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加强文化控制
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战斗武器,在抗日战争时期与全国的政治抗战、经济抗战、军事抗战紧密配合,相辅相成,为打败日本法西斯侵略者,取得抗战的胜利,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抗战时期的文化又有进步文化与反动、落后文化,抗战文化与投降、汉奸文化,无产阶级文化与资产阶级文化等等分野,意识形态色彩极为浓厚,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与阶级性。考察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文化政策,不难发现,它具有强烈的两面性的特征:一方面,它从维持国民政府的统治、维护中华民族利益的角度出发,放松了对文化市场的控制和干预,容许进步的抗战文化运动有所发展,使得抗战初期的文化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另一方面同样是出于为维护和巩固国民党一党专政统治地位,保证国民党战后对全国的继续统治,国民政府从1938年起便加强了对文化领域活动的干预,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采取各种措施,试图将文化运动纳入国民党的统治体系和控制范围之内。特别是抗战进入中后期以后,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文化为特征的进步的文化运动要突破国民党的种种限制和束缚,使得文化领域中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十分激烈。大体说来,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文化政策经过了三个阶段的发展过程,即国民政府暂时放松对文化的控制阶段(1937年7月—1938年6月)、国民政府重新加紧推行文化专制政策阶段(1938年7月—1940年底)、国民政府文化专制政策完成阶段(1941年初—抗战结束)[1]。而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后,面对变化了的国际、国内局势,国民政府不仅将文化专制政策全面推向深入,竭力将抗战文化运动纳入控制掌握之中,而且最终确立了其在文化领域中的专制统治地位。这主要体现在:
第一、颁布一系列法规,查禁抗日进步文化书刊和言论。为推行文化专制政策,国民政府在以前法令、法规的基础上,又相继出台和颁布了《图书送审须知》(1942年)、《书店印刷管理规则》(1943年)、《检查书店发售违禁出版品办法》、《战时新闻禁载标准》(1943年10月)、《书籍杂志查禁解禁暂行办法》、《印刷所承印未送审图书杂志原稿取缔办法》、《战时新闻违禁惩罚办法》(1943年10月)、《修正图书杂志送审须知》(1944年)、《战时书刊审查规则》(1944年6月)、《战时出版品审查办法及载禁标准》(1944年6月)、《出版品审查法规与载禁标准》(1945年)等,文化专制措施愈加苛繁。凭依这些法规和法令,国民政府强化了对抗日进步书刊和言论的查禁力度。1942年度,国民政府查禁196种图书,停止发售120种,就地取登稿件或不准印行的书稿为数更多[2]。据统计,从1941年到1942年间,重庆地区就有1400种书刊被查禁。对剧本的审查更为严格。剧本中凡是出现“诋毁政府之措施”、“描摹战时社会畸形状态”、“宣传三民主义之外一切主义”、“鼓吹阶级斗争”、“违反劳资协调”等内容的剧本,一律禁止上演。由此而遭禁演的剧本,仅1943年重庆地区就有110余种。另据1943年10月23日国民党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发表的《取缔剧本一览表》,内中开列的不准出版或上演的剧本共达116种[3]。对于言论的控制也变本加厉。据统计,从1941年至1945年间,有关新闻检查的临时性指示就达二百余种。而《修正战时新闻检查标准》和《修正图书杂志原稿审查办法》两个法规中规定的禁载事项就达七十余项。从政治、军事、外交、经济到财政、文化、社会事务等都有限定,无所不包,使这一时期内不议国是、免谈军情成了舆论界的两大生存技能[4]。更为露骨和荒唐的是,1943年8月国民党中央宣传部拟定并发表了《抗战期间宣传名词正误表》,规定:“边区政府”、“抗日政府”等词不许使用,“两面派”、“亲日派”、“团结”、“解放”、“国共合作”、“各阶层人民”、“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等词为“谬误名词”;“革命的三民主义”、“真正的三民主义”要改为“三民主义”;“拥护革命的领袖”、“拥护抗日的领袖”必须改为“拥护领袖”;甚至“妇女解放”要改为“妇女复兴”,等等[5]。
第二、设立文化机构,强化对抗战文化的管理和控制。早在1938年7月,国民政府就决定设立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在各省市设立图书杂志审查处,对抗战文化实行管制政策。1939年2月,又在重庆设立“重庆市戏剧审查委员会”,以查禁进步戏剧电影及演出活动。到1942年9月,全国每年只印刷218万余册书刊,而中央一级的书刊审查机构就有八个之多,而各省、市、县也都有类似机构和组织[6]。1941年2月7日,国民政府又以“履行思想领导责任”,“统一各地文化领导机构”为借口,专门成立了国民党“中央文化运动委员会”(简称“文运会”),由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张道藩出任主任委员,内分文艺、新闻、出版、音乐、美术、戏剧等组,主要任务是“规划全国文化运动之各种方案”,“协助策进各地文化事业”,进行“有关文化运动之调查设计”[7]。中央“文运会”成立后,积极推动、督导全国各省市设立分会,到1943年7月,成立地方文化运动委员会的有广东、江西、福建、安徽、陕西、青海、西康、河南、甘肃、重庆等十省市,还有少数省市还成立了县文化运动委员会[8]。“文运会”是抗战后期国民政府强化对抗战文化运动、思想舆论领导的工具和标志。它的成立表明,国民政府已从组织上建立起了全国各级文化运动的组织机构,使各地的文化运动开始直接纳入国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控制之下。
第三、制定和实施系统的“文艺政策”,力图将抗战文化运动纳入国民政府的控制轨道。1942年下半年,随着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国统区的广泛传播,大后方抗战文化运动又有了新的发展。国民政府为了抵消《讲话》精神的巨大力量和影响,“纠正共产主义的左倾”,加强对抗战文化运动的思想统治,同时,中央“文运会”统一领导全国文化运动后,也需要在文化运动的理论上随之制订出相应的政策。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1942年9月张道藩在《文化先锋》杂志创刊号上,发表了《我们所需要的文艺政策》一文。该文把国民党的“三民主义”规定为文艺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提出“三民主义文艺”要为“三民主义”政治服务,为“国家至上”、“民族至上”服务,也即为国民党的“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的专制独裁统治服务。文章提出了“六不”和“五要”的三民主义文艺政策。所谓“六不”是指文艺创作的六个写作原则,即:(1)不专写社会的黑暗;(2)不挑拨阶级的仇恨;(3)不带悲观的色彩;(4)不表现浪漫的情调;(5)不写无意义的作品;(6)不表现不正确的意识。“五要”是:(1)要创作我们的民族文艺;(2)要为最苦痛的平民而写作;(3)要以民族的立场而写作;(4)要从理智里产生作品;(5)要用现实的形式[9]。张道藩针对抗战以来的新特点,把国民党自20年代以来的文艺法令更加具体化、系统化。这篇文章的发表,标志着国民党三民主义文艺理论第一次系统化,标志着国民政府战时文艺政策的形成。国民政府于抗战后期抛出文艺政策,主要是为了阻止进步民主的抗战文化运动的发展,其实质就是将文艺创作纳入其规定的范围之内,力图控制文艺运动发展的方向。有人就指出:“这一文艺政策的实质,是在所谓‘三民主义文艺’、‘民族文艺’的幌子下,实行只准歌颂国民党而不准暴露国民党文化专制主义的罪恶的禁令,意在绞杀抗战文艺和人民文艺”[10]。
第四、运用专制手段,压迫和摧残进步文化团体。国民政府在对文化界实行严苛的审查制度的同时,又配合以追惩制度以及种种非法手段,以迫使文化界就范。1942年,国民政府查封了《世界知识》等500余种报刊。1943年8月,《文学月刊》、《音乐与艺术》被查封,9月,桂林出版的《文艺生活》、《文艺杂志》、《创作月刊》等刊物被查封。1944年1月,桂林《野草》、《戏剧生活》等被查封,等等[11]。国民政府还使用强行“接办”等方式以控制舆论工具,如1943年春,《新疆日报》就被国民政府派员“接办”。除了上述手段外,国民政府更借助于特务行径,捣毁进步报馆、书店、出版社。1942年9月16日,福建省南平《南方日报》被暴徒四十余人捣毁。1945年1月23日,重庆《新华日报》报馆两次被特务纵火。成都《华西日报》则在1月先后发生5次“政治性偷窃”,后又连续发生火警和流弹射入编辑部等事件。4月18日,《华西日报》及晚报又遭国民党特务捣毁[12]。5月29日,复刊后的《华西日报》终被国民政府查封。而抗战后期国民政府迫害和摧残进步文化团体最典型的事例,则是压迫和解散文化工作委员会(简称“文工会”)。“文工会”的前身是原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当国民政府强迫第三厅所属人士集体加入国民党时,遭强烈反对,结果,第三厅遂被国民政府宣布解散。但蒋介石又不愿让第三厅文化人士离开重庆,于是又另行宣布成立文化工作委员会,作为学术研究性团体,仍归属于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然而,“文工会”成员的许多作品,国民政府以种种借口不准出版和上演。“文工会”的进步活动更是在国民党特务的监视之下,委员外出都有特务盯梢。1945年2月,“文工会”顺应时代潮流,由郭沫若执笔起草了《文化界时局进言》,要求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停止新闻检查、秘密警察活动和战争投机活动,要求保证人身安全和言论、集会、研究、出版以及一般文化活动的自由,建立联合政府,结果触犯了国民党和蒋介石;于是,3月30日,蒋介石下令,由政治部宣布“裁撤”“文工会”。“文工会”的被解散,是国民党政治上倒退的具体表现,也是其文化专制政策推行的高潮[13]。
总之,随着抗战后期国民政府上述加强对文化领域种种控制措施的推行,抗战文化运动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干扰,进步文化人士的创作活动受到限制,进步书刊和戏剧被查禁。整个文化界气氛沉闷,出现了万马齐喑的局面。当然,在对国民政府文化专制主义政策总体上持批评和否定态度的同时,也要实事求是的予以分析。例如,为抗战进步文化人士所深恶痛绝的书报审查制度建立后,曾扼杀了许多进步文化书刊和作品,是造成国统区文化局面沉闷的罪魁祸首之一。但另一方面,国民政府利用这一措施,也查禁了相当数量的日本侵略者、汪伪汉奸的作品和宣传品,以及为数不少的淫秽消极书刊。例如,1942年6月上半月,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通令查禁图书八种,其中就有敌伪宣传品两种,停止发售图书九种,属淫秽图书的有四种;1945年2月上半月,查禁图书五种,其中汉奸宣传品三种[14]。这对于维护整个中华民族的抗战事业是有积极意义的。
面对国民政府在文化领域中全面推行文化专制政策的行径,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国统区进步的抗战文化人士也针锋相对进行了激烈的抗争。例如,1943年11月18日,王亚平、于伶、茅盾、老舍、夏衍、曹禺、臧克家、姚雪垠等五十三人为反对国民政府“中审会”任意扩张书刊限制范围,蛮横查禁进步书刊,扣留送审原稿和肆意删改作家原著的做法,上书行政院,要求予以限制和改进[15]。进步文化人士强烈呼吁思想、言论和出版自由,公开发表言论,历数国民党文化专制政策给文化界造成的诸如出版沉寂、文化活动缩减等种种恶果。揭露国民党只准歌颂、不准暴露的“文艺政策”的实质,指出这一“文艺政策”就是“逃避现实”的“鸵鸟主义”,其目的是“置文艺于死境”。抵制和反对国民政府的书报审查制度,要求“废除图书杂志审查制度,开放言论、出版、研究及公演之自由”。要求“书刊出版之后,非经法律手续,不得禁止发行,各地军政当局,不得禁扣进口书刊、干涉演剧”[16]。这些斗争极大地鼓舞了国统区文化界人士的士气,壮大了进步的抗战文化运动阵营,暴露了国民党推行文化专制主义的实质,使得国民政府日益在文化界陷于孤立。
第一、颁布一系列法规,查禁抗日进步文化书刊和言论。为推行文化专制政策,国民政府在以前法令、法规的基础上,又相继出台和颁布了《图书送审须知》(1942年)、《书店印刷管理规则》(1943年)、《检查书店发售违禁出版品办法》、《战时新闻禁载标准》(1943年10月)、《书籍杂志查禁解禁暂行办法》、《印刷所承印未送审图书杂志原稿取缔办法》、《战时新闻违禁惩罚办法》(1943年10月)、《修正图书杂志送审须知》(1944年)、《战时书刊审查规则》(1944年6月)、《战时出版品审查办法及载禁标准》(1944年6月)、《出版品审查法规与载禁标准》(1945年)等,文化专制措施愈加苛繁。凭依这些法规和法令,国民政府强化了对抗日进步书刊和言论的查禁力度。1942年度,国民政府查禁196种图书,停止发售120种,就地取登稿件或不准印行的书稿为数更多[2]。据统计,从1941年到1942年间,重庆地区就有1400种书刊被查禁。对剧本的审查更为严格。剧本中凡是出现“诋毁政府之措施”、“描摹战时社会畸形状态”、“宣传三民主义之外一切主义”、“鼓吹阶级斗争”、“违反劳资协调”等内容的剧本,一律禁止上演。由此而遭禁演的剧本,仅1943年重庆地区就有110余种。另据1943年10月23日国民党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发表的《取缔剧本一览表》,内中开列的不准出版或上演的剧本共达116种[3]。对于言论的控制也变本加厉。据统计,从1941年至1945年间,有关新闻检查的临时性指示就达二百余种。而《修正战时新闻检查标准》和《修正图书杂志原稿审查办法》两个法规中规定的禁载事项就达七十余项。从政治、军事、外交、经济到财政、文化、社会事务等都有限定,无所不包,使这一时期内不议国是、免谈军情成了舆论界的两大生存技能[4]。更为露骨和荒唐的是,1943年8月国民党中央宣传部拟定并发表了《抗战期间宣传名词正误表》,规定:“边区政府”、“抗日政府”等词不许使用,“两面派”、“亲日派”、“团结”、“解放”、“国共合作”、“各阶层人民”、“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等词为“谬误名词”;“革命的三民主义”、“真正的三民主义”要改为“三民主义”;“拥护革命的领袖”、“拥护抗日的领袖”必须改为“拥护领袖”;甚至“妇女解放”要改为“妇女复兴”,等等[5]。
第二、设立文化机构,强化对抗战文化的管理和控制。早在1938年7月,国民政府就决定设立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在各省市设立图书杂志审查处,对抗战文化实行管制政策。1939年2月,又在重庆设立“重庆市戏剧审查委员会”,以查禁进步戏剧电影及演出活动。到1942年9月,全国每年只印刷218万余册书刊,而中央一级的书刊审查机构就有八个之多,而各省、市、县也都有类似机构和组织[6]。1941年2月7日,国民政府又以“履行思想领导责任”,“统一各地文化领导机构”为借口,专门成立了国民党“中央文化运动委员会”(简称“文运会”),由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长张道藩出任主任委员,内分文艺、新闻、出版、音乐、美术、戏剧等组,主要任务是“规划全国文化运动之各种方案”,“协助策进各地文化事业”,进行“有关文化运动之调查设计”[7]。中央“文运会”成立后,积极推动、督导全国各省市设立分会,到1943年7月,成立地方文化运动委员会的有广东、江西、福建、安徽、陕西、青海、西康、河南、甘肃、重庆等十省市,还有少数省市还成立了县文化运动委员会[8]。“文运会”是抗战后期国民政府强化对抗战文化运动、思想舆论领导的工具和标志。它的成立表明,国民政府已从组织上建立起了全国各级文化运动的组织机构,使各地的文化运动开始直接纳入国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控制之下。
第三、制定和实施系统的“文艺政策”,力图将抗战文化运动纳入国民政府的控制轨道。1942年下半年,随着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国统区的广泛传播,大后方抗战文化运动又有了新的发展。国民政府为了抵消《讲话》精神的巨大力量和影响,“纠正共产主义的左倾”,加强对抗战文化运动的思想统治,同时,中央“文运会”统一领导全国文化运动后,也需要在文化运动的理论上随之制订出相应的政策。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1942年9月张道藩在《文化先锋》杂志创刊号上,发表了《我们所需要的文艺政策》一文。该文把国民党的“三民主义”规定为文艺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提出“三民主义文艺”要为“三民主义”政治服务,为“国家至上”、“民族至上”服务,也即为国民党的“一个主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的专制独裁统治服务。文章提出了“六不”和“五要”的三民主义文艺政策。所谓“六不”是指文艺创作的六个写作原则,即:(1)不专写社会的黑暗;(2)不挑拨阶级的仇恨;(3)不带悲观的色彩;(4)不表现浪漫的情调;(5)不写无意义的作品;(6)不表现不正确的意识。“五要”是:(1)要创作我们的民族文艺;(2)要为最苦痛的平民而写作;(3)要以民族的立场而写作;(4)要从理智里产生作品;(5)要用现实的形式[9]。张道藩针对抗战以来的新特点,把国民党自20年代以来的文艺法令更加具体化、系统化。这篇文章的发表,标志着国民党三民主义文艺理论第一次系统化,标志着国民政府战时文艺政策的形成。国民政府于抗战后期抛出文艺政策,主要是为了阻止进步民主的抗战文化运动的发展,其实质就是将文艺创作纳入其规定的范围之内,力图控制文艺运动发展的方向。有人就指出:“这一文艺政策的实质,是在所谓‘三民主义文艺’、‘民族文艺’的幌子下,实行只准歌颂国民党而不准暴露国民党文化专制主义的罪恶的禁令,意在绞杀抗战文艺和人民文艺”[10]。
第四、运用专制手段,压迫和摧残进步文化团体。国民政府在对文化界实行严苛的审查制度的同时,又配合以追惩制度以及种种非法手段,以迫使文化界就范。1942年,国民政府查封了《世界知识》等500余种报刊。1943年8月,《文学月刊》、《音乐与艺术》被查封,9月,桂林出版的《文艺生活》、《文艺杂志》、《创作月刊》等刊物被查封。1944年1月,桂林《野草》、《戏剧生活》等被查封,等等[11]。国民政府还使用强行“接办”等方式以控制舆论工具,如1943年春,《新疆日报》就被国民政府派员“接办”。除了上述手段外,国民政府更借助于特务行径,捣毁进步报馆、书店、出版社。1942年9月16日,福建省南平《南方日报》被暴徒四十余人捣毁。1945年1月23日,重庆《新华日报》报馆两次被特务纵火。成都《华西日报》则在1月先后发生5次“政治性偷窃”,后又连续发生火警和流弹射入编辑部等事件。4月18日,《华西日报》及晚报又遭国民党特务捣毁[12]。5月29日,复刊后的《华西日报》终被国民政府查封。而抗战后期国民政府迫害和摧残进步文化团体最典型的事例,则是压迫和解散文化工作委员会(简称“文工会”)。“文工会”的前身是原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当国民政府强迫第三厅所属人士集体加入国民党时,遭强烈反对,结果,第三厅遂被国民政府宣布解散。但蒋介石又不愿让第三厅文化人士离开重庆,于是又另行宣布成立文化工作委员会,作为学术研究性团体,仍归属于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然而,“文工会”成员的许多作品,国民政府以种种借口不准出版和上演。“文工会”的进步活动更是在国民党特务的监视之下,委员外出都有特务盯梢。1945年2月,“文工会”顺应时代潮流,由郭沫若执笔起草了《文化界时局进言》,要求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停止新闻检查、秘密警察活动和战争投机活动,要求保证人身安全和言论、集会、研究、出版以及一般文化活动的自由,建立联合政府,结果触犯了国民党和蒋介石;于是,3月30日,蒋介石下令,由政治部宣布“裁撤”“文工会”。“文工会”的被解散,是国民党政治上倒退的具体表现,也是其文化专制政策推行的高潮[13]。
总之,随着抗战后期国民政府上述加强对文化领域种种控制措施的推行,抗战文化运动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干扰,进步文化人士的创作活动受到限制,进步书刊和戏剧被查禁。整个文化界气氛沉闷,出现了万马齐喑的局面。当然,在对国民政府文化专制主义政策总体上持批评和否定态度的同时,也要实事求是的予以分析。例如,为抗战进步文化人士所深恶痛绝的书报审查制度建立后,曾扼杀了许多进步文化书刊和作品,是造成国统区文化局面沉闷的罪魁祸首之一。但另一方面,国民政府利用这一措施,也查禁了相当数量的日本侵略者、汪伪汉奸的作品和宣传品,以及为数不少的淫秽消极书刊。例如,1942年6月上半月,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通令查禁图书八种,其中就有敌伪宣传品两种,停止发售图书九种,属淫秽图书的有四种;1945年2月上半月,查禁图书五种,其中汉奸宣传品三种[14]。这对于维护整个中华民族的抗战事业是有积极意义的。
面对国民政府在文化领域中全面推行文化专制政策的行径,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国统区进步的抗战文化人士也针锋相对进行了激烈的抗争。例如,1943年11月18日,王亚平、于伶、茅盾、老舍、夏衍、曹禺、臧克家、姚雪垠等五十三人为反对国民政府“中审会”任意扩张书刊限制范围,蛮横查禁进步书刊,扣留送审原稿和肆意删改作家原著的做法,上书行政院,要求予以限制和改进[15]。进步文化人士强烈呼吁思想、言论和出版自由,公开发表言论,历数国民党文化专制政策给文化界造成的诸如出版沉寂、文化活动缩减等种种恶果。揭露国民党只准歌颂、不准暴露的“文艺政策”的实质,指出这一“文艺政策”就是“逃避现实”的“鸵鸟主义”,其目的是“置文艺于死境”。抵制和反对国民政府的书报审查制度,要求“废除图书杂志审查制度,开放言论、出版、研究及公演之自由”。要求“书刊出版之后,非经法律手续,不得禁止发行,各地军政当局,不得禁扣进口书刊、干涉演剧”[16]。这些斗争极大地鼓舞了国统区文化界人士的士气,壮大了进步的抗战文化运动阵营,暴露了国民党推行文化专制主义的实质,使得国民政府日益在文化界陷于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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