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协律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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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僧孺·


        太常协律韦生有兄甚凶,自云:“平生无惧惮。”耳闻有凶宅,必往独宿之。其弟话于同官。同官有试之者,且闻延康东北角有马镇西宅,常多怪物,因领送其宅。具与酒肉,夜则皆去,独留之于大地之西孤亭中宿。韦生以饮酒且热,袒衣而寝。夜半方寤,乃见一小儿,长可尺余,身短脚长,其色颇黑,自池中而出,冉冉前来,循阶而上,以至生前。生不为之动。乃言曰:“卧者恶物,直又顾我耶?”乃绕床而行。须臾,生回枕仰卧,乃觉其物上床,生亦不动。逡巡觉有两个小脚缘于生脚上,冷如冰铁,上彻于心,行步甚迟。生不动,候其渐行上及于肚,生乃遽以手摸之,则一古铁鼎子,已欠一脚矣。遂以衣带系之于床脚。明旦,众看之,具白其事。乃以杵碎其鼎,鼎染有血色。自是人皆信韦生之凶,而能绝宅之妖也。
        

〔选自《玄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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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协律兄》不是写鬼神为祟,而是写器物作怪,写古人烹煮用的三足两耳的铁鼎子兴妙作怪。韦协律兄胆大心细,沉着机智,设法抓住了这只作怪的残缺的旧铁鼎,将它砸成块块碎片,终于消除了凶宅里的妖怪。
        这一篇的标题也很别致,它没有写出作品主人公的姓名,而是标上《韦协律兄》的题目。“协律”,即太常协律,古代官职的一种。在古代有专管祭祀的官署,叫太常寺。太常寺里职掌祭祀时乐队指挥的官,叫太常协律郎。所谓“韦协律兄”,就是说这个人是任太常协律郎这个小官的韦姓青年的哥哥。故事从韦协郎和同事谈起自己的哥哥入题,并将故事情节逐步引发开去。
        对于韦协律兄的形象,作品是这样刻画的:他为人凶狠、厉害,自己常说,“这一辈子没有怕过什么。听到哪里有不吉利、不安全的凶宅,他就偏要一个人到那里去过夜。作者对这个人物没有作过多的描绘,只三言两语,通过他自己的语言、行动,将其个性特征作了概括的介绍。
        韦协律兄这么胆大、厉害,偏不信邪,专与鬼神作怪,当他弟弟将其情况向在一起工作的同事们谈起时,那些官儿不相信,想试他一试,看他所作所为是不是和他说的一模一样。恰好这时人们听说,长安西城延康坊的东北角,有一所马镇西将军的住宅,时常有许多怪物出现。大家就把韦协律兄领到那里去,给他安排了酒肉,等到天晚,大家都走了,让他一个人留在大池塘西边的一座孤亭子里去睡觉。韦协律兄满不在乎,他吃饱喝足以后,浑身发热,就脱去上衣,赤身露体地睡了下来。
        下面接着写韦协律兄是如何捉怪除妖的,这部分篇幅较长,写得细致、具体。既写出了他胆大的一面,又写了他心细的一面。在文字表述上,条理清晰,层次井然。从“见妖”到“除妖”,大体上可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写妖物的出现:“夜半方寤,乃见一小儿,长可尺余,身长脚短,其色颇黑,自池中而出,冉冉前来,循阶而上,以至生前。”对妖物出现的时间,它的形相,从哪里来的,怎样到韦生榻前的,都一一叙述得非常明白。而“生不为之动”,对怪物的出现置之不理。那个怪物就恐吓他:“你这躺着的坏家伙,你是特地来找我的麻烦的吗?”妖物一面说,一面绕着床走来走去。第二层,写妖物对韦生的试探:“须臾,生回枕仰卧,乃觉其物上床,生亦不动”,仍然置之不理,以观其动静,然后采取制服它的对策。第三层,写韦生是如何捉住妖物的。这一层描写得相当细致,仿佛让人亲眼目睹似的:停了一会儿(“逡巡”不是原义向后退却之意)“觉有两个小脚缘于生脚上,冷如冰铁,上彻如心,行步甚迟。生不动,候其渐行上及于肚,生乃遽以手摸之,则一古铁鼎子,已欠一脚矣。”韦生严阵以待,乘其不备,猛然伸出手,一把将妖物抓住,原来是个古铁鼎子,他就解下衣带,把这只铁鼎捆住,拴在床腿上。第四层,写将捉住妖物的情况告诉众人。韦生还“以杵碎其鼎,鼎染有血色”,以此来印证马镇西宅就是这只铁鼎子兴妖作怪。自此以后,人们才真正相信了韦协律兄的确凶狠、厉害,是能够消灭凶宅里的妖怪的。这四层写了韦协律兄的动静:由“不为之动”到“亦不动”,再到“遽以手摸之”,最后“具白其事”,一环紧扣一环,一层深似一层,结尾则与开篇相呼应,首尾圆合。
        作品中对妖物的描写,采用了拟人的艺术手法。如妖物见到韦生时,竟然像人一样地说话来恐吓韦生。写妖物的形貌,既像人又像铁鼎:“长可尺余,身短脚长,其色颇黑”,“觉有两个小脚缘于生脚上,冷如冰铁,上彻于心,行步甚迟。”都是将二者的特征融合到了一起。由于采用了拟人的手法,让妖物具有人的思想情感、动作情态,从而将妖物描绘得栩栩如生,给读者留下了鲜明的印象。
        我们用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问题,世界上是没有器物成妖作怪的现象的。本篇作为寓言来看待,则可让我们在思想上受到启示,就是要不信鬼怪,不怕鬼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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