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中国佛教概述
以“文革”为分界,现代中国的大陆佛教可以分为前后两个发展时期,1949年至1966年为前期,1972年至现在为后期。作为一种传统的宗教文化,现代的中国佛教无论是在发展前期还是后期,其实质性的内涵都没有发生变化,仍在坚持着千百年来渐积而成的宗教传统,而在另一方面,前后两期又有各自的表现形式,与既有的传统迥然不同。前期的特点表现为佛教在新的政治环境下确立自己的社会地位以及与新的社会环境相适应的问题,后期的特点则表现为“文革”结束后的恢复以及在中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情况下的日趋成熟与发展。
佛教的新生与曲折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佛教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为了实现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新中国政府实行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毛泽东、周恩来等主要领导多次在不同场合陈述这一政策主张,而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进一步将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国家法律规定下来。这种良好的政治环境为中国佛教的发展提供了契机。1953年5月30日,中国佛教协会成立大会暨中国佛教协会第一次全体代表大会在北京广济寺召开,来自七个民族的一百二十名佛教界代表出席了会议,经讨论,大会确定中国佛教协会是“中国佛教徒组织”。作为全国统一的佛教组织,其宗旨是:
“团结全国佛教徒,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参加爱护祖国及保卫世界和平运动,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联系各地佛教徒,发扬佛教优秀传统”(《现代佛学》1953年第6期第16页)。
这一宗旨明确了在新的时代佛教协会与政府的关系,摆明了自身在社会中的地位,同时也指出了全国佛教徒的努力方向与主要任务。大会推举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虚云、查干葛根为名誉会长;圆瑛为会长;喜饶嘉措、赵朴初等八人为副会长,赵朴初兼任秘书长;巨赞、周叔迦、郭朋为副秘书长。同时选出协会理事和常务理事会,成立了中国佛教协会的最高领导机构。中国佛教协会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全国各民族、各地区、各宗派共同组织的,具有最广泛代表性的佛教团体”,“它表示着新中国佛教徒的大团结”(《现代佛学》1956年第6期第4页)。从此,全国各族的佛教徒开始在佛协的统一领导下,精诚团结,互助合作,走上了一条新的发展道路。此后的1957、1962两年,中国佛教协会又召开了第二、第三两次全国代表大会,喜饶嘉措连任会长,会议的基本精神与第一次大会相比没有大的变化,只是在传戒、佛教教育等方面做了一些规定。
中国佛教协会成立后,到1962年前,全国许多省、市、自治区的许多城市都建立了地方性的分会组织,使佛教协会组织遍布全国。在各级佛协组织的领导下,当时全国的佛教徒紧密地团结在人民政府周围,与全国人民团结一致,热爱祖国,热爱和平,抱着“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信念,积极组织生产自救,投身于建设祖国的大业中去。同时,他们又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正当的传教活动。他们创办现代佛学社,展开佛教文化研究;发行《现代佛学》月刊,弘扬佛教精神,报导国内佛教活动以及国家的方针政策;同时又设法提高僧人的文化素质和教义修养,培养人才。总之,建国初期的中国佛教,除了在宗教上保持了自己的文化传统之外,在其它各方面都是与全国人民团结一致的,整个佛教呈现出健康向上的发展趋势。
由于宗教与民族的特殊性,西藏问题在建国初期是中央政府需要妥善处理的问题。而如何对待西藏和藏族同胞,在很大的程度上就表现为如何对待藏传佛教。藏族基本上是全民信教的民族,到本世纪五十年代,共有寺院二千七百余所,供养僧人十一万余人。针对这一情况,中央政府从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出发,在1951年5月23日签订的《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中明确规定:“实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寺庙的收入,中央不予变更。”还规定“达赖、班禅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不予变更”。两个“不予变更”,稳定了藏族同胞的不安心理,使西藏得以顺利地和平解放。
西藏的和平解放,首先使藏族人民和藏传佛教内部达成了空前的统一。早在30年前,西藏最高的两位宗教政治领袖达赖和班禅之间出现误解,造成不和,班禅及其堪布会议厅处于流浪之中。1951年4月,中央政府借与西藏代表团进行和平解放西藏的谈判之机,在双方之间进行调解,使双方捐弃前嫌,重归于好。1952年4月28日,班禅一行平安到达拉萨,在布达拉宫与达赖会见;于6月23日回到了扎布伦寺。至此,西藏民族与宗教的团结问题得到了解决。而另一方面,由于进藏的解放军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十七条协议》的规定,五十年代的西藏佛教保持了以往的传统,各教派、各寺院以及佛教圣地和著名道场,都依照传统进行宗教活动,拉萨著名的传召大法会也每年如期举行,其间各种宗教活动盛况如前。1956年10月,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在拉萨成立,西藏佛教开始有了自己统一的团体组织,而1956年9月成立的西藏拉萨中学,则增设若干喇嘛班,在传授佛教经典的同时,又向喇嘛讲授新的科学知识。这些都为新时代的西藏佛教带来新的气息。
1959年,西藏上层发动武装叛乱,中央政府及时作出了平息叛乱、实行民主改革的决定。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废除寺院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对寺院的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进行赎买,分给农民;废除寺院的债务、劳役、高利贷和差役制度;废除寺院的封建管理制度,包括等级制度、管家制度、惩罚制度以及寺院间的隶属关系;调节过多的寺院及僧尼总数;寺院经济由政府补贴。改革所采取的步骤和方法都是十分慎重的,它的目的是要废除西藏宗教制度中存在的封建特权和剥削制度,而不是限制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改革的结果是废除了封建的寺院管理制度,建立了民主管理制度,使僧众可以通过民主选举的方法,自行管理宗教事务,开展正常的佛事活动。对于改革的结果,西藏人民和西藏佛教界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班禅大师、嘉措林活佛等许多高级宗教领袖也发表讲话表示支持与肯定。
改革是在宗教信仰自由的方针指导下展开的,因此从1959到1965的七年间,西藏的佛教活动没有停止,基本上得以照常举行;布达拉宫、甘丹寺、扎布伦寺、萨迦寺、日居寺、热振寺、夏鲁寺、大昭寺等著名寺院先后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维修;宗教人才得到继续培养,一些寺院先后成立了藏传佛教经典研究班,佛协西藏分会也组成了一个学习小组,吸收十余名青少年活佛集中学习,其中一些人后来成为我国佛教界的知名人士。民主改革后,西藏全区仍保留大量的寺院和僧尼,满足了西藏人民的宗教需要。
云南上座部佛教主要流传在西双版纳、德宏、景颇等地,信仰的民族有傣族、布朗族、德昂族、阿昌族和佤族等。在历史上,由于社会文化发展缓慢以及交通不便等多方面的原因,云南上座部佛教基本上处于封闭状态,与汉地和藏地佛教的联系很少。1949年以后,这种状况逐步得到改善。在1953年6月召开的中国佛教协会成立大会上,祜巴勐作为云南上座部佛教代表应邀与会,并被推选为佛协副会长和常务理事。到1957年的中国佛教协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时,云南上座部代表已达数十人,占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十以上。
1955年,祜巴勐率团到鞍山、旅大、沈阳、天津、北京、南京、上海、杭州等地参观考察,所到之处受到各级人民政府和佛教界的热情欢迎,开始了与汉地佛教的文化交流。1956年,他又应邀率团到缅甸,参加释迦牟尼涅槃二千五百年纪念活动,同时奉迎北京广济寺的佛牙到仰光,接受缅甸佛教徒的礼拜。短短几年间,云南上座部佛教在国内受到重视,还组团出访外国,文化交流日益广泛,整个云南上座部佛教呈现出一种新的面貌。
1957年到1962年,德宏、临沧、西双版纳等地先后成立了中国佛教协会分会,这使得云南上座部佛教内部也发生了巨大变化。首先是结束了历史上内部各派不相往来的分散状态,在共同信仰的旗帜下走上了团结、平等、合作的道路。例如1956年西双版纳的六名长老举行晋升仪式,就是由摆孙、摆坝两派僧人共同举办的,这是以前没有过的。其次,云南上座部佛教徒的思想文化、价值标准也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向。在历史上,像降神赶鬼、在晋升仪式中宰杀耕牛等陋习陈俗,在云南佛教中是常见的。而1963年西双版纳佛教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便对这些欺骗群众、破坏生产的不良习惯作出了批评。他们还建议,以后凡是要晋升的僧侣,必须经过民主评议,报请佛协领导批准,方可进行。晋升的僧人要有德有学,要热爱祖国,担负培养教育人才的任务,有能力的还要协助政府做好农村和边远山区的小学教育。他们还要求,青年佛教徒应深入学习研究佛法,继续弘扬云南上座部佛教这一珍贵的佛教文化,使之与汉、藏佛教共同繁荣。最后,在政府和佛协的关心支持下,云南的上座部佛教传统同时也得到保持和发展。在西双版纳,各族人民依然奉行着男子必须出家一次的习惯作法。德宏等地的宗教节庆和日常课诵依然按期举行,佛事活动(做摆)也相当频繁。为使佛教活动正常,政府和佛协还拨放专款,用于寺院的维修和新建。总之,五十年代的云南上座部佛教,除继续维持宗教传统之外,在内外两个方面都出现了一些新气象,显示了蓬勃向上的生机。
新时期佛教的恢复与发展
1957年,中国大陆开始出现政治偏差,“左”的思想膨胀。到1966年发生了“文化大革命”,佛教被列为封建迷信而受到冲击,寺院被迫关闭,佛像被破坏,僧尼遭到批斗。1966年8月26日,中国佛教协会总部所在地广济寺受到冲击,协会工作陷于停顿。此后中国大陆上正常、公开的佛教活动被迫暂时停止。
1972年,在周恩来总理的关心下,中国佛教协会开始部分恢复工作。1976年尤其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佛教活动开始进一步恢复。1980年12月,中国佛教协会第四届代表大会召开,班禅大师被再次选为名誉会长,赵朴初当选为会长,佛协的工作全面恢复,大陆佛教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新时期佛教的第一项工作是寺院的恢复与开放。从1976年开始,随着“拨乱反正”政策的实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恢复,“文革”期间被封闭的佛教寺院逐步恢复开放,寺院原有的房产、地产等也尽可能地予以归还。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局1995年7月公布的《中国的宗教和宗教信仰自由状况》,我国共开放佛教寺庙九千五百余所,共有僧尼十七万余人。其中汉传佛教僧尼四万余人,寺庙五千余所; 藏传佛教僧尼约十二万人,寺庙三千余所; 南传佛教僧人八千余人,寺庙一千余所。在众多的寺院中,已有几百所被列为国家重点寺院和文物保护单位。
寺院开放后,大陆各地立即出现了维修的高潮。国家拨出了大量的专款,用于维修房山云居寺、镇江金山寺、扶风法门寺、黄蘗山万福寺、西藏甘丹寺、云南耿马总佛寺小白塔等。1988年,国家还对藏传佛教圣地布达拉宫进行了全面维新。其它一些寺院则自筹资金,对寺院本身以及佛像文物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缮整理。
随着寺院的恢复与开放,大陆的各种佛事活动也逐渐恢复,且有日见旺盛之势。在汉传佛教地区,佛诞节、观音诞日、盂兰盆会等节日以及用以超度亡灵的水陆法会和日常的念经课颂、参禅打坐等佛事活动相当频繁;在藏传佛教地区,则举行祈愿法会、传召法会等,朝山节、雪顿节、藏历新年以及日常生活中,藏族人民也会做相当规模的佛事活动;云南上座部佛教地区则主要举行浴佛节(泼水节)的庆祝活动,平时的佛事活动也相当频繁。佛事活动经中国佛教协会做了一些规定和调整,革除了以往掺杂其中的算卦、抽签、看风水等不健康的迷信活动。此外,中国现代的佛事活动又开始与国际接轨。1990年7月,中国佛教协会按照世佛联的规定,把五月中旬的月圆日(即农历四月十五)作为中国佛教徒的“佛吉祥日”,使这一天成为纪念佛陀诞生、成道和涅槃三个时间的同庆之辰。近年来.大陆佛教徒还组织大型弘法团到美国等地举办水陆法会,引起反响。
新时期的大陆佛教特别注重佛教文化的研究与人才的教育培养。1980年佛教协会创刊《法音》杂志,刊登佛学文章,介绍佛学动态,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读者遍及海内外。1987年《法音》增刊学术版,后改名《佛教文化》,影响进一步扩大。新恢复的金陵刻经处,则集中整理,补刻经板十余万块,出版了大量的佛教经论、传教书籍及佛像与文物图片。中国佛协还组织力量对房山石经进行调查,影印出版了《房山石经》。与此同时,佛教音乐也得到整理,音乐磁带在国内外流通发行。为了培养教育僧界人才,1980年9月中国佛学院重新恢复招生,法尊任院长,学制四年,课程包括佛教以及现代科学知识、外语等几大门类。办学十余年来,先后培养出一批学僧,另有十多名师生到国外深造。1987年9月,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成立,培养蒙藏佛教人才。此外,十多年来中国佛教协会还筹办了中国佛学院苏州灵岩山分院、南京栖霞山分院等。地方佛协则陆续创办了福建佛学院、上海佛学院、四川民众佛学院、黑龙江佛学院,以及西藏、四川、青海、甘肃的藏语系佛学院。闽南佛学院等历史上著名的佛学院也得到了恢复。南传上座部巴利语佛学院则正处在筹办之中。这些院校的成立,为中国佛教界培养了大量的佛教人才和新生力量。
新时期的大陆佛教与国际社会开展了广泛的文化交流。八十年代以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日益发展,中国佛教代表团频繁出访,与日本、泰国、新加坡、菲律宾、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佛教团体建立了友好关系,还与香港、台湾的佛教界进行广泛交流,加深了两岸佛教界的友好往来。
新时期的中国大陆佛教以“人间佛教”为特征。在1980年12月举行的中国佛教协会第四届全国代表大会上规定,新时期佛教协会的任务是:
一、团结和倡导广大佛教徒参加各项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庄严国土,利乐有情”。
二、在爱国爱教的立场上,维护教徒信仰自由的权利,推动教徒学习宗教政策和其它有关政策法令,做到爱国爱法,支持教徒管好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
三、积极开展佛教教育和学术研究,出版佛教书刊,协助政府保护佛教文物古迹。
四、发展与各国佛教徒的友好联系,增进中外佛教文化交流。
在这种“人间佛教”精神的指导下,新时期的中国大陆佛教主要呈现了三个发展方向。一是继承了中国佛教“农禅并重”的优良传统,在进行宗教修持的同时,积极投身到社会日常的经济、文化建设中来,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其它社会服务事业。到目前为止,大陆的许多寺院都兴办了自己的产业,寺院已经成为具有相当实力的经济实体。第二个发展方向是注重佛教文化研究,第三则是与国外佛教界的友好往来。
新时期中国佛教的发展,是与国家的宗教政策紧密相连的。自1949年起,佛教界人士就被邀请参加了中国政治协商会议,以后各届政治协商会议及人民代表大会,都有佛教界代表参加。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政府对曾经受到迫害、含冤去世的佛教僧徒,如喜饶嘉措、阿旺嘉措、能海、周叔迦等人予以平反昭雪,恢复名誉。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班禅大师生前还担任了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会长赵朴初则担任了全国政协副主席。1989年班禅大师因病猝然去世,党和国家给予他极高的评价,称他是“我国伟大的爱国主义者、著名的国务活动家、中国共产党的忠诚朋友、中国藏传佛教的杰出领袖”,认为他的逝世 “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重大损失,是包括藏族人民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重大损失”(《法音》1989年第4期)。
这些事实表明,现代的中国佛教尽管经历了文革的劫难,但整体上来说她的政治地位是不断提高的,在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指导下,传统的佛教得到了延伸和继续发展。
在佛教继续发展的过程中,中国佛教协会起到了组织领导的重要作用。1984年4月,中国佛教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汉族佛教寺庙制度传戒问题的决议》,规定了制度师、出家人的条件和传戒授法的具体办法,要求出家者必须持有省级以上的佛教协会印发的戒牒,同时废除了自元代以后形成的授戒时烫香疤的陋习。1989年12月30日,佛协又颁布了《汉传佛教寺庙管理试行办法》和《汉传佛教寺庙共住规约通则》两个文件,对寺院的管理体制、组织方法、佛事活动、修持传戒、培养人才、学术研究、生产自养、文物保护、园林管理、财务制度、对外联络以及僧人的日常起居等多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保证了佛教活动的有秩序正常进行。西藏佛教协会则在1985年草拟了《西藏寺庙民主管理章程试行稿》并在札布伦寺进行试点,后形成了《寺庙民主管理章程》,对经济生产、经典研究、文化教育、佛事活动、寺庙管理、文物保护、对外联络等方面也作了详细说明。在统一的中国佛教协会领导下,新时期的大陆佛教呈现出一派团结的气象。在汉传、藏传和云南上座部三个佛教文化圈中,内部的各宗派、各寺庙都能团结一致,尤其是云南地区,摆奘、摆润、摆坝、摆孙等各派打破了以往互不往来的局面,形成了团结互助、和平共处、平等相待的新格局。而在三个佛教文化圈之间,以往的没有联系或联系很少的现象被彻底冲破,互相之间的文化交流日益增加,组织联系也得到加强。
总之,新时期的大陆佛教在继承以往优良传统的同时,在社会地位、组织领导、文化研究和开展对外交流等多方面都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适应了新的形势,得到了正常发展。
港台澳佛教现状
港台澳佛教是中国佛教的一个组成部分。1894年甲午中日战争后,日本佛教大量传入台湾。其后,日本在台湾强制实行“皇民化”政策,一些佛教僧侣皈依了从日本传入的曹洞宗、临济宗、真宗、净土宗等派,台湾佛教被日本化。
1945年台湾重归祖国,1949年大陆一批著名佛教僧侣来到台湾,致力于重振佛教的中国传统。经过多年努力,台湾佛教重新回到了中国佛教的传统中来。台湾佛教的最高组织是“中国佛教会”,下设县市分会。由于曾被日本占领的历史原因,台湾佛教的戒律一度非常松弛,甚至出现僧人可以不受戒的情况。1953年台南大仙寺首建戒坛,举行规范化的中国佛教的授戒仪式。此后在台湾佛教会的指导下,台北、基隆、台中、大岗山、高雄、苗栗等地的大寺院轮番举行中国式的授戒仪式。1968年台湾佛教会通过的《佛教会传教规则》,进一步完善了授戒的资格、等级、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到现在,台湾佛教基本恢复了中国佛教的戒律传统,僧尼一律独身,不食肉,不饮酒,遵守清规戒律。
据1991年的统计数字,台湾有佛寺四千余所,教徒四百八十五万余人。寺院现模大小不等,著名的有台北的十普寺、龙山寺、圆通寺,高雄的佛光山,台南的开元寺、竹溪寺,花莲的慈济精舍,以及日月潭边的玄奘寺、新竹县附近的狮子山等。寺院分成大陆佛教和台湾佛教两大派系,大陆派佛教寺院是大陆僧人来台后建立的,台湾派佛教寺院则形成于日本占领时期,下面又分成月眉山派、法云寺派、开元寺派和大岗山派等。经过对日本佛教影响的消除,现在居台湾佛教主流的是大陆佛教体系。
由于历史沿革和地理环境的差异,台湾佛教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本地的特色。其一是观音信仰非常流行;其二是融合儒释道三家的“斋教”(又称白衣佛教,日本占领时称在家佛教)成分较重,“斋教”是一种混合的民间信仰,特别采用了道家的神仙术和炼丹法,下面又分成金幢派、龙华派、先天派、空门派等,一般皆以“素食”为特征,在普通民众中影响极大;其三是普遍崇拜妈祖,台湾全岛共有大小妈祖庙(天妃庙)五百余座。
现代的台湾佛教在保持上述特征之外,还形成了一些新的特征。特征之一是居士佛教运动的发展。六十年代中期,居士佛教迅速兴起。1955年,蒋介石指示在日月潭修建玄奘塔寺,饬令行政院、省政府出款捐助,他本人则亲临勘查,并多次捐赠。他还多次接见台湾佛教会的领导,共同商议佛教事务。蒋纬国则是虔诚的佛教居士,曾拜白圣、悟明等人为师,经常参加佛事活动,《中国佛教》杂志还刊登过他的习佛文章。其他一些国民党要员和社会名流也参与佛教活动,刊印佛经,组织念佛团体。因此,台北、高雄等地的各种居士念佛会相继成立,最终形成了统一的台湾“中华佛教居士会”,创始人是前国民党内政部警政司司长李骞,成员多是国民党新旧官员和社会名达。1961年,台湾大学教授周宣德创办《慧炬》杂志,以指导青年学佛为宗旨,举办学术讲演,把大专院校的研习佛学运动推向高潮,使居士佛教运动深入大学校内。
六十年代以后,台湾兴起了塑像之风。1961年,彰化八卦山大佛像塑造竣工,高达70余米。此后,基隆及台北金龙寺的巨型观音像、台中宝觉寺的巨型弥勒像、佛光山和台中万佛寺的释迦牟尼巨像也先后完成,皆高达数十米。一些寺院还热衷于建造万尊像,如台北华严莲社造有万佛堂,佛光山观音殿则造有万尊观音像等。
现代的台湾佛教的另一特征,是佛教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1947年,慈航法师到达台湾,分别在圆光寺和台北秀峰山创办圆光佛学院和弥勒内院,开讲佛学。1951年,大醒在新竹创办佛学讲学会,印顺则在青草湖创建福严精舍。1954年,白圣创办台中佛学院,1957年和1960年又分别建立了“中国佛教三藏学院”和“中国佛教研究会”,1985年圣严创立“中华佛学研究所”。到目前,台湾共有佛学院、佛教大学等四十余所,不少院校采用新式的教学方法,在传播佛教知识的同时,兼而讲授现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课程。1977年,台湾成立了“中国佛教会教育团体联谊会”,负责佛教教育事业的促进与发展。教育的发展,提高了台湾佛教信仰者的知识水平,现在的出家僧尼中,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正逐步增加,改变了以往信徒多为老弱妇孺的状况。
随着现代科技水平的发展,台湾佛教的传教事业也出现了新的倾向,广播、电视、声像磁带成了传法的主要方式。七十年代,台湾成立了“电视弘法委员会”,下有五家电台,开辟十余种佛教专题节目。声像磁带的传法方式则更为普及,种类繁多的录音带和录像带流传到世界各地区。与此相适应,以“华藏佛教视听图书馆”为开端,台湾的佛教视听图书馆或中心也相继成立,至今已有二十座。这些都大大便利了佛教的传播。
数十年来,台湾佛教日益重视与国际佛教界的交往。1965年,台湾联合斯里兰卡、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发起了“世界佛教僧伽大会”和“世界华僧大会”,白圣、悟一等人曾历任两会会长、秘书长等职。台湾佛教会又是“世佛联”的成员之一,台湾的“中华佛教居士会”,“中华汉藏文化协会”等也先后加入了“世佛联”组织。在对外关系上,台湾佛教与日本、韩国往来最为密切。1966年在汉城兴建了“中国佛教会馆”,第二年与韩国联合发起“世界佛教联合大会”,1976年又联合举办“临济护国佛教大会”,1973年与日本一起创建“日华(台湾)佛教关系促进会”,1978年双方成立“佛教文化交流协会”,台湾的一些佛教团体在日本创建了分会组织。1978年,台湾与日、韩联合举办世界佛教联合大会,规定以后每年一次,在三个地区轮流举行,展开佛教文化研究。因此,台湾佛教与日韩的联系相当紧密,代表团频繁互访。此外,台湾佛教还非常注意与东南亚和南亚的国家如泰国、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斯里兰卡等保持联系,在一些国家中建立了中国式的佛教寺院和传法机构。台湾佛教同时注重向欧美尤其是美国传播与发展。六十年代时,台湾在美国创办佛教道场数十所,形成纽约和旧金山东西两大中心。大乘寺、东禅寺、光明寺、法王寺、大觉寺、报恩寺、福慧会、圆通寺被称为纽约的“八大寺”。居住美国的台湾僧人还在洛杉矶、檀香山等地组织佛教会,使中国佛教在美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近年来,台湾佛教界也加强了与大陆佛教界之间的往来。台湾佛教学者也不断地访问大陆,与大陆学者进行学术交流,且联系日益加强,日见广泛。大陆佛教学者也开始访问台湾,进行学术交流,出版学术著作。
总之,台湾佛教几十年间,在许多方面都是非常活跃的,保持了旺盛的发展势头。
香港的佛教,确切地说是在近代以来传入的,但直到十九世纪末,发展仍较为缓慢。1916年,潘达微、陆遵仙、吴子芥等人开始创办佛学会。此后卢家昌创立了极乐院,开展诵经活动。1920年著名僧人太虚应邀到香港传法,掀起了香港佛教的第一个热潮。不久,居士林、佛学社、青年会、佛学院等佛教组织相继成立;凌云寺、宝莲禅寺、杯渡寺、斗姥殿、青云观等寺院得到扩建维修;竹林禅院、鹿野苑、清凉法苑、大光园、观音紫竹院等一批新的寺院也陆续建成。此后,茂峰、洗尘、通一、芝峰等内地僧人陆续到香港传法。虚云于1936年在港主持“万善众缘水陆大法会”,使香港佛教有了长足的发展。此后禅宗、净土、天台、密宗、法相等宗派在香港都相继生根。随着佛教活动的高涨,佛学研究也呈现了繁荣的局面,短短几年间,有《佛学报》、《人海灯》、《佛教学报》、《天荒画报》、《香港佛化》、《无尽灯》、《佛教季刊》、《华南觉音》、《香海佛社》等佛教杂志陆续出版,促进了佛教文化的活跃传播。到1940年,香港已有寺院精舍上百所,僧侣百余人,信徒十余万,佛教初具规模。
1941年日本侵略军占领香港,佛教发展出现停滞。1946年香港佛教再现生机,大批内地僧人接踵而至,其中包括印顺、倓虚、法舫、定西、太沧等名僧,到1953年,抵港僧人达三百以上,香港佛教再次进入快速发展时期。1956年香港寺院精舍不足四十,到1960年迅速发展到一百六十五所,五年间增长了四倍多。由于香港土地资源不足,许多小寺院精舍都建立在公寓楼里,因此有人称这种现象为“公寓佛教”。
香港佛教的一个典型特征是兴办教育。1925年港岛第一个居士林成立时,曾创办了附属的光明学校;四年后张莲觉女士建立了屯门女子佛学院;十年后凌云寺又增设女子佛学院。五十年代时倓虚将青岛湛山寺的华南佛学院迁至香港;鹿野苑则创办栖霞佛学院。1970年,香港第一座佛学高等教育学府“能仁书院”宣告成立。到1978年,香港佛教界兴办各种中小学校四十余所,大专院校两所,在校学生四万余人,不仅培养出许多知识僧侣,为香港的教育普及事业也做出了巨大贡献。1978年以后,佛教教育事业继续深入,除一些学校继续创办外,“能仁书院”则扩展规模,增设哲学研究所、中国文学研究所,招收硕士生、博士生,形成了完整的、多层次的僧伽教育体系。1981年荃湾西方寺创办的菩提佛学院,则是一所国际性的佛学院,接收海外僧人入学。1983年香港菩提学会又创办了四年学制的“华夏中医学院”,为社会培养医护人才。此外,香港佛教还积极参加其它社会公益活动,他们先后修建了中华佛教图书馆、志莲图书馆、宝筏图书馆、香港佛教图书馆等;还兴办了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公墓等社会慈善事业。
香港的佛事活动也很发达,经常举办各种讲经会、周末佛学讲座、周末念佛会、星期布道会等;还有定期的佛教广播讲座,佛经念诵会;佛教院校中还举办论文比赛,放生会等。与此同时,佛教的文化出版也相当活跃,1960年《香港佛教》创刊,1970年能仁书院刊行《内明》杂志,不久又出现了《法言》、《菩提》等佛教文化刊物。香港出版界对佛教书籍的出版也给予了极大兴趣。
到现在,香港信仰佛教的人数占全港总人口的百分之七十,主要信奉禅宗和净土宗,密宗也得到了迅速发展。有佛教寺院精舍四百余座,团体二百余个,兴办幼儿园、中小学、大专院校七十三所,在校人数七至八万人,养老院七所,青年安乐营一个,还有一座具有相当规模的医院。这些成就已引起了世界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注意,并加以借鉴运用。
1978年以前,香港佛教在对外关系上主要和台湾、日本、韩国、东南亚国家的佛教界交往。自1978年后的十余年来,开始与大陆佛教重新恢复联系,此后香港各种佛教代表团不断赴大陆考察,参观访问。香港佛教界则热衷于大陆的佛教文化事业,积极捐款,帮助大陆佛教兴办各种事业。大陆佛教对香港佛教也表示了高度的支持,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曾至香港,会见香港佛教界人士。而1982年香港宝莲禅寺决定筹建天坛大佛时,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了“随喜功德委员会”,在大陆进行募捐予以援助。相信随着大陆与香港政治、经济、文化关系的加强,双方的佛教联系也必将日益加深。
澳门由于长期是葡萄牙的殖民地,佛教影响较小,且往往与道教、儒教相混杂,很难区分,甚至经常以民间信仰的形式出现。近年来由于中国传统宗教和文化在海外的影响逐渐增加,佛教的势力也有所增长,现有僧尼近百人,居士三千余人,庙宇四十余座,成立了“澳门佛教联合会”。澳门佛教主要表现为神祗供养,寺庙内供有菩萨、神仙、圣人、土地等各种神像,表现了三教融合的特征,其中以观音、天后、关公、妈祖的供养最为普遍。1988年,澳门曾举行纪念妈祖阁五百周年庆典活动。澳门的佛教活动一般受香港的影响较大,国际佛教组织常将港澳划在一起,构成一个团体。
佛教的新生与曲折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佛教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为了实现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新中国政府实行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毛泽东、周恩来等主要领导多次在不同场合陈述这一政策主张,而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则进一步将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国家法律规定下来。这种良好的政治环境为中国佛教的发展提供了契机。1953年5月30日,中国佛教协会成立大会暨中国佛教协会第一次全体代表大会在北京广济寺召开,来自七个民族的一百二十名佛教界代表出席了会议,经讨论,大会确定中国佛教协会是“中国佛教徒组织”。作为全国统一的佛教组织,其宗旨是:
“团结全国佛教徒,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参加爱护祖国及保卫世界和平运动,协助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联系各地佛教徒,发扬佛教优秀传统”(《现代佛学》1953年第6期第16页)。
这一宗旨明确了在新的时代佛教协会与政府的关系,摆明了自身在社会中的地位,同时也指出了全国佛教徒的努力方向与主要任务。大会推举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虚云、查干葛根为名誉会长;圆瑛为会长;喜饶嘉措、赵朴初等八人为副会长,赵朴初兼任秘书长;巨赞、周叔迦、郭朋为副秘书长。同时选出协会理事和常务理事会,成立了中国佛教协会的最高领导机构。中国佛教协会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全国各民族、各地区、各宗派共同组织的,具有最广泛代表性的佛教团体”,“它表示着新中国佛教徒的大团结”(《现代佛学》1956年第6期第4页)。从此,全国各族的佛教徒开始在佛协的统一领导下,精诚团结,互助合作,走上了一条新的发展道路。此后的1957、1962两年,中国佛教协会又召开了第二、第三两次全国代表大会,喜饶嘉措连任会长,会议的基本精神与第一次大会相比没有大的变化,只是在传戒、佛教教育等方面做了一些规定。
中国佛教协会成立后,到1962年前,全国许多省、市、自治区的许多城市都建立了地方性的分会组织,使佛教协会组织遍布全国。在各级佛协组织的领导下,当时全国的佛教徒紧密地团结在人民政府周围,与全国人民团结一致,热爱祖国,热爱和平,抱着“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信念,积极组织生产自救,投身于建设祖国的大业中去。同时,他们又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正当的传教活动。他们创办现代佛学社,展开佛教文化研究;发行《现代佛学》月刊,弘扬佛教精神,报导国内佛教活动以及国家的方针政策;同时又设法提高僧人的文化素质和教义修养,培养人才。总之,建国初期的中国佛教,除了在宗教上保持了自己的文化传统之外,在其它各方面都是与全国人民团结一致的,整个佛教呈现出健康向上的发展趋势。
由于宗教与民族的特殊性,西藏问题在建国初期是中央政府需要妥善处理的问题。而如何对待西藏和藏族同胞,在很大的程度上就表现为如何对待藏传佛教。藏族基本上是全民信教的民族,到本世纪五十年代,共有寺院二千七百余所,供养僧人十一万余人。针对这一情况,中央政府从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出发,在1951年5月23日签订的《关于和平解放西藏的十七条协议》中明确规定:“实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寺庙的收入,中央不予变更。”还规定“达赖、班禅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不予变更”。两个“不予变更”,稳定了藏族同胞的不安心理,使西藏得以顺利地和平解放。
西藏的和平解放,首先使藏族人民和藏传佛教内部达成了空前的统一。早在30年前,西藏最高的两位宗教政治领袖达赖和班禅之间出现误解,造成不和,班禅及其堪布会议厅处于流浪之中。1951年4月,中央政府借与西藏代表团进行和平解放西藏的谈判之机,在双方之间进行调解,使双方捐弃前嫌,重归于好。1952年4月28日,班禅一行平安到达拉萨,在布达拉宫与达赖会见;于6月23日回到了扎布伦寺。至此,西藏民族与宗教的团结问题得到了解决。而另一方面,由于进藏的解放军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十七条协议》的规定,五十年代的西藏佛教保持了以往的传统,各教派、各寺院以及佛教圣地和著名道场,都依照传统进行宗教活动,拉萨著名的传召大法会也每年如期举行,其间各种宗教活动盛况如前。1956年10月,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在拉萨成立,西藏佛教开始有了自己统一的团体组织,而1956年9月成立的西藏拉萨中学,则增设若干喇嘛班,在传授佛教经典的同时,又向喇嘛讲授新的科学知识。这些都为新时代的西藏佛教带来新的气息。
1959年,西藏上层发动武装叛乱,中央政府及时作出了平息叛乱、实行民主改革的决定。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废除寺院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对寺院的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进行赎买,分给农民;废除寺院的债务、劳役、高利贷和差役制度;废除寺院的封建管理制度,包括等级制度、管家制度、惩罚制度以及寺院间的隶属关系;调节过多的寺院及僧尼总数;寺院经济由政府补贴。改革所采取的步骤和方法都是十分慎重的,它的目的是要废除西藏宗教制度中存在的封建特权和剥削制度,而不是限制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改革的结果是废除了封建的寺院管理制度,建立了民主管理制度,使僧众可以通过民主选举的方法,自行管理宗教事务,开展正常的佛事活动。对于改革的结果,西藏人民和西藏佛教界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班禅大师、嘉措林活佛等许多高级宗教领袖也发表讲话表示支持与肯定。
改革是在宗教信仰自由的方针指导下展开的,因此从1959到1965的七年间,西藏的佛教活动没有停止,基本上得以照常举行;布达拉宫、甘丹寺、扎布伦寺、萨迦寺、日居寺、热振寺、夏鲁寺、大昭寺等著名寺院先后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维修;宗教人才得到继续培养,一些寺院先后成立了藏传佛教经典研究班,佛协西藏分会也组成了一个学习小组,吸收十余名青少年活佛集中学习,其中一些人后来成为我国佛教界的知名人士。民主改革后,西藏全区仍保留大量的寺院和僧尼,满足了西藏人民的宗教需要。
云南上座部佛教主要流传在西双版纳、德宏、景颇等地,信仰的民族有傣族、布朗族、德昂族、阿昌族和佤族等。在历史上,由于社会文化发展缓慢以及交通不便等多方面的原因,云南上座部佛教基本上处于封闭状态,与汉地和藏地佛教的联系很少。1949年以后,这种状况逐步得到改善。在1953年6月召开的中国佛教协会成立大会上,祜巴勐作为云南上座部佛教代表应邀与会,并被推选为佛协副会长和常务理事。到1957年的中国佛教协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时,云南上座部代表已达数十人,占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十以上。
1955年,祜巴勐率团到鞍山、旅大、沈阳、天津、北京、南京、上海、杭州等地参观考察,所到之处受到各级人民政府和佛教界的热情欢迎,开始了与汉地佛教的文化交流。1956年,他又应邀率团到缅甸,参加释迦牟尼涅槃二千五百年纪念活动,同时奉迎北京广济寺的佛牙到仰光,接受缅甸佛教徒的礼拜。短短几年间,云南上座部佛教在国内受到重视,还组团出访外国,文化交流日益广泛,整个云南上座部佛教呈现出一种新的面貌。
1957年到1962年,德宏、临沧、西双版纳等地先后成立了中国佛教协会分会,这使得云南上座部佛教内部也发生了巨大变化。首先是结束了历史上内部各派不相往来的分散状态,在共同信仰的旗帜下走上了团结、平等、合作的道路。例如1956年西双版纳的六名长老举行晋升仪式,就是由摆孙、摆坝两派僧人共同举办的,这是以前没有过的。其次,云南上座部佛教徒的思想文化、价值标准也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向。在历史上,像降神赶鬼、在晋升仪式中宰杀耕牛等陋习陈俗,在云南佛教中是常见的。而1963年西双版纳佛教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便对这些欺骗群众、破坏生产的不良习惯作出了批评。他们还建议,以后凡是要晋升的僧侣,必须经过民主评议,报请佛协领导批准,方可进行。晋升的僧人要有德有学,要热爱祖国,担负培养教育人才的任务,有能力的还要协助政府做好农村和边远山区的小学教育。他们还要求,青年佛教徒应深入学习研究佛法,继续弘扬云南上座部佛教这一珍贵的佛教文化,使之与汉、藏佛教共同繁荣。最后,在政府和佛协的关心支持下,云南的上座部佛教传统同时也得到保持和发展。在西双版纳,各族人民依然奉行着男子必须出家一次的习惯作法。德宏等地的宗教节庆和日常课诵依然按期举行,佛事活动(做摆)也相当频繁。为使佛教活动正常,政府和佛协还拨放专款,用于寺院的维修和新建。总之,五十年代的云南上座部佛教,除继续维持宗教传统之外,在内外两个方面都出现了一些新气象,显示了蓬勃向上的生机。
新时期佛教的恢复与发展
1957年,中国大陆开始出现政治偏差,“左”的思想膨胀。到1966年发生了“文化大革命”,佛教被列为封建迷信而受到冲击,寺院被迫关闭,佛像被破坏,僧尼遭到批斗。1966年8月26日,中国佛教协会总部所在地广济寺受到冲击,协会工作陷于停顿。此后中国大陆上正常、公开的佛教活动被迫暂时停止。
1972年,在周恩来总理的关心下,中国佛教协会开始部分恢复工作。1976年尤其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佛教活动开始进一步恢复。1980年12月,中国佛教协会第四届代表大会召开,班禅大师被再次选为名誉会长,赵朴初当选为会长,佛协的工作全面恢复,大陆佛教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新时期佛教的第一项工作是寺院的恢复与开放。从1976年开始,随着“拨乱反正”政策的实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恢复,“文革”期间被封闭的佛教寺院逐步恢复开放,寺院原有的房产、地产等也尽可能地予以归还。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局1995年7月公布的《中国的宗教和宗教信仰自由状况》,我国共开放佛教寺庙九千五百余所,共有僧尼十七万余人。其中汉传佛教僧尼四万余人,寺庙五千余所; 藏传佛教僧尼约十二万人,寺庙三千余所; 南传佛教僧人八千余人,寺庙一千余所。在众多的寺院中,已有几百所被列为国家重点寺院和文物保护单位。
寺院开放后,大陆各地立即出现了维修的高潮。国家拨出了大量的专款,用于维修房山云居寺、镇江金山寺、扶风法门寺、黄蘗山万福寺、西藏甘丹寺、云南耿马总佛寺小白塔等。1988年,国家还对藏传佛教圣地布达拉宫进行了全面维新。其它一些寺院则自筹资金,对寺院本身以及佛像文物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缮整理。
随着寺院的恢复与开放,大陆的各种佛事活动也逐渐恢复,且有日见旺盛之势。在汉传佛教地区,佛诞节、观音诞日、盂兰盆会等节日以及用以超度亡灵的水陆法会和日常的念经课颂、参禅打坐等佛事活动相当频繁;在藏传佛教地区,则举行祈愿法会、传召法会等,朝山节、雪顿节、藏历新年以及日常生活中,藏族人民也会做相当规模的佛事活动;云南上座部佛教地区则主要举行浴佛节(泼水节)的庆祝活动,平时的佛事活动也相当频繁。佛事活动经中国佛教协会做了一些规定和调整,革除了以往掺杂其中的算卦、抽签、看风水等不健康的迷信活动。此外,中国现代的佛事活动又开始与国际接轨。1990年7月,中国佛教协会按照世佛联的规定,把五月中旬的月圆日(即农历四月十五)作为中国佛教徒的“佛吉祥日”,使这一天成为纪念佛陀诞生、成道和涅槃三个时间的同庆之辰。近年来.大陆佛教徒还组织大型弘法团到美国等地举办水陆法会,引起反响。
新时期的大陆佛教特别注重佛教文化的研究与人才的教育培养。1980年佛教协会创刊《法音》杂志,刊登佛学文章,介绍佛学动态,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读者遍及海内外。1987年《法音》增刊学术版,后改名《佛教文化》,影响进一步扩大。新恢复的金陵刻经处,则集中整理,补刻经板十余万块,出版了大量的佛教经论、传教书籍及佛像与文物图片。中国佛协还组织力量对房山石经进行调查,影印出版了《房山石经》。与此同时,佛教音乐也得到整理,音乐磁带在国内外流通发行。为了培养教育僧界人才,1980年9月中国佛学院重新恢复招生,法尊任院长,学制四年,课程包括佛教以及现代科学知识、外语等几大门类。办学十余年来,先后培养出一批学僧,另有十多名师生到国外深造。1987年9月,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成立,培养蒙藏佛教人才。此外,十多年来中国佛教协会还筹办了中国佛学院苏州灵岩山分院、南京栖霞山分院等。地方佛协则陆续创办了福建佛学院、上海佛学院、四川民众佛学院、黑龙江佛学院,以及西藏、四川、青海、甘肃的藏语系佛学院。闽南佛学院等历史上著名的佛学院也得到了恢复。南传上座部巴利语佛学院则正处在筹办之中。这些院校的成立,为中国佛教界培养了大量的佛教人才和新生力量。
新时期的大陆佛教与国际社会开展了广泛的文化交流。八十年代以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日益发展,中国佛教代表团频繁出访,与日本、泰国、新加坡、菲律宾、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佛教团体建立了友好关系,还与香港、台湾的佛教界进行广泛交流,加深了两岸佛教界的友好往来。
新时期的中国大陆佛教以“人间佛教”为特征。在1980年12月举行的中国佛教协会第四届全国代表大会上规定,新时期佛教协会的任务是:
一、团结和倡导广大佛教徒参加各项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庄严国土,利乐有情”。
二、在爱国爱教的立场上,维护教徒信仰自由的权利,推动教徒学习宗教政策和其它有关政策法令,做到爱国爱法,支持教徒管好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
三、积极开展佛教教育和学术研究,出版佛教书刊,协助政府保护佛教文物古迹。
四、发展与各国佛教徒的友好联系,增进中外佛教文化交流。
在这种“人间佛教”精神的指导下,新时期的中国大陆佛教主要呈现了三个发展方向。一是继承了中国佛教“农禅并重”的优良传统,在进行宗教修持的同时,积极投身到社会日常的经济、文化建设中来,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其它社会服务事业。到目前为止,大陆的许多寺院都兴办了自己的产业,寺院已经成为具有相当实力的经济实体。第二个发展方向是注重佛教文化研究,第三则是与国外佛教界的友好往来。
新时期中国佛教的发展,是与国家的宗教政策紧密相连的。自1949年起,佛教界人士就被邀请参加了中国政治协商会议,以后各届政治协商会议及人民代表大会,都有佛教界代表参加。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政府对曾经受到迫害、含冤去世的佛教僧徒,如喜饶嘉措、阿旺嘉措、能海、周叔迦等人予以平反昭雪,恢复名誉。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班禅大师生前还担任了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会长赵朴初则担任了全国政协副主席。1989年班禅大师因病猝然去世,党和国家给予他极高的评价,称他是“我国伟大的爱国主义者、著名的国务活动家、中国共产党的忠诚朋友、中国藏传佛教的杰出领袖”,认为他的逝世 “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重大损失,是包括藏族人民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重大损失”(《法音》1989年第4期)。
这些事实表明,现代的中国佛教尽管经历了文革的劫难,但整体上来说她的政治地位是不断提高的,在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指导下,传统的佛教得到了延伸和继续发展。
在佛教继续发展的过程中,中国佛教协会起到了组织领导的重要作用。1984年4月,中国佛教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汉族佛教寺庙制度传戒问题的决议》,规定了制度师、出家人的条件和传戒授法的具体办法,要求出家者必须持有省级以上的佛教协会印发的戒牒,同时废除了自元代以后形成的授戒时烫香疤的陋习。1989年12月30日,佛协又颁布了《汉传佛教寺庙管理试行办法》和《汉传佛教寺庙共住规约通则》两个文件,对寺院的管理体制、组织方法、佛事活动、修持传戒、培养人才、学术研究、生产自养、文物保护、园林管理、财务制度、对外联络以及僧人的日常起居等多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保证了佛教活动的有秩序正常进行。西藏佛教协会则在1985年草拟了《西藏寺庙民主管理章程试行稿》并在札布伦寺进行试点,后形成了《寺庙民主管理章程》,对经济生产、经典研究、文化教育、佛事活动、寺庙管理、文物保护、对外联络等方面也作了详细说明。在统一的中国佛教协会领导下,新时期的大陆佛教呈现出一派团结的气象。在汉传、藏传和云南上座部三个佛教文化圈中,内部的各宗派、各寺庙都能团结一致,尤其是云南地区,摆奘、摆润、摆坝、摆孙等各派打破了以往互不往来的局面,形成了团结互助、和平共处、平等相待的新格局。而在三个佛教文化圈之间,以往的没有联系或联系很少的现象被彻底冲破,互相之间的文化交流日益增加,组织联系也得到加强。
总之,新时期的大陆佛教在继承以往优良传统的同时,在社会地位、组织领导、文化研究和开展对外交流等多方面都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适应了新的形势,得到了正常发展。
港台澳佛教现状
港台澳佛教是中国佛教的一个组成部分。1894年甲午中日战争后,日本佛教大量传入台湾。其后,日本在台湾强制实行“皇民化”政策,一些佛教僧侣皈依了从日本传入的曹洞宗、临济宗、真宗、净土宗等派,台湾佛教被日本化。
1945年台湾重归祖国,1949年大陆一批著名佛教僧侣来到台湾,致力于重振佛教的中国传统。经过多年努力,台湾佛教重新回到了中国佛教的传统中来。台湾佛教的最高组织是“中国佛教会”,下设县市分会。由于曾被日本占领的历史原因,台湾佛教的戒律一度非常松弛,甚至出现僧人可以不受戒的情况。1953年台南大仙寺首建戒坛,举行规范化的中国佛教的授戒仪式。此后在台湾佛教会的指导下,台北、基隆、台中、大岗山、高雄、苗栗等地的大寺院轮番举行中国式的授戒仪式。1968年台湾佛教会通过的《佛教会传教规则》,进一步完善了授戒的资格、等级、程序等方面的规定。到现在,台湾佛教基本恢复了中国佛教的戒律传统,僧尼一律独身,不食肉,不饮酒,遵守清规戒律。
据1991年的统计数字,台湾有佛寺四千余所,教徒四百八十五万余人。寺院现模大小不等,著名的有台北的十普寺、龙山寺、圆通寺,高雄的佛光山,台南的开元寺、竹溪寺,花莲的慈济精舍,以及日月潭边的玄奘寺、新竹县附近的狮子山等。寺院分成大陆佛教和台湾佛教两大派系,大陆派佛教寺院是大陆僧人来台后建立的,台湾派佛教寺院则形成于日本占领时期,下面又分成月眉山派、法云寺派、开元寺派和大岗山派等。经过对日本佛教影响的消除,现在居台湾佛教主流的是大陆佛教体系。
由于历史沿革和地理环境的差异,台湾佛教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本地的特色。其一是观音信仰非常流行;其二是融合儒释道三家的“斋教”(又称白衣佛教,日本占领时称在家佛教)成分较重,“斋教”是一种混合的民间信仰,特别采用了道家的神仙术和炼丹法,下面又分成金幢派、龙华派、先天派、空门派等,一般皆以“素食”为特征,在普通民众中影响极大;其三是普遍崇拜妈祖,台湾全岛共有大小妈祖庙(天妃庙)五百余座。
现代的台湾佛教在保持上述特征之外,还形成了一些新的特征。特征之一是居士佛教运动的发展。六十年代中期,居士佛教迅速兴起。1955年,蒋介石指示在日月潭修建玄奘塔寺,饬令行政院、省政府出款捐助,他本人则亲临勘查,并多次捐赠。他还多次接见台湾佛教会的领导,共同商议佛教事务。蒋纬国则是虔诚的佛教居士,曾拜白圣、悟明等人为师,经常参加佛事活动,《中国佛教》杂志还刊登过他的习佛文章。其他一些国民党要员和社会名流也参与佛教活动,刊印佛经,组织念佛团体。因此,台北、高雄等地的各种居士念佛会相继成立,最终形成了统一的台湾“中华佛教居士会”,创始人是前国民党内政部警政司司长李骞,成员多是国民党新旧官员和社会名达。1961年,台湾大学教授周宣德创办《慧炬》杂志,以指导青年学佛为宗旨,举办学术讲演,把大专院校的研习佛学运动推向高潮,使居士佛教运动深入大学校内。
六十年代以后,台湾兴起了塑像之风。1961年,彰化八卦山大佛像塑造竣工,高达70余米。此后,基隆及台北金龙寺的巨型观音像、台中宝觉寺的巨型弥勒像、佛光山和台中万佛寺的释迦牟尼巨像也先后完成,皆高达数十米。一些寺院还热衷于建造万尊像,如台北华严莲社造有万佛堂,佛光山观音殿则造有万尊观音像等。
现代的台湾佛教的另一特征,是佛教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1947年,慈航法师到达台湾,分别在圆光寺和台北秀峰山创办圆光佛学院和弥勒内院,开讲佛学。1951年,大醒在新竹创办佛学讲学会,印顺则在青草湖创建福严精舍。1954年,白圣创办台中佛学院,1957年和1960年又分别建立了“中国佛教三藏学院”和“中国佛教研究会”,1985年圣严创立“中华佛学研究所”。到目前,台湾共有佛学院、佛教大学等四十余所,不少院校采用新式的教学方法,在传播佛教知识的同时,兼而讲授现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课程。1977年,台湾成立了“中国佛教会教育团体联谊会”,负责佛教教育事业的促进与发展。教育的发展,提高了台湾佛教信仰者的知识水平,现在的出家僧尼中,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正逐步增加,改变了以往信徒多为老弱妇孺的状况。
随着现代科技水平的发展,台湾佛教的传教事业也出现了新的倾向,广播、电视、声像磁带成了传法的主要方式。七十年代,台湾成立了“电视弘法委员会”,下有五家电台,开辟十余种佛教专题节目。声像磁带的传法方式则更为普及,种类繁多的录音带和录像带流传到世界各地区。与此相适应,以“华藏佛教视听图书馆”为开端,台湾的佛教视听图书馆或中心也相继成立,至今已有二十座。这些都大大便利了佛教的传播。
数十年来,台湾佛教日益重视与国际佛教界的交往。1965年,台湾联合斯里兰卡、日本、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发起了“世界佛教僧伽大会”和“世界华僧大会”,白圣、悟一等人曾历任两会会长、秘书长等职。台湾佛教会又是“世佛联”的成员之一,台湾的“中华佛教居士会”,“中华汉藏文化协会”等也先后加入了“世佛联”组织。在对外关系上,台湾佛教与日本、韩国往来最为密切。1966年在汉城兴建了“中国佛教会馆”,第二年与韩国联合发起“世界佛教联合大会”,1976年又联合举办“临济护国佛教大会”,1973年与日本一起创建“日华(台湾)佛教关系促进会”,1978年双方成立“佛教文化交流协会”,台湾的一些佛教团体在日本创建了分会组织。1978年,台湾与日、韩联合举办世界佛教联合大会,规定以后每年一次,在三个地区轮流举行,展开佛教文化研究。因此,台湾佛教与日韩的联系相当紧密,代表团频繁互访。此外,台湾佛教还非常注意与东南亚和南亚的国家如泰国、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斯里兰卡等保持联系,在一些国家中建立了中国式的佛教寺院和传法机构。台湾佛教同时注重向欧美尤其是美国传播与发展。六十年代时,台湾在美国创办佛教道场数十所,形成纽约和旧金山东西两大中心。大乘寺、东禅寺、光明寺、法王寺、大觉寺、报恩寺、福慧会、圆通寺被称为纽约的“八大寺”。居住美国的台湾僧人还在洛杉矶、檀香山等地组织佛教会,使中国佛教在美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近年来,台湾佛教界也加强了与大陆佛教界之间的往来。台湾佛教学者也不断地访问大陆,与大陆学者进行学术交流,且联系日益加强,日见广泛。大陆佛教学者也开始访问台湾,进行学术交流,出版学术著作。
总之,台湾佛教几十年间,在许多方面都是非常活跃的,保持了旺盛的发展势头。
香港的佛教,确切地说是在近代以来传入的,但直到十九世纪末,发展仍较为缓慢。1916年,潘达微、陆遵仙、吴子芥等人开始创办佛学会。此后卢家昌创立了极乐院,开展诵经活动。1920年著名僧人太虚应邀到香港传法,掀起了香港佛教的第一个热潮。不久,居士林、佛学社、青年会、佛学院等佛教组织相继成立;凌云寺、宝莲禅寺、杯渡寺、斗姥殿、青云观等寺院得到扩建维修;竹林禅院、鹿野苑、清凉法苑、大光园、观音紫竹院等一批新的寺院也陆续建成。此后,茂峰、洗尘、通一、芝峰等内地僧人陆续到香港传法。虚云于1936年在港主持“万善众缘水陆大法会”,使香港佛教有了长足的发展。此后禅宗、净土、天台、密宗、法相等宗派在香港都相继生根。随着佛教活动的高涨,佛学研究也呈现了繁荣的局面,短短几年间,有《佛学报》、《人海灯》、《佛教学报》、《天荒画报》、《香港佛化》、《无尽灯》、《佛教季刊》、《华南觉音》、《香海佛社》等佛教杂志陆续出版,促进了佛教文化的活跃传播。到1940年,香港已有寺院精舍上百所,僧侣百余人,信徒十余万,佛教初具规模。
1941年日本侵略军占领香港,佛教发展出现停滞。1946年香港佛教再现生机,大批内地僧人接踵而至,其中包括印顺、倓虚、法舫、定西、太沧等名僧,到1953年,抵港僧人达三百以上,香港佛教再次进入快速发展时期。1956年香港寺院精舍不足四十,到1960年迅速发展到一百六十五所,五年间增长了四倍多。由于香港土地资源不足,许多小寺院精舍都建立在公寓楼里,因此有人称这种现象为“公寓佛教”。
香港佛教的一个典型特征是兴办教育。1925年港岛第一个居士林成立时,曾创办了附属的光明学校;四年后张莲觉女士建立了屯门女子佛学院;十年后凌云寺又增设女子佛学院。五十年代时倓虚将青岛湛山寺的华南佛学院迁至香港;鹿野苑则创办栖霞佛学院。1970年,香港第一座佛学高等教育学府“能仁书院”宣告成立。到1978年,香港佛教界兴办各种中小学校四十余所,大专院校两所,在校学生四万余人,不仅培养出许多知识僧侣,为香港的教育普及事业也做出了巨大贡献。1978年以后,佛教教育事业继续深入,除一些学校继续创办外,“能仁书院”则扩展规模,增设哲学研究所、中国文学研究所,招收硕士生、博士生,形成了完整的、多层次的僧伽教育体系。1981年荃湾西方寺创办的菩提佛学院,则是一所国际性的佛学院,接收海外僧人入学。1983年香港菩提学会又创办了四年学制的“华夏中医学院”,为社会培养医护人才。此外,香港佛教还积极参加其它社会公益活动,他们先后修建了中华佛教图书馆、志莲图书馆、宝筏图书馆、香港佛教图书馆等;还兴办了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公墓等社会慈善事业。
香港的佛事活动也很发达,经常举办各种讲经会、周末佛学讲座、周末念佛会、星期布道会等;还有定期的佛教广播讲座,佛经念诵会;佛教院校中还举办论文比赛,放生会等。与此同时,佛教的文化出版也相当活跃,1960年《香港佛教》创刊,1970年能仁书院刊行《内明》杂志,不久又出现了《法言》、《菩提》等佛教文化刊物。香港出版界对佛教书籍的出版也给予了极大兴趣。
到现在,香港信仰佛教的人数占全港总人口的百分之七十,主要信奉禅宗和净土宗,密宗也得到了迅速发展。有佛教寺院精舍四百余座,团体二百余个,兴办幼儿园、中小学、大专院校七十三所,在校人数七至八万人,养老院七所,青年安乐营一个,还有一座具有相当规模的医院。这些成就已引起了世界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注意,并加以借鉴运用。
1978年以前,香港佛教在对外关系上主要和台湾、日本、韩国、东南亚国家的佛教界交往。自1978年后的十余年来,开始与大陆佛教重新恢复联系,此后香港各种佛教代表团不断赴大陆考察,参观访问。香港佛教界则热衷于大陆的佛教文化事业,积极捐款,帮助大陆佛教兴办各种事业。大陆佛教对香港佛教也表示了高度的支持,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曾至香港,会见香港佛教界人士。而1982年香港宝莲禅寺决定筹建天坛大佛时,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了“随喜功德委员会”,在大陆进行募捐予以援助。相信随着大陆与香港政治、经济、文化关系的加强,双方的佛教联系也必将日益加深。
澳门由于长期是葡萄牙的殖民地,佛教影响较小,且往往与道教、儒教相混杂,很难区分,甚至经常以民间信仰的形式出现。近年来由于中国传统宗教和文化在海外的影响逐渐增加,佛教的势力也有所增长,现有僧尼近百人,居士三千余人,庙宇四十余座,成立了“澳门佛教联合会”。澳门佛教主要表现为神祗供养,寺庙内供有菩萨、神仙、圣人、土地等各种神像,表现了三教融合的特征,其中以观音、天后、关公、妈祖的供养最为普遍。1988年,澳门曾举行纪念妈祖阁五百周年庆典活动。澳门的佛教活动一般受香港的影响较大,国际佛教组织常将港澳划在一起,构成一个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