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各少数民族共同抗日

2019-05-22 可可诗词网-中华民国史 https://www.kekeshici.com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建设中,少数民族问题是重要的一环。中国共产党实行政治民主平等、经济文化帮助、宗教信仰自由的少数民族政策,成功地化解了长期以来汉民族与少数民族间的误解和怨仇,实现了团结少数民族共同抗日的目标,发展和丰富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民族问题理论。
        抗日战争期间,由于陕甘宁边区和周边的内蒙、甘肃、宁夏等少数民族聚居省份毗连,八路军、新四军向敌后进军时,也进入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或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地区,如何对待少数民族成为中国共产党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1937年7月,中共中央在原有的定边委员会和蒙古工作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少数民族委员会,专司西北地区的少数民族工作。8月,又将“动员蒙民回民及其他一切少数民族,在民族自决和民族自治的原则下,共同抗日”列为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的重要内容[1]。1938年10月,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的报告中,针对日伪分裂我国少数民族的诡计,将“团结中华各族一致对日”列为抗日救国的十五项政纲之一,比较完整地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对待少数民族的政策,主要内容是:允许蒙、回、藏、苗、瑶、夷、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的对日原则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各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的地方,当地政府须设置由当地少数民族的人员组成的委员会,作为省县政府的一部门,管理和他们有关事务,调节各族间的关系,在省县政府委员中应有他们的位置;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不但不应强迫他们学汉文汉语,而且应赞助他们发展用自己言语文字的文化教育;纠正存在着的大汉族主义,提倡汉人用平等态度和各族接触,使日益亲善密切起来,同时禁止任何对他们带侮辱性与轻视性的言语、文字与行动等,并强调历代统治者所实行的“怀柔羁縻”的老办法是行不通了,必须“彻底改善国内各族的相互关系”[2]。这个纲领是针对全国而言的,同时也成为中国共产党在敌后根据地处理少数民族问题的方针和原则。
        根据中共中央的总方针,各解放区的领导机关采取各种措施,开展少数民族工作,团结他们一起参加伟大的抗日战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首先,中共全党重视少数民族工作。陕甘宁边区或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地区都成立了处理民族问题的专门机关,并制订具体的对待少数民族的政策。如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员会曾设立民族问题研究室,研究蒙古、回回民族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民俗等的详细情况,并于1940年4月制定《关于回回民族问题的提纲》、7月制定《关于抗战中蒙古族问题提纲》,颁布对于回、蒙两少数民族的具体政策[3]。1941年5月,中共中央西北局设立少数民族事务委员会,专门领导少数民族工作。
        其次,尊重与保障少数民族的民主权利。各解放区的参议会都规定了具体的人数比例,保证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当选,并在参议会内设立少数民族委员会,保护少数民族的特殊权益。边区政府也在少数民族集中的县、市政府机关中设立民族事务科(或设民族事务科员),负责处理该地区的少数民族工作。1942年4月,陕甘宁边区还根据边区的施政纲领,将定边县的四、六区,城关区的两个行政村,曲子县的三岔镇划为回民自治区(乡),后又将新正县的一、九区,盐池县的回回庄以及城川蒙民聚居区,分别划为回、蒙民自治区。在这些自治区(乡)内,由少数民族自己选举区、乡长,实行自治管理。此种少数民族的区域自治后来成为中国共产党处理少数民族问题的重要政策。各解放区颁发的各种条例都规定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1939年6月,陕甘宁边区曾组织盛大的祭祀仪式,迎送成吉思汗的灵榇途经延安南移[4]。1940年2月,陕甘宁边区在经济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拨款7000元,在延安桃花岭修建清真寺,毛泽东为清真寺题写了寺名[5]
        第三,建立少数民族的抗日武装。中国共产党在蒙、回、黎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领导各族人民组建抗日武装,共同开展敌后抗日游击战争,成为敌后战场上重要抗日力量。1938年1月,在冀中成立了回民教导队,7月,与河间回民教导队合并组成回民教导总队,马本斋任司令员,成为冀中平原一支威震四方的抗日武装。七八月间,八路军一二○师李井泉支队挺进大青山,与蒙古族高凤英等领导的抗日游击队会合,创建了大青山抗日根据地,并成立了以蒙古族为主的蒙古抗日游击队。由中共党员冯白驹领导的琼崖抗日游击队,领导黎、苗等少数民族开展抗日武装斗争,曾发展至七千余人,解放了海南岛五分之三的土地。此外还有宁夏海固地区的回民抗日游击团,陕甘宁边区的三边回民支队,安徽定远地区的回民清真大队,山西的壶关回民游击队、长治回民营,山东渤海地区的回民支队,广西左江地区由瑶、壮、汉各族共同组成的抗日挺进队等,都为中华民族的生存而英勇抗击日本法西斯的侵略。
        第四,创办少数民族的救国组织。中国共产党为组织和动员广大的少数民族群众参加抗战,还积极联络少数民族的上层人士,创建各种救国协会和文化团体。如1940年2月,在延安成立了“延安回民救国协会”,10月由该协会发起创建“中国回教救国协会陕甘宁边区分会”,后又在各解放区成立支会。陕甘宁边区还先后成立了回民文化促进会和蒙古文化促进会等。这些协会和团体的建立,促进了汉族与少数民族间的文化交流和思想沟通,加强相互间的团结,推动了敌后根据地的抗日事业的发展[6]
        第五,扶植、推动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少数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帮助少数民族“改进农牧生产,发展手工业、交通运输业”,为此,各解放区对于少数民族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陕甘宁边区政府规定:从事农业的少数民族居民,可以享受分配土地、贷款、调剂种子、划分宅基的优惠,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和生活方面的困难;从事商业的少数民族居民,可以享受贷款、减免税捐的优惠,帮助他们发展经营;对于迁移至边区来的少数民族移民或难民,可以享受适量的救济粮、安排居住、拨给耕牛或荒地、贷款、三年免征公粮等优惠,帮助他们从事农牧业生产,安居乐业等。除此而外,各解放区还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创办各种传播少数民族文化的学校,如伊斯兰小学、蒙古族小学等,在成人中举办夜校、识字班等,提高少数民族的文化素质,发展民族文化。这些措施推动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改善了他们的生活,调动了他们的抗日积极性,也有利于各民族的团结[7]
        第六,培养少数民族的各类干部。中国共产党举办各种学校培养少数民族的各种专门人才。先是在中共中央党校设立民族班、回民班,在陕北公学设立蒙古青年队和少数民族工作队,后又设立民族部,吸收蒙、回、藏、苗、满等各族青年入学培训。1941年9月,在中共中央的直接关怀下,在陕北公学民族部的基础上正式创办延安民族学院,首批招生就招收了300名各族青年入学。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所专门从事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的大学,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干部,成为中国共产党培养民族工作干部的摇篮。
        在中国共产党正确的民族政策的指引下,各族人民共同奋斗,不仅为夺取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作出了贡献,而且在抗日战火中不断消除历史上各民族间的隔阂,建立起团结友爱的新关系。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成功经验,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后处理少数民族问题的宝贵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