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初年立国的各项政策

2019-05-22 可可诗词网-中华民国史 https://www.kekeshici.com

        满族是我国多民族国家的成员之一。他们的祖先长期在祖国的东北地区生活着和斗争着。明朝中央政府曾在女真族(满族前身)聚居地区设有行政机构,其长官都由女真族首领担任。努尔哈赤在世袭建州卫长官后,由于“忠于大明”和“保塞有功”,曾多次被明朝晋级加封。
        在中国历史上,少数民族的统治者,成为主宰全国的皇帝,并不是鲜见的。因此把已经成为中国少数民族之一的满族排斥于中国各民族之外,把满汉之间的斗争说成是外国和中国的斗争,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因而也是十分错误的。满族入关,只是说明了中国内部的一个少数民族,由被统治地位转化为统治地位而已。
        但是,入关前的满族是比较落后的。明初置建州卫时,建州女真人数很少。他们过着渔猎生活,在汉族和朝鲜族的经济、文化影响下,才逐步转向定居,经营农牧业。努尔哈赤和皇太极时代,特别是从努尔哈赤进入辽沈地区后,满族社会有了很大的发展,人口也有了急剧的增加。康熙称颂他的祖父皇太极“务农桑,广渔猎,以丰民食,皆可为万世法”[1]。大约这时满族社会正处于从奴隶制的向封建制的过渡中。
        由落后性而带来的野蛮性,是毋庸讳言的。努尔哈赤晚年在进入辽沈地区后,曾大肆屠戮,甚至把大批降人也杀掉。皇太极时期,清兵曾三次入关,每次入关都攻掠城市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屠杀了大批民众。
        顺治入关之初,这种落后性和野蛮性仍然是很严重的。征服者对被征服者强制推行自己的制度,遇到抵抗,就格杀勿论。最突出的即以剃发与否作为判断顺逆的标准。“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无数不堪忍受屈辱的汉族及其他各族人民,或自杀,或被迫逃亡。清军进入大江南北,遭遇抵抗愈烈,其屠掠亦愈加惨酷。“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死者几达百万。江阴人民在“头可断,发决不可薙”的口号下,守城八十一日。城破之日,无一降者,表现了汉族人民不畏强暴、反抗奴役的光荣传统。
        按照历史发展的规律,“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那些他们所征服的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2]。“比较野蛮的征服者,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得不适应征服后存在的比较高的‘经济情况’……而且大部分甚至还不得不采用被征服者的语言”[3]
        中国各民族在历史上的斗争和融合,也是符合这一规律的。社会制度比较落后的民族,在军事上征服了社会制度比较先进的民族之后,必须逐步改变自己的落后制度,而采纳比较先进的社会制度。不如此,征服者便无法建立自己的稳固统治。
        满族的统治,也有类似情况。以圈地为例,顺治入关之初,曾大量圈占土地。但是,“旗人不习耕种”,所圈占的土地,有的则作为“畋猎放鹰往来下营之所”[4]。结果,“满洲兵丁虽分给土地,而历年并未收成”[5]。这样,清朝圈占的土地既无钱粮可收,满洲兵丁仍须由清政府供给口粮,而原来的汉族人民也流离失所,无法从事生产。因此,清朝入关以后不久,就停止了大规模圈地,到了康熙亲政以后,便决定完全停止圈占。1669年,康熙给户部的“上谕”中说:“比年以来,复将民间房地,圈给旗下,以致民生失业,衣食无资,流离困苦,深为可悯,自后圈占民间房地,永行停止。”[6]此后,清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陆续停止圈占,清理旗田,以至“回赎旗地,仍归原佃”[7],等等。这样,汉族原有的一套土地制度就逐步恢复了。
        清朝统治者从它自身的利益出发,还接受了汉族历代统治者的经验,相继采取了“蠲减田赋”、“地丁合一”、“奖励垦荒”、“兴修水利”、“整理漕运”等一系列有利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同时,也很注意推广新的生产方法。例如康熙本人就曾积极在江南推广双季稻[8]
        这样,经过康熙、雍正、乾隆等朝一百多年的恢复阶段,满洲贵族控制的清政府就在封建主义的经济基础之上暂时稳固起来。顺治初年,全国土地荒芜,人口锐减。据清政府记载,1651年(顺治八年),全国土地仅有二百九十多万顷,人丁仅有一千零六十三万多口[9]。而到了1753年(乾隆十八年),全国耕地面积已达七百三十五万顷,人丁已达一万八千三百多万口[10]。从这个统计数字可以大致看出恢复增长的总趋势。随着人口、土地的增加和生产的恢复、发展,清朝国库收入也显著增加了。1651年“征银二千一百一十万一百四十二两有奇,米、麦、豆五百七十三万九千四百二十四石四斗有奇”[11]。1753年“各省通共存仓米、谷二千九百二万八百二十四石三斗六升九合三勺”[12]。而到了1794年(乾隆五十九年),全国人口已增加到三亿以上,“各省通共存仓米、谷四千五百万三千三百九十七石二斗三升五合四勺”[13]
        在政治制度方面,满洲贵族也吸取了汉族统治者的经验,“一切职官,悉仿明制”。皇帝享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其下设内阁、六部(吏、户、礼、兵、工、刑)[14]、诸院(都察、理藩、翰林)[15]、诸寺(大理、太常、光禄、太仆、鸿胪)[16],掌管中央大权。
        清政治制度虽然沿袭明制,但为了加强满族的统治,也有所变通。例如:内阁大学士,其名额虽说是满汉各二员,而实权则操在品级较高的满族大学士手中。参预决定军国要务的议政王大臣数员,则全部由满人充任。1730年(雍正八年),清廷设立军机处,在皇帝直接掌握下,综揽全国军政大权。内阁虽仍存在,但已形同虚设。在军制方面,清政府建立了自己的基本武装——八旗,一部分驻防禁城,称“禁旅”八旗;一部分驻京城附近和各省重要城市,称“驻防”八旗。此外,也因袭明军建制,收编汉族武装组成“绿营”。当时八旗兵定额二十二万人,而“绿营”兵则为其两三倍,甚至更多。为了防范“绿营”,清政府特定“绿营”中的重要官职为满缺,以便控制。在法制方面,1646年(顺治三年),清政府沿袭明律修成《大清律例》,规定了刺字、鞭打、监禁、充军、绞杀、砍头、凌迟、灭族、戮尸等酷刑。但这也主要是对付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民的。因为满人在法律上享有许多特权,如:“凡重囚应刺字者,旗人刺臂,奴仆刺面,民人(汉人)徒罪以上刺面”;“凡私行买赎……旗人枷两月,鞭一百;民人杖一百,流三千里”[17]
        在文化思想方面,满洲贵族一方面大兴文字狱,以防范和镇压汉族知识分子的反抗;另一方面也采取科举等办法,对汉族知识分子加以笼络。
        清初的文字狱,是很惊人的。仅据现有材料的约略统计,康、雍、乾三朝,著名文字狱即达一百余起。1663年(康熙二年),庄廷因撰《明史》,被人告讦,时庄已死,亦被剖棺戮尸,并株连其兄弟及作序、参校、刻板、卖书、买书者,达二百二十一人。1726年(雍正四年),礼部侍郎查嗣廷,因到江西主考,出了“维民所止”的试题,被人告讦“维止”是砍掉“雍正”之首,“应照大逆罪凌迟处死”。查虽病死狱中,但也要戮尸枭首;并株连其兄弟子侄,或被杀害,或被流放。1778年(乾隆四十三年),东台举人徐述夔,著诗中有“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句,被人告讦为借朝夕之朝射朝代之朝,不言“到清都”而云“去清都”,显系复明灭清之意。时徐已死,亦被剖棺戮尸,株连子孙及校对诸人俱坐死。礼部尚书沈某曾为作传称其文章品行可法,亦被一并革职。其他事例,不胜枚举。总之,诗文中一字一句被认为讽刺当朝者,本人及家属即被处刑。
        1645年(顺治二年),清代开始科举。其制度基本上沿袭明代,即以《四书》、《五经》的内容出题,写一种空洞无物的“八股文”。在不同等级考中的可以得到相应的“功名”:初级的(院试,在县、府举行)称“秀才”;中级的(乡试,在省城举行)称“举人”;高级的(会试、殿试,在京城举行)可以得到“进士”以至“状元”、“榜眼”、“探花”等称号。有了功名的人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特权,并可以此作为猎取官位的阶梯。清政府就是利用这种办法来束缚、麻痹汉人的思想,防止他们反抗,以功名利禄诱使他们为统治者服务。
        清政府还用大规模编修《康熙字典》、《古今图书集成》、《四库全书》等办法,来笼络汉族知识分子。这种办法不仅可以达到开科取士的同样目的,而且可以借此篡改,甚至销毁对清朝统治不利的书籍。
        1773年(乾隆三十八年),清政府聚集了三百多名知识分子,开馆编纂《四库全书》,其中包括不少知名学者。《全书》历时十载,至1782年完成,分经、史、子、集四部,名曰“四库”。《全书》总计选录书籍三千四百五十七种,七万九千零七十卷(仅存书目者尚不在内),使明朝的《永乐大典》(二万二千九百卷)、康熙年间的《古今图书集成》(一万卷)等大类书,均望尘莫及。在编纂《四库全书》期间,清政府大规模销毁不利于清朝统治的所谓禁书五百三十八种,一万三千八百六十二卷。
        在清政府的文化统治下,汉族知识分子,大都“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只为稻粱谋”。有些颇具天才的学者,也只是注力于繁琐的考据,虽然对于整理古代典籍作出相当的贡献,但却窒息了反抗的思想和进取的精神。
        清政权既然在本质上仍然是地主阶级的统治,而满洲贵族在入关前也没有什么独立的先进的意识形态,因此,满洲贵族在成为新的统治者后,只有利用前朝统治者的精神资料,来作为自己的精神统治工具。所以,清政权对于佛、道、儒等三教九流,各种统治人民的精神武器,只要能利用的都加以利用。
        清朝历代皇帝,从顺治起,都是佛教的皈依者,康熙曾亲临佛教胜地五台山朝拜;雍正登位后,把自己住过的王府改为雍和宫,作为供奉和宣扬喇嘛教(佛教的一支)的场所。道教张天师的后裔和儒家孔子的后裔,都受到清政府的诰封隆遇;江西上清的天师府和山东曲阜的孔府一样,成为信众朝拜之地。
        清初统治者对在历史上有助于封建统治的儒家,表示出特殊的兴趣。1645年(顺治二年),孔子就有了“大成至圣文宣先师”的封号。顺治说:“先圣孔子为万世道统之宗,本朝开国之初,一代纲常,培植于此。”[18]1684年,康熙亲到曲阜谒孔庙行三跪九叩礼,并亲笔为大成殿题了“万世师表”的匾额[19]。1712年,他又极力表彰程朱理学,说孔孟之后,“朱子(熹)之功,最为宏巨”,并把朱熹的偶像从孔庙的两庑抬入大成殿内,列为“十哲”之次。
        清政府在采取了经济、政治、文化一系列的统治措施,并在各方面取得相对安定的基础上,积极用兵,对内镇压了叛乱,对外抵抗了侵略,使中国出现了再一次的统一局面。1681年,康熙平定了吴三桂等人的“三藩”之乱。1683年,统一了孤悬海中、时刻为殖民主义国家觊觎的台湾。1685年、1686年,先后两次进行雅克萨战争,击败了沙俄侵略军。1689年9月签订的中俄《尼布楚条约》,从法律上肯定了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的广大地区都是中国的领土。1690年、1695年、1696年,康熙三次亲征准噶尔,转战漠北,击败准噶尔部的噶尔丹。乾隆时又完全平定了准噶尔叛乱,使全国在宏伟的版图上实现了统一。
        康熙时尖锐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得到表面的暂时的缓和,形成了所谓“盛世”规模。但清政府凶残的民族屠杀和民族压迫政策,在汉族人民心里留下了巨大的伤痕。当包括地主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等上层势力在内的公开的反抗运动被镇压之后,民族反抗的意识便主要在下层群众中保存着、滋蔓着,并逐渐与阶级反抗的意识混合起来,产生了以反清复明为宗旨的秘密会党。其中主要有:三合会[20],即天地会,又称三点会,大约产生于乾隆年间,初发源于福建、台湾一带,后逐渐扩展至浙江、江西、两广、两湖、云南、贵州、四川以及河南等省,并在海外华侨中得到发展。还有哥老会,实际上也是天地会的一个支派,又称哥弟会,其势力主要在长江沿岸一带,如浙江、两湖、四川等省,后来也扩展到云南、贵州、两广、山西、陕西等地。另外在北部和中部各省则有白莲会,即白莲教[21],也是汉人为反抗清朝统治而起的。清中叶以后,南方的会党和北方的白莲教成为农民起义的重要组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