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氏
·颜之推·
梁武帝欲为文皇帝陵上起寺,未有佳材,宣意有司,使加采访。
先有曲阿人姓弘,家甚富厚,乃共亲族多赍财货,往湘州治生。径年营得一栰,可长千步。材木壮丽,世所稀有。还至南津,南津校尉孟少卿希朝廷旨,乃加绳墨。弘氏所卖衣裳缯彩,犹有残余,诬以涉道劫掠所得;并造作过制,非商贾所宜,结正处死,没入其材,充寺用。奏,遂施行。
弘氏临刑之日敕其妻子,可以黄纸笔墨置棺中。死而有知,必当陈诉。又书少卿姓名数十,吞之。
经月,少卿端坐,便见弘来。初犹避捍,后乃款服。但言乞恩,呕血而死。凡诸狱官及主书舍人,随此狱事署奏者,以次殂没,未及一年,零落皆尽。其寺营构始讫,天火烧之,略无纤芥。所埋桎木,亦入地成灰。
[选自《冤魂志》]
●●这是一篇志怪小说,文章描述了南津校尉孟少卿为了夺取弘氏木材,无中生有地捏造罪名,害死弘氏。弘氏死后变成鬼魂,报仇雪恨。这个故事虽然带有佛教禅学因果报应的迷信色彩,但作者对黑暗社会的揭露却是极其深刻的。本文作者运用了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手法来描述故事。文章先以简炼的笔墨写故事的起因:梁武帝打算在父亲文皇帝的陵墓上造庙宇,因为没有好木材,就通知各级官吏,叫他们到各处去调查寻找。这里,作者把矛头指向最高的封建统治阶级,揭露他们为了大兴土木,不惜向百姓搜刮的罪恶行径。曲阿人弘氏因经商得到了一个大木筏,木材又粗又好,地方官吏孟少卿为了迎合皇上的旨意,使用法律加害弘氏,最后把弘氏处死,没收这些木材去讨好皇帝。文章中所刻划的孟少卿对上是一只奉承献媚、摇尾乞怜的狗,向下是一只穷凶极恶的狼,他用心的卑劣、手段的凶残,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这类穷凶极恶、鱼肉百姓的官吏比比皆是,文章中的孟少卿是他们之中的典型代表。文章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很有典型意义。
文章的后半部分,写了成为鬼魂以后的弘氏的报复行为。他不但使少卿“呕血而死”,而且使得凡是那些经手办理这个案件的官吏,还有签名奏报的人员,都先后死掉,已建成的庙宇,也用大火烧光,连埋在地下的柱子也都烧成了灰烬。他报复得极其彻底,极其痛快。这一段带有浪漫主义的传奇色彩,故事情节虽然荒诞不稽,但它却反映了旧社会劳动人民憎恨欺压百姓的官吏,要求报仇雪恨的强烈愿望。这是对当时社会现实曲折而深刻的反映。总之,本文用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方法反映社会现实,是极其深刻典型的,很有可借鉴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