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妇之死
·刘基·
东瓯之人,谓“火”为“虎”,其称“火”与“虎”无别也。其国无陶冶,而覆屋以茅,故多火灾,国人咸苦之。
海隅之贾人适晋,闻晋国有冯妇,善搏虎,冯妇所在,则其邑无虎。归以语东瓯君,东瓯君大喜,以马十驷、玉二珏、文锦十纯,命贾人为行人,求冯妇于晋。冯妇至,东瓯君命驾虚左,迎之于国门外,共载而入,馆于国中,为上客。
明日,市有火,国人奔告冯妇。冯妇攘臂从国人出,求虎弗得。火迫于宫肆,国人拥冯妇以趋,火灼而死。于是贾人以妄得罪;而冯妇死弗寤。
[选自《郁离子》]
●●本篇是从“冯妇搏虎”这一典故创作出来的。小说的前因后果,事情的发生、发展和结局都交代得十分清晰而有条理。先写东瓯人把“火”“虎”读成同音,其国没有砖瓦,以茅草盖屋,所以多火灾。因“国人咸苦之(火灾)”,就引出商人把搏火与搏虎当作一回事,然后又引出隆重聘请冯妇、冯妇救火与冯妇被火灼而死。层次分明,情节曲折生动。
本篇塑造人物非常成功,商人的天真,东瓯君求能人贤士的急切、真诚,冯妇的勇敢,都刻画得非常真实可信。但恰恰是这些人酿成了搏虎英雄无端丧命的悲剧。这悲剧的直接责任者,一是商人,二是东瓯国君。商人在晋国听说冯妇善于打老虎,只要有冯妇在,其地就没有虎。商人“闻”虎以为火,以为只要有冯妇,就不会发生火灾,把打虎英雄错听为“灭火英雄”了。商人以讹传讹,把这错“闻”又告诉了东瓯国君。东瓯国君也不作调查,就以高薪和隆重的礼节聘请冯妇来灭火(“虎”)。冯妇也以为来东瓯国是搏虎的,当国人奔告有火时,冯妇立即捋上袖子跟从国人出来去搏虎,冯妇面对的不是老虎而是熊熊的大火,国人拥着冯妇向大火扑去,结果是冯妇被火烧死。文章说“冯妇死弗寤”,他的确是至死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被烧死的。一个好端端的打虎英雄就这样被国君、国人当作灭火能人而被大火吞噬了生命,岂不惜哉。
刘基写此文的目的,恐怕不在于写出这一悲剧,而在于深刻揭示出造成这一悲剧的社会原因:能人贤士纵使有很大的本事,但用非其能,使非所长,必将酿成能人贤士亡而国家事业遭受损失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