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剑仙
·袁枚·
边桂岩为山肝通判,构屋洪泽堤畔,集宾客觞咏其中。一夕,觥筹正开,有客闯然入。冠履垢敝,辫发毵毵然,披拂于耳,叉手揖坐诸客上,饮啖无怍。诸客问名姓,曰:“姓姚,号穆云,浙之萧山人。”问:“何能?”笑曰:“能戏剑。”口吐铅子一丸,滚掌中成剑,长寸许,火光自剑端出,熠熠如蛇吐舌,诸客悚息莫敢声。主人虑惊客,再三请收。客谓主人曰:“剑不出则已,既出则杀气甚盛,必斩一生物而后能敛。”通判曰:“除人外皆可。”姚顾阶下桃树,手指之,白光飞树下,环绕一匝,树仆地无声。口中复吐一丸,如前状,与桃树下白光相击,双虬攫拿,直上青天,满堂灯烛尽灭。姚且弄丸,且视诸客,客愈惊惧,有长跪者。姚微笑起曰:“毕矣。”以手招两光,奔掌内,仍作双丸,吞口中,了无他物。引满大嚼,群客请受业为弟子。姚曰:“太平之世,用此何为?吾有剑术,无点金术,故来。”通判赠以百金,居三日去。
〔选自《子不语》〕
●●这篇小说在曲折起伏的故事中,塑造了一个戏剑世界中的神奇的人物形象。
小说是从人物的语言、外貌、行动几方面来刻划这一人物的。首先从外貌上,作者是这样描写的:“冠履垢敝,辫发毵毵然,披拂于耳。”这是人物闯到宾客云集的山肝通判边桂岩处时的形象,只见他帽子、鞋子都破烂不堪,辫发又细又长地披散着垂到耳前,虽面对众宾客却“叉手揖坐诸客上,饮啖无怍”,“怍”,指颜面变色,这个人给人一种放荡不羁、又肮脏污秽的疯和尚的感觉,这样的人来此何为?这是作者设下的一个悬念,但作者并未立即解开此谜,而是“顾左右而言他”。紧接着从诸客的问话中,读者得知他“姓姚,号穆云,浙之萧山人”,“能戏剑”,继而作者从戏剑这一行动上塑造人物,描写了一个细节,就是他“口吐铅子一丸”,放在手掌中,就变成了剑,几寸长,从剑的顶端放出火光,真是神奇。宴请宾客的主人边桂岩,担心惊吓了客人,请求收剑,但这剑“必斩一生物,而后能敛”,“敛”,收也,从此话,读者不禁推测,他是来杀人的,这时通判虽无奈也只好同意,但除去人,姚穆云没有作声,看了看台阶下的桃树,手一指,只见一团白光飞到树下,环绕一圈,树立时倒在地上,这里的“飞”不仅表明白光的“快”,而且很有传奇色彩。这时又出现了一个细节,他又吐一丸,此剑端的火光与树下的白光相撞击,就象两条火龙腾空而起,满屋灯烛都灭了,气氛一下子更紧张了,然而姚穆云却一边弄铅丸,一边视宾客,若无其事似的,与众人的心理形成鲜明对比,有的宾客已吓得跪倒在地,这时他又用两手招光,手掌内仍是两个铅丸,又吞入口中。从前边两次吐丸的细节到此时的吞丸细节,就活化了这个人物的神奇和戏剑的出神入化,正像题目所言,确是戏剑的仙人。然而作者并未收笔,而是引出所来之目的:“太平之世,用此何为?吾有剑术,无点金术,故来。”原来是来要金子的,这也暗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腐朽,这样的戏剑仙人都活不下去,何况百姓乎?作者就是这样在小说的开头设置疑团,引起读者的关注,而又不急于揭开谜底,解决矛盾,在蕴蓄比较长的时间后,才解开悬念,写出结尾,使情节显得新奇而富于魅力,人物形象更加鲜明突出,从而取得出奇制胜的艺术效果。
此外,这篇小说的语言描写极为精彩,想象力丰富,写姚穆云戏剑:“火光自剑端出,熠熠如蛇吐舌”,这里运用了比喻的手法,把火光比喻为象蛇吐火舌那样刹那间的耀眼光亮,后文描写又吐一丸时,写道:“与桃树下白光相击,双虬攫拿,直上青天,满堂灯烛尽灭”,看了这段话,使人如在虚幻的扑朔迷离的境界中,以上虽然只寥寥几笔,却极为生动传神,为读者描绘了一个奇异境界中的奇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