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身
前面在论功德时已经说过,施舍在印度各宗教中都被当作是典型的善业,佛教自然也不例外。佛教的奇特之处在于,把它推向极端,提出以肉身相舍的观念。早在《本生经》和其它佛经中,已经有摩诃萨埵舍身饲虎的故事。这个故事十分有名,大意是,古代王子摩诃萨埵和他的父亲及两个哥哥外出游玩,在一座竹林里,见到一只母虎和七只刚下生七天的小虎,它们多日无食,已经孱弱不堪。大王子说:“老虎为小虎所累,不能出去觅食,过不几天,迫于饥饿,大概会把小虎吃掉。”随即长叹一声,走开了。二王子说:“这些虎崽不久就要死去,我有什么办法救它们呢?”也长叹一声离去。三王子没有说话,但心中想:“我这个身体不过是千百次转生中的一次,终究是逃不过生老病死的,最后还要败坏掉。与其如此,不如早些捐弃,喂活老虎,倒可以成就大善的事业。”决心下定,他便送走父兄,回到竹林。他脱下衣服,卧于虎前。但虎太虚弱,无力吃他。他又登高下投,希望摔死,却被小神接住,皮肉无伤。最后他只好用竹片割破血管。虎于是舔血食肉,将他吃光。为了这一壮举,大地震动,天坠鲜花。
舍身的习俗随佛教传入中国后,一度风行,尤以六朝时代最盛。梁武帝三次舍身同泰寺即为著例。舍身的名目很多。报恩、弘教、募捐、布施,或者仅为宗教热忱,都能成为缘由。至于方式,也是断臂、割肉、饲兽、烧身皆可。下面就其描述惊心动魄的谈几种。
割肉。这种形式无疑是仿自摩诃萨埵的自割身肉。《续高僧传》有一个故事讲:南北朝的释僧蔼博志经史而以温润知名,常恨世道浊乱,以致进退维谷。梁武帝曾想与他共治天下,但是他躲避起来,遍寻无着。四十五岁那年,他厌身情迫,决定舍身。于是择一吉日,来到一处僻静的山岩下。待随从弟子退去后,他脱掉袈裟,结跏趺坐,取出一把快刀,开始自割身肉。他将割下的肉一条条布在石上,又抽出肠子,挂在树上。腹内的脏器割出摆在身边后,他又把手足头面上的筋肉一一剐下。最后只剩一具骨架时,他才以刀割心,捧在手上,安然而卒。次日众僧徒入山观看时,他犹捧心合掌而坐,面向西方。
施兽。这显然同样是效法前述的饲虎传说。佛教以慈悲为教义,佛僧矢志死后献身飞禽走兽的亦多有戏剧性记载。比如,曾做过隋文帝戒师的法纯,老年病重,自知不救时,便设斋与僧俗众友告别,并嘱弟子将他的身肉施与禽兽。他的弟子依嘱在白鹿原南凿了一个洞龛,把他的遗体放进去。过了几天,大家前往观看,发现他的身肉已被食尽,但骸骨却是丝毫不乱。另有一个故事与此类似:贞观六年,法喜病笃。自知余日无多,他便嘱咐徒众死后将他放到他早已选好的荒野,献给飞禽走兽。但是他死后容颜端庄鲜洁,一如生时,徒弟们不忍让他长途颠簸,遂将他葬入一个洞窟。月余之后,大家前去瞻望,发现他毫无腐坏的样子,神色仍像生人一般。有人撩起他的僧衣,才看到头颈以下悉为枯骨,身肉早被吃掉,他的初愿已经获得满足。
烧身。死后焚尸原是南亚次大陆沿习已久的风俗,发源于这里的各种宗教也都以此为习惯。中国佛僧常仍祖例,亦多有实行火葬的。但烧身生殉则是另一回事。这种举动未尝不可溯源于上述习俗,然而作为虔诚信仰的极端形式,却已脱离惯例,成为宗教热忱的非常表现。像一切宗教行为一样,它也是有理论基础的。《法华经· 药王菩萨本事品》讲到一位众生喜见的菩萨,即后来的药王菩萨。他曾以神力使天降曼陀罗花和旃檀香雨来供养佛。但他觉得这还不够,“我虽以神力供养于佛,不如以身供养”。于是他以一千二百年的工夫服旃檀等香料,饮瞻葡等香油;然后以香油涂身,以天宝衣缠身复灌香油;最后用神通力愿令自身燃烧。其焚身之光,遍照八十亿恒河沙数世界,达一千二百年之久。诸佛因此大为赞叹,称他是真精进,是以真法供养如来,与以各种宝物乃至国城妻子所做的布施相比,更为胜上,为“天下第一之施”。用肉体真身供佛,完成无与伦比的“第一之施”,对于最虔信者是有吸引力的,所以代有效法,以至佛经史传亦多设“遗身”、“亡身”等篇加以表彰。其故事也往往以灵迹显示相附会,渲染得壮烈神奇。比如:
有一个僧人名叫释慧绍,南朝宋时人,出家在临川招提寺。他早怀烧身之志,因此常雇人砍柴担薪,堆积在东山的一间石洞内。渐渐地,柴薪堆到了数丈之高。二十八岁时,他决定焚身。焚身之日,方圆数十里的百姓咸来观看,有的还带着准备施舍的金银珠宝。慧绍先绕佛行香,然后手持蜡烛,点燃柴薪。他自己坐入柴顶预留的龛洞之中,口诵药王菩萨本事品。不久大火燃起,但诵经之声不断。火到他的面颊时,只听他高唱一句“一心”,便再无声息。众人但见一颗斗大的星星自天而降,直人烟中,旋又跃出火堆,腾空而去。大家都说这是天宫将慧绍迎了去。大火三天方熄。再过三天,像他临终前预言的一样,就地生出了一株梧桐。
舍身的习俗随佛教传入中国后,一度风行,尤以六朝时代最盛。梁武帝三次舍身同泰寺即为著例。舍身的名目很多。报恩、弘教、募捐、布施,或者仅为宗教热忱,都能成为缘由。至于方式,也是断臂、割肉、饲兽、烧身皆可。下面就其描述惊心动魄的谈几种。
割肉。这种形式无疑是仿自摩诃萨埵的自割身肉。《续高僧传》有一个故事讲:南北朝的释僧蔼博志经史而以温润知名,常恨世道浊乱,以致进退维谷。梁武帝曾想与他共治天下,但是他躲避起来,遍寻无着。四十五岁那年,他厌身情迫,决定舍身。于是择一吉日,来到一处僻静的山岩下。待随从弟子退去后,他脱掉袈裟,结跏趺坐,取出一把快刀,开始自割身肉。他将割下的肉一条条布在石上,又抽出肠子,挂在树上。腹内的脏器割出摆在身边后,他又把手足头面上的筋肉一一剐下。最后只剩一具骨架时,他才以刀割心,捧在手上,安然而卒。次日众僧徒入山观看时,他犹捧心合掌而坐,面向西方。
禁止舍身碑(浙江普陀山)
施兽。这显然同样是效法前述的饲虎传说。佛教以慈悲为教义,佛僧矢志死后献身飞禽走兽的亦多有戏剧性记载。比如,曾做过隋文帝戒师的法纯,老年病重,自知不救时,便设斋与僧俗众友告别,并嘱弟子将他的身肉施与禽兽。他的弟子依嘱在白鹿原南凿了一个洞龛,把他的遗体放进去。过了几天,大家前往观看,发现他的身肉已被食尽,但骸骨却是丝毫不乱。另有一个故事与此类似:贞观六年,法喜病笃。自知余日无多,他便嘱咐徒众死后将他放到他早已选好的荒野,献给飞禽走兽。但是他死后容颜端庄鲜洁,一如生时,徒弟们不忍让他长途颠簸,遂将他葬入一个洞窟。月余之后,大家前去瞻望,发现他毫无腐坏的样子,神色仍像生人一般。有人撩起他的僧衣,才看到头颈以下悉为枯骨,身肉早被吃掉,他的初愿已经获得满足。
烧身。死后焚尸原是南亚次大陆沿习已久的风俗,发源于这里的各种宗教也都以此为习惯。中国佛僧常仍祖例,亦多有实行火葬的。但烧身生殉则是另一回事。这种举动未尝不可溯源于上述习俗,然而作为虔诚信仰的极端形式,却已脱离惯例,成为宗教热忱的非常表现。像一切宗教行为一样,它也是有理论基础的。《法华经· 药王菩萨本事品》讲到一位众生喜见的菩萨,即后来的药王菩萨。他曾以神力使天降曼陀罗花和旃檀香雨来供养佛。但他觉得这还不够,“我虽以神力供养于佛,不如以身供养”。于是他以一千二百年的工夫服旃檀等香料,饮瞻葡等香油;然后以香油涂身,以天宝衣缠身复灌香油;最后用神通力愿令自身燃烧。其焚身之光,遍照八十亿恒河沙数世界,达一千二百年之久。诸佛因此大为赞叹,称他是真精进,是以真法供养如来,与以各种宝物乃至国城妻子所做的布施相比,更为胜上,为“天下第一之施”。用肉体真身供佛,完成无与伦比的“第一之施”,对于最虔信者是有吸引力的,所以代有效法,以至佛经史传亦多设“遗身”、“亡身”等篇加以表彰。其故事也往往以灵迹显示相附会,渲染得壮烈神奇。比如:
有一个僧人名叫释慧绍,南朝宋时人,出家在临川招提寺。他早怀烧身之志,因此常雇人砍柴担薪,堆积在东山的一间石洞内。渐渐地,柴薪堆到了数丈之高。二十八岁时,他决定焚身。焚身之日,方圆数十里的百姓咸来观看,有的还带着准备施舍的金银珠宝。慧绍先绕佛行香,然后手持蜡烛,点燃柴薪。他自己坐入柴顶预留的龛洞之中,口诵药王菩萨本事品。不久大火燃起,但诵经之声不断。火到他的面颊时,只听他高唱一句“一心”,便再无声息。众人但见一颗斗大的星星自天而降,直人烟中,旋又跃出火堆,腾空而去。大家都说这是天宫将慧绍迎了去。大火三天方熄。再过三天,像他临终前预言的一样,就地生出了一株梧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