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治必委之于君子
且君子小人,貌同心异。君子掩人之恶,扬人之善,临难无苟免,杀身以成仁。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惟利之所在,危人自安。夫苟在危人,则何所不至?今欲将求致治,必委之于君子。(《诚信》)
君子扬人之善,小人讦人之恶,闻恶必信,则小人之道长矣,闻善或疑,则君子之道消矣。……夫以善相成谓之同德,以恶相济谓之朋党,今则清浊共流,善恶无别,以告讦为诚直,以同德为朋党。以之为朋党,则谓事无可信;以之为诚直,则谓言皆可取。此君恩所以不结于下,臣忠所以不达于上。大臣不能辩正,小臣莫之敢论,远近承风,混然成俗,非国家之福,非为治之道。适足以长坚邪,乱视听,使人君不知所信,臣下不得相安。若不远虑,深绝其源,则后患未之息也。(《公平》)
【鉴赏】 “求治必委之于君子”,是魏徵在贞观五年(631年),因奸臣乱政向唐太宗提出的劝谏。在上书中魏徵指出:“权万纪、李仁发并是小人,不识大体,以谮毁为是,告讦为直,凡所弹射,皆非有罪。”并当面指出,作为皇帝的李世民,却掩盖他们的错误,听信他们的一切。说自己“甘心斧钺,受不忠之罪”,也不能让李世民蒙受“进奸而自损”的罪名。
贞观十一年(637年),朝廷屡屡让宦官去执行内宫之外的差使,他们上了一些虚妄的奏议。事情暴露以后,唐太宗极为震怒。魏徵说:“阉竖虽微,狎近左右,时有言语,轻而易信,浸润之谮,为患特深。以今日之明,必无此虑,为子孙教,不可不杜绝其源。”(《公平》)唐太宗听了以后,决定以后停止宦官充使之事。
虽说宦官参政之事已结束,魏徵认为还应从道理上说透。缘由是唐太宗从贞观之初的“亲爱君子,疏斥小人”,到贞观十三年(639年),出现了“昵近小人,疏远君子”的苗头。故上了《十渐不克终疏》,要求唐太宗做到“善始慎终”(《慎终》)。魏徵觉得有必要对君子与小人的品性进行对比。魏徵断言,君子是有高尚德性的人,小人是道德败坏的人。孔子开创了以义与利来界分君子与小人的格局,此后成为儒家的传统。魏徵继承了这一传统,指出小人对“不仁”、“不义”的事情,不感到羞耻,“惟利之所在,危人自安”。“杀身成仁”与“唯利所在”,是君子与小人的本质差别。魏徵断言:“君子之怀,蹈仁义而弘大德;小人之性,好谗佞以为身谋。”(《慎终》)君子掩饰别人的过失,赞扬别人的优点;小人攻讦别人的过恶,以告发为诚实正直所在。不同的善恶观,是君子与小人的另一差别。
魏徵强调,一旦君主听信小人的言论,必定造成上下不通、君臣间不能确立良好秩序的结局。这会后患无穷,不是“国家之福”、“为治之道”。心中存在危害别人的念头,小人有什么坏事不能做出来?所以像治理国家这样的大事,一定要交给高风亮节的君子。在《君臣鉴戒》中,李世民有“黜邪佞,用贤良,不以小人之言而议君子”的主张,岑文本从宇文化及与杨玄感忘恩负义反叛隋朝事,发出了“古人所以贵君子而贱小人”的感叹。“求治必委之于君子”,可以视为贞观君臣的共识。
放眼历史烟云,以“君子小人之当辨”为“名节之当重”,是正直忠义之士在政治生活中一以贯之的主张。东汉末年,小人成为权势熏天、腐败嚣张的宦官的代称,伸张正义、刚正廉洁的士大夫则被人们视为君子。虽说皇权至上,但在古代政治的角逐中,文官、武将、外戚与宦官是四种重要的政治力量。当皇帝本人感到孤独无援甚至迫于外在政治力量时,往往倚重于日常生活中最亲近自己的奴仆——宦官。宦官擅权可热炙一时,但基础是脆弱的,只能随皇帝的宠幸与否而发生变化。宦官必然趁皇帝健在并宠幸自己之时拼命窃取权势,搜刮财物。他们表现出比一般官僚集团更大的疯狂性与贪婪性。
在汉末官场混浊之际,士大夫是代表着社会上正直善良、追求光明的人们的愿望的。他们在人格上品分君子与小人,在德行上划出正义与邪恶。白马令李云说:“今官位错乱,小人日进,财货公行,政治日消,是帝欲不谛乎?”(袁宏《后汉纪》卷二一)他在桓帝延熹二年(159年),宦官单超等5人被封侯后专擅朝政,上书指责宦官为小人。李云获罪下狱,五官掾杜众上书愿与李云同日死,结果2人皆死于狱中。朱穆任冀州刺史时,对宦官赵忠丧父时违反礼制的行为作了惩罚。汉桓帝知道后大怒,要将朱穆法办并罚作苦工。以刘陶为首的数千名太学生上书请愿。朱穆与刘伯宗相交,刘伯宗先恭后倨。蔡邕因朱穆行为正直却势孤力单,作《正交论》以为声援(《后汉书·朱穆传》注引)。蔡邕提出了交友的原则,即“有义则合,无义则离”,文中以“君子”、“正人”誉朱穆,以胡作非为的宦官为小人。
魏徵“求治必委之于君子”的主张,对后世影响是深远的。明末东林党人坚持以善恶来界分君子与小人。清人秦松龄评介东林党领袖顾宪成时说:“先生在吏部惟以进君子、退小人为务,不惮与执政忤。至得罪而去,虽林居犹与当路者反覆别白言之。天下是知君子小人之当辨,名节之当重。”(《顾端文公年谱序》)君子指同情百姓、对朝廷腐败之事直言敢谏的东林党人。小人是指以魏忠贤为首的阄党以及附从阉党的奸臣。被时人称为“魏家阁老”的顾秉谦曲奉魏忠贤,他说原本想做魏忠贤干儿子的,但怕不喜“白须儿”,就令自己儿子拜在魏忠贤名下做义孙。像顾秉谦这样,没有骨气人格、只知柔媚取容于宦官的,就是小人。东林党人杨涟,爱民如子,在常熟为官五年,不名一钱。当生死关头来临时,他们视节操重于生命,不怕丢官,不屈严刑,坚持了儒家倡导的“杀身成仁”的殉道观。高攀龙“闻周顺昌已就逮,笑曰:‘吾视死如归,今果然矣。’”(《明史·高攀龙传》)天启五年(1625年),因李实诬奏被逮捕入狱的周顺昌、黄尊素等东林七君子,除高攀龙在缇骑到家前沉水自尽外,其余六人皆在诏狱中受酷刑致死。蒙受奇冤,肉体受辱,但不同小人相妥协。如黄宗羲所概括的:“数十年来,勇者燔妻子,弱者埋土室,忠义之盛,度越前代,犹是东林之流风余韵也。一堂师友,冷风热血,洗涤乾坤。”(《明儒学案·东林学案一》)东林党人为实现“求治必委之于君子”的信念,前仆后继、甘洒热血,与小人作殊死的斗争。魏徵“求治必委之于君子”的主张,不能理解为坐而言之的空谈。贬低小人、褒扬君子,是历朝历代中经常发生于政治生活中的起而行之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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