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降权的争执

2024-05-15 可可诗词网-中华民国史 https://www.kekeshici.com

        8月10日晚日本投降的消息传来,蒋介石正在宴请墨西哥大使,得知此事后,他立即召集部下会商,将预定电稿发往各战区。电令在通告日本投降的消息后,指示如下: 1.对敌可能之抵抗的阻扰,应有应战准备; 2.并应警告辖区以内敌军,不得向我已指定之军事长官以外任何人投降缴械; 3.对封锁地伪军应策动反正,并迅即确保联络掌握,令其先期包围集中之敌,先期控制敌军撤离后之要点要线,以待国军到达; 4.对投降之敌军及俘虏,不得危害,并剀切通令所属官兵; 5.各战区除以主力挺进解除敌军武装外,应酌留必要部队维持当地治安; 6.国军之整编,得由各战区长官斟酌状况暂缓实施[1]。 
        11日,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和国防最高委员会举行临时联席会议,通过有关受降和沦陷区问题各案,决定由军事委员会负责受降和伪军处置,中央秘书处负责伪组织处理,行政院负责伪币处理和复员计划问题[2]。对于最为紧迫的受降问题,蒋介石当天发给各战区长官和十八集团军总司令的电报,用了两种不同的口气。他给各战区的电令称:“倭寇政府已示投降,国内外军阀仍不免有负隅顽抗之事故,目前断不能认为日寇已实行投降。且我国领土之内,迄今尚有多数盘踞寇军,狡恶万端,诡计百出,非以军事实力迫令放下武器,绝不能望其觉悟。我各战区前线将领及全体官兵,务当严密警戒防范,加倍奋斗,一切依照既定军事计划与命令执行,绝不可稍有松懈,致涉贻误。务希切实遵照,并逐级饬遵照为要。”而给十八集团军总司令的电令称:“本委员长经电令各部队一律听候本会命令,根据盟邦协议,执行受降之一切决定。所有该集团军所属部队,应就原地驻防待命,其在各战区作战地境内之部队,并应接受各该战区司令长官之管辖。政府对于敌军之缴械,敌俘之收容,伪军之处理,及收复地区秩序之恢复,政权之行使等事项,均已统筹决定,分令实施。为维护国家命令之尊严,恪守盟邦共同协议之规定,各部队勿再擅自行动,为要,除分令外,希即严饬所部一体遵照。”[3]这样就将中共排除在对日受降之外,因而引起了中共的抗议。 
        日本决定投降的消息传到延安,朱德以十八集团军总司令身份,以延安总部名义,于8月11日连发七道命令,下令:“我军对任何敌伪所占城镇交通要道,都有全权派兵接受,进入占领,实行军事管制,维持秩序,并委任专员负责管理该地区之一切行政事宜,如有任何破坏或反抗事件发生,均须以汉奸论罪。”[4]8月15日,朱德以中国解放区抗日军总司令的名义,向美、英、苏三国驻华大使发出说帖,并请转达其政府。说帖声明,国民党政府不能在受降时代表解放区、沦陷区广大人民和抗日武装力量,人民抗日武装力量有权“接受被我军包围之日伪军队的投降,收缴其武器资材,并负责实施同盟国在受降后之一切规定”;“派遣自己的代表参加同盟国接受敌国的投降和处理敌国投降后的工作”;“参加将来关于处理日本的和平会议及联合国会议”[5]。当天,朱德还以中国解放区抗日军总司令的身份,直接命令日本驻华派遣军总司令冈村宁次:“停止一切军事行动,听候中国解放区八路军、新四军及华南抗日纵队的命令,向我方投降,除被国民党政府的军队所包围的部分外。”[6]对于蒋介石的命令,中共公开予以反驳。8月13日和16日,毛泽东起草了两份电报,以十八集团军总司令的名义发给蒋介石,电称:“我们认为这个命令你是下错了,并且错得很厉害,使我们不得不向你表示:坚决地拒绝这个命令。”电中提出六项要求,主要是中共及其武装有权参加受降及受降后的工作,国民党应立即废止一党专政,召开各党派会议,成立联合政府[7]
        国共关于受降权的争执,并非仅仅是一个对日受降的问题,实际上它是战后初期国共两党分歧的焦点所在。承认中共的受降权,就意味着承认中共的政治地位,就意味着中共可以在未来和国民党分享国家政治权力,所以国民党决不会在这个问题上轻易让步。中共提出受降问题后,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立即拟出对策,认为中共“企图先发制人,以割据地盘扩张实力,进而自建中央政权,与国民政府对抗”;提出“中央对共党态度应及时改变,在此期间,应以争取主动为最有利,应予打击者打击之,不可再事迁就与过于顾忌”[8]。因此,蒋介石在随后给毛泽东的电报中坚持,“此次受降办法,系由盟军总部所决定,分行各战区,均予依照办理,中国战区亦然,自未便以朱总司令之一电破坏我对盟军共同之信守”[9]
        蒋介石在极力阻止中共参与对日受降的同时,首先部署利用日伪军控制原占领地区,以待接收。蒋在给何应钦的指示中,特别要求“对于非经政府指定之受降部队,如有擅自接受敌军投降,企图扰乱我受降计划者,得呈请本委员长下令惩罚之”;对于日伪军,“如对非指定之部队而擅自向其投降或让防……得由陆军总司令下令以武力制裁之”[10]。何应钦因此在给冈村宁次的命令中强调:“凡非蒋委员长或本总司令所指定之部队指挥官,日本陆海空军不得向其投降缴械,及接洽交出地区与交出任何物资”;“绝对不得将行政机关移交非蒋委员长或本总司令所指定之行政官吏或代表人员”。9月10日,何应钦在南京受降仪式后首次召见冈村宁次,再次对他强调,日军一切武器必须完整交给指定部队,切勿损坏散失,落于匪手,致扰乱地方。冈村表示,此点在蒋委员长下命令前我已下令实施,日军武器完全缴交中国中央政府,决不交与其他任何地方部队[11]。同时,戴笠主持的军统利用过去建立的关系联络各地伪军。8月15日,戴笠致函周佛海称:“在此局势急转直下之时,京沪治安之维持甚关重要,弟已呈准上海由兄联络各方共同负责,而由兄主其事务。请兄于此紧急艰巨之时期,于任务能秉承领袖之意旨,鼎力以支持之也。”周佛海即在京沪地区布置伪军控制局势。戴笠以后曾经称赞周佛海:“奉令负责维持地方治安,防制奸共,稳定金融,极著成效。……伪府数十万伪军之向背,与东南财富及通都大邑之掌握,不费一枪一弹,而能顺利接管,关系大局极巨。”冈村宁次和周佛海等日伪头目与国民党的合作态度,是以后国民党不顾各方抗议对他们从轻论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对于国民党的举动,中共采取了针锋相对、寸土必争的立场。日本刚刚宣布投降,中共中央即发出党内指示,要求“于日本投降时,我们能迅速占领所有被我包围和力所能及的大小城市、交通要道……如遇顽军妨碍我们进占城镇和要道时,应以各种方法阻止以至打击消灭之”;“目前阶段,应集中主要力量迫使敌伪向我投降,不投降者,按具体情况发动进攻,逐一消灭之,猛力扩大解放区,占领一切可能与必须占领的大小城市与交通要道,夺取武器与资源,并放手武装基本群众,不应稍有犹豫”。中共以交通线及其两侧地区为接收重点。8月12日,中共中央指示各地:我党必须力争占领之交通线如下:同蒲路太原以北段、平绥路归绥以东段、北宁路、正太路、道清路、白晋路(山西白圭至晋城,未完成)、德石路、平汉路郑州以北段、陇海路郑州以东段、津浦路、胶济路,“并须积极准备对付蒋介石之进攻”[12]。在给华中局的指示中,中共中央要求“集中主力去占领大城市和要点。津浦线至少集中十万到十五万人,沪宁线至少七万人”[13]。8月20日,中共中央又发出扩军的指示,要求“各战略区应就现有兵力,迅速抽出二分之一到五分之三,编成野战兵团”[14],表明中共根据形势的发展,已经准备将抗战时的分散游击战转向以正规兵团为主的运动战。
        根据中共中央的部署,各地中共部队起先都准备了占领若干大城市的计划。华中局于8月11日提出:由苏浙军区部队占南京,七师占芜湖,浙东部队控制沪杭路并以一部开上海,三师解决苏北,二师、四师占津浦路徐浦段[15]。陈毅亦建议新四军在江南“造成一整片的(包括城镇)统一的农村局面,造成迎接内战的坚强基础”;在江北“应将津浦路以东、长江以北、陇海路以南、运河两岸这一整块地区打成一片,占领所有城市,解放所有地区,打定长期巩固根据地的基础”[16]。19日,华中局又向中共中央报告,准备在上海动员二十万人,发动群众武装起义,被中共中央认为“完全正确”,并要求“其他城市如有起义条件,照此办理”。中共中央还指示晋察冀分局,要求对于华北的大城市,如北平、天津、唐山、保定、石家庄等,“迅速布置城内人民的武装起义,以便于不失时机配合攻城我军实行起义,夺取这些城市”[17]
        但是,随着情况的变化,中共很快对接收方针作了重要调整,即由大中城市转向中小城市和广大乡村。8月22日,中共中央致电各大区,认为“苏联为中、苏条约所限制及为维持远东和平,不可能援助我们。蒋介石利用其合法地位接受敌军投降,敌伪只能将大城市及交通要道交给蒋介石。在此种形势下,我军应改变方针,除个别地点仍可占领外,一般应以相当兵力威胁大城市及要道,使敌伪向大城要道集中,而以必要兵力着重于夺取小城市及广大乡村,扩大并巩固解放区,发动群众斗争,并注意组训军队,准备应付新局面,作持久打算。望各地按具体情况逐步转变思想与部署”[18]。中共此时实际上已经放弃了在苏联支持下合法受降的想法,而将工作重点置于尽可能地以和平或武力方式扩大中共占领区,争取在未来国内斗争中的有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