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的示信功能

2019-05-26 可可诗词网-书法文化 https://www.kekeshici.com

        不过,许说对于印学研究还是有其价值的,这就是它最早揭示了印章功能质的核心——信。这是符合于印章历来的主要文化功能的。在东汉,许慎之后不久,蔡邕在《独断》中说:“玺者,印也。印者,信也。古者尊卑共之。”直至元末,揭汯在《吴孟思印谱》序中也说:“印章之来尚矣,制式之等,钮绶之别,虽各有异,所以传令示信一也。”这一概括,大抵是得当的。“示信”,正是各类印章从古沿袭至今历史地形成的文化功能的最本质之点,以致于官府所用印章被总称为“印信”,其中包括“半通”、“关防”、“钤记”等。如始于明初的“关防”,就取“关防严密”之意,将方印左右对分,各执半印为信,以便拼合验核。再如私印中始于五代,盛于宋元的署押印,将花写姓名镌刻成章,故又名“花押印”。签押的目的是使人不易模仿笔迹,以为取信凭证。这类印章,往往没有多少艺术价值,但实用价值异常突出,典型地体现了印章示信的功能质。示信,这是印章使用的核心功能,至于印章的其他各种功能,都是由这一功能或近或远地派生、分解、衍化出来的。
        对于印章的示信功能,人们的认识、评价也不一致。徐官《古今印史》说:“嗟夫! 信不足,有不信,故为之印以防民。”这种归咎于“民”之说,是一种偏见,它是从消极方面来理解印章诞生及其文化意义的。其实,从历史发展的观点来看,从总体上看,应该说,印章是华夏文明、社会进步所诞生的宁馨儿。这一文化现象是值得歌颂的,因为它反过来还能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也就是促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陈鳣《论印绝句》写道:“书契长将代结绳,六书二篆递相乘。那知方寸垂千古,转使人间信有征。”这就是从积极方面来理解印章功能的。它把印章和文字相提并论,认为印章是随文字发展而合乎规律地衍变的硕果,从而歌颂了这一方寸之物功垂千古的“示信”功能质。
        许慎认为印是“执政所持信”,这并不是从其发生学意义上说的。其实,早期的印章更多地和经济文化相关。沙孟海论印章的起源,就把它和社会经济联系起来,这是颇有识见的。《周礼》一般认为是战国时的著作,它主要记载了周代的官制仪礼文化,其中直接提及印玺的有三处。《地官·司市》:“凡通货贿,以玺节出入之。”郑玄注:“玺节,印章,如今斗检封矣。使人执之以通商出货贿者,王之司市也;以内货贿者,邦国之司市也。”《地官·司关》还有“货贿用玺节”之语。《秋官·职金》:“掌凡金玉锡石丹青之戒令,受其入征者,辨其物之媺(美)恶与其数量,楬而玺之。”郑玄注:“楬而玺之者,楬书其数量以著其物也。……既楬书揃(记识)其数量,又以印封之。”这三条讲的都是经济文化中印章的功能。刘熙《释名 ·释书契》也有这样的解释:“玺,徙也,封物使可转徙而不可发也。”这也是说明当时印章多作封发物件之用。把印抑于封泥之上,以防私拆,并作信验,从而进入货物运输周转的动态系统。至于《礼记·月令》中的“固封玺”,则是说以印封存财物,这当然也和经济有关。所以沙孟海指出:“印章的起源应该是社会经济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以后。那时,商品交换日益频繁,需要有一种信用的凭证,保证货物的安全转徙或存放,印章就在这个需要上通过群众的创造而产生。(《印学史》)这一论断,应该说是科学的。它比古今许多印学论著一开始就把印章的产生和功能归属到“执政”之类的政治文化的见解,要高明得多。
        沙孟海论古代印章的功能,除了指出其主要用于封泥外,还举出数种。一是手工业者在所制造的器物上记名,即《礼记·月令》中所说的“物勒工名”,如山东、河北等地出土的战国陶器,有些就钤有这种玺文,长沙出土的漆羽觞,也有方形、三角形相叠的烙印,记制胎工人之名。这实际上都是标出产品的制造者,它们既是作为制造者主体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一种标志,又相当于今天工业产品所标的厂名,以取信于消费者。二是用为器物名称的图记,如战国时代的量器“右里升”,就有玺文“右里敀,且有“田”字界格,这实际上相当于今天工业产品示信的商标。三是战国时楚金币“郢爰(锾)”“陈爱”等,也钤尔玺印,世称“郢金”或“印子金”。印章和物质文化的联系,是极其明显的。系统论认为,关系本身也可定义为性质。早期的玺印,和物质产品的标记、封存,和商品的流通运输,和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均有着密切的关系,这就是印章在经济文化领域里的功能质。
        印章在社会经济的土壤中萌生,但它几乎同时就开始和政治——仪礼文化结下了不解之缘。它,在历史的天宇中升腾为权力的示信符号。在印章文化史的早期,君民均可称“玺”,但秦汉以来,随着统一的中央集权帝国的建立,玉玺就登上了帝王的宝座,成为专用之宝了,世传的秦皇玺在历史上还被称为“传国玺”,被视作国家权力的象征。历代也多有“传国玺”之制。作为国家权力象征符号的“玺”,自秦汉以来,其名称也通过社会继承机制而代代相传。直至辛亥革命推翻帝制,仍沿用“玺”之名,中华民国国玺文曰:“中华民国之玺”。再从历史上看,印章制度之盛,莫过于汉。卫宏《汉旧仪》所首先记述的,就是“白玉螭虎钮”的“皇帝六玺”及其各别的政治功能。该文写道:“以‘皇帝行玺’为凡杂;以‘皇帝之玺’赐诸侯王书;以‘皇帝信玺’发兵;其征大臣,以‘天子行玺’;策拜外国事,以‘天子之玺’;事天地鬼神,以‘天子信玺’。……皇帝带绶,黄地六采,不佩玺,以金银滕组,侍中组负以从。”这里,印绶的黄色也被皇帝所独占了。关于官印的等级制度,《汉旧仪补遗》写道:“诸侯王印,黄金橐驼钮,文曰‘玺’,赤地绶;列侯,黄金印,龟钮,文曰‘印’;丞相、大将军,黄金印,龟钮,文曰 ‘章’……匈奴单于,黄金印,橐驼钮,文曰‘章’;御史二千石,银印,龟钮,文曰‘章’;千石、六百石、四百石,铜印,鼻钮,文曰‘印’、‘章’。二百石以上,皆为通官印。”这里,印章文化和制度文化是互为表里的,或者说,作为等级符号的印章就是制度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在官制系统中,印材的质地,印钮的格式,印文的名称,印绶的色彩等等,均森然有序,以此示官阶,表禄秩,别尊卑,一切无不制度化、规范化,真可谓“礼者为异”(《礼记·乐记》)了。
        在历代政治——仪礼文化中,印章是权力的器物化,是具有重大价值意义的信物,“无玺书,则九重之号令不能达之于四海;无印章,则有司之文不能行之于所属”(马端临《文献通考·王礼考》)。因此,封拜、辞官之类的政治行为也离不开印章。汉代的卫青大败匈奴,解除了匈奴对汉王朝的威胁,汉武帝就赐玉印,封将军。印章文化史上所艳称的这颗卫将军玉印,其本质就意味着权力的授予。至于汉初大臣张良功成身退,从赤松子游,于是解印绶辞归,这就意味着权力的卸除。
        在古代仪礼文化中,印章还兼有佩饰功能。上古时代印都很小,其印钮之孔和印绶,均供佩带之用。《淮南子·说林训》:“龟钮之玺,贵者以为佩。”高诱注:“衣印也,钮系佩服也。”在汉代,“大抵官印则书其官爵,系以绶。垂于腰间,为佩服之章”;“唐则王公所佩者,易以龟鱼,别作大印,施于奏牍”。(徐坚《印戋说》)这类印章,被习惯地称为“佩服章”,它体现了权力与审美相结合的佩饰功能。由于印章有着重大的文化意义,因此,在古代崇印观念支配下,人们生前用印,死时还以此殉葬,官印如此,私印也如此。如果官印需要上缴或供世袭,则造假章以殉。从佩服到印殉,这也构成了中国古代一种独特的民俗文化,由此可见印章地位的崇高。
        印章又与军事有关。《汉书 ·彭越传》载,“赐越将军印,使下济阴,以击楚”。在军中马上,作为“急就章”的将军印就参与了战争。印章在古代还作烙马之用,从而与战争、交通相关。著名的阳文巨印“日庚都萃车马”,就是切于实用而艺术性又极高的烙马印。
        印章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社会功能,就是在发送、传递文书中的昭信作用。《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公还及方城,季武子取卞,使公冶问,玺书追而与之。”文书上封以玺印,这就是所谓“封泥”。关于封泥的手续过程,王国维《简牍检署考》概述说:“书函之上,既施以检,而复以绳约之,以印按之,而后题所予之人,其事始毕。”这样,简牍就进入了转徙过程,同时,印章也就是参与了邮传文化。汉魏以来,还有专刻“某某启事”、“白事”、“言事”、“白笺”、“封完请发”等字样的书简印,这是个人专用于邮件的印章。
        所有这些,表现了古代印章在经济文化、政治文化、仪礼风俗文化乃至邮传文化等领域文化里的种种功能质。这些功能质,是由“示信”这个功能核心向各个方位或直接或间接地辐射的结果,它们构成了功能核心的近距外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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