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复东北的准备
抗日战争爆发后,收复东北失地,驱逐日本法西斯出中国全境,成为中国抗战的目标之一。尤其是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收复东北问题更是被摆上了国民政府的议事日程。国民党当局主要从党政两条线为收复东北失地作了筹划和准备[1]。
1938年国民参政会成立,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即通过了钱公来等提出的“重建东北四省政治机构案”,请政府迅速办理。第四次会议又由王卓然等提出“增强宣抚东北工作案”,建议政府“从速恢复省政府主席等名义”,“以收效命疆场打回老家之效”等。尽管东北各界人士奔走呼吁,但政府方面的反应却并不及时。延至1940年4月25日,始由国防最高委员会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决议:任命万福麟为辽宁省主席、邹作华为吉林省主席、马占山为黑龙江省主席、缪澂流为热河省主席;设立辽吉黑战区战地党政委员会分会,其组织及人选由军事委员会拟定呈核。5月3日,国民政府明令发表东北四省主席任命。随后,四省府曾在重庆南山合署办公,处理相关事务,但有名无实,既不受重视,亦无所建树[2]。这表明当时抗日战争面临的实际问题很多,国民党当局还未把收复东北问题摆到重要的位置上来。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的曙光已经显露,国民政府加大了接收东北的准备工作力度。1942年初,国民党中央秘书长吴铁城、参谋总长何应钦、组织部长朱家骅等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奉命拟定了《推进东四省党务纲领》,决定以国民党为发动东四省军事政治重心,推进东北党务政治,并彻底调整各抗日团体。其总纲规定:
1.推进东四省党务应采取革命方式,以军事为中心,军事所到之地,即党务与政治所到之地;
2.推进东四省党务应先从东四省边境做起,逐渐推进于东四省内部;
3.推进东四省党务应先从建立革命干部着手,将熟悉军事信仰主义富有牺牲精神之东北人士,予以相当时期秘密工作技术训练,一部派在东四省边境组织挺进部队,一部打入伪军从事反正运动;
4.在中央执行委员会之下设一东四省党务统筹机构,负推进东四省党务与指导团结关内各地东北人士,从事收复失地准备工作之任务;
5.推进东四省党务统筹机构为一极端秘密之组织,其下公开成立一冠东四省名之团体。在新团体成立后,所有过去东北地方性团体一律取消;
6.推进东四省党务应与已成立之东四省省政府行政机构及有关东四省部队工作机构取得密切联系与配合。
对于收复东北的具体工作纲领,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如关外工作为“在东四省边境建立挺进部队;运动伪军于必要时反正;对于教育文化界设法吸收,争取知识分子入党;积极宣传民族主义及有关抗战资料以争取民众;招致东四省青年予以革命之训练”等;关内工作为“大量吸收东四省优秀分子入党;协助政府及慈善团体办理东四省难民失学失业青年救济工作;协助政府办理关内各地东北在乡军人登记训练并使其参加抗战工作;研究准备东四省之收复工作”等[3]。
随后,国民党中央设想成立三个重要机构:1.国民党东四省革命行动委员会,“隶属于中央执行委员会,对外不公开,举凡策动伪军反正,打入伪组织,发动民众等,均由该会统筹指挥,俾政治与军事均纳入党务范畴之内”。2.国民党东四省党务高级干部会议,“对外不公开,决定东北工作方针、工作计划及工作联系配合事宜,其决议事项由行动委员会分别执行”。3.东四省抗敌后援会,“为民众之组织,将原有之东北协会、东北抗敌建国协进会、东北青年学会、东北救亡总会及其他政治性之民众团体一律取消,公开号召东北民众一致团结,暗中受行动委员会之指挥”[4]。
实际上,除东四省革命行动委员会并未正式成立外,其余两个机构建立后均为接收东北主权做了若干工作。1942年5月31日,东四省抗敌后援会正式成立,前此,原有的东北协会、东北抗战协会、东北青年学会、东北救亡总会等一律于4月15日前自动结束。6月9日,该会选出领导机构,刘尚清等25人为名誉理事,吴焕章等31人为理事,吴焕章、马亮、陈士瀛、田雨时、谭文彬为常务理事,王德溥等9人为监事,马愚忱为总干事,洪钫、程烈、赵宪文、武尚权为副总干事。该会先后设立了文献资料编审委员会、善后问题委员会、经济作战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财务工作委员会、工作考核委员会、敌后工作委员会、救济委员会等,并出版了《东北前锋》刊物,编印东北丛书十种。其主要任务在纵的方面是,“深入东北,策动敌伪,暗施宣传”,横的方面是“与中央各机关所派工作人员取得相互联系”[5]。1943年1月19日,该会在重庆举办收复东北问题座谈会,与会者强调四点: 1.东北必须由中国收复,否则无以言世界和平; 2.东北是不折不扣的中国领土; 3.收复东北要靠自力更生国策之贯彻,东北尤须努力于收复东北之武装准备; 4.东北是防止东方侵略者的一道长城,只有中国才能胜任这个任务等。对于国际上出现的“东北应作特殊处置”的谬论,与会者尤着力进行批判,强调应加强国际宣传,使国际社会对于东北问题有清楚的了解[6]。虽然由于战时环境、经费短缺以及该会内部关系复杂,对于该会的成就不能作很高的估计,但仍然应肯定该会“对于加强东北团结、组织、宣传等方面,努力进行,确有助于抗战及准备复员”[7]。
关于东四省党务高级干部会议,正式成立时更名为“东四省党务干部会议”,由于组成人员的风波,延至1942年9月28日正式举行会议。组成成员原为何应钦、吴铁城、陈立夫、朱家骅、张治中、朱霁青、刘尚清、刘哲、万福麟、莫德惠、邹作华、马占山、刘多荃等22人参加,后增到37人。其中辽宁15人、吉林10人、黑龙江4人、热河2人。该会议每月开会1次,必要时得开临时会议,由中央秘书处召集之,由于原定的执行机关东四省革命行动委员会没有成立,会议的决议由中央秘书处分行各主管机关办理,此为当时国民党中央综理东北事务,审定一切有关东北设施的最高审议机构,曾提出和通过了不少有关东北接收准备的提案,如1943年8月,该会通过万福麟的提案,送政府采纳,建议中央在东四省拨编四个军,由各省省长兼任军长,以便利指挥增加抗战实力,“必要时可率部深入敌后,或先遣小部骑兵深入东北地带潜伏骚动,乘机扰乱煽惑鼓吹”。并认为“此举纯为着重复土复员之实际工作”。1944年7月,该会议曾决议《为发展东北沦陷区党务工作,应将由关外来归之青年加以严格训练,派遣回潜伏工作案》、《为将来接收东北工作,应先训练高等警官数百人案》以及《东北青年暑期辅导班应否继续办理案》,决定交由中央组织部、高等警官学校、教育部等办理,后又决议在中央训练团内设立东北党政干部训练班,为日后东北的接收培养各种干部。1945年8月,该会议又对国民政府与苏联谈判签约事提供意见:“1.在苏联出兵进攻日寇期间所有东北铁路港口尽可允许使用,惟军事结束以后应即予归还,不得假借任何名义长期占据或变相租借,以期保我领土主权之完整; 2.战争结束以后东北经济建设,可允许苏联投资,同时应招致英美等盟国尽量参加,以谋经济合作,并期国际繁荣,无论何国不得独享优越地位,以免引起纠纷; 3.宋院长再次赴苏随员应派东北籍有声望之人员以备咨询。”这些议案对于推进收复东北的工作起了积极的作用[8]。
在政府系统,1944年5月,最高国防委员会决定在中央设计局之内设置东北调查委员会,由沈鸿烈主持,并由中央设计局秘书长熊式辉亲自督导,负责规划战后东北建设诸事务。抗战胜利后,熊式辉出任东北行营主任,施策时采用和参考东北调查委员会规划研究的方案和资料颇多[9]。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也自1942年起将其注意力投向东北,该委员会的经济研究室不断派人前往东北沦陷区收集日满的重要经济情报,编撰了《伪满经济概况》、《沦陷区经济概况》等报告,对于战后国民政府东北的接收工作起了重要的作用。
对于战后接收东北将面临的复杂的国际关系,国民政府亦有所准备。1942年8月,蒋介石在会见美国总统代表居里时,断然表示:“倘和平会议席间,不能返我东北失地、仍为我不可分割领土之一部分,我人仍将继续抗战,即招致国家毁灭,亦所不惜。凡不承认东北为我领土之一部分者,皆为我仇。即我实力不允,亦必誓死争取。”[10]1943年1月3日,国民政府外交部情报司长邵毓麟公开撰文,主张必须使日本成为“日本人之日本”,“中国为中国人之中国”,“日本人所占之中国,如台湾、琉球、东北四省均应重返中国”[11]。当美国出现主张战后不将东北四省交还中国之逆流时,中国朝野及时进行还击,如《大公报》曾发表《辟新孤立主义——并论中国抗战的世界地位》、《读美国白皮书——并论中国东北四省与中国之不可分》等,其结论是:“这次大战的根源既在中国的东北问题,就必须达到公正合理的解决。”[12]战争结束前夕,军事委员会拟具了《旧金山会外应与美英苏商谈之各项方案请示案》,强调“所有中国领土(包括开罗会议宣言应行归还中国之领土在内)无论被任何军队解放,其行政权应即在开始时完全归还我方”。针对苏军进入中国东北后可能发生的种种问题,主张加强与美方的交涉,“必要时并可将我之顾虑密告美方”,“恺切向美方说明,并以中苏关系实亦有关美国之安全,请美从旁协助,使中苏能开诚谈判。若苏联能有确切表示尊重中国领土完整及政治独立之决心,则我可考虑(一)予苏联在新疆及东三省之极大让步……;(二)外蒙、唐努乌梁海之在中国主权下予以高度自治,若苏联同意,我并可与之互相订类似英苏、法苏及捷苏条约之互相条约”,“至于旅顺问题,苏方或竟要求回复日俄战争以前之状态,此点我似应坚持”;等等[13]。这些意见在日后的中苏缔约谈判中应是起了参考作用的,然而,由于美英苏“雅尔塔密约”的制约和苏联方面的强硬态度,大多未能实现。
从总体上观察,国民党政府对于收复东北的准备工作既无完整严密的计划,亦未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尤其在东北现地的地下组织工作,更为欠缺,这将直接影响战后国民党政府对东北的接收工作。
1938年国民参政会成立,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即通过了钱公来等提出的“重建东北四省政治机构案”,请政府迅速办理。第四次会议又由王卓然等提出“增强宣抚东北工作案”,建议政府“从速恢复省政府主席等名义”,“以收效命疆场打回老家之效”等。尽管东北各界人士奔走呼吁,但政府方面的反应却并不及时。延至1940年4月25日,始由国防最高委员会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决议:任命万福麟为辽宁省主席、邹作华为吉林省主席、马占山为黑龙江省主席、缪澂流为热河省主席;设立辽吉黑战区战地党政委员会分会,其组织及人选由军事委员会拟定呈核。5月3日,国民政府明令发表东北四省主席任命。随后,四省府曾在重庆南山合署办公,处理相关事务,但有名无实,既不受重视,亦无所建树[2]。这表明当时抗日战争面临的实际问题很多,国民党当局还未把收复东北问题摆到重要的位置上来。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的曙光已经显露,国民政府加大了接收东北的准备工作力度。1942年初,国民党中央秘书长吴铁城、参谋总长何应钦、组织部长朱家骅等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奉命拟定了《推进东四省党务纲领》,决定以国民党为发动东四省军事政治重心,推进东北党务政治,并彻底调整各抗日团体。其总纲规定:
1.推进东四省党务应采取革命方式,以军事为中心,军事所到之地,即党务与政治所到之地;
2.推进东四省党务应先从东四省边境做起,逐渐推进于东四省内部;
3.推进东四省党务应先从建立革命干部着手,将熟悉军事信仰主义富有牺牲精神之东北人士,予以相当时期秘密工作技术训练,一部派在东四省边境组织挺进部队,一部打入伪军从事反正运动;
4.在中央执行委员会之下设一东四省党务统筹机构,负推进东四省党务与指导团结关内各地东北人士,从事收复失地准备工作之任务;
5.推进东四省党务统筹机构为一极端秘密之组织,其下公开成立一冠东四省名之团体。在新团体成立后,所有过去东北地方性团体一律取消;
6.推进东四省党务应与已成立之东四省省政府行政机构及有关东四省部队工作机构取得密切联系与配合。
对于收复东北的具体工作纲领,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如关外工作为“在东四省边境建立挺进部队;运动伪军于必要时反正;对于教育文化界设法吸收,争取知识分子入党;积极宣传民族主义及有关抗战资料以争取民众;招致东四省青年予以革命之训练”等;关内工作为“大量吸收东四省优秀分子入党;协助政府及慈善团体办理东四省难民失学失业青年救济工作;协助政府办理关内各地东北在乡军人登记训练并使其参加抗战工作;研究准备东四省之收复工作”等[3]。
随后,国民党中央设想成立三个重要机构:1.国民党东四省革命行动委员会,“隶属于中央执行委员会,对外不公开,举凡策动伪军反正,打入伪组织,发动民众等,均由该会统筹指挥,俾政治与军事均纳入党务范畴之内”。2.国民党东四省党务高级干部会议,“对外不公开,决定东北工作方针、工作计划及工作联系配合事宜,其决议事项由行动委员会分别执行”。3.东四省抗敌后援会,“为民众之组织,将原有之东北协会、东北抗敌建国协进会、东北青年学会、东北救亡总会及其他政治性之民众团体一律取消,公开号召东北民众一致团结,暗中受行动委员会之指挥”[4]。
实际上,除东四省革命行动委员会并未正式成立外,其余两个机构建立后均为接收东北主权做了若干工作。1942年5月31日,东四省抗敌后援会正式成立,前此,原有的东北协会、东北抗战协会、东北青年学会、东北救亡总会等一律于4月15日前自动结束。6月9日,该会选出领导机构,刘尚清等25人为名誉理事,吴焕章等31人为理事,吴焕章、马亮、陈士瀛、田雨时、谭文彬为常务理事,王德溥等9人为监事,马愚忱为总干事,洪钫、程烈、赵宪文、武尚权为副总干事。该会先后设立了文献资料编审委员会、善后问题委员会、经济作战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财务工作委员会、工作考核委员会、敌后工作委员会、救济委员会等,并出版了《东北前锋》刊物,编印东北丛书十种。其主要任务在纵的方面是,“深入东北,策动敌伪,暗施宣传”,横的方面是“与中央各机关所派工作人员取得相互联系”[5]。1943年1月19日,该会在重庆举办收复东北问题座谈会,与会者强调四点: 1.东北必须由中国收复,否则无以言世界和平; 2.东北是不折不扣的中国领土; 3.收复东北要靠自力更生国策之贯彻,东北尤须努力于收复东北之武装准备; 4.东北是防止东方侵略者的一道长城,只有中国才能胜任这个任务等。对于国际上出现的“东北应作特殊处置”的谬论,与会者尤着力进行批判,强调应加强国际宣传,使国际社会对于东北问题有清楚的了解[6]。虽然由于战时环境、经费短缺以及该会内部关系复杂,对于该会的成就不能作很高的估计,但仍然应肯定该会“对于加强东北团结、组织、宣传等方面,努力进行,确有助于抗战及准备复员”[7]。
关于东四省党务高级干部会议,正式成立时更名为“东四省党务干部会议”,由于组成人员的风波,延至1942年9月28日正式举行会议。组成成员原为何应钦、吴铁城、陈立夫、朱家骅、张治中、朱霁青、刘尚清、刘哲、万福麟、莫德惠、邹作华、马占山、刘多荃等22人参加,后增到37人。其中辽宁15人、吉林10人、黑龙江4人、热河2人。该会议每月开会1次,必要时得开临时会议,由中央秘书处召集之,由于原定的执行机关东四省革命行动委员会没有成立,会议的决议由中央秘书处分行各主管机关办理,此为当时国民党中央综理东北事务,审定一切有关东北设施的最高审议机构,曾提出和通过了不少有关东北接收准备的提案,如1943年8月,该会通过万福麟的提案,送政府采纳,建议中央在东四省拨编四个军,由各省省长兼任军长,以便利指挥增加抗战实力,“必要时可率部深入敌后,或先遣小部骑兵深入东北地带潜伏骚动,乘机扰乱煽惑鼓吹”。并认为“此举纯为着重复土复员之实际工作”。1944年7月,该会议曾决议《为发展东北沦陷区党务工作,应将由关外来归之青年加以严格训练,派遣回潜伏工作案》、《为将来接收东北工作,应先训练高等警官数百人案》以及《东北青年暑期辅导班应否继续办理案》,决定交由中央组织部、高等警官学校、教育部等办理,后又决议在中央训练团内设立东北党政干部训练班,为日后东北的接收培养各种干部。1945年8月,该会议又对国民政府与苏联谈判签约事提供意见:“1.在苏联出兵进攻日寇期间所有东北铁路港口尽可允许使用,惟军事结束以后应即予归还,不得假借任何名义长期占据或变相租借,以期保我领土主权之完整; 2.战争结束以后东北经济建设,可允许苏联投资,同时应招致英美等盟国尽量参加,以谋经济合作,并期国际繁荣,无论何国不得独享优越地位,以免引起纠纷; 3.宋院长再次赴苏随员应派东北籍有声望之人员以备咨询。”这些议案对于推进收复东北的工作起了积极的作用[8]。
在政府系统,1944年5月,最高国防委员会决定在中央设计局之内设置东北调查委员会,由沈鸿烈主持,并由中央设计局秘书长熊式辉亲自督导,负责规划战后东北建设诸事务。抗战胜利后,熊式辉出任东北行营主任,施策时采用和参考东北调查委员会规划研究的方案和资料颇多[9]。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也自1942年起将其注意力投向东北,该委员会的经济研究室不断派人前往东北沦陷区收集日满的重要经济情报,编撰了《伪满经济概况》、《沦陷区经济概况》等报告,对于战后国民政府东北的接收工作起了重要的作用。
对于战后接收东北将面临的复杂的国际关系,国民政府亦有所准备。1942年8月,蒋介石在会见美国总统代表居里时,断然表示:“倘和平会议席间,不能返我东北失地、仍为我不可分割领土之一部分,我人仍将继续抗战,即招致国家毁灭,亦所不惜。凡不承认东北为我领土之一部分者,皆为我仇。即我实力不允,亦必誓死争取。”[10]1943年1月3日,国民政府外交部情报司长邵毓麟公开撰文,主张必须使日本成为“日本人之日本”,“中国为中国人之中国”,“日本人所占之中国,如台湾、琉球、东北四省均应重返中国”[11]。当美国出现主张战后不将东北四省交还中国之逆流时,中国朝野及时进行还击,如《大公报》曾发表《辟新孤立主义——并论中国抗战的世界地位》、《读美国白皮书——并论中国东北四省与中国之不可分》等,其结论是:“这次大战的根源既在中国的东北问题,就必须达到公正合理的解决。”[12]战争结束前夕,军事委员会拟具了《旧金山会外应与美英苏商谈之各项方案请示案》,强调“所有中国领土(包括开罗会议宣言应行归还中国之领土在内)无论被任何军队解放,其行政权应即在开始时完全归还我方”。针对苏军进入中国东北后可能发生的种种问题,主张加强与美方的交涉,“必要时并可将我之顾虑密告美方”,“恺切向美方说明,并以中苏关系实亦有关美国之安全,请美从旁协助,使中苏能开诚谈判。若苏联能有确切表示尊重中国领土完整及政治独立之决心,则我可考虑(一)予苏联在新疆及东三省之极大让步……;(二)外蒙、唐努乌梁海之在中国主权下予以高度自治,若苏联同意,我并可与之互相订类似英苏、法苏及捷苏条约之互相条约”,“至于旅顺问题,苏方或竟要求回复日俄战争以前之状态,此点我似应坚持”;等等[13]。这些意见在日后的中苏缔约谈判中应是起了参考作用的,然而,由于美英苏“雅尔塔密约”的制约和苏联方面的强硬态度,大多未能实现。
从总体上观察,国民党政府对于收复东北的准备工作既无完整严密的计划,亦未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尤其在东北现地的地下组织工作,更为欠缺,这将直接影响战后国民党政府对东北的接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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