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玉
吴王夫差小女,名曰紫玉,年十八,才貌俱美。童子韩重,年十九,有道术。女悦之,私交信问,许为之妻。重学于齐鲁之间,临去,属其父母,使求婚。王怒,不与女。玉结气死,葬阊门之外。三年,重归,诘其父母。父母曰:“王大怒,玉结气死, 已葬矣。”
重哭泣哀恸,具牲币,往吊于墓前。玉魂从墓出,见重,流涕谓曰:“昔尔行之后,令二亲从王相求,度必克从大愿。不图别后,遭命奈何!”玉乃左顾宛颈而歌曰:“南山有乌,北山张罗。乌既高飞,罗将奈何!意欲从君,谗言孔多。悲结生疾,没命黄垆。命之不造,冤如之何!羽族之长,名为凤凰。一日失雄,三年感伤。虽有众鸟,不为匹双。故见鄙姿,逢君辉光。身远心近,何当暂忘?”歌毕,歔欷流涕,要重还冢。重曰:“死生异路。惧有尤愆,不敢承命。”玉曰:“死生异路。吾亦知之。然今一别,永无后期。子将畏我为鬼而祸子乎?欲诚所奉,宁不相信!”重感其言,送之还冢。玉与之饮宴,留三日三夜,尽夫妇之礼。临出,取径寸明珠以送重,曰:“既毁其名,又绝其愿,复何言哉!时节自爱。若至吾家,致敬大王。”
重既出,遂诣王, 自说其事。王大怒曰:“吾女既死,而重造讹言,以玷秽亡灵。此不过发冢取物,托以鬼神。”趣收重。重走脱,至玉墓所诉之。玉曰:“无忧。今归白王。”王妆梳,忽见玉,惊愕悲喜,问曰:“尔缘何生?”玉跪而言曰:“昔诸生韩重,来求玉,大王不许,玉名毁义绝, 自致身亡。重从远还,闻玉已死,故赍牲币,诣冢吊唁。感其笃终,辄与相见,因以珠遗之。不为发冢,愿勿推治。”夫人闻之,出而抱之,玉如烟然。
《搜神记》堪称魏晋南北朝时期志怪小说的代表作。据《隋书·经籍志》著录,干宝撰《搜神记》三十卷。但是书至赵宋时已散佚。今存二十卷是后人从诸书缀辑而成的,阙佚尚多,亦有误入他书者。鲁迅称之为“一部半真半假的书籍”。至于诸如《紫玉》、《韩凭夫妇》、《董永》等名篇,唐宋以来许多书都引作出自《搜神记》,其真实程度就无需怀疑了。本篇《紫玉》又见于《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录异传》等书。
《搜神记》的作者干宝“考先志于载籍,收遗逸于当时”。即该书主要取材于前代史籍著录和当时的逸闻传说。全书共四百六十余篇,其中最有价值的部分,是书中保存的一些优秀神话和民间传说故事。《搜神记》以其强大的艺术生命力,不仅至今广泛流传于民间,而且深深地影响了后世文学家及其作品,如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种梨》是由卷一《徐光种瓜》演化而来;明代短篇《董永遇仙传》乃至今天仍脍炙人口的黄梅戏《天仙配》是发展了卷一中《董永》的故事;关汉卿的《窦娥冤》取材于《东海孝妇》;鲁迅先生的《铸剑》则取材于《干将莫邪》等等。可见《搜神记》在中国文学史上,特别是中国小说史上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
《搜神记》卷十六《紫玉》就是一篇优秀的传说故事。吴王小女紫玉与童子韩重相爱,私订终身。吴王不允,紫玉悲愁而死。后来韩重到紫玉墓前吊唁,紫玉显魂与韩重相见并约韩重到墓中饮宴,“留三日三夜,尽夫妇之礼。”
在中国古代小说和戏剧中,常常以离魂托梦,化仙化物等情节处理男女爱情题材,如《搜神记》中《紫玉》、《谈生》、《河间郡男女》;后世文学作品中《梁祝》、《白蛇传》等,其源盖出于古代神话与民间传说。《搜神记》更是集幽魂梦幻、死而复生、神祇灵异之志怪大观。作者干宝“性好阴阳术数”,据《搜神后记》记载,干宝之父干莹死后,其母因妒嫉,把干莹的宠妾活活推入墓中陪葬。十年后干宝母丧,开墓与干莹合葬时,家人发现莹妾仍有气息,而后竟复苏。自言宝父常给以饮食,与之共寝,恩情如生。又云干宝之兄也曾气绝复生,并自言见天神之事。干宝感于此,遂撰《搜神记》。小说中紫玉的死后显魂,显然是合于作者的写作思维轨迹的。干宝写《搜神记》目的是以“发明神道之不诬”(《搜神记序》),其心是昭然的。《世说新语·排调》记载,刘惔听罢干宝讲《搜神记》后,称干宝是“鬼之董狐”。《紫玉》是以紫玉显魂、赠珠、化烟等情节表现不自由的爱情婚姻悲剧,作者这样处理情节是有其现实生活基础的。这是当时社会中青年男女要求爱情婚姻自由,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的体现。《紫玉》所反映的正是封建社会婚姻不自由的社会问题,歌颂了女主人公紫玉的生死不渝的爱情。
《紫玉》在《搜神记》中属于结构比较完整的一篇,它在思想性和艺术性方面达到了高度的统一,并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识。两个主人公,一个是“吴王夫差小女紫玉,年十八,才貌俱美”;一个是“童子韩重,年十九,有道术”。六朝人本迷信,“有道术”便是有才。可见郎才女貌之说古已有之。“女悦之,私交信问,许为之妻。”中国封建社会婚姻悲剧大多起于这个“私”字。私下相爱、私订终身、直至私奔等都是强烈触及封建礼教这根敏感神经的。结果“王怒,不与女”,造成“玉结气死”的悲剧。故事的高潮是在人死之后,这里可看出作者构造全篇的精妙布局,韩重游学回来,听说紫玉死去的消息后“哭泣哀恸”,并去紫玉墓前吊唁。紫玉显魂与之相见并唱出“意欲从君,谗言孔多。悲结成疾,没命黄垆。命之不造,冤如之何!”这几句歌词表达了青年男女对封建婚姻制度的悲愤控诉,同时把情节推向最能震撼人心的高潮,真是凄凄惨惨之声流露于字里行间。紫玉之魂约韩重到墓冢之内“留三日三夜,尽夫妇之礼”,更是对封建礼教的大逆不道,尽管是悲剧,但毕竟是尽了人鬼之间的“夫妇之礼”,这不免有些黑色幽默的味道,其内涵却尽是苦涩。
《紫玉》故事的结尾非常耐人寻味,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当吴王夫人听见女儿紫玉的声音,赶紧出来抱住她时,她竟化作一缕青烟消逝了。从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吴王夫妇是爱女儿的,但他们作为封建制度的代表,容不得女儿私订终身。女儿死了,这个悲剧难道不也是他们本身的悲剧吗?鬼神传说,往往更富于戏剧色彩,它可灵活地表达作者的主观意识与倾向性,《紫玉》中灵魂不灭,人鬼团聚客观上也嘲讽了封建制度。鲁迅先生说:“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再论雷峰塔的倒掉》),《紫玉》正是体现了这种悲剧力量之所在。
重哭泣哀恸,具牲币,往吊于墓前。玉魂从墓出,见重,流涕谓曰:“昔尔行之后,令二亲从王相求,度必克从大愿。不图别后,遭命奈何!”玉乃左顾宛颈而歌曰:“南山有乌,北山张罗。乌既高飞,罗将奈何!意欲从君,谗言孔多。悲结生疾,没命黄垆。命之不造,冤如之何!羽族之长,名为凤凰。一日失雄,三年感伤。虽有众鸟,不为匹双。故见鄙姿,逢君辉光。身远心近,何当暂忘?”歌毕,歔欷流涕,要重还冢。重曰:“死生异路。惧有尤愆,不敢承命。”玉曰:“死生异路。吾亦知之。然今一别,永无后期。子将畏我为鬼而祸子乎?欲诚所奉,宁不相信!”重感其言,送之还冢。玉与之饮宴,留三日三夜,尽夫妇之礼。临出,取径寸明珠以送重,曰:“既毁其名,又绝其愿,复何言哉!时节自爱。若至吾家,致敬大王。”
重既出,遂诣王, 自说其事。王大怒曰:“吾女既死,而重造讹言,以玷秽亡灵。此不过发冢取物,托以鬼神。”趣收重。重走脱,至玉墓所诉之。玉曰:“无忧。今归白王。”王妆梳,忽见玉,惊愕悲喜,问曰:“尔缘何生?”玉跪而言曰:“昔诸生韩重,来求玉,大王不许,玉名毁义绝, 自致身亡。重从远还,闻玉已死,故赍牲币,诣冢吊唁。感其笃终,辄与相见,因以珠遗之。不为发冢,愿勿推治。”夫人闻之,出而抱之,玉如烟然。
《搜神记》堪称魏晋南北朝时期志怪小说的代表作。据《隋书·经籍志》著录,干宝撰《搜神记》三十卷。但是书至赵宋时已散佚。今存二十卷是后人从诸书缀辑而成的,阙佚尚多,亦有误入他书者。鲁迅称之为“一部半真半假的书籍”。至于诸如《紫玉》、《韩凭夫妇》、《董永》等名篇,唐宋以来许多书都引作出自《搜神记》,其真实程度就无需怀疑了。本篇《紫玉》又见于《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录异传》等书。
《搜神记》的作者干宝“考先志于载籍,收遗逸于当时”。即该书主要取材于前代史籍著录和当时的逸闻传说。全书共四百六十余篇,其中最有价值的部分,是书中保存的一些优秀神话和民间传说故事。《搜神记》以其强大的艺术生命力,不仅至今广泛流传于民间,而且深深地影响了后世文学家及其作品,如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种梨》是由卷一《徐光种瓜》演化而来;明代短篇《董永遇仙传》乃至今天仍脍炙人口的黄梅戏《天仙配》是发展了卷一中《董永》的故事;关汉卿的《窦娥冤》取材于《东海孝妇》;鲁迅先生的《铸剑》则取材于《干将莫邪》等等。可见《搜神记》在中国文学史上,特别是中国小说史上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
《搜神记》卷十六《紫玉》就是一篇优秀的传说故事。吴王小女紫玉与童子韩重相爱,私订终身。吴王不允,紫玉悲愁而死。后来韩重到紫玉墓前吊唁,紫玉显魂与韩重相见并约韩重到墓中饮宴,“留三日三夜,尽夫妇之礼。”
在中国古代小说和戏剧中,常常以离魂托梦,化仙化物等情节处理男女爱情题材,如《搜神记》中《紫玉》、《谈生》、《河间郡男女》;后世文学作品中《梁祝》、《白蛇传》等,其源盖出于古代神话与民间传说。《搜神记》更是集幽魂梦幻、死而复生、神祇灵异之志怪大观。作者干宝“性好阴阳术数”,据《搜神后记》记载,干宝之父干莹死后,其母因妒嫉,把干莹的宠妾活活推入墓中陪葬。十年后干宝母丧,开墓与干莹合葬时,家人发现莹妾仍有气息,而后竟复苏。自言宝父常给以饮食,与之共寝,恩情如生。又云干宝之兄也曾气绝复生,并自言见天神之事。干宝感于此,遂撰《搜神记》。小说中紫玉的死后显魂,显然是合于作者的写作思维轨迹的。干宝写《搜神记》目的是以“发明神道之不诬”(《搜神记序》),其心是昭然的。《世说新语·排调》记载,刘惔听罢干宝讲《搜神记》后,称干宝是“鬼之董狐”。《紫玉》是以紫玉显魂、赠珠、化烟等情节表现不自由的爱情婚姻悲剧,作者这样处理情节是有其现实生活基础的。这是当时社会中青年男女要求爱情婚姻自由,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的体现。《紫玉》所反映的正是封建社会婚姻不自由的社会问题,歌颂了女主人公紫玉的生死不渝的爱情。
《紫玉》在《搜神记》中属于结构比较完整的一篇,它在思想性和艺术性方面达到了高度的统一,并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识。两个主人公,一个是“吴王夫差小女紫玉,年十八,才貌俱美”;一个是“童子韩重,年十九,有道术”。六朝人本迷信,“有道术”便是有才。可见郎才女貌之说古已有之。“女悦之,私交信问,许为之妻。”中国封建社会婚姻悲剧大多起于这个“私”字。私下相爱、私订终身、直至私奔等都是强烈触及封建礼教这根敏感神经的。结果“王怒,不与女”,造成“玉结气死”的悲剧。故事的高潮是在人死之后,这里可看出作者构造全篇的精妙布局,韩重游学回来,听说紫玉死去的消息后“哭泣哀恸”,并去紫玉墓前吊唁。紫玉显魂与之相见并唱出“意欲从君,谗言孔多。悲结成疾,没命黄垆。命之不造,冤如之何!”这几句歌词表达了青年男女对封建婚姻制度的悲愤控诉,同时把情节推向最能震撼人心的高潮,真是凄凄惨惨之声流露于字里行间。紫玉之魂约韩重到墓冢之内“留三日三夜,尽夫妇之礼”,更是对封建礼教的大逆不道,尽管是悲剧,但毕竟是尽了人鬼之间的“夫妇之礼”,这不免有些黑色幽默的味道,其内涵却尽是苦涩。
《紫玉》故事的结尾非常耐人寻味,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当吴王夫人听见女儿紫玉的声音,赶紧出来抱住她时,她竟化作一缕青烟消逝了。从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吴王夫妇是爱女儿的,但他们作为封建制度的代表,容不得女儿私订终身。女儿死了,这个悲剧难道不也是他们本身的悲剧吗?鬼神传说,往往更富于戏剧色彩,它可灵活地表达作者的主观意识与倾向性,《紫玉》中灵魂不灭,人鬼团聚客观上也嘲讽了封建制度。鲁迅先生说:“悲剧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再论雷峰塔的倒掉》),《紫玉》正是体现了这种悲剧力量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