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事物矛盾论

2019-05-27 可可诗词网-佛教文化 https://www.kekeshici.com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运动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即事物内部对立着的诸方面的相互依存又相互斗争的性质。这种依存与斗争,决定了事物的运动发展的一切方面。
        我国先秦时代,朴素辩证法思潮比较流行。虽然这种思潮带有直观性、经验性的缺陷,但是,它们认识到矛盾对立的普遍性与必然性,探讨了矛盾运动的基本规律,以及矛盾的斗争性与统一性诸问题,形成比较完整的辩证法思想体系。
        西汉以来,随着封建制度臻于巩固,统治者希望长治久安,一些官方哲学家为了论证封建统治的永恒性,大多有限度地阐述辩证法,而着重宣扬形而上学,鼓吹矛盾双方不变论,万事万物融合论。佛教哲学也不例外。
        前面我们介绍了唐代佛教华严宗创始人法藏的理事说,同一本体(“理”)体现为杂然纷陈、森然罗列的现象(“事”),千差万殊的现象都归结为同一本体。所以,现象和本体是无矛盾的。由此,法藏还进而推论:由同一本体显现的现象之间也是无矛盾的。这就是他的宗教哲学的核心思想“事事无碍”说。法藏在《华严金狮子章》中,以人工的金狮子为例说,金狮子的眼和耳都是金的,所以,金狮子的眼就是金狮子的耳,眼和耳没有区别。他甚至说,金狮子的一根毛是金的,所以一根毛中就有金狮子。在法藏看来,任何一个事物都包括一切事物,每一事物都包含有其他事物。同样,一切事物都包容于每一事物之中,一切事物都可以归结为每一事物所包容。部分和整体、个别和一般是没有区别的。法藏以此说明,所谓佛国世界和世俗世界的事事融通、重重无尽的图景,就是无差别、无矛盾的最高理想境界。
        为了阐发“事事无碍”说,法藏还提出“六相圆融”的命题,宣传一切缘起现象都具足六相,六相是圆融无碍的。所谓“六相”是指总、别、同、异、成、坏。事物的全体是总相,事物的各部分是别相。事物及其各部分都由原因和条件会合而起是同相,各部分各自独存是异相。各部分会合成此事物,则此事物成,是成相,各部分若不和合而只是各部分,则此事物坏,为坏相。法藏在《华严金狮子章》中以金狮子为比喻,谓狮子是总相,眼、耳等差别是别相。眼、耳等同一缘起而形成狮子是同相,眼、耳等各不相同是异相。眼、耳等诸根和合而成狮子是成相,眼、耳等各自独立而不和合为狮子是坏相。总、同、成三相,指全体、整体;别、异、坏三相,指部分、片断。前三相又指无差别,后三相则指差别。无差别与差别,相即相入,圆融无碍,离总无别,离同无异,离成无坏。总即别,别即总。同即异,异即同。成即坏,坏即成。
        法藏的这套宗教理论是为其宗教实践服务的,是为了说明众生在修持中,断灭惑障是一断一切断,成就功德是一成一切成,即通过个别法门,在一念中而圆满成就悟解。从理论思维角度来看,法藏的宗教哲学涉及现象和现象的矛盾,以及整体和部分、同一和差别、生成与坏灭的矛盾。应当承认,它已触及矛盾的统一性,其中也包含了比较丰富的辩证法因素,在中国古代辩证法史和古代范畴史上都居有一定的地位。但是,法藏的理论体系不仅是神秘主义的,而且由于过分强调圆融无碍,而陷入消融矛盾的形而上学和诡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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