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迪威事件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美两国虽然结为战时盟国,但国民政府对日战争的基本战略和美国政府的远东战略并不完全相同,两者的战略意图有时可以互相衔接,有时却是互相冲突的。如前所述,美国的远东战略有两大目标,但其基本点是要求中国积极对日作战,尽快击败日本,而国民政府却将希望寄托于美、英等国的与日交战,“运用英美之力,以解决中日问题”。蒋介石认为: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的大部分兵力将被美国吸引过去,可以指望由美国“替他打日本”,他自身则利用西方的援助,保存实力,等待时机消灭共产党,这就是为共产党人所批评的“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战略。中美战略方针间的差异以及美国两个战略目标间的矛盾,导致中美关系波澜迭起。史迪威事件正是这种矛盾和冲突的集中表现。
史迪威与蒋介石的矛盾由来已久,最基本的分歧大致有下列各项:在政治战略方面,蒋介石认定: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对日作战的重担已由美国人接任,他不断批评英、美的“先欧后亚论”,鼓吹“先亚后欧论”,希望依赖美国打败日本,实行所谓“长期抗战”,实际上是把“保存实力看得比对日作战更重要”。蒋的这一态度引起史迪威严重不满。美军中缅印战区司令部政治顾问戴维斯在一份备忘录中尖锐批评国民政府的对日作战态度,内称:“一,中国政府的目的,第一是确保其自身的存在及在国内的至高无上的地位;第二是尽可能保持强大的军事力量以便有资格参加最后的谈判。二,中国政府的政策是:保存实力而不是消耗其军事实力,指望由美国的海陆空军力量,或者俄国的陆空军力量去打败日本。三,如果有可能指望中国统帅部同意采取攻势的话,那多半只是在说服它相信它所消耗的军事装备能立即得到补充,并有利可图时,才是可能的。四,如果不附带任何交换条件,转交给中国的租借物资都将被囤积起来,而不会被中国政府按照租借法的规定,将这些物资用于对日作战。”[1]蒋介石的方针与美国要利用中国的力量削弱、打击日本的战略目标是不相吻合的,为此遭到史迪威的激烈批评和指责。史、蒋的分歧实际上是中美远东战略的分歧。
在军事战略方面,按照美国的远东战略,史迪威的基本思路是:尽快进兵缅北,打通滇缅路,恢复美国向中国提供物资的运输线,为此主张按美国方式整编中国军队,担负在亚洲大陆进攻日军的任务,甚至不惜以供应租借物资为条件,强迫蒋介石出兵缅北。蒋介石虽赞成发动缅甸战役,但以英国军队同时在缅南发动两栖作战,美、英提供海、空支援为先决条件,不肯贸然出兵。他热心支持的是陈纳德提出的“空中战略”。1942年10月,美国驻华空军指挥官陈纳德致信美国总统特使威尔基,全面阐述他的空战计划,主要内容是:美国驻华空军只要拥有并维持一支105架战斗机、30架中型轰炸机和12架轰炸机组成的空中力量,就可以在中国境内击败日本,并有助于整个太平洋战争[2]。1943年1月9日,蒋介石致电罗斯福,支持陈纳德的空中计划,要求美国军方优先保证对于美国驻华空军部队和中国空军的物资供应。陈纳德的“空中战略”没有要求中国军队担任重任,比较符合蒋介石依靠美国军队打败日本的战略意图,然而,这一方案将与史迪威的进兵缅北计划争夺战略物资,其可靠性也有疑问,遭到史迪威的坚决反对。史、陈两人为此从重庆争吵至华盛顿,蒋介石是陈纳德的有力支持者。
与政治战略相关的还有是否装备中国共产党军队的争执。对此,美国政府内部意见不一,但驻华美军司令史迪威及其政治顾问戴维斯、谢维思等出于对美国战时和战后利益的考虑,力主美国在援助国民政府的同时,也要和中共合作。他们认为中共“有一种生机勃勃的气象和力量,一种和敌人交手的愿望,这在国民党的中国是难以看到的”[3]。一再表示要“给同日本作战的中国共产党人供应美国武器装备”,并指示部下与中共方面拟定种种军事合作计划。美军观察组进驻延安,正是他们坚持和活动的结果。他们认为这样做既符合战胜日本的需要,又能“在政治上抓住中共,不让他们倒向俄国”。他们的这些主张和行动,遭到视中共为其心腹之患的蒋介石死命地抗拒,毫无通融余地。
与军事战略相关的则是租借物资控制权争执。美国在战时虽然在政治上执行扶助中国成为大国的政策,但在军事上、经济上却并未真正将中国作为大国平等相待。中国战时获得的美国租借物资不及英国的5%,苏联的15%,甚至不如退居北非一隅的法国的半数。更有甚者,当时给予英、苏的租借物资,货一上船,所有权即归英、苏,而给中国的租借物资即便运到中国,控制权仍操之史迪威之手,成为史、蒋争执的又一重要内容。争执首先围绕着租借物资的支配权展开,史迪威声明在租借物资支配问题上,他以总统代表行事,而中国战区参谋长职责中并不包括物资支配权,蒋介石致电罗斯福提出抗议,要求改变史迪威独立控制租借物资的状况,让史迪威服从自己,但美方的答复是:即使换人,也将担任同样的任务,并对租借法案行使同样的控制权[4]。史迪威由此得以继续支配租借物资,并以此作为压迫蒋介石的重要筹码。当史迪威和陈纳德发生“空中战略”之争时,该项争执又转移到陆军和空军的物资分配份额上。1943年4月前,美国援华租借物资的八分之五用于陆军,八分之三用于空军。蒋、陈在提出“空中战略”后,极力主张租借物资应优先供应空军,为此不断与史迪威及美国政府交涉。1943年初,陈纳德的主张曾一度得到罗斯福的支持。3月,罗斯福下令成立以陈纳德为司令的美国第十四航空队,并指示应维持陈纳德部队的继续作战能力。4月召开的“三叉戟会议”决定自7月起将“驼峰”运输线的运输能力提高至每月7000吨,其中4700吨拨给陈纳德使用[5]。总统的直接干预,表面上平息了双方的争执,但互相间的积怨却由此而更加加深。1944年6月,豫湘桂战役进入高潮,华中、华南战局危急,陈纳德告急,要求每月给他1万吨物资。执掌分配大权的史迪威却在美国陆军部支持下,没有及时给予救援,使华中战场出现大溃败,围绕着“空中战略”的失败及其责任问题,蒋、史间,史、陈间互相攻击,推诿责任,更加闹得不可开交[6]。
导致蒋、史最终决裂的是军事指挥权争执。蒋、史对于中国战区参谋长史迪威的军事权限问题从开始时就存在分歧。蒋介石认为:史迪威是他的下属,对于中国军队没有独立的军事指挥权;而史迪威则以宋子文与史汀生换文为依据,认为有权指挥中国军队,双方认识不一致。再加上战时中美关系的种种政治、军事问题及其他方面的分歧,导致双方矛盾不断升级。1942年3月,中国远征军入缅作战,蒋、史就发生指挥权之争,史迪威指责蒋介石的“战术思想非常离奇”,虽然给予他指挥全权,实际上却是蒋本人遥控指挥,指手划脚,朝令夕改,致使部队不听调遣,贻误战机,感觉“受制于人,精神负担太大”[7]。蒋介石则埋怨史迪威“脱离我军,擅赴印度”,“不知军纪何在”[8]?4月,美国以轰炸机16架轰炸东京,此举对于中国军事形势有严重影响,然而事先并未征询中国同意,本来双方曾约定轰炸东京的飞机不能返回中国,美方亦未实现诺言,结果招致日军5月对于中国浙东地区的报复性进攻,美军又不及时支援,造成浙东中国二万军民的伤亡,亦引起双方不愉快的争执[9]。5月,双方又在陆军改革问题上发生严重分歧。在蒋介石看来,军队改革只是期望用美式武器装备中国军队,而史迪威提出的方式却建议精简合并现有的师,清除无能的高级将领,授予前线总司令以指挥全权,这将会影响蒋介石对于军队的控制力。史迪威在2月内提出十一个军事改革计划,蒋介石无一作复,使史迪威通过改革军队取得指挥权的计划破产。
7月,史迪威致书蒋介石,强调他首先是总统代表,其次才是中国战区参谋长[10]。蒋介石致电在美国的宋子文,私下指责史迪威:“言行无常,似有精神病状态,望其在华尽职,恐非所能”,要他转告美国政府,“最好能由其自动召回。”[11]随后,美国总统特使居里访问中国,对于蒋、史矛盾有所调解,但问题并未解决。1943年下半年,因史迪威要求蒋介石将包围陕甘宁边区的军队调往山西抗日前线而双方再起冲突。9月15日、28日、29日和10月,蒋介石连电美国,要求撤换史迪威,未为美方接受。至1944年3月,蒋、史又在中国远征军入缅作战问题上闹翻。4月4日,蒋介石虽在史迪威中断美援威胁下,下令中国军队入缅作战,却没有放弃对于远征军的指挥权,他对部队的遥控指挥,使史迪威恼怒不已。7月初,国民党军队在豫湘桂战役中大溃败,史迪威立即以挽救华中战场危局为名,建议美国陆军部强压蒋介石把全部中国军队的指挥权交给自己。史、蒋矛盾由此而激化。
7月7日,罗斯福致电蒋介石,表示将晋升史迪威为上将,由他“统率全部华军和美军”,“并包括共产军在内”,以挽救危局。史迪威为了迫使蒋介石交出军权,再次利用美援卡住蒋的脖子,宣布凡不属于他指挥的军队均不能得到美援。蒋介石为了取得美援,一度曾同意委任史迪威以指挥中国军队的全权,并在军队编制方面作了一些准备,但要求罗斯福总统派一代表来华,调整蒋、史关系。为此,罗斯福决定派遣特使赫尔利来华。事态似乎有了转机,赫尔利的调解有所进展。然而,9月18日,罗斯福总统鉴于豫湘桂战局进一步恶化及陆军部的建议,向蒋介石拍来了“最后通牒”式的电文,逼迫蒋介石交出军权,于是,事态起了戏剧性的变化。蒋介石决定冒中断全部美援之险而与美国政府摊牌。他向罗斯福强硬表示,愿意接受美国的要求,但决不接受史迪威,要求“另派富于友谊合作精神之任何美国将领接替史迪威”。由于美国总统特使赫尔利转而支持蒋介石,并建议“任命另一位美国将军在蒋委员长领导下指挥在中国的一切陆空部队”[12]。10月20日,史迪威被调离回国。
史迪威事件标志着对于当时的美国政府来说战后的长期政治目标已显得比战时短期的军事目标更为重要,美国政府不愿因一个史迪威而交恶国民政府,以影响战后美国在远东的政治利益。史迪威事件对于中美关系影响很大,它中断了由史迪威以及驻延安军事观察组所宣传和推行的美国和中国共产党直接联系的工作进程,使美国对华政策由此而确定了扶蒋反共的方向。
史迪威与蒋介石的矛盾由来已久,最基本的分歧大致有下列各项:在政治战略方面,蒋介石认定: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对日作战的重担已由美国人接任,他不断批评英、美的“先欧后亚论”,鼓吹“先亚后欧论”,希望依赖美国打败日本,实行所谓“长期抗战”,实际上是把“保存实力看得比对日作战更重要”。蒋的这一态度引起史迪威严重不满。美军中缅印战区司令部政治顾问戴维斯在一份备忘录中尖锐批评国民政府的对日作战态度,内称:“一,中国政府的目的,第一是确保其自身的存在及在国内的至高无上的地位;第二是尽可能保持强大的军事力量以便有资格参加最后的谈判。二,中国政府的政策是:保存实力而不是消耗其军事实力,指望由美国的海陆空军力量,或者俄国的陆空军力量去打败日本。三,如果有可能指望中国统帅部同意采取攻势的话,那多半只是在说服它相信它所消耗的军事装备能立即得到补充,并有利可图时,才是可能的。四,如果不附带任何交换条件,转交给中国的租借物资都将被囤积起来,而不会被中国政府按照租借法的规定,将这些物资用于对日作战。”[1]蒋介石的方针与美国要利用中国的力量削弱、打击日本的战略目标是不相吻合的,为此遭到史迪威的激烈批评和指责。史、蒋的分歧实际上是中美远东战略的分歧。
在军事战略方面,按照美国的远东战略,史迪威的基本思路是:尽快进兵缅北,打通滇缅路,恢复美国向中国提供物资的运输线,为此主张按美国方式整编中国军队,担负在亚洲大陆进攻日军的任务,甚至不惜以供应租借物资为条件,强迫蒋介石出兵缅北。蒋介石虽赞成发动缅甸战役,但以英国军队同时在缅南发动两栖作战,美、英提供海、空支援为先决条件,不肯贸然出兵。他热心支持的是陈纳德提出的“空中战略”。1942年10月,美国驻华空军指挥官陈纳德致信美国总统特使威尔基,全面阐述他的空战计划,主要内容是:美国驻华空军只要拥有并维持一支105架战斗机、30架中型轰炸机和12架轰炸机组成的空中力量,就可以在中国境内击败日本,并有助于整个太平洋战争[2]。1943年1月9日,蒋介石致电罗斯福,支持陈纳德的空中计划,要求美国军方优先保证对于美国驻华空军部队和中国空军的物资供应。陈纳德的“空中战略”没有要求中国军队担任重任,比较符合蒋介石依靠美国军队打败日本的战略意图,然而,这一方案将与史迪威的进兵缅北计划争夺战略物资,其可靠性也有疑问,遭到史迪威的坚决反对。史、陈两人为此从重庆争吵至华盛顿,蒋介石是陈纳德的有力支持者。
与政治战略相关的还有是否装备中国共产党军队的争执。对此,美国政府内部意见不一,但驻华美军司令史迪威及其政治顾问戴维斯、谢维思等出于对美国战时和战后利益的考虑,力主美国在援助国民政府的同时,也要和中共合作。他们认为中共“有一种生机勃勃的气象和力量,一种和敌人交手的愿望,这在国民党的中国是难以看到的”[3]。一再表示要“给同日本作战的中国共产党人供应美国武器装备”,并指示部下与中共方面拟定种种军事合作计划。美军观察组进驻延安,正是他们坚持和活动的结果。他们认为这样做既符合战胜日本的需要,又能“在政治上抓住中共,不让他们倒向俄国”。他们的这些主张和行动,遭到视中共为其心腹之患的蒋介石死命地抗拒,毫无通融余地。
与军事战略相关的则是租借物资控制权争执。美国在战时虽然在政治上执行扶助中国成为大国的政策,但在军事上、经济上却并未真正将中国作为大国平等相待。中国战时获得的美国租借物资不及英国的5%,苏联的15%,甚至不如退居北非一隅的法国的半数。更有甚者,当时给予英、苏的租借物资,货一上船,所有权即归英、苏,而给中国的租借物资即便运到中国,控制权仍操之史迪威之手,成为史、蒋争执的又一重要内容。争执首先围绕着租借物资的支配权展开,史迪威声明在租借物资支配问题上,他以总统代表行事,而中国战区参谋长职责中并不包括物资支配权,蒋介石致电罗斯福提出抗议,要求改变史迪威独立控制租借物资的状况,让史迪威服从自己,但美方的答复是:即使换人,也将担任同样的任务,并对租借法案行使同样的控制权[4]。史迪威由此得以继续支配租借物资,并以此作为压迫蒋介石的重要筹码。当史迪威和陈纳德发生“空中战略”之争时,该项争执又转移到陆军和空军的物资分配份额上。1943年4月前,美国援华租借物资的八分之五用于陆军,八分之三用于空军。蒋、陈在提出“空中战略”后,极力主张租借物资应优先供应空军,为此不断与史迪威及美国政府交涉。1943年初,陈纳德的主张曾一度得到罗斯福的支持。3月,罗斯福下令成立以陈纳德为司令的美国第十四航空队,并指示应维持陈纳德部队的继续作战能力。4月召开的“三叉戟会议”决定自7月起将“驼峰”运输线的运输能力提高至每月7000吨,其中4700吨拨给陈纳德使用[5]。总统的直接干预,表面上平息了双方的争执,但互相间的积怨却由此而更加加深。1944年6月,豫湘桂战役进入高潮,华中、华南战局危急,陈纳德告急,要求每月给他1万吨物资。执掌分配大权的史迪威却在美国陆军部支持下,没有及时给予救援,使华中战场出现大溃败,围绕着“空中战略”的失败及其责任问题,蒋、史间,史、陈间互相攻击,推诿责任,更加闹得不可开交[6]。
导致蒋、史最终决裂的是军事指挥权争执。蒋、史对于中国战区参谋长史迪威的军事权限问题从开始时就存在分歧。蒋介石认为:史迪威是他的下属,对于中国军队没有独立的军事指挥权;而史迪威则以宋子文与史汀生换文为依据,认为有权指挥中国军队,双方认识不一致。再加上战时中美关系的种种政治、军事问题及其他方面的分歧,导致双方矛盾不断升级。1942年3月,中国远征军入缅作战,蒋、史就发生指挥权之争,史迪威指责蒋介石的“战术思想非常离奇”,虽然给予他指挥全权,实际上却是蒋本人遥控指挥,指手划脚,朝令夕改,致使部队不听调遣,贻误战机,感觉“受制于人,精神负担太大”[7]。蒋介石则埋怨史迪威“脱离我军,擅赴印度”,“不知军纪何在”[8]?4月,美国以轰炸机16架轰炸东京,此举对于中国军事形势有严重影响,然而事先并未征询中国同意,本来双方曾约定轰炸东京的飞机不能返回中国,美方亦未实现诺言,结果招致日军5月对于中国浙东地区的报复性进攻,美军又不及时支援,造成浙东中国二万军民的伤亡,亦引起双方不愉快的争执[9]。5月,双方又在陆军改革问题上发生严重分歧。在蒋介石看来,军队改革只是期望用美式武器装备中国军队,而史迪威提出的方式却建议精简合并现有的师,清除无能的高级将领,授予前线总司令以指挥全权,这将会影响蒋介石对于军队的控制力。史迪威在2月内提出十一个军事改革计划,蒋介石无一作复,使史迪威通过改革军队取得指挥权的计划破产。
7月,史迪威致书蒋介石,强调他首先是总统代表,其次才是中国战区参谋长[10]。蒋介石致电在美国的宋子文,私下指责史迪威:“言行无常,似有精神病状态,望其在华尽职,恐非所能”,要他转告美国政府,“最好能由其自动召回。”[11]随后,美国总统特使居里访问中国,对于蒋、史矛盾有所调解,但问题并未解决。1943年下半年,因史迪威要求蒋介石将包围陕甘宁边区的军队调往山西抗日前线而双方再起冲突。9月15日、28日、29日和10月,蒋介石连电美国,要求撤换史迪威,未为美方接受。至1944年3月,蒋、史又在中国远征军入缅作战问题上闹翻。4月4日,蒋介石虽在史迪威中断美援威胁下,下令中国军队入缅作战,却没有放弃对于远征军的指挥权,他对部队的遥控指挥,使史迪威恼怒不已。7月初,国民党军队在豫湘桂战役中大溃败,史迪威立即以挽救华中战场危局为名,建议美国陆军部强压蒋介石把全部中国军队的指挥权交给自己。史、蒋矛盾由此而激化。
7月7日,罗斯福致电蒋介石,表示将晋升史迪威为上将,由他“统率全部华军和美军”,“并包括共产军在内”,以挽救危局。史迪威为了迫使蒋介石交出军权,再次利用美援卡住蒋的脖子,宣布凡不属于他指挥的军队均不能得到美援。蒋介石为了取得美援,一度曾同意委任史迪威以指挥中国军队的全权,并在军队编制方面作了一些准备,但要求罗斯福总统派一代表来华,调整蒋、史关系。为此,罗斯福决定派遣特使赫尔利来华。事态似乎有了转机,赫尔利的调解有所进展。然而,9月18日,罗斯福总统鉴于豫湘桂战局进一步恶化及陆军部的建议,向蒋介石拍来了“最后通牒”式的电文,逼迫蒋介石交出军权,于是,事态起了戏剧性的变化。蒋介石决定冒中断全部美援之险而与美国政府摊牌。他向罗斯福强硬表示,愿意接受美国的要求,但决不接受史迪威,要求“另派富于友谊合作精神之任何美国将领接替史迪威”。由于美国总统特使赫尔利转而支持蒋介石,并建议“任命另一位美国将军在蒋委员长领导下指挥在中国的一切陆空部队”[12]。10月20日,史迪威被调离回国。
史迪威事件标志着对于当时的美国政府来说战后的长期政治目标已显得比战时短期的军事目标更为重要,美国政府不愿因一个史迪威而交恶国民政府,以影响战后美国在远东的政治利益。史迪威事件对于中美关系影响很大,它中断了由史迪威以及驻延安军事观察组所宣传和推行的美国和中国共产党直接联系的工作进程,使美国对华政策由此而确定了扶蒋反共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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