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干”和“抢救失足者”运动
中国共产党在各解放区进行的“审干”工作是与整风运动结合进行的。1942年底,延安的整风学习基本结束,1943年春,整风运动逐渐转为以审查干部和清理队伍为主要内容。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后,执行“溶共”、“限共”政策的国民党顽固派除发动“皖南事变”等,削弱八路军和新四军外,又对各解放区实施特务渗透政策,“皖南事变”前后已破获多起国民党特务破坏事件,引起中共中央的高度警觉;另一方面,也由于中国共产党在敌后战场大发展的过程中,大量扩军、招干、招生、发展党员,革命队伍迅速发展,难免鱼龙混杂,为此中共中央决定在整风运动中既要整顿小资产阶级思想,也要清理混入革命队伍的反革命。4月3日,中共中央决定,在今后的一年中,整风运动的主要斗争目标是纠正干部中的非无产阶级思想与肃清党内暗藏的反革命两项任务[1]。4月5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决定“审干”工作采取“公开号召”和“秘密自首”的方法,即召开全体人员大会,公开号召特务奸细分子自首,自首者秘密向主管机关首长、党组织负责人或直接向中央、中央局、总政治部等上级机关办理手续[2]。
4月9日开始,“审干”与反特务斗争首先在延安进行。任弼时两次代表中共中央向延安的两万干部报告《特务活动与中央对特务的方针》,宣布中央对于一时被逼迫误入歧途的青年实行给出路的政策,号召他们忠诚坦白,悔过自新,为着照顾到其家庭和个人安全,采取秘密办法实行自首,并担保对于自首者不治特务之罪,同时也警告不肯自首者,一旦查出将会受到加倍的处分。28日,中共中央决定设立反内奸斗争专门委员会,由刘少奇任主任,康生、彭真、高岗为委员。由此,“审干”运动首先在延安展开。在运动的第一阶段,由于实行“秘密自首”的办法,肃清内奸特务的斗争还是谨慎稳妥的。
5月下旬,出现了共产国际自行宣布解散事件,胡宗南调动数十万部队企图闪击陕甘宁边区,大后方出现了“共产主义不适合中国”、“解散共产党”、“取消陕甘宁边区”等反共叫嚣,国共摩擦再次加剧,两党的对立情绪急速升级。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共党内有些人对干部队伍不纯情况作了过分严重的估计。7月15日,反内奸斗争专门委员会成员、中共中央社会部长康生在延安干部大会上作了“挽救失足者”的动员报告,将反奸斗争引上了歧路。首先,报告对于日伪和国民党破坏解放区的敌情作了过分的渲染,导致对于中共队伍的基本估计失误;其次,将反特反奸斗争与整风“审干”运动合为一体,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第三,采用苏联肃反及中共在土地革命后期肃反中使用的群众运动的过火斗争方式进行严肃的“审干”工作,导致反特斗争严重扩大化;第四,出现逼供信等错误做法,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由此,原先执行的“秘密自首”政策被改为“公开坦白”政策,“审干”运动实际成为“挽救失足者”运动。
在一段时间里,延安陷入“恐怖”的氛围之中。几乎所有的党政军学机关团体都开展了“全线进攻”,失去了正常的工作秩序,通过名目繁多的“抢救会”、“坦白会”、“控诉会”、“规劝会”,甚至刑讯逼供,酷刑折磨,挖出了大批的“国民党特务”、“日本特务”、“CC分子”、“复兴社分子”、“红旗党”、“汉奸”等反革命分子,出现了很多光怪陆离、闻所未闻的怪事:有的女同志因为长得漂亮,有的老同志因为学过外语,就被无端地怀疑为“特务”;有的单位80%以上的人被列为“抢救对象”;有的单位为了造成“坦白”声势,竟决定给“坦白者”戴大红花,发给点心、饼干等食品吃;甚至某师范学校在十几岁的孩子中也挖出了230个小“特务”等。经过“抢救”,延安各县共挖出2463个“特务”,军委三局电讯学校200多人挖出了170个“特务”,中央秘书处60多人中,只有20人没被“抢救”[3]。更为典型的事例是,康生将原中共甘肃地下党的一位同志打成了所谓的“红旗党”,诬称该同志是打进我党地下组织的“国民党暗探”,造出一个“红旗党”大冤案,把甘肃、陕西、四川、云南、贵州、河南、湖北、广西、浙江等地的中共地下党都称作“红旗党”,许多忠实的党员被打成“特务”、“叛徒”、“内奸”,导致严重的后果[4]。
“抢救失足者”运动给中共的事业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整风和“审干”工作的正常秩序被完全打乱,曾在大后方工作过的中共干部或从大后方来到解放区的知识分子几乎都受到冲击,不少人被打成“特务分子”,造成人人自危的严重局面,冤假错案层出不穷,使肃奸反特工作陷入真假不分的迷局之中,无法正常进行。毛泽东、任弼时等中共中央领导人及时发现了问题,迅速采取措施,指示停止“抢救失足者”运动。8月15日,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指出:内战时期曾经在许多地方犯过的错误的肃反方针,简单地说来就是逼供信三字,“审讯人对待特务分子及可疑分子,采用肉刑、变相肉刑及其他威逼办法;然后被审讯人随意乱供,诬陷好人;然后审讯人及负责人不假思索地相信这种绝对不可靠的供词,乱捉、乱打、乱杀,这完全是主观主义的方针与方法”,一针见血地阐明了“抢救失足者”运动中出现的恶性循环圈,并指出其根源是“左”倾机会主义“错误思想的余毒在许多干部特别是在保卫工作干部中,至今还是严重的保存着”。针对“抢救失足者”运动中存在的问题,文件提出了领导负责,自己动手,领导骨干与广大群众相结合,一般号召与具体指导相结合,调查研究,分清是非轻重,争取失足者,培养干部,教育群众九条方针,全面而详尽地阐述各项政策方针,为“审干”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和具体的办法[5]。
对于“抢救失足者”运动造成的冤假错案,中共中央也认真做了善后工作。10月,毛泽东坚持在此次反特务斗争中执行“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方针,指出:“一个不杀则特务敢于坦白,大部不抓(不捉),则保卫机关只处理小部,各机关学校自己处理大多数。”[6]由于执行这一方针,就为复查、甄别、平反冤假错案留下了回旋的余地。12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决定“审干”转入甄别阶段,对于延安1.5万名“坦白分子”一一进行复查、甄别,分别情况实事求是作出结论,对于搞错了的就给予平反。毛泽东还多次在公开场合主动承担责任,向受了委屈的同志赔礼道歉,比较迅速地纠正了“抢救失足者”运动所造成的错误,没有给革命造成更大的损害,并保证了“审干”工作在延安和各解放区的正常进行。然而,此种错误的做法并没有在全党范围内得到认真的清算,尤其是一搞运动就过度估计敌情、混淆“审干”与反特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采取群众运动的方式进行“审干”以及逼供信错误做法等,都没有从理论上和思想上彻底弄清是非,肃清流毒,以至在以后中共所开展的历次政治运动中不同程度地重复出现,成为中共政治肌体上需要根治的顽症之一。
4月9日开始,“审干”与反特务斗争首先在延安进行。任弼时两次代表中共中央向延安的两万干部报告《特务活动与中央对特务的方针》,宣布中央对于一时被逼迫误入歧途的青年实行给出路的政策,号召他们忠诚坦白,悔过自新,为着照顾到其家庭和个人安全,采取秘密办法实行自首,并担保对于自首者不治特务之罪,同时也警告不肯自首者,一旦查出将会受到加倍的处分。28日,中共中央决定设立反内奸斗争专门委员会,由刘少奇任主任,康生、彭真、高岗为委员。由此,“审干”运动首先在延安展开。在运动的第一阶段,由于实行“秘密自首”的办法,肃清内奸特务的斗争还是谨慎稳妥的。
5月下旬,出现了共产国际自行宣布解散事件,胡宗南调动数十万部队企图闪击陕甘宁边区,大后方出现了“共产主义不适合中国”、“解散共产党”、“取消陕甘宁边区”等反共叫嚣,国共摩擦再次加剧,两党的对立情绪急速升级。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共党内有些人对干部队伍不纯情况作了过分严重的估计。7月15日,反内奸斗争专门委员会成员、中共中央社会部长康生在延安干部大会上作了“挽救失足者”的动员报告,将反奸斗争引上了歧路。首先,报告对于日伪和国民党破坏解放区的敌情作了过分的渲染,导致对于中共队伍的基本估计失误;其次,将反特反奸斗争与整风“审干”运动合为一体,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第三,采用苏联肃反及中共在土地革命后期肃反中使用的群众运动的过火斗争方式进行严肃的“审干”工作,导致反特斗争严重扩大化;第四,出现逼供信等错误做法,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由此,原先执行的“秘密自首”政策被改为“公开坦白”政策,“审干”运动实际成为“挽救失足者”运动。
在一段时间里,延安陷入“恐怖”的氛围之中。几乎所有的党政军学机关团体都开展了“全线进攻”,失去了正常的工作秩序,通过名目繁多的“抢救会”、“坦白会”、“控诉会”、“规劝会”,甚至刑讯逼供,酷刑折磨,挖出了大批的“国民党特务”、“日本特务”、“CC分子”、“复兴社分子”、“红旗党”、“汉奸”等反革命分子,出现了很多光怪陆离、闻所未闻的怪事:有的女同志因为长得漂亮,有的老同志因为学过外语,就被无端地怀疑为“特务”;有的单位80%以上的人被列为“抢救对象”;有的单位为了造成“坦白”声势,竟决定给“坦白者”戴大红花,发给点心、饼干等食品吃;甚至某师范学校在十几岁的孩子中也挖出了230个小“特务”等。经过“抢救”,延安各县共挖出2463个“特务”,军委三局电讯学校200多人挖出了170个“特务”,中央秘书处60多人中,只有20人没被“抢救”[3]。更为典型的事例是,康生将原中共甘肃地下党的一位同志打成了所谓的“红旗党”,诬称该同志是打进我党地下组织的“国民党暗探”,造出一个“红旗党”大冤案,把甘肃、陕西、四川、云南、贵州、河南、湖北、广西、浙江等地的中共地下党都称作“红旗党”,许多忠实的党员被打成“特务”、“叛徒”、“内奸”,导致严重的后果[4]。
“抢救失足者”运动给中共的事业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整风和“审干”工作的正常秩序被完全打乱,曾在大后方工作过的中共干部或从大后方来到解放区的知识分子几乎都受到冲击,不少人被打成“特务分子”,造成人人自危的严重局面,冤假错案层出不穷,使肃奸反特工作陷入真假不分的迷局之中,无法正常进行。毛泽东、任弼时等中共中央领导人及时发现了问题,迅速采取措施,指示停止“抢救失足者”运动。8月15日,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指出:内战时期曾经在许多地方犯过的错误的肃反方针,简单地说来就是逼供信三字,“审讯人对待特务分子及可疑分子,采用肉刑、变相肉刑及其他威逼办法;然后被审讯人随意乱供,诬陷好人;然后审讯人及负责人不假思索地相信这种绝对不可靠的供词,乱捉、乱打、乱杀,这完全是主观主义的方针与方法”,一针见血地阐明了“抢救失足者”运动中出现的恶性循环圈,并指出其根源是“左”倾机会主义“错误思想的余毒在许多干部特别是在保卫工作干部中,至今还是严重的保存着”。针对“抢救失足者”运动中存在的问题,文件提出了领导负责,自己动手,领导骨干与广大群众相结合,一般号召与具体指导相结合,调查研究,分清是非轻重,争取失足者,培养干部,教育群众九条方针,全面而详尽地阐述各项政策方针,为“审干”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和具体的办法[5]。
对于“抢救失足者”运动造成的冤假错案,中共中央也认真做了善后工作。10月,毛泽东坚持在此次反特务斗争中执行“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方针,指出:“一个不杀则特务敢于坦白,大部不抓(不捉),则保卫机关只处理小部,各机关学校自己处理大多数。”[6]由于执行这一方针,就为复查、甄别、平反冤假错案留下了回旋的余地。12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决定“审干”转入甄别阶段,对于延安1.5万名“坦白分子”一一进行复查、甄别,分别情况实事求是作出结论,对于搞错了的就给予平反。毛泽东还多次在公开场合主动承担责任,向受了委屈的同志赔礼道歉,比较迅速地纠正了“抢救失足者”运动所造成的错误,没有给革命造成更大的损害,并保证了“审干”工作在延安和各解放区的正常进行。然而,此种错误的做法并没有在全党范围内得到认真的清算,尤其是一搞运动就过度估计敌情、混淆“审干”与反特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采取群众运动的方式进行“审干”以及逼供信错误做法等,都没有从理论上和思想上彻底弄清是非,肃清流毒,以至在以后中共所开展的历次政治运动中不同程度地重复出现,成为中共政治肌体上需要根治的顽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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