件7.0806万公斤[9]。
2.欧亚航空公司:1931年2月由中德合资设立。原定资本300万元,1936年增为900万元,交通部占三分之二,德国汉莎航空公司占三分之一。公司拥有飞机7架,其中4架是租用的;并先后开辟沪新、平粤、兰包、陕蓉、蓉昆等航线。1936年,该公司飞行91.1万公里,乘客5115人,计312万人公里,载运邮件2.6961万公斤[10]。
3.西南航空公司:1933年,由广东、广西省政府合组,资本150万元,内拟招民间投资105万元。该公司经营华南航运,并与法国航空公司合作,租用法航飞机飞往河内,与法航的欧洲航线衔接。至抗战前,开辟广河、广琼航线。
4.惠通航空公司:1936年11月设立,资本270万元,名义上为中日合办,中方出资50万元,日方出资220万元,实际上则全由日本人经营管理。总公司设在北平,经营平津与东北之间的航运,开辟津大、平津锦、津平承、津平张、平沈五条,总长2500公里[11]。因与伪满通航,引起民众与舆论界的抗议。
抗战前,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的发展比较迅速,但火车、汽车、轮船、飞机在运输上所占的比重仍不及传统的交通工具。据1933年的资料分析,新交通工具的运输收入为4.3亿元,而旧交通工具的运输收入达12亿元[12]。
(五)邮电
中国的新式邮电始于清朝末年,到民国时期,国家才逐步独立办理邮件及电信传递业务,但仍然比较落后。
1.邮电:1927年南京政府成立后,交通部下设邮电总局,管理全国邮政事务。1931年6月,交通部修订《邮政总局组织法》,规定总局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全由华人担任;总务、会计、经划、联邮、供应等处处长、副处长,亦由局长遴请交通部委用。此后,在全国邮政系统中虽然还保留着大批洋员,并担任邮务长、副邮务长、会计长等职,但不掌握大权,改变了以前邮政主权旁落的现象。
南京政府收回邮权的同时,积极进行邮政建设。首先是增设邮政局所。交通部为谋邮政之推广,决定在内地及边远省区增设邮局,于是内地邮务大有发展。1928年,全国各类邮政局所为4.1675万所,到1937年6月底增加到7.269万所,十年间共增加3.1015万所[13]。其次,积极拓展邮路。过去邮路向以邮差邮路为主,1928年以后全国邮路随着铁路、公路、航空线、轮船航运线的开辟与发展而增加。1928年,全国各种邮路45.8051万公里,到1937年6月增加到58.4816公里,十年间共增加12.6755万公里[14]。第三,发展邮政业务和繁荣邮政经济。“九一八”事变后,东北各类邮局停办,使1932年度邮政业务与邮政收入减少。邮政总局自1934年起采取以下措施:各邮局自1934年4月1日起开办代订刊物业务;10月开办“平快”邮件业务,凡邮件于普通资费外,如加付平常快递资费(每件国币5分),邮局即按格外迅速手续办理;11月,取消海关邮包转口税,各邮局代售印花税;年底取消民信局,统一邮权,收回其经营的包封邮件业务;1935年1月,邮局开办代购书籍业务;4月举办小件邮件业务;5月将新疆、蒙古邮资与内地划归一律,增加包裹重量及尺寸限度;1936年3月,开始划一全国航空资费,7月重订国内包裹资费表。到1937年6月底,普通邮件较1931年度增加4460余万件,包裹增加258万件[15]。其历年业务发展及收支状况,列表如下:
1928年—1936年邮政历年业务发展状况表
年份 | 普通邮件 | 包裹 | 航空邮件 | 航空包裹 | 邮传电报 |
1928 | 636,546,340 | 6,170,553 | — | — | — |
1929 | 724,512,360 | 6,857,250 | — | — | — |
1930 | 796,017,800 | 6,217,230 | — | — | 26,220 |
1931 | 837,025,200 | 6,518,200 | 3,740,500 | 600 | 30,800 |
1932 | 738,978,500 | 5,930,100 | 3,593,500 | 1390 | 24,870 |
1933 | 787,563,600 | 6,233,900 | 3,478,900 | 1700 | 20,700 |
1934 | 822,335,500 | 6,255,000 | 4,243,000 | 2100 | 34,000 |
1935 | 823,654,300 | 7,015,700 | 4,672,300 | — | 46,200 |
1936 | 881,634,000 | 9,105,200 | 6,563,600 | — | 56,800 |
资料来源:《交通年鉴》邮政编第14页,1935年12月出版;《中华民国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年度邮政事务年报》,邮政总局档案137/1186,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
2.电信:电信事业分为有线电报、无线电报、市内电话及长途电话四方面。
有线电报方面,主要进行机构调整,如将电台与电报局合并,又将电报局与电话局合并,并将全国三等及以下的电报局,均与当地邮局合设一处,但仍各受本管机关管理。全国电报局所数目由1927年的1132所,增至1937年5月的1461所[16]。
无线电报方面,交通部于全国各地广设无线电台,据1937年调查,全国二十三省区,有电台66处,无线电报机174架(不包括军事与政府机关专用者)。国际无线电报,原操于外人之手,1931年2月,交通部将所辖国际通信大电台筹备处与中菲电台、枫林桥支台等合并,成立国际电台,直接经营国际无线电通信事业。此后,交通部先后开放中越(1931)、中瑞(1932)、中苏(1933)、中英、中日(1934)、中意(1935)等电路,与西贡、日内瓦、莫斯科、旧金山、伦敦、东京、罗马、柏林等处均可直接通报。到1937年6月,国际无线电台开放的直达电路已达十四条,加上地方政府及交通部所办线路,国际通信直达电路共有二十四条[17]。
长途电话方面,1932年度扩充1347公里,1933年度扩充5560公里,1934年度扩充1.2938万公里,1935年度扩充1.0772万公里[18]。全国线路总长度由1933年的1.48万余公里,到1936年上升到4.8万余公里[19]。随着长途电话的发展,带动了市内电话的建设。1927年初,交通部所辖市内电话共二十处;到1936年6月增至三十六处(原设于东北之三处未予计算),通话局所达72所,装机容量为7.338万号,用户数为5.2617万户[20]。
今日更新
-
蒋介石退据台湾
[2019-05-22]
-
解放军向西南进军
[2019-05-22]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和开国大典
[2019-05-22]
-
新政治协商会议的筹备
[2019-05-22]
-
中共的反美斗争
[2019-05-22]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