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复台湾的准备
1943年12月,中美英《开罗宣言》公布,奠定了台湾及澎湖列岛回归中国的法律地位。国民政府加强了收复台湾的准备工作。
当时,与国民党政府有关的台湾抗日团体主要有三支:其一是台湾革命同盟会。1940年3月29日,由台湾留居祖国的反日团体台湾革命青年大同盟、中华青年复土血魂团、抗日复土大同盟、台湾革命党、台湾革命民族总同盟、台湾独立革命党、台湾国民革命党等,联合组成“台湾革命团体联合会”。次年2月10日,更名为“台湾革命同盟会”,总部设重庆,下设总务、组织、宣传、行动四部,并在金华、漳州设南北执行部,后改为八个地方分会。该同盟会以“保卫祖国,收复台湾”为工作目标。他们接受国民党中央党部的领导,并开展活动[1]。1942年4月,该会呈请中国最高当局准予成立“台湾省政府”,“以励人心”,使五十年失地得以归依祖国[2]。其二是台湾义勇队,成立于1939年春,总部设金华,后移龙岩,隶属于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下设三个区队及“台湾少年团”,主要在东南各省开展抗日活动[3]。其三是中国国民党中央直属台湾党部,1940年成立筹备处,总部设香港,后先后迁九龙、桂林、韶关、赣州、泰和等地,1943年4月,更名为“中国国民党直属台湾执行委员会”,设在漳州,吸收台籍党员689人,积极开展抗日复台工作[4]。国民党当局积极支持、充分利用这些团体开展抗日复台工作。
1944年1月4日,国民党台湾党部呈文国民党中央党部,提出《台湾党务工作意见书》,对于收复台湾的准备工作提出五项建议:
1.台胞以漳、泉、潮、梅为最多,拟在各地以台湾工作团名义,集结内地台胞随时予以训练,加强主义认识,增进军事及航海技术,团员仍操原有职业,平时利用其各种关系推进岛内工作,总反攻时协助英美海军袭取台湾;
2.台胞团体与全国舆论均主张从速建省,以使台岛人心及工作胜利计,应在台湾党部所在地开办台湾党政人员训练班,以资收揽人才及造就人才,并利组织工作之开展;
3.为配合党政班工作及研拟各种收复与建设方案起见,先成立“台湾政治设计委员会”,聘请台湾问题专家为委员,可向中央提供各种方案,亦可藉此树立省政基础;
4.为明了内地台胞状况,以备协助台岛工作及将来收复进行计,拟举办内地台胞总登记,由台湾党部负责办理;
5.查台湾志愿兵征调已三十余万,分布越、缅、海南岛各地,拟选派干员参加远征军及第四战区司令部担任策动该项志愿兵工作,以为将来配合同盟国海军进攻台岛之前导。
1月18日,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长吴铁城复函台湾党部书记长萧宜增,称意见书“所拟尚无不合,准予试行”[5]。
4月17日,国民党台湾党部就《马关条约》签订四十九年发表《告国内外同胞书》,明白指出:“我国抗战之成败,当然以台湾之能否收复为断”,此乃“我四万万同胞全体的责任”,号召国人“切实注意台湾,纠正以前不大注意台湾的毛病,须研究台湾,要把台湾的一切研究得清清楚楚,然后向全国宣传,使大家都能了然于台湾的重要”,“负起全部的责任,致力于台湾的收复,俾完成抗战之使命”[6]。28日,国民党台湾党部又呈请国民党中央恢复台湾省制,内称:“窃查台湾前为我国行省,台民原为中华同胞,此壮丽河山曾因《马关条约》而割让,我固有主权应随此次对日宣战而收回;开罗会议后,须经同盟领袖之公认,正宜掌握时机,使主权由初步收回而达完全管领;首要之图,端在政权名分,得民心,以共赴事功”,为此“似应即由政府明令宣布台湾恢复省制,始足以正内外视听,而促台胞内向,事关国土收复,国族生存大计”[7]。国民党台湾党部的这些活动对于推动国民政府的收复台湾准备起了积极的作用,然而,直至战争结束国民党政府却始终未能恢复台湾省制。
1943年9月6日,孙科致函国民党中央秘书处,转送台湾义勇队提出的意见书,其主要内容是:在国防最高委员会设“台湾问题委员会”,或在中央党部设“台湾革命工作指导委员会”,决定台湾党务、政治、军事之全盘计划,审核其工作进度,依工作计划分配经费及工作,实施“台湾工作人才总登记”,依其才能分配工作,在我国训练机构设立“台湾政治干部训练班”及“军事干部训练班”,以准备将来设立“台湾省政府及台湾军管区”等,要求国民党十一中全会讨论决定[8]。1944年4月,在各方人士的推动下,国民政府决定在中央设计局内设立“台湾调查委员会”,由陈仪任主任委员,着手编拟《台湾接管计划纲要》,经该委员会历次开会讨论,并送中央设计局各有关组处陆续签注意见,又根据国防最高委员会颁布之《复员计划纲要》加以整理,拟定16项82条草案,于10月27日签呈国民党总裁蒋介石鉴核,1945年3月23日“业奉总裁修正颁发”。这个文件是国民党当局准备收复台湾的一个重要的准备文件,分列通则、内政、外交、军事、财政、金融、工矿商业、教育文化、交通、农业、社会、粮食、司法、水利、卫生、土地共计十六大类。主要内容是: 1.台湾接管后一切设施,以“力谋强民利益,铲除敌人势力为目的”; 2.民国一切法令均适用于台湾; 3.地方政制以台湾为省,接管时正式成立省政府,下设县(市),就原有州、厅、支厅、郡、市改组之; 4.省政府应由中央政府以委托行使之方式,赋予极大的权力; 5.台湾应分区驻扎相当部队,以根绝敌国残余势力; 6.应由中央银行发行印有台湾地名之法币,并规定与日币兑换率; 7.敌国人民所有或与台民合有之工矿商业一律接收; 8.学校接收后,课程及学校行政须按照法令规定,教科书用国定本或审定本; 9.原有人民团体,接管后一律停止活动,俟举办调查登记后,依法及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10.讯释政治犯,清理狱囚,应将未结之民刑案件,分别审结; 11.日占时代之官有、公有土地,应于接管后一律收归国有,敌人私有的土地,应于接管后调查是否非法所得,分别收归国有,或发还台籍原业主;等等[9]。
随后,又由国民党中央秘书处主持,会同中央设计局、中央训练团、东北调查委员会、台湾调查委员会商拟了东北、台湾党政干部训练办法九项,签奉蒋介石核准。12月25日,由中央训练团举办了“台湾行政干部训练班”,由各机关选送学员120名,次年4月20日结业。10月2日,由中央警察学校举办“台湾警察讲习班”,12月22日结业。1945年6月,又举办“台湾银行人员调训班”,这些训练班为台湾的光复与接收工作培养了不少干部。为了更好地接管台湾,该调查委员会还做了不少基本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工作。如选译台湾现行法规,分为行政、司法、财务、教育、金融、工商交通、农矿渔牧七大类,印成43册,以供有关方面参考。编印出版了台湾概况等调研报告19种,还成立了行政区划、土地问题、公营企业三个研究会,就相关问题作成了报告书[10]。
1945年5月,国民党举行“六大”,台湾问题成为大会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台湾党部代表谢东闵出席大会,是台湾同胞出席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的第一人。5月9日,谢东闵在第五次大会上提出两点书面质询:中央何以不设立台湾行政机构,又何以未选派一个台籍参政员?对于国民党当局的复台工作提出强烈批评。并表示台湾同胞虽受敌寇重重压迫五十多年,但无日不在奋斗,目的则在归宗祖国。但是到目前为止,中央似乎还没有注意台湾同胞的愿望,所以迄未设立行政机构,也未选派参政员,不免令他们失望。希望中央能多多注意台湾问题[11]。谢东闵领衔提出了“拟请中央统一加强对台湾工作之领导案”、“拟请中央从速确定台湾法律地位案”、“拟请有关台湾事业之军政机关尽量录用台湾人案”三个提案,主要内容是: 1.“放宽尺度,洞开门户,以便延揽台湾人才,充实党之干部,庶人地熟悉以利工作之进行”; 2.“光复在即,台湾人心必大振奋,故台湾党部之工作可能突飞猛进,随时开展”,“经费应大加宽筹,并设特别秘密开支项目,使能因利乘势便宜行事”; 3.国内台湾各革命团体尚未能完全集中,拟请中央加以援助,并随时指导,使之形成抗敌巨大力量,使能协助国军光复故土,不独可以减少牺牲,并对国际观瞻收刮目相看之效,显示台湾同胞确抱重归祖国之决心”等[12],这些提案均为大会通过,交政府办理。
在抗战后期,国民党政府为解决台湾回归做了一些准备工作,对于日后接收台湾,起了一些积极的作用。但从总体说,他们的准备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台湾各界人士的批评和国民党台湾党部领导人的呼吁,反映了台湾人民回归祖国的心声,但并未唤起国民党领导人采取坚决而切实的行动,以便于战后妥善解决台湾问题。
当时,与国民党政府有关的台湾抗日团体主要有三支:其一是台湾革命同盟会。1940年3月29日,由台湾留居祖国的反日团体台湾革命青年大同盟、中华青年复土血魂团、抗日复土大同盟、台湾革命党、台湾革命民族总同盟、台湾独立革命党、台湾国民革命党等,联合组成“台湾革命团体联合会”。次年2月10日,更名为“台湾革命同盟会”,总部设重庆,下设总务、组织、宣传、行动四部,并在金华、漳州设南北执行部,后改为八个地方分会。该同盟会以“保卫祖国,收复台湾”为工作目标。他们接受国民党中央党部的领导,并开展活动[1]。1942年4月,该会呈请中国最高当局准予成立“台湾省政府”,“以励人心”,使五十年失地得以归依祖国[2]。其二是台湾义勇队,成立于1939年春,总部设金华,后移龙岩,隶属于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下设三个区队及“台湾少年团”,主要在东南各省开展抗日活动[3]。其三是中国国民党中央直属台湾党部,1940年成立筹备处,总部设香港,后先后迁九龙、桂林、韶关、赣州、泰和等地,1943年4月,更名为“中国国民党直属台湾执行委员会”,设在漳州,吸收台籍党员689人,积极开展抗日复台工作[4]。国民党当局积极支持、充分利用这些团体开展抗日复台工作。
1944年1月4日,国民党台湾党部呈文国民党中央党部,提出《台湾党务工作意见书》,对于收复台湾的准备工作提出五项建议:
1.台胞以漳、泉、潮、梅为最多,拟在各地以台湾工作团名义,集结内地台胞随时予以训练,加强主义认识,增进军事及航海技术,团员仍操原有职业,平时利用其各种关系推进岛内工作,总反攻时协助英美海军袭取台湾;
2.台胞团体与全国舆论均主张从速建省,以使台岛人心及工作胜利计,应在台湾党部所在地开办台湾党政人员训练班,以资收揽人才及造就人才,并利组织工作之开展;
3.为配合党政班工作及研拟各种收复与建设方案起见,先成立“台湾政治设计委员会”,聘请台湾问题专家为委员,可向中央提供各种方案,亦可藉此树立省政基础;
4.为明了内地台胞状况,以备协助台岛工作及将来收复进行计,拟举办内地台胞总登记,由台湾党部负责办理;
5.查台湾志愿兵征调已三十余万,分布越、缅、海南岛各地,拟选派干员参加远征军及第四战区司令部担任策动该项志愿兵工作,以为将来配合同盟国海军进攻台岛之前导。
1月18日,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长吴铁城复函台湾党部书记长萧宜增,称意见书“所拟尚无不合,准予试行”[5]。
4月17日,国民党台湾党部就《马关条约》签订四十九年发表《告国内外同胞书》,明白指出:“我国抗战之成败,当然以台湾之能否收复为断”,此乃“我四万万同胞全体的责任”,号召国人“切实注意台湾,纠正以前不大注意台湾的毛病,须研究台湾,要把台湾的一切研究得清清楚楚,然后向全国宣传,使大家都能了然于台湾的重要”,“负起全部的责任,致力于台湾的收复,俾完成抗战之使命”[6]。28日,国民党台湾党部又呈请国民党中央恢复台湾省制,内称:“窃查台湾前为我国行省,台民原为中华同胞,此壮丽河山曾因《马关条约》而割让,我固有主权应随此次对日宣战而收回;开罗会议后,须经同盟领袖之公认,正宜掌握时机,使主权由初步收回而达完全管领;首要之图,端在政权名分,得民心,以共赴事功”,为此“似应即由政府明令宣布台湾恢复省制,始足以正内外视听,而促台胞内向,事关国土收复,国族生存大计”[7]。国民党台湾党部的这些活动对于推动国民政府的收复台湾准备起了积极的作用,然而,直至战争结束国民党政府却始终未能恢复台湾省制。
1943年9月6日,孙科致函国民党中央秘书处,转送台湾义勇队提出的意见书,其主要内容是:在国防最高委员会设“台湾问题委员会”,或在中央党部设“台湾革命工作指导委员会”,决定台湾党务、政治、军事之全盘计划,审核其工作进度,依工作计划分配经费及工作,实施“台湾工作人才总登记”,依其才能分配工作,在我国训练机构设立“台湾政治干部训练班”及“军事干部训练班”,以准备将来设立“台湾省政府及台湾军管区”等,要求国民党十一中全会讨论决定[8]。1944年4月,在各方人士的推动下,国民政府决定在中央设计局内设立“台湾调查委员会”,由陈仪任主任委员,着手编拟《台湾接管计划纲要》,经该委员会历次开会讨论,并送中央设计局各有关组处陆续签注意见,又根据国防最高委员会颁布之《复员计划纲要》加以整理,拟定16项82条草案,于10月27日签呈国民党总裁蒋介石鉴核,1945年3月23日“业奉总裁修正颁发”。这个文件是国民党当局准备收复台湾的一个重要的准备文件,分列通则、内政、外交、军事、财政、金融、工矿商业、教育文化、交通、农业、社会、粮食、司法、水利、卫生、土地共计十六大类。主要内容是: 1.台湾接管后一切设施,以“力谋强民利益,铲除敌人势力为目的”; 2.民国一切法令均适用于台湾; 3.地方政制以台湾为省,接管时正式成立省政府,下设县(市),就原有州、厅、支厅、郡、市改组之; 4.省政府应由中央政府以委托行使之方式,赋予极大的权力; 5.台湾应分区驻扎相当部队,以根绝敌国残余势力; 6.应由中央银行发行印有台湾地名之法币,并规定与日币兑换率; 7.敌国人民所有或与台民合有之工矿商业一律接收; 8.学校接收后,课程及学校行政须按照法令规定,教科书用国定本或审定本; 9.原有人民团体,接管后一律停止活动,俟举办调查登记后,依法及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10.讯释政治犯,清理狱囚,应将未结之民刑案件,分别审结; 11.日占时代之官有、公有土地,应于接管后一律收归国有,敌人私有的土地,应于接管后调查是否非法所得,分别收归国有,或发还台籍原业主;等等[9]。
随后,又由国民党中央秘书处主持,会同中央设计局、中央训练团、东北调查委员会、台湾调查委员会商拟了东北、台湾党政干部训练办法九项,签奉蒋介石核准。12月25日,由中央训练团举办了“台湾行政干部训练班”,由各机关选送学员120名,次年4月20日结业。10月2日,由中央警察学校举办“台湾警察讲习班”,12月22日结业。1945年6月,又举办“台湾银行人员调训班”,这些训练班为台湾的光复与接收工作培养了不少干部。为了更好地接管台湾,该调查委员会还做了不少基本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工作。如选译台湾现行法规,分为行政、司法、财务、教育、金融、工商交通、农矿渔牧七大类,印成43册,以供有关方面参考。编印出版了台湾概况等调研报告19种,还成立了行政区划、土地问题、公营企业三个研究会,就相关问题作成了报告书[10]。
1945年5月,国民党举行“六大”,台湾问题成为大会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台湾党部代表谢东闵出席大会,是台湾同胞出席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的第一人。5月9日,谢东闵在第五次大会上提出两点书面质询:中央何以不设立台湾行政机构,又何以未选派一个台籍参政员?对于国民党当局的复台工作提出强烈批评。并表示台湾同胞虽受敌寇重重压迫五十多年,但无日不在奋斗,目的则在归宗祖国。但是到目前为止,中央似乎还没有注意台湾同胞的愿望,所以迄未设立行政机构,也未选派参政员,不免令他们失望。希望中央能多多注意台湾问题[11]。谢东闵领衔提出了“拟请中央统一加强对台湾工作之领导案”、“拟请中央从速确定台湾法律地位案”、“拟请有关台湾事业之军政机关尽量录用台湾人案”三个提案,主要内容是: 1.“放宽尺度,洞开门户,以便延揽台湾人才,充实党之干部,庶人地熟悉以利工作之进行”; 2.“光复在即,台湾人心必大振奋,故台湾党部之工作可能突飞猛进,随时开展”,“经费应大加宽筹,并设特别秘密开支项目,使能因利乘势便宜行事”; 3.国内台湾各革命团体尚未能完全集中,拟请中央加以援助,并随时指导,使之形成抗敌巨大力量,使能协助国军光复故土,不独可以减少牺牲,并对国际观瞻收刮目相看之效,显示台湾同胞确抱重归祖国之决心”等[12],这些提案均为大会通过,交政府办理。
在抗战后期,国民党政府为解决台湾回归做了一些准备工作,对于日后接收台湾,起了一些积极的作用。但从总体说,他们的准备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台湾各界人士的批评和国民党台湾党部领导人的呼吁,反映了台湾人民回归祖国的心声,但并未唤起国民党领导人采取坚决而切实的行动,以便于战后妥善解决台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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