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理性的依循

2024-11-29 可可诗词网-书法文化 https://www.kekeshici.com

        汉字是理性的。
        书法虽是有自己的艺术逻辑的,但是书法又依循着汉字的理性。汉字的结构是理性的。传统的 “六书”说,即是分析其结构条例的。
        《说文解字·叙》中云 “六书”:
        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㧑,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这种已有一千多年历史的许慎“六书说”,虽不是十分科学、精密,但是能说明汉字结构有它的结构原则,汉字是一种理性的结构。
        书法是汉字的书写艺术,也依循汉字结构的理性。
        从用古文字来创作的书法作品言,书法家可以用笔墨在纸上自由地写出甲骨、金文,小篆的大小、斜正、疏密,形成错落有致的章法,但是不能自己生造没有的甲骨文、金文、小篆。写甲骨文就当是甲骨文的结构,写金文当是金文的结构,写小篆当是小篆的结构,决不能杜撰其文字,拼凑而成。以甲骨文言,殷墟甲骨文之单字目前发现近五千个,而能辨识者只有两千个左右,又其中有约五百个虽经考释,但分歧很大。(《甲骨学小辞典》)因此作者创作甲骨文书法在取字时必须以确认的甲骨文为依据,实在没有的也不应该“独创”,而应该用通假的方法来解决。而甲、金文的结构虽不能全用 “六书”来剖析,但仍有一定的结构原理,有时不懂其结构往往搞错。比如甲骨文中十,是“七”字,三是“乞”字,二是“上”字,是 “下”字, 不知其结构则往往用错写错。
        以行书、草书的书法作品而言,虽然形体已有极大的省略,但是必须是行书合行书的结字原则,草书也必须是合草书的结字原则,否则只是“独创”他人不识的行、草书,也不能算是真正的成功作品。张旭、怀素的狂草笔走龙蛇,点线飞动,但是尽管变态万千,还是能作出释文来,可见正是依循了文字结构的理性。启功先生谈书法时说过:“现在书法上的流派很多,有的偏重于点画的奇特,有的偏重于结构的安排与前人不同,有的在章法上参差交叉。可不管怎样写,总有个条件,写出来得是 ‘字’。比如写个 ‘人’字,你要是写成两个竖道向下,就没人能认出是个 ‘人’字。文字作为语言文字的符号,有它的基本条件。无论怎样变化,它也得受文字作为符号基本功用的限制。”(张铁英《启功先生谈书法》,见《中国书法》1989年第4期)这也就是书法创作得依循汉字结构的理性。
        汉字与汉字组合连缀成词、句、诗、文,这也是理性的,是按照一定的语法规律,或诗词格律,表达一定的意义,抒发一定的情感的。书法在创作时总要抒写一定的内容,一定的文句,就得按照汉字的这一理性。对于书法家来说,他依文句,觅取最佳的笔墨表现方式,如书体选择,字形安排,行间布置,章法的创造等等。通过笔墨挥洒的书艺美、表现其文义美、抒发自己的情感。王羲之写《乐毅论》时充溢着怫郁不畅的心情;写《东方朔画赞》时思绪远涉瑰丽的意想;写《黄庭经》时,感到虚无境界的悦心怿意;写《太师箴》时,便有纵横争折的处世心境;写《兰亭序》时,思逸神超;写《告誓文》时,心情不畅,志趣惨苦。(原文见《书谱》)这说明不同的文字内容,触发不同的思绪情志,书圣王羲之身手不凡,他可以选择不同的书艺表现形式体现出来。李斯为秦始皇写歌功颂德的石刻文章也是这样。即使是那些铜器铭文上面的祀典、锡命、田猎、征伐等内容,当时那些不出名的书家在书写时,也是合其理性的,用希冀“子孙永宝”的心情,用艺术的匠心结撰而成。
        书法在欣赏时也是由汉字结构成的文句作为引导,又受其制约的。如果把书法比作为一首乐曲,那么其点划尤如音符、节奏、旋律,那文句便如歌词一般;如果说一篇作品是一段墨舞,那么文句犹如舞蹈中的语汇、对舞姿内容的旁白。但是为什么我们欣赏甲骨文片、金文中的《散氏盘》、《虢季子白盘》、秦石刻小篆、汉碑、甚至汉晋断简残片,虽然有时并不顾及文字内容而依然能感染到它们的书艺美妙?这是书法的形式美有其独立的一面,正象对一个人一样,虽然不知其姓名、经历、品性、职业,但可欣赏其外表形态美;如果了解文字的内容,知道所写的文字内容与书写形式的契合,就更能体味其美感的内涵,深入审美的深层!在中国数千年的书法史中,书法创作重视文句内容,依循文字的这种表义的理性,是一个优良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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