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受降

2023-03-18 可可诗词网-中华民国史 https://www.kekeshici.com

        受降权之争由于国共双方的主张不一而没有结果,国民党利用国际上承认国民政府为中国合法政府的有利条件,垄断了中国战区的受降工作。
        根据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签署的命令,“在中国境内(除满洲外)、福摩萨(即台湾——作者注)以及北纬16度以北的法属印度支那境内的日本高级指挥官以及所有陆、海、空军和辅助部队,应向蒋介石委员长投降”;“盟国只授权上面指定的各司令官为接受投降的代表,日军只能向各该司令官或其代表投降”[1]。中国战区的受降工作,由中国战区最高统帅蒋介石命令陆军总司令何应钦主持进行。8月18日,蒋介石电令何应钦,“承本委员长之命”,处理以下事项:处理在中国战区内之全部敌军投降事宜;指导各战区各方面军分区分期办理一切接受敌军投降之实施事宜;对中国战区内之敌军最高指挥官发布一切命令,等等[2]。20日,陆军总司令部自云南昆明转移至湖南芷江,何应钦在此连续召集部分战区、方面军受降主官和各部门接收代表开会,部署军事受降和政治经济接收事宜。根据蒋介石18日和何应钦25日的命令,中国战区受降地点和指挥关系的划分如下:
        第一战区,受降主官胡宗南,接收洛阳地区,受降地点洛阳,日军投降代表第一一○师团师团长木村经宏,后改为接收洛阳、开封、郑州、新乡地区,受降地点郑州,日军投降代表第十二军司令长官鹰森孝;
        第二战区,受降主官阎锡山,接收山西省,受降地点太原,日军投降代表第一军司令长官澄田徕四郎;
        第三战区,受降主官顾祝同,接收嘉兴、金华、杭州、宁波、厦门地区,受降地点杭州,日军投降代表第一一三师团师团长野地嘉平(后改为第十三军司令长官松井太久郎);
        第五战区,受降主官刘峙,接收郑州、开封、新乡、南阳、襄阳、樊城地区,受降地点开封,日军投降代表第十二军司令长官鹰森孝,后改为接收许昌、商丘、堰城地区,受降地点漯河,日军投降代表仍为鹰森孝; 
        第六战区,受降主官孙蔚如,接收武汉、沙市、宜昌地区,受降地点汉口,日军投降代表第六方面军司令长官冈部直三郎;
        第七战区,受降主官余汉谋,接收曲江、潮州、汕头地区,受降地点汕头,日军投降代表第一○四师团师团长(后改为第二十三军司令长官田中久一);
        第九战区,受降主官薛岳,接收南昌、九江地区,受降地点南昌,日军投降代表第十一军司令长官笠原幸雄;
        第十战区,受降主官李品仙,接收徐州、安庆、蚌埠、海州地区,受降地点徐州(后改蚌埠),日军投降代表第六五师团师团长森茂树(后改第六军司令长官十川次郎);
        第十一战区,平津地区受降主官孙连仲,接收北平、天津、保定、石家庄地区,受降地点北平,日军投降代表华北方面军司令长官下村定(后为根本博)。济南、青岛、德州地区受降主官李延年,接收济南、青岛、德州地区,受降地点济南,日军投降代表第四十三军司令长官细川忠康;
        第十二战区,受降主官傅作义,接收热、察、绥三省,地点归绥,日军投降代表蒙疆军司令长官根本博;
        第一方面军,受降主官卢汉,接收越南北纬16度线以北地区,受降地点河内,日军投降代表第三十八军司令长官土桥勇逸;
        第二方面军,受降主官张发奎,接收广州、香港、雷州半岛、海南岛地区,受降地点广州,日军投降代表第二十三军司令长官田中久一;
        第三方面军,受降主官汤恩伯,接收南京、上海地区,受降地点南京、上海,日军投降代表第六军司令长官十川次郎、第十三军司令长官松井太久郎;
        第四方面军,受降主官王耀武,接收长沙、衡阳、岳阳地区,受降地点长沙,日军投降代表第二十军司令长官坂西一良[3]
        9月3日,指定台湾、澎湖地区受降主官为台湾行政长官公署长官陈仪,受降地点台北,日军投降代表为第十方面军司令长官安藤利吉。 
        为了确保接收计划的顺利完成,陆军总部首先令各接收单位派出前进指挥所,先行到达接收地点,安排、监督日军投降事宜,待准备完毕后,即行正式受降仪式。8月27日,陆军副参谋长冷欣飞抵南京,设立陆总前进指挥所,进行受降和接收的准备工作。9月9日,中国战区日军投降仪式在南京举行。当天,蒋介石向投降日军发出《中国战区最高统帅命令》第一号,指示日军投降的具体事项: 1.停止敌对行动,暂留原地待命,保管武器装备及一切资产、建筑,严守纪律及秩序,保护战俘及平民,扫除交通障碍; 2.提交部队、武器、装备、建筑设施的详细情况报告; 3.报告日侨情况,通知其留驻现地或指定地点;4.一切军政官员须协助接收; 5.日军及其一切文武官员和人民对于本命令及以后之命令须敬谨服从,倘有迟延或不能施行者,将立刻严惩违反者及其负责之军官[4]。除此之外,中国陆军总司令部还给冈村宁次发出若干命令,指示投降具体事项,尤其注重于要求日军维持治安,等待指定接收部队到达。
        各地受降仪式举行的时间是:
        第一战区,9月22日;第二战区,9月13日;第三战区,9月16日;第五战区,9月20日;第六战区,9月18日;第七战区,9月25日;第九战区,9月14日;第十战区,9月24日;第十一战区,北平,10月10日,济南,12月27日;第十二战区,9月28日;第一方面军,9月28日;第二方面军,9月16日;第三方面军,与南京受降典礼同时进行;第四方面军,9月15日;台湾地区,10月25日。少数地区因接收军队未能及时到达而延至1946年初才缴械完毕,如天津、青岛就是由美国海军陆战队先行代理受降。
        总体而言,受降大体顺利。也有少数地区的日军有抗拒表示。如日本第十二军司令长官鹰森孝因未及时接到改变投降地区的指令,而以“未奉上峰命令,不便洽降”;驻长衡地区日军也以“未奉上峰命令,坚持不肯将轻武器缴收”。经与冈村宁次交涉后,才得到解决[5]
        向中国战区投降的日军总数为:一个总司令部,三个方面军司令部,十个军,三十六个师团(内有一个战车师团,二个飞行师团),四十一个独立旅团(内有一个骑兵旅团),十九个独立警备队(含守备队、支队等),六个海军陆战队(含特别根据地队);总人数1,283,249人,其中华北方面军326,244人,华中第六方面军330,376人,京沪地区的第六、十三军330,397人,广东第二十三军137,386人,台湾第十方面军169,031人,越南北部第三十八军29,815人。投降地点集中在中国和越南北部的98个城市[6]。在东北,日本关东军总司令山田乙三于8月17日下令向苏军投降。9月3日,远东苏军总司令华西列夫斯基元帅到达长春,关东军近六十万人成为苏军俘虏。
        

日军向中国军队投降缴械的主要地点与时间如下[7]:


        
战区 中国受降部队 日本投降部队 缴械地点 开始缴
        械日期
缴械完
        毕日期
第一战区 第三十八、九十军 第一一○师团 洛阳、开封 10.2 10.28

(续)

战区 中国受降部队 日本投降部队 缴械地点 开始缴


        械日期
缴械完
        毕日期
第四十军 第二十二、三师团、警备队 新乡 10.2 10.28
第八十五军 第十二军、警备队 郑州 10.2 10.10
第二战区 第七军团 第一军、第十旅团 太原 9.11 10.10
第七军团 第三旅团 崞县(今原平) 9.11 1946.2.13
第七军团 第一一八师团、警备队 大同 9.11 10.10
第七军团 警备队 汤原[8] 9.11 10.10
第七军团 第一一四师团 平遥 9.11 1946.2.13
第七军团 第十四旅团 沁县 9.11 1946.2.13
第三战区 第四十九军 第一一三师团 杭州 9.16 9.25
第四十九军 第九十一旅团 杭州 9.23 9.25
第二十八军 第六十二旅团 松江 10.14
海军特别根据地队 厦门 11.11
第五战区 第四十七军 第九十二旅团、警备队 许昌 9.20 9.30
第五十五军 第一一五师团、警备队 堰城 9.20 9.30
第六十八军 警备队 商丘 12.27 1946.1.14
第六战区 第六十六军 第六方面军 汉口 10.8 10.14
第九十二军 第八十八旅团 金口 10.5 10.10
第六十六军 第八十六旅团 嘉鱼 10.5 10.10
第六十六军 第十二旅团 咸宁 9.30 10.5
第七十五军 第一三二师团 天门、岳口 9.30 10.10
第七十五军 第八十五旅团 应城 9.25 10.6

(续)

战区 中国受降部队 日本投降部队 缴械地点 开始缴


        械日期
缴械完
        毕日期
第七十七军 第十一旅团 孝感 9.25 10.6
第七十五军 第八十三旅团 黄陂 10.1 10.6
第七十五军 第五旅团 仙桃 9.25 10.6
第七战区 第一八六师 潮汕支队 汕头 9.15 10.3
第一五四师 第一○四师团 惠州 10.1 11.12
第九战区 第九十九军 第七十一旅团 吴城 9.15
第五十八军 第八十四旅团 彭泽 9.26
第五十八军 第十三师团 湖口 10.9
第五十八军 第十一军、五十八师团 九江 10.16
第五十八军 第二十二旅团 武穴 10.19
第五十八军 第八十七旅团 都昌 10.19
第十战区 第九十七军 第六十五师团 徐州 9.20 10.5
第九十八军 第七十二旅团 海州 1946.1.14 1946.1.20
第七军 第七十师团 蚌埠、固镇 9.28 10.10
第七军 警备队 滁州 9.28 10.10
第四十八军 第一三一师团、六旅团 安庆、大通 11.17 12.7
第十一战区 第九十二军 华北方面军军部 北平 11.5 12.17
平津地区 第九十二军 蒙疆军部 北平 11.11 1946.1.7
第九十二军 第三战车师团 北平 11.5 12.17
第九十二军 第八旅团 石匣镇 12.17
第九十二军 第二旅团 沙河镇 12.17
第九十二军 警备队 马驹桥 12.17
第九十四军 特警大队 塘沽 1946.1.17
第九十四军 第一一八师团 天津、大同 1946.1.17
第三十四军团 警备队 保定 1946.1.14
第三军 第二旅团 石门 1946.1.16
第九十四军 第九旅团 沧县 1946.1.17
第三军 第一旅团 定县 1946.1.16

(续)

战区 中国受降部队 日本投降部队 缴械地点 开始缴


        械日期
缴械完
        毕日期
济青地区 第八军 第五旅团 青岛 1946.1.14 1946.1.16
第十二军、九十六军 第四十三军、警备队 济南 11.29 1946.1.13
第八军 第一旅团 张店 1946.1.13 1946.1.30
第八军 警备队 坊子 1946.1.14 1946.1.15
第十二军、九十六军 第四十七师团 泰安 1946.1.14 1946.1.30
第十二军、九十六军 第十一旅团 兖州 1946.1.13 1946.1.30
第八军 辅助部队 青岛 11.20 11.28
第十二战区 警备队 包头 9.26 10.2
第一方面军 第九十三军 第三十八军 河内 10.1 10.7
第五十二军、九十三军 第二十一师团 海防、河内 10.5 10.10
第六十军 第二十二师团 顺化 10.10 10.26
第六十二军 第三十四旅团 土伦 10.10 10.26
第二方面军 第四十六军 雷州支队 雷州 9.26 9.29
第六十四军 第一三○师团 顺德 10.14 10.17
新一军 第二十三军 广州 9.22 10.11
第二十三、三、八旅团
新一军 第一二九师团 东莞 9.22 10.20
第四十六军 海南警备队 海南岛 10.5 12.7
第三方面军 新六军、七十四军 第六军、第六十一师团 南京 9.26
第十二空军师团
第七十四军 第三十四师团 浦镇 11.26
第七十四军 第三师团 镇江 11.19
第七十四军 第四○师团 芜湖 11.21 11.27

(续)

战区 中国受降部队 日本投降部队 缴械地点 开始缴


        械日期
缴械完
        毕日期
第九十四军 第六十师团 苏州 10.1 10.5
第九十四军 第十三军、第六十一师团 上海 9.20 10.10
第八十九旅团
第九十四军 海军陆战队 浦东 9.14 9.30
第九十四军 海军特别根据地队 浦东 9.14 9.30
第九十四军 海军陆上人员 杨树浦 9.14 9.30
第九十四军 空军地上人员 杨树浦 9.14 9.30
第九十四军 第六十九师团 嘉定、昆山、太仓 10.1 10.5
第九十四军 第二十七师团 无锡、常州 12.4 12.18
第一○○军、七十一军 第九○旅团 镇江 1946.1.14 1946.1.16
第四方面军 第十八军 第二十军、警备队 长沙 9.18 9.22
第七十四军 第六十八师团 衡阳 9.20 9.22
第十八军 第六十四师团 湘阴 9.24
第七十三军 第八十一旅团 株洲 9.14 9.24
第七十三军 第八十二旅团 新墙 9.23 9.25
第十八军 第一一六师团、十七旅团 岳阳 9.22 9.25
台湾地区 第七十军 第十方面军 台北 11.5 11.7
第七十军 第九师团 新竹 11.5 11.15
第七十军 第一一二旅团 苏澳 11.22 12.10
第七十军 第一○二旅团 花莲 12.5 1946.1.13
第六十二军 第七十二旅团 丰原 12.11 1946.1.13
第七十军 第一○三旅团 嘉义 11.22 12.5

(续)

战区 中国受降部队 日本投降部队 缴械地点 开始缴


        械日期
缴械完
        毕日期
空军第二十二地区司令部 第八飞行师团 台中 11.1 1946.1.13
第七十军 第七十六旅团 善化 11.22 12.4
第六十二军 第十二师团 台南 12.1 12.15
第六十二军 第一○○旅团 高雄 12.16 1946.1.13
第六十二军 第五○师团 潮州 12.10 12.20
第七十军 第六十六师团 台东 11.22 12.2
台中 1946.1.13
海军第二舰队 澎湖守备队 澎湖 11.15 1946.1.13

        据统计,接收日军装备总数为:步枪685,897支,手枪56,698支,轻重机枪30,961挺,各种炮12,446门,步机枪弹10,899万发,炮弹207万发,装甲战车456辆,卡车14,964辆,马73,886匹,各种飞机1068架,机动船舶514艘,7.7万吨。仅仅是火炮一项,军政部即准备将其编成126个炮兵营,至1945年底,已经编成54个,其中第十一战区最多,已编成20个营[9]
        因为国共关于受降权的交涉没有结果,中共不再理会国民党“固守原防”的命令,从日军或伪军手中,以和平或武力方法接收或占领了若干地区,这些地区多位于华北和华东。据统计,中共部队占领的城镇有,晋察冀近六十座,晋冀鲁豫近八十座,山东六十余座,华中四十余座,晋绥十余座,其中较重要者有,察哈尔省会张家口,热河省会承德,绥远的集宁,河北的邢台、邯郸、衡水,山西的长治,河南的焦作,山东的烟台、威海、淄川与博山、周村、临沂、菏泽、曲阜、济宁,江苏的淮阴、淮安、盐城等。在东北,中共进入了数十座苏军占据的城市(见第四章第一节)[10]。由于占领了这些城镇,使中共有了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广大的地域与人口,力量达到了中共从事武装斗争以来的最高峰,从而也增强了中共与国民党抗衡的实力。
        在受降和接收过程中,因为国共双方立场不一,因而在一些地区引发了激烈的冲突。尤其是在华北,双方都在争夺失地,国民党军队依靠空运,在接收大城市中占了上风,而中共部队利用国民党大部军队不及北上之机,占领了大量中小城镇。在河北,全省132个县,中共占领了94座县城,完全控制了82个县;在山东,中共部队所占城镇已达到90%以上,以至山东省主席何思源向国民党中央惊呼,“情势益危,务乞钧座速赐派机运送弹药,伫盼孙长官、李副长官率军早日空运入鲁支援”[11]。如何解决国共之间日趋激烈的矛盾冲突,成为战后中国的头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