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利权运动的兴起
在抵制美货运动兴起的时候,一系列的收回利权运动也开始发动起来,而且持续数年之久。斗争的主要目标是以合法手段收回列强所攫取的各种利权,特别是铁路修筑权和矿山开采权。
现代化的铁路是国家的交通命脉。甲午战前,清政府当权的顽固派愚昧无知,盲目坚持闭关政策,甚至有视铁路为“弊政病国病民者”[1]。因此,筑路速度极慢,从1866年(同治五年)在中国土地上修筑第一条铁路开始,至1894年(光绪二十年)止,总共仅筑成三百六十多公里的铁路。甲午战后,清政府被迫改变了从前的顽固态度,于1896年设立了铁路总公司,派盛宣怀为督办大臣。铁路公司虽然成立了,但是清政府财政困难,入不敷出,缺乏筑路所需要的巨额资本,列强遂争先恐后地输出其过剩资本,攫取在中国的铁路建筑权,以便榨取巨额利润。从1896年至1903年,盛宣怀以铁路总公司督办的资格,与列强订立了一系列的借款合同和草约,其中包括芦汉、正太、沪宁、汴洛、粤汉、津镇、道清等路借款合同,和苏杭甬、浦信、广九各路的借款草约。这些合同和草约不仅使中国受到严重的经济剥削,而且还都附有苛刻的政治条件,使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势力进一步深入到中国更多的地区。
铁路利权的不断丧失,自然引起中国人民的强烈不安。从廿世纪初年起要求自办铁路的呼声便越来越高。清政府为了缓和内外矛盾,于1903年由商部颁布重订《铁路简明章程》,准许华洋官商集股建筑铁路,为中国人自办铁路开了绿灯。因此,不数年间,集股自办的铁路公司便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民办的铁路公司作为列强夺取路权和清政府卖路政策的对立物出现,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色彩,得到了广大人民的支持。伴随着中国资产阶级对利润丰盈的铁路事业的投资日益增多,他们同帝国主义者掠夺中国铁路和清政府卖路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因此,由他们倡议的收回既失路权的运动便在全国普遍展开。这个运动肇端于1904年至1905年收回粤汉路的斗争。
粤汉路是1898年由盛宣怀出卖给美商合兴公司的,经初步勘测,1900年借款四千万美元,规定粤汉路由合兴公司承造。可是该公司资本有限,三年之中才修了粤汉路南端广(州)三(水)线九十里铁路。1904年初,该公司又将股票的三分之二卖给了比利时人。此后公司董事改由比人担任,粤汉北段也由比人建造。当时人们都清楚,比利时人用法国款,“权即属法,芦汉铁路即已如此。若此路再归比、法,法助俄合力侵占路权,其害不可思议”[2]。因此,美商转售股票的消息传开后,粤汉路所经过的湖北、湖南和广东三省舆论大哗,绅商官吏纷纷上书,要求赎回粤汉路自办。留日学生也大力声援,组成“三省铁路联合会”,主张废约自办,并提出“路存与存,路亡与亡”的口号。当时,英国和法、俄矛盾很尖锐,湖广总督张之洞在英国驻汉口领事的支持下,也坚决主张收回粤汉路自办。经过一年多的交涉,美商被迫同意赎路,由张之洞出面向香港英国殖民政府借款一百万镑作为赎金,于1905年将粤汉路赎回。所借英款由粤、湘、鄂三省分十年摊还。同时,清政府允许三省绅商分别集资,设立铁路公司。在爱国主义的感召下,各阶层人民大都踊跃认购股票。广东粤汉路有限公司,仅商股股本至1911年6月已筹集银一千四百多万两。这次斗争的胜利开创了赎路自办的先例,对各省人民收回路权起了鼓舞的作用。继之而起的是直、鲁、苏三省绅民要求废除津镇路借款合同的斗争。
原来,在英、德两国的威胁和利诱下,清政府于1899年被迫签订了津镇铁路借款合同,议定由德华银行和汇丰银行合借英金七百四十万镑,以山东峄县为界,由英、德分别承筑南北段。1903年英德勘路完成,便催逼清政府改订正约。1905年督办津镇铁路大臣袁世凯派唐绍仪和梁如浩与英德驻天津领事谈判。消息传出后,直、鲁、苏三省留日学生连续上书清政府和三省督抚,要求收回津镇路权。他们指出,原有津镇借款合同仅为“预约,而非正约”,我有撤回之权,英德不得干涉[3]。在学生的推动下,三省京官恽毓鼎等一百五十余人联名上书,请废借款筑路草约,照粤汉路成案收回自办。三省绅商也函电纷驰,指出“外人假铁路实行殖民政策”,谋夺三省主权,即谋夺三省人民之生命财产。
这场斗争,持续近两年,仅迫使帝国主义作了某些表面的让步。到清政府与两国签订借款正约时,规定不拿路权作抵押,改以三省厘金作担保;不称“外国代办”,改称“中国自办”。但筑路与经营之权,仍操于英德工程师之手。
1905年还发生了江苏人民揭发盛宣怀在签订沪宁路正约时渎职卖路罪行的斗争。1903年盛宣怀与中英银公司签订沪宁路正合同。这条路长570里,借英金三百五十万镑。“每中里合四万两上下,比常价每里需要银万两者浮逾四倍”[4]。而且借款期五十年。同时还把以前官款修成的淞沪路作了抵押。1905年合同一公布,江苏绅民大为惊骇。苏省留日学生和京师学生纷纷上书,称“糜款太巨,赎路难期”,要求速谋补救。武进绅士刘翊宸上书抗议说:“五十年赎回”,“河清之俟,其讹欺哉!”[5]另外还有人揭露了盛宣怀用行贿手段诱使外务部覆核签押正约的事。在各方呼吁下,清政府被迫责成盛宣怀重新与英方谈判。而盛以“无词可措,碍难悔约”回覆。这场斗争的结果,后来仅勉强做到了“少借一百万镑”,即借二百五十万镑了事。但由于工程的靡费,不久又续借四十万镑,才修成了这条路。这场斗争的效果虽然不大,但却使盛宣怀的卖国嘴脸暴露于众。
帝国主义列强不仅掠夺中国的路权,同时也纷纷染指中国的矿权。据统计:在1895至1912年间,列强掠夺中国矿权的主要条款、协定及合同等达四十余项。根据这些项目来看,中国的富饶矿区,在不同的程度上,大都为列强所染指。其中如山西的盂、平、泽、潞及平阳府属矿地,直隶的开平、临城、井陉诸矿,东北三省中东铁路沿线各矿,山东胶济路沿线及沂、蒙、登、潍各矿区,安徽铜官山矿区,浙江衢、严、温、处四府矿地,河南黄河以北怀庆府地区各矿,云南云南府等七府矿地,蒙古鄂尔河等处矿地,福建建宁、邵武、汀州三府矿区及四川省各矿区等。这些矿区,除少数矿地已经开采外,绝大部分却只是被霸占着,地下矿藏仍然未动。这种情况给中国民族矿业的发展造成巨大的障碍。因此,随着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民族独立思潮的高涨,各省人民不断掀起收回矿权的斗争。
衢州、严州、温州及处州四府是浙江省的重要矿区。1898年,浙绅候选道高尔伊组成宝昌公司,经英国福公司华人经理刘鹗(字铁云,即《老残游记》的作者)介绍,向意大利商人开办的惠工公司借款五百万两,承办衢州等四府煤铁各矿。实际上,宝昌公司没有资本,高尔伊不过是惠工公司的买办。这项卖矿活动竟于1903年2月由外务部奏准,从而激起浙江人民的义愤。浙籍全体留日学生于10月3日在东京召开了特别同乡会,议决致书国内,要求浙绅责问高尔伊,令其废约。同时,《浙江潮》接连发表了《致高尔伊书》、《浙江人听者!卖我浙江矿产者听者》等文,谴责高尔伊“举亿万年无穷之宝藏以为献媚外人之贽见礼,图博他日之高等奴隶地位,真是狗彘不食之徒”。文章号召浙江人民奋起保卫矿权。同时,浙江绅商陈叔通、孙翼中等在杭州西湖集会,与高尔伊进行了面对面的斗争。各学堂学生闻风响应,风潮大起。上海的浙籍绅商联名发表了《为杭绅高尔伊盗卖四府矿产事敬告全浙绅民启》,坚决要求收回矿权。
斗争一直延续到1905年。这一年1月,高尔伊居然不顾浙江人民的抗议,与英国和意大利商人合办的惠工公司正式签订了借款合同。这就激起了人们更大的愤怒。浙江绅商在上海斜桥商务局开会,讨论自办全浙铁路,会上异口同声斥责高尔伊卖矿,并将其驱逐出会场。上海、杭州等地报纸一致声讨。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清政府外务部和浙江当局以高尔伊所订借款合同为“英义惠工公司”,与前奏准案“义惠工公司”字句不符,而且办矿限期已逾两年,宣布撤销原奏准办矿合同,收回四府矿权。以后,英国驻华公使萨道义及驻上海总领事支持英商无理纠缠。但外务部坚持原议,所据理由十分充足,使英方无词反驳,只好默认了中国收回浙江矿权的事实。
与浙江人民展开收回矿权运动同时,福建人民收回建宁、邵武、汀州三府矿权的斗争也方兴未艾。1902年,经清政府外务部奏准,法国大东公司和华商华裕公司取得福建建、邵、汀三府矿权。合同规定所勘各矿须在一年内开工,否则准其他公司接办。表面上,华洋两公司各集资本,权利平等。实际上华裕资本甚少,所有利权均归大东独揽。对于这种利权外溢的情况,福建绅商甚为不满,遂于1905年发布揭帖,揭露华裕公司林蕃、龚铭义卖矿,指出外人办矿对“吾闽之绅民,则利无一毫,而害有万端”[6]。呼吁全省人民“力逼政府废约”,募集资本自行开矿。接着,“闽省各界,迭开会研究此问题。而旅沪及外埠同乡,亦纷纷开会,函电交驰”[7]。福州各学堂学生上外务部禀称:“杜外人之觊觎,辟闽省之利源,维系人心,全在此举。”要求“迅予照会法使,宣言照约注销合同”[8]。闽省京官林灏深(学部左参议)、陈宝琛(礼部侍郎)等联名向外务部呈文,要求收回三府矿权,由“商任经营,官为保护”;并举荐在南洋办矿起家的胡国廉总理全闽矿务。法商见人民反抗日益激烈,便企图勒索一笔“赔偿费”,放弃矿权。外务部亦不敢犯众怒,断然拒绝了法商的赔偿要求,并于1907年展限开矿届满时,宣布不再延期,而将三府矿权收回。
1904至1905年间,是全国收回利权运动的初期阶段,除上述各省进行了斗争,并取得成绩外,其他各省也相继展开活动。如:为收回苏杭甬路权,江浙人民分别组成铁路公司,掀起拒款风潮。山西绅商展开了收回盂县等地开矿权的斗争。同时,反对英商霸占铜官山矿区的斗争也开始发动起来。此外,山东、河南、四川、云南、直隶、黑龙江等省都争先恐后地展开收回本省利权的斗争。所有这些斗争都在以后的几年里达到了高潮。
收回利权运动是在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初步发展的社会背景下展开的,它反映了中国资产阶级力图挣脱帝国主义压迫的枷锁,扩大自己经济权益的要求,并且进一步推动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无疑是符合中国历史发展趋势的爱国行动。因此,卷入运动的群众相当广泛,有工商业者、绅士,有学生,也有广大劳动者,甚至还有少数清朝的官吏。当时,在东京的革命党人对这个运动也曾给予密切的注意。每当国内掀起斗争时,他们或以各省留学生的身份上书,大声疾呼,不遗余力;或利用留学生办的刊物,登载文章,遥为声援。如《浙江潮》、《江苏》、《湖北学生界》等刊物,都对本省收回利权运动起了促进作用。但是,由于革命党人与国内民族资产阶级在组织上缺乏紧密的联系,他们对这个运动的实际影响并不大,自然更谈不上进行领导。
收回利权运动和反美拒约运动的蓬勃发展,反映出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力量进一步增强。他们比过去更为活跃了。同时,这一系列的运动吸引了各阶层人民参加,充分表明反帝反封建的斗争在国内已经有了相当广泛的群众基础。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迅速地高涨起来。
现代化的铁路是国家的交通命脉。甲午战前,清政府当权的顽固派愚昧无知,盲目坚持闭关政策,甚至有视铁路为“弊政病国病民者”[1]。因此,筑路速度极慢,从1866年(同治五年)在中国土地上修筑第一条铁路开始,至1894年(光绪二十年)止,总共仅筑成三百六十多公里的铁路。甲午战后,清政府被迫改变了从前的顽固态度,于1896年设立了铁路总公司,派盛宣怀为督办大臣。铁路公司虽然成立了,但是清政府财政困难,入不敷出,缺乏筑路所需要的巨额资本,列强遂争先恐后地输出其过剩资本,攫取在中国的铁路建筑权,以便榨取巨额利润。从1896年至1903年,盛宣怀以铁路总公司督办的资格,与列强订立了一系列的借款合同和草约,其中包括芦汉、正太、沪宁、汴洛、粤汉、津镇、道清等路借款合同,和苏杭甬、浦信、广九各路的借款草约。这些合同和草约不仅使中国受到严重的经济剥削,而且还都附有苛刻的政治条件,使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势力进一步深入到中国更多的地区。
铁路利权的不断丧失,自然引起中国人民的强烈不安。从廿世纪初年起要求自办铁路的呼声便越来越高。清政府为了缓和内外矛盾,于1903年由商部颁布重订《铁路简明章程》,准许华洋官商集股建筑铁路,为中国人自办铁路开了绿灯。因此,不数年间,集股自办的铁路公司便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民办的铁路公司作为列强夺取路权和清政府卖路政策的对立物出现,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色彩,得到了广大人民的支持。伴随着中国资产阶级对利润丰盈的铁路事业的投资日益增多,他们同帝国主义者掠夺中国铁路和清政府卖路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因此,由他们倡议的收回既失路权的运动便在全国普遍展开。这个运动肇端于1904年至1905年收回粤汉路的斗争。
粤汉路是1898年由盛宣怀出卖给美商合兴公司的,经初步勘测,1900年借款四千万美元,规定粤汉路由合兴公司承造。可是该公司资本有限,三年之中才修了粤汉路南端广(州)三(水)线九十里铁路。1904年初,该公司又将股票的三分之二卖给了比利时人。此后公司董事改由比人担任,粤汉北段也由比人建造。当时人们都清楚,比利时人用法国款,“权即属法,芦汉铁路即已如此。若此路再归比、法,法助俄合力侵占路权,其害不可思议”[2]。因此,美商转售股票的消息传开后,粤汉路所经过的湖北、湖南和广东三省舆论大哗,绅商官吏纷纷上书,要求赎回粤汉路自办。留日学生也大力声援,组成“三省铁路联合会”,主张废约自办,并提出“路存与存,路亡与亡”的口号。当时,英国和法、俄矛盾很尖锐,湖广总督张之洞在英国驻汉口领事的支持下,也坚决主张收回粤汉路自办。经过一年多的交涉,美商被迫同意赎路,由张之洞出面向香港英国殖民政府借款一百万镑作为赎金,于1905年将粤汉路赎回。所借英款由粤、湘、鄂三省分十年摊还。同时,清政府允许三省绅商分别集资,设立铁路公司。在爱国主义的感召下,各阶层人民大都踊跃认购股票。广东粤汉路有限公司,仅商股股本至1911年6月已筹集银一千四百多万两。这次斗争的胜利开创了赎路自办的先例,对各省人民收回路权起了鼓舞的作用。继之而起的是直、鲁、苏三省绅民要求废除津镇路借款合同的斗争。
原来,在英、德两国的威胁和利诱下,清政府于1899年被迫签订了津镇铁路借款合同,议定由德华银行和汇丰银行合借英金七百四十万镑,以山东峄县为界,由英、德分别承筑南北段。1903年英德勘路完成,便催逼清政府改订正约。1905年督办津镇铁路大臣袁世凯派唐绍仪和梁如浩与英德驻天津领事谈判。消息传出后,直、鲁、苏三省留日学生连续上书清政府和三省督抚,要求收回津镇路权。他们指出,原有津镇借款合同仅为“预约,而非正约”,我有撤回之权,英德不得干涉[3]。在学生的推动下,三省京官恽毓鼎等一百五十余人联名上书,请废借款筑路草约,照粤汉路成案收回自办。三省绅商也函电纷驰,指出“外人假铁路实行殖民政策”,谋夺三省主权,即谋夺三省人民之生命财产。
这场斗争,持续近两年,仅迫使帝国主义作了某些表面的让步。到清政府与两国签订借款正约时,规定不拿路权作抵押,改以三省厘金作担保;不称“外国代办”,改称“中国自办”。但筑路与经营之权,仍操于英德工程师之手。
1905年还发生了江苏人民揭发盛宣怀在签订沪宁路正约时渎职卖路罪行的斗争。1903年盛宣怀与中英银公司签订沪宁路正合同。这条路长570里,借英金三百五十万镑。“每中里合四万两上下,比常价每里需要银万两者浮逾四倍”[4]。而且借款期五十年。同时还把以前官款修成的淞沪路作了抵押。1905年合同一公布,江苏绅民大为惊骇。苏省留日学生和京师学生纷纷上书,称“糜款太巨,赎路难期”,要求速谋补救。武进绅士刘翊宸上书抗议说:“五十年赎回”,“河清之俟,其讹欺哉!”[5]另外还有人揭露了盛宣怀用行贿手段诱使外务部覆核签押正约的事。在各方呼吁下,清政府被迫责成盛宣怀重新与英方谈判。而盛以“无词可措,碍难悔约”回覆。这场斗争的结果,后来仅勉强做到了“少借一百万镑”,即借二百五十万镑了事。但由于工程的靡费,不久又续借四十万镑,才修成了这条路。这场斗争的效果虽然不大,但却使盛宣怀的卖国嘴脸暴露于众。
帝国主义列强不仅掠夺中国的路权,同时也纷纷染指中国的矿权。据统计:在1895至1912年间,列强掠夺中国矿权的主要条款、协定及合同等达四十余项。根据这些项目来看,中国的富饶矿区,在不同的程度上,大都为列强所染指。其中如山西的盂、平、泽、潞及平阳府属矿地,直隶的开平、临城、井陉诸矿,东北三省中东铁路沿线各矿,山东胶济路沿线及沂、蒙、登、潍各矿区,安徽铜官山矿区,浙江衢、严、温、处四府矿地,河南黄河以北怀庆府地区各矿,云南云南府等七府矿地,蒙古鄂尔河等处矿地,福建建宁、邵武、汀州三府矿区及四川省各矿区等。这些矿区,除少数矿地已经开采外,绝大部分却只是被霸占着,地下矿藏仍然未动。这种情况给中国民族矿业的发展造成巨大的障碍。因此,随着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民族独立思潮的高涨,各省人民不断掀起收回矿权的斗争。
衢州、严州、温州及处州四府是浙江省的重要矿区。1898年,浙绅候选道高尔伊组成宝昌公司,经英国福公司华人经理刘鹗(字铁云,即《老残游记》的作者)介绍,向意大利商人开办的惠工公司借款五百万两,承办衢州等四府煤铁各矿。实际上,宝昌公司没有资本,高尔伊不过是惠工公司的买办。这项卖矿活动竟于1903年2月由外务部奏准,从而激起浙江人民的义愤。浙籍全体留日学生于10月3日在东京召开了特别同乡会,议决致书国内,要求浙绅责问高尔伊,令其废约。同时,《浙江潮》接连发表了《致高尔伊书》、《浙江人听者!卖我浙江矿产者听者》等文,谴责高尔伊“举亿万年无穷之宝藏以为献媚外人之贽见礼,图博他日之高等奴隶地位,真是狗彘不食之徒”。文章号召浙江人民奋起保卫矿权。同时,浙江绅商陈叔通、孙翼中等在杭州西湖集会,与高尔伊进行了面对面的斗争。各学堂学生闻风响应,风潮大起。上海的浙籍绅商联名发表了《为杭绅高尔伊盗卖四府矿产事敬告全浙绅民启》,坚决要求收回矿权。
斗争一直延续到1905年。这一年1月,高尔伊居然不顾浙江人民的抗议,与英国和意大利商人合办的惠工公司正式签订了借款合同。这就激起了人们更大的愤怒。浙江绅商在上海斜桥商务局开会,讨论自办全浙铁路,会上异口同声斥责高尔伊卖矿,并将其驱逐出会场。上海、杭州等地报纸一致声讨。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清政府外务部和浙江当局以高尔伊所订借款合同为“英义惠工公司”,与前奏准案“义惠工公司”字句不符,而且办矿限期已逾两年,宣布撤销原奏准办矿合同,收回四府矿权。以后,英国驻华公使萨道义及驻上海总领事支持英商无理纠缠。但外务部坚持原议,所据理由十分充足,使英方无词反驳,只好默认了中国收回浙江矿权的事实。
与浙江人民展开收回矿权运动同时,福建人民收回建宁、邵武、汀州三府矿权的斗争也方兴未艾。1902年,经清政府外务部奏准,法国大东公司和华商华裕公司取得福建建、邵、汀三府矿权。合同规定所勘各矿须在一年内开工,否则准其他公司接办。表面上,华洋两公司各集资本,权利平等。实际上华裕资本甚少,所有利权均归大东独揽。对于这种利权外溢的情况,福建绅商甚为不满,遂于1905年发布揭帖,揭露华裕公司林蕃、龚铭义卖矿,指出外人办矿对“吾闽之绅民,则利无一毫,而害有万端”[6]。呼吁全省人民“力逼政府废约”,募集资本自行开矿。接着,“闽省各界,迭开会研究此问题。而旅沪及外埠同乡,亦纷纷开会,函电交驰”[7]。福州各学堂学生上外务部禀称:“杜外人之觊觎,辟闽省之利源,维系人心,全在此举。”要求“迅予照会法使,宣言照约注销合同”[8]。闽省京官林灏深(学部左参议)、陈宝琛(礼部侍郎)等联名向外务部呈文,要求收回三府矿权,由“商任经营,官为保护”;并举荐在南洋办矿起家的胡国廉总理全闽矿务。法商见人民反抗日益激烈,便企图勒索一笔“赔偿费”,放弃矿权。外务部亦不敢犯众怒,断然拒绝了法商的赔偿要求,并于1907年展限开矿届满时,宣布不再延期,而将三府矿权收回。
1904至1905年间,是全国收回利权运动的初期阶段,除上述各省进行了斗争,并取得成绩外,其他各省也相继展开活动。如:为收回苏杭甬路权,江浙人民分别组成铁路公司,掀起拒款风潮。山西绅商展开了收回盂县等地开矿权的斗争。同时,反对英商霸占铜官山矿区的斗争也开始发动起来。此外,山东、河南、四川、云南、直隶、黑龙江等省都争先恐后地展开收回本省利权的斗争。所有这些斗争都在以后的几年里达到了高潮。
收回利权运动是在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初步发展的社会背景下展开的,它反映了中国资产阶级力图挣脱帝国主义压迫的枷锁,扩大自己经济权益的要求,并且进一步推动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无疑是符合中国历史发展趋势的爱国行动。因此,卷入运动的群众相当广泛,有工商业者、绅士,有学生,也有广大劳动者,甚至还有少数清朝的官吏。当时,在东京的革命党人对这个运动也曾给予密切的注意。每当国内掀起斗争时,他们或以各省留学生的身份上书,大声疾呼,不遗余力;或利用留学生办的刊物,登载文章,遥为声援。如《浙江潮》、《江苏》、《湖北学生界》等刊物,都对本省收回利权运动起了促进作用。但是,由于革命党人与国内民族资产阶级在组织上缺乏紧密的联系,他们对这个运动的实际影响并不大,自然更谈不上进行领导。
收回利权运动和反美拒约运动的蓬勃发展,反映出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力量进一步增强。他们比过去更为活跃了。同时,这一系列的运动吸引了各阶层人民参加,充分表明反帝反封建的斗争在国内已经有了相当广泛的群众基础。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迅速地高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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