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人食肉
·冯梦龙·
李载仁唐之后也。避乱江陵,高季兴署观察推官,性迂缓,不食猪肉。一日,将赴召,方上马,部曲相殴,载仁怒,命急于厨中取饼及猪肉,令相殴者对餐之。复戒曰:“如敢再犯,必于猪肉中加之以酥。”
[选自《古今谭概》]
●●苏东坡说:“诗以奇趣为宗,反常合道为趣。”(《全唐诗话续编》卷上引惠洪《冷斋夜话》)这也同样适于做文的道理,《罚人食肉》这篇不足一百字的小说,恰恰突出了这一特点。
“反常合道”指行为上的不合情理,却符合人物的性格逻辑,使小说出现奇趣的艺术效果。这篇小说抓住了主人公李载仁性格特征的主导方面“迂缓”,同时又加一笔不吃猪肉,看似闲笔,实际为下文的展开做了铺垫。李载仁本是唐人的后代,在江陵躲避世乱,被安排做了观察推官,“署”指布置安排。“一日,将赴召,方上马,部曲相殴”,“部曲”是古代军队的一种编制,作为观察推官看到这种情况肯定要管治,小说描写了载仁的“怒”,这一“怒”定要惩罚他们,的确,他的惩罚开始了:“命急于厨中取饼及猪肉,令相殴者对餐之。”“急”表明了载仁惩罚的及时,但出人意外,他在猪肉上作文章,由自己的不吃猪肉而推之别人,人物的迂腐、愚蠢、可笑一下子暴露出来,尤其最后他还警告相殴者,如果再出现类似情况,惩罚更重,“必于猪肉中加之以酥”,“酥”指油腻的食品,这一连串的行为都是读者始料不及的,使人感到不合情理,但行为上的“反常”,恰恰扣住了主人公“迂缓”的性格特征,符合人物的性格逻辑,由他的迂腐、愚蠢,必然出现以己度人的主观意识,形如违反常情常理,实为合情合理,这也是对“惩罚”二字的无情嘲弄,惩罚乎?奖励乎?使小说出现了奇特的趣味性,人物的性格也更鲜明突出了,给读者留下强烈而深刻的印象。
其次,作者在结尾的处理上,手法巧妙。从小说情节发展看,读者不会觉得有什么惊人的结果会出现,也不会立即猜透情节发展的用意,直到最后,作者才用简炼的几笔透露出真谛,使读者恍然大悟,这是本文结尾的一大特色,即用反巧合的出人意料之笔,这也是欧·亨利小说中常用的一种手法,使这看似荒唐的结尾有着“言尽意不尽”的回味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