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战后对法越政策
中日战争期间,中国海岸线被日军封锁,越南成为通向中国的主要国际交通线。然而,法国政府顾虑日本的南进威胁,不肯答应中国政府的过境运输要求,一再地下令禁止中国军火假道越南运输。在中国政府的再三强硬交涉下,始获法方允诺凡中国军火各货抵海防后,即视同法货,由军队代运。尽管在日本各种形式的压迫和威胁之下,过境运输的形式不断有所变化,但中国经过越南的国际通道在法国投降德国之前一直是开通的,这对中国的抗战是一个有力的支持[1]。
1940年6月,法国战败,向德国投降,随之成立的维琪政府不仅关闭了中国经由越南的国际通道,而且准许日军在越南登陆,假道进攻中国。中国政府曾向法越当局提出,中国将进入越南抗击日本侵略,但遭到拒绝。法国维琪政府向中国表示:希望中国军队万勿进入越南,否则越南法军必会抵抗,甚至联合日军进攻中国[2]。9月,日本迫逼法国维琪政府签署《日法越南协定》,法方允许日军6000人在越南海防登陆,占领飞机场3处,部分进攻广西的日军为撤退目的经由越南海防撤走。国民政府就此向法方提出强烈抗议,声明中国政府对此保留采取一切必要的自卫措施和全部行动自由,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法国政府负责[3]。中法双边关系趋于淡化。1943年初,法国维琪政府要求中国撤退驻法使馆,纵容日军侵占广州湾租借地,后又将在华各租界“交归”日本控制的汪精卫政府。8月1日,国民政府宣布与法国维琪政府断交,双边关系完全中断。
与此同时,中国战区参谋长史迪威在魁北克会议上提议,派遣中国军队侧击越南的河内,减轻驻越日军进攻中国云南的危险。然而,这一主张遭到法国维琪政府和戴高乐领导的自由法国两方面的坚决反对,戴高乐的代表甚至向美国国务院表示:“中国如进攻北越,全越人将起而反抗同盟国。”美国虽不同意戴高乐所陈述的政治理由,但也未能果断采取军事行动,中法关系更形微妙[4]。
随即,中国与美国等同盟国家曾多次讨论过战后越南的地位问题,比较一致的意见是不赞成法国殖民势力重返越南。美国罗斯福总统曾向蒋介石提议将越南归还中国,蒋表示不愿接受,但同时认为越南不能交还法国,因为法国统治越南几近百年,并没有尽到训练越南人的责任,法国在越南只是有取而无予。罗斯福又提出国际托管越南的主张,提议由中、美、英、法、俄、菲律宾各派代表一人,另选越南人二人,成立托管机构,训练越南人成立自治政府。蒋介石表示原则上赞同,同时又强调中国和美国应尽力帮助越南在战后独立,并建议“可否先发表一份宣言,主张越南在战后独立”,未为罗斯福接受[5]。后在开罗会议和德黑兰会议期间,中国与美国间、美国与苏联间都曾就战后越南的独立地位问题有所讨论。罗斯福和蒋介石在11月23日的谈话中就中国和美国应共同努力帮助印度支那战后取得独立达成共识。五天后,罗斯福和斯大林在德黑兰会议期间又讨论越南问题。斯大林一再表示:法国必须对勾结德国的罪行付出代价,不得恢复旧法国在印度支那的殖民主义统治;罗斯福表示百分之百同意斯大林的意见,强调法国统治印度支那已达一百年之久,那里居民的处境比开始受统治以前更坏,重申将与蒋介石讨论把印度支那置于托管制度之下的可能性,其任务是使那里的人民在二三十年内取得独立,但是所有这些谈话均未能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6]。
1944年秋,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美、英、苏等同盟国改取支持和扶植自由法国政府的态度,其对待越南战后独立地位的态度也从原有立场上大大后退。国民政府随之改变了对越方针。10月10日,蒋介石接见中国刚刚承认的自由法国政府驻重庆大使贝志高[7],表示中国对印度支那或印度支那的领土都“没有任何企图”;“如果能够帮助贵国在该贵国殖民地建立法国政权,我们是乐意的”;“贵国驻印度支那的军队如果受到日本的压力而不得不退到中国时,将会受到兄弟般的接待”;甚至称赞“法国人的思想比盎格鲁撒克逊人(不管英国人还是美国人)更接近中国人”,“希望从此把我们的传统地位肯定下来”等[8]。在对待越南独立问题上,这是180度的大转弯。12月15日,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宋子文致函戴高乐,再次表示要恢复中法两国战前建立的真诚友谊,并“准备以最诚恳的态度解决中国和法国间的一切悬而未决的问题”[9]。
1945年初,在中国代表团参加旧金山会议之前,最高国防委员会和军事委员会联合拟定的文件就中国对越南问题的态度作了如下表述:
我应趁此密询美方态度: 1.如美已决定将越南交回法国,我自不便反对,但我可向美方说明:越南与我毗邻,此次日本曾用以为侵略我之根据地,战后法国应予我以特殊交通之便利,并将我侨民待遇改善,我与法方交涉时,美应为我声援; 2.如美主张将越南置于国际领土代管制度之下,则我除向美作前项之同样说明外,并表示希望法应早使越南独立; 3.如美主张将越南交由数国代管,则我应赞成其主张,并要求为代管国家之一。[10]
从中可见,国民政府的对越南政策完全惟美国之马首是瞻,当时还很不确定。
1945年8月,日本无条件投降,根据盟军统帅部第一号命令,中国派遣陆军第一方面军进入越南,在河内设立占领军司令部,接受北纬16度以北的日军投降。这无疑给中国带来了一个支持越南独立的良好机会。当时,胡志明领导的越南独立同盟发动了被称为“八月革命”的全国总起义,成立了临时政府,建立了越南民主共和国。但国民政府的对越政策却陷入了混乱。中国占领军得到的最初指示是:接受日军投降,解除其武装,遣送其回国;组织军政府管理民政;驻云南的法军在原地待命,不准入越等,既未把法国人当作交涉对象,也未考虑把越南交还法国[11]。在河内举行的日军投降仪式也只挂中、美、苏、英四国的国旗,而未挂法国国旗。法国代表多次交涉,但主持受降的卢汉将军坚持仅挂《波茨坦公告》签字国的国旗。然而,9月15日,由行政院制定的《占领越南军事行政设施原则十四项》却以尚未回到越南的法国作为一方,有关措施和办法都须与法方商洽,而只字未提业已成立的越南民主共和国。这使占领军当局不知所措,向最高当局请示的结果是:牢牢掌握老街—河内—海防运输线;对越南当局应采取不管态度;让法军开入越南,不得予以阻挡。随即又补充指示:对法越纠纷严守中立[12]。
与此同时,宋子文以行政院长身份访问法国,于9月19日会见戴高乐,戴高乐对中国占领军进入越南北部后的形势表示强烈不满,并认为中国的政策与1944年10月中方的承诺不相符合。宋子文重申“中国不以任何方式反对法国对印度支那所享有的权利”,声明“中国希望法国仍然是中国在亚洲的邻邦”,表示回重庆后将按法方的期望处理北越问题[13]。国民政府的对越政策基本定型,中国占领军司令部接到军事委员会军令部命令,准备接待法国代表团,法国的军用飞机也准由云南飞往河内。国民政府实际放弃了支持越南独立的立场,而让法国殖民者在战后重返印度支那恢复其殖民统治。
1940年6月,法国战败,向德国投降,随之成立的维琪政府不仅关闭了中国经由越南的国际通道,而且准许日军在越南登陆,假道进攻中国。中国政府曾向法越当局提出,中国将进入越南抗击日本侵略,但遭到拒绝。法国维琪政府向中国表示:希望中国军队万勿进入越南,否则越南法军必会抵抗,甚至联合日军进攻中国[2]。9月,日本迫逼法国维琪政府签署《日法越南协定》,法方允许日军6000人在越南海防登陆,占领飞机场3处,部分进攻广西的日军为撤退目的经由越南海防撤走。国民政府就此向法方提出强烈抗议,声明中国政府对此保留采取一切必要的自卫措施和全部行动自由,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法国政府负责[3]。中法双边关系趋于淡化。1943年初,法国维琪政府要求中国撤退驻法使馆,纵容日军侵占广州湾租借地,后又将在华各租界“交归”日本控制的汪精卫政府。8月1日,国民政府宣布与法国维琪政府断交,双边关系完全中断。
与此同时,中国战区参谋长史迪威在魁北克会议上提议,派遣中国军队侧击越南的河内,减轻驻越日军进攻中国云南的危险。然而,这一主张遭到法国维琪政府和戴高乐领导的自由法国两方面的坚决反对,戴高乐的代表甚至向美国国务院表示:“中国如进攻北越,全越人将起而反抗同盟国。”美国虽不同意戴高乐所陈述的政治理由,但也未能果断采取军事行动,中法关系更形微妙[4]。
随即,中国与美国等同盟国家曾多次讨论过战后越南的地位问题,比较一致的意见是不赞成法国殖民势力重返越南。美国罗斯福总统曾向蒋介石提议将越南归还中国,蒋表示不愿接受,但同时认为越南不能交还法国,因为法国统治越南几近百年,并没有尽到训练越南人的责任,法国在越南只是有取而无予。罗斯福又提出国际托管越南的主张,提议由中、美、英、法、俄、菲律宾各派代表一人,另选越南人二人,成立托管机构,训练越南人成立自治政府。蒋介石表示原则上赞同,同时又强调中国和美国应尽力帮助越南在战后独立,并建议“可否先发表一份宣言,主张越南在战后独立”,未为罗斯福接受[5]。后在开罗会议和德黑兰会议期间,中国与美国间、美国与苏联间都曾就战后越南的独立地位问题有所讨论。罗斯福和蒋介石在11月23日的谈话中就中国和美国应共同努力帮助印度支那战后取得独立达成共识。五天后,罗斯福和斯大林在德黑兰会议期间又讨论越南问题。斯大林一再表示:法国必须对勾结德国的罪行付出代价,不得恢复旧法国在印度支那的殖民主义统治;罗斯福表示百分之百同意斯大林的意见,强调法国统治印度支那已达一百年之久,那里居民的处境比开始受统治以前更坏,重申将与蒋介石讨论把印度支那置于托管制度之下的可能性,其任务是使那里的人民在二三十年内取得独立,但是所有这些谈话均未能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6]。
1944年秋,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美、英、苏等同盟国改取支持和扶植自由法国政府的态度,其对待越南战后独立地位的态度也从原有立场上大大后退。国民政府随之改变了对越方针。10月10日,蒋介石接见中国刚刚承认的自由法国政府驻重庆大使贝志高[7],表示中国对印度支那或印度支那的领土都“没有任何企图”;“如果能够帮助贵国在该贵国殖民地建立法国政权,我们是乐意的”;“贵国驻印度支那的军队如果受到日本的压力而不得不退到中国时,将会受到兄弟般的接待”;甚至称赞“法国人的思想比盎格鲁撒克逊人(不管英国人还是美国人)更接近中国人”,“希望从此把我们的传统地位肯定下来”等[8]。在对待越南独立问题上,这是180度的大转弯。12月15日,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宋子文致函戴高乐,再次表示要恢复中法两国战前建立的真诚友谊,并“准备以最诚恳的态度解决中国和法国间的一切悬而未决的问题”[9]。
1945年初,在中国代表团参加旧金山会议之前,最高国防委员会和军事委员会联合拟定的文件就中国对越南问题的态度作了如下表述:
我应趁此密询美方态度: 1.如美已决定将越南交回法国,我自不便反对,但我可向美方说明:越南与我毗邻,此次日本曾用以为侵略我之根据地,战后法国应予我以特殊交通之便利,并将我侨民待遇改善,我与法方交涉时,美应为我声援; 2.如美主张将越南置于国际领土代管制度之下,则我除向美作前项之同样说明外,并表示希望法应早使越南独立; 3.如美主张将越南交由数国代管,则我应赞成其主张,并要求为代管国家之一。[10]
从中可见,国民政府的对越南政策完全惟美国之马首是瞻,当时还很不确定。
1945年8月,日本无条件投降,根据盟军统帅部第一号命令,中国派遣陆军第一方面军进入越南,在河内设立占领军司令部,接受北纬16度以北的日军投降。这无疑给中国带来了一个支持越南独立的良好机会。当时,胡志明领导的越南独立同盟发动了被称为“八月革命”的全国总起义,成立了临时政府,建立了越南民主共和国。但国民政府的对越政策却陷入了混乱。中国占领军得到的最初指示是:接受日军投降,解除其武装,遣送其回国;组织军政府管理民政;驻云南的法军在原地待命,不准入越等,既未把法国人当作交涉对象,也未考虑把越南交还法国[11]。在河内举行的日军投降仪式也只挂中、美、苏、英四国的国旗,而未挂法国国旗。法国代表多次交涉,但主持受降的卢汉将军坚持仅挂《波茨坦公告》签字国的国旗。然而,9月15日,由行政院制定的《占领越南军事行政设施原则十四项》却以尚未回到越南的法国作为一方,有关措施和办法都须与法方商洽,而只字未提业已成立的越南民主共和国。这使占领军当局不知所措,向最高当局请示的结果是:牢牢掌握老街—河内—海防运输线;对越南当局应采取不管态度;让法军开入越南,不得予以阻挡。随即又补充指示:对法越纠纷严守中立[12]。
与此同时,宋子文以行政院长身份访问法国,于9月19日会见戴高乐,戴高乐对中国占领军进入越南北部后的形势表示强烈不满,并认为中国的政策与1944年10月中方的承诺不相符合。宋子文重申“中国不以任何方式反对法国对印度支那所享有的权利”,声明“中国希望法国仍然是中国在亚洲的邻邦”,表示回重庆后将按法方的期望处理北越问题[13]。国民政府的对越政策基本定型,中国占领军司令部接到军事委员会军令部命令,准备接待法国代表团,法国的军用飞机也准由云南飞往河内。国民政府实际放弃了支持越南独立的立场,而让法国殖民者在战后重返印度支那恢复其殖民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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