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纠纷
·观奕道人·
从孙树森言,晋人有以资产托其弟而行商于外者,客中纳妇生一子。越十余年妇病卒,乃携子归。弟恐其索还资产也,诬其子抱养异姓,不得承父业,纠纷不决,竟鸣于官。官故愤愦,不牒其商所问其赝,而依古法滴血试。幸血相合,乃笞逐其弟。弟殊不信滴血事,自有一子,刺血验之,果不合,遂执以上诉,谓县令所断不足据。乡人恶其贪媢无人理,签曰:“其妇夙与某私昵,子非其子,血宜不合。”众口分明,具有征验。卒证实奸状。拘妇所欢鞫之,亦俯首引伏。弟愧不自容,竟出妇逐子,窜身逃去,资产反尽归其兄。闻者快之。按陈业滴血,见汝南《先贤传》,则自汉已有此说。然余闻诸老吏曰:“骨肉滴血必相合。”论其常也。或冬月以器置冰雪上,冻使极冷;或夏月以盐醋拭器,使有酸咸之味,则所滴之血,入器即凝,虽至亲亦不合。故滴血不足成信谳。然此令不刺血,则商之弟不上诉,则其妇之野合生子亦无从败,此殆若或使之,未可全咎此令之泥古矣。
[选自《槐西杂志》]
●●这是一篇托言他人的、宣传善恶自有其报的小说。小说的最大特点是故事情节曲折生动,一波三折。作者紧紧抓住读者的欣赏心理,使情节高潮迭起,矛盾愈来愈激化,扣人心弦。特别是结尾出人意料,细想又在情理之中。
首先,小说讲述了事情的原委:一个山西人到外地经商,把财产托付给了弟弟照管。“行商”,指流动经商,“商”在古代即指非固定经营的买卖人。商人在外地成了家,不幸十多年后妻子病死,他只好带着孩子回到了家乡。而这时他的弟弟出于私心——“恐其索还资产”,便“诬其子抱养异姓,不得承父业”。小说至此,顿起波澜,矛盾逐渐展开并扩大。作品开始了第一次波折。
既然弟弟存心耍无赖,要霸占兄长的产业,那么只能打官司了。这样便使读者发生了极浓厚的兴趣,要看看官府如何判断此案。小说中写道:“官故愦愦,不牒其商所问真赝,而依古法滴血试。幸血相合,乃笞逐其弟。”俗称为“滴血认亲”的方法,现在也采用,但是建立在严格的科学检验基础上的,决非古代使用的那种简单而无科学根据的方法。牒,这里可引申为验证。县官不去验证商人的话的真伪,而仅靠滴血认亲,的确带有极大的偶然性和盲目性。幸好父子二人血珠相融合,才避免了一场悲剧。这样,矛盾本来已经解决了,这一波折到此也就结束了。然而事情还远没有结束。因为商人之弟弟“殊不信滴血事”,他与自己儿子也来了个滴血试验,当二人血珠未合时,他“遂执以上诉,谓县令所断不足据”。这样,本来平息下去的风波,便再生波澜。如果说,弟弟第一次的赖霸兄产是以自己的名誉和人格为赌注的话,那么这次就是以他与儿子的关系作为赌注了,这赌注更大,更牵动人心。因此,矛盾便发展到第二个高潮。作为读者,急欲了解事情如何发展及县令如何断案的兴趣便更其浓厚了。
然而作者却没有直接写县令断案,而是由此宕开,写弟弟的无理行径触犯了众怒:“乡人恶其贪媢无人理,签曰:‘其妇夙与某私昵,子非其子,血宜不合。’众口分明,具有徵验。”媢,嫉妒。无人理,指失去了作人的基本道德。具有徵验,即众人出具了书面证明材料。这样,小说突然节外生枝,使商人之弟的“谓县令所断不足据”的证据变成了引发他自己家庭丑闻的证据了,事情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写众人出具证明他妻子与人私通的书面材料,这是极有戏剧性的一笔——使弟弟与县令之间看来不好解决的矛盾,突然轻易地解决了,并生出新的枝节,使矛盾达到高潮。
最后,县令根据众人的揭发,从妇人和“妇所欢”者那里证实了奸状。“弟愧不自容,竟出妇逐子,窜身逃去,资产反尽归其兄。”出妇,即休妻。弟这样做,已是势所必然。小说以如此结局告终,实在出人意料,细想又觉得并不奇怪。商人与其子的亲子关系,用正当的方法就可证明;弟弟家中的丑事,既然众人都已知道,早晚也要播扬开来,所以这一结局又属正常。总之,从谋产讼官,到滴血认亲,再到众人具证,自食苦果,小说情节波澜的起落长消的轨迹,使故事矛盾错综,富于戏剧性。
此外,小说作者托言这故事为侄孙所述,然后作者又发一番议论,这种写法,使作品具有一种理性色彩。而且作者所发的议论和他的结论“故滴血不足成信谳”,在当时的情况下是正确的。但作者把商人之弟损人害己的结局归因于“此殆若或使之”——意即“这大概是天意使他这样的”,则未免失之偏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