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采
神采,指书法作品中表现出来的精神、风采,是书法审美的范畴之一。在古代书论中神采,或称为“精气神”,或称为 “风神”,彼此可以观其会通。
书法状貌显而易明,但神采却隐而难辨。然而唐代张怀瓘写的一段话耐人寻味:“夫草木各务生气,不自埋没,况禽兽乎?况人伦乎?猛兽鸷鸟,神彩各异,书道法此。”( 《书议》)
书法的神采,可以如草木之郁郁生气,可以如禽兽之生机活泼,可以如人的精神洒落。而草木之郁郁生气,当显示在葱绿繁茂的枝叶上、盛开在芳香的花朵上;禽兽之生机活泼,当显示在腾挪跳跃、虎威龙神上;而人之精神风采,显示在言语心灵、意态举止中。书法贵法象,象中露神采。书法家虽是书写一幅字,但字已不是表达概念的符号,而是表达物象的结构和生气勃勃的势态,或进而是精神飞扬的血肉生命。书家所显现的神采,又可分为三级。草木无知觉,但有生气,书家书法如草木生气勃郁也是一种神采。如果进而像龙、虎、鹰、鸷般的神采,那都已是由生命的躯体来表现出动势、洒落精神了。如果再进而把书作为人,那么就可以抒情写志,喜怒哀乐一寓于书中,进入最高的一级。
然则书家怎样才能获取 “神采”呢?
古代书家是这样总结的。清朱和羹《临池心解》云:“作字以精、气、神为主。落笔处要有力量,横勒处要波折,转捩处要圆劲,直下处要提顿,挑趯处要挺拔,承接处要沉着,映带处要含蓄,结局处要回顾。操之纵之,六辔在手;解衣磅礴,色舞眉飞。”可见要操纵笔法,给字以力量,给字以生命,最后又落到书如人然,“解衣磅礴,色舞眉飞”。清王澍《论书剩语》云: “作字如人然,筋、骨、血、肉、精、神、气、脉八者备而后可以为人。”宋苏轼 《论书》云: “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成为书也。”他们都认为:要赋予字以生命,赋予生命以形象,赋予形象以动作和情感。书法要像人那样有骨、筋、血、肉,形体健全,然后才会气足神完,具动静之状,表刚柔之情。宋代朱长文《续书谱》还专设 一节讨论“风神”。他提出八种做法:一须人品高,二须师法古,三须笔纸佳,四须险劲,五须高明,六须润泽,七须向背得宜,八须时出新意。最后朱长文仍是用书若人然来拟喻书法的种种风神,“自然长者如秀整之士,短者如精悍之徒,瘦者如山泽之癯,肥者如遗游之子,劲者如武夫,媚者如美女,欹斜如醉仙,端楷如贤士。”各具形状,各显不同的风神,也即各显不同的神采。
如果我们再深一层地考察 “技法”—— “字”——“人”—— “书的神采”之间的关系,明代丰坊的 《笔诀》及今人丁文隽在 《书法精论》 中的阐论不可不读。《笔诀》云: “书有筋骨血肉。筋生于腕,腕能悬,则筋骨相连而有势。骨生于指,指能实,则骨体坚定而不弱。血生于水,肉生于墨,水须新汲,墨须新磨,则燥湿停匀而肥瘦适可。然大要先知笔诀,斯众美从之矣。”丁文隽《书法精论》又进而详其理:人之骨支形体,筋司动转,骨贵劲健,筋贵灵活,必须点画劲健灵活,纵横无碍,见刚柔之情,生动静之态,自然神气完足。故曰筋骨相连而有势,势即赅刚柔动静之情态而言之。书以点画为形,以水墨为质,于人筋骨血肉同属于质,于书则筋骨所以状其点画,属于形,血肉所以言其水墨,属于质。无质则形不生,无水墨则点画不成。水湿而清,其性犹血,故曰血生于水。墨浓而浊,其性犹肉,故曰肉生于墨。血贵燥湿合度,燥湿合度谓之血润。肉贵肥瘦适中,肥瘦适中谓之肉莹。血肉惟恐其多,多则筋骨不见。筋骨惟患其少,少则神气全无。必须四质停匀,始为尽善尽美。然非智巧兼优,心手双畅者,不克臻此。
王僧虔在《笔意赞》中篇首警策之言便是: “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与形质相比较,书法以讲神采为主、为上;但是历代书法家讲究形与神的辩证统一。形质与神采,正是皮与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学书必先从形质入手,没有形质,就不可能有神采,形质不健,也不可能有神采。但又不能止于形质,还需以高超的笔墨技巧,将自己的喜怒哀乐,乃至学识修养、人品风度充分倾注于作品之中,这样笔下的书便若留、若行、若卧、若起、若愁、若喜,举止笑语间精神流露,风采毕见,满纸光彩!
书法状貌显而易明,但神采却隐而难辨。然而唐代张怀瓘写的一段话耐人寻味:“夫草木各务生气,不自埋没,况禽兽乎?况人伦乎?猛兽鸷鸟,神彩各异,书道法此。”( 《书议》)
书法的神采,可以如草木之郁郁生气,可以如禽兽之生机活泼,可以如人的精神洒落。而草木之郁郁生气,当显示在葱绿繁茂的枝叶上、盛开在芳香的花朵上;禽兽之生机活泼,当显示在腾挪跳跃、虎威龙神上;而人之精神风采,显示在言语心灵、意态举止中。书法贵法象,象中露神采。书法家虽是书写一幅字,但字已不是表达概念的符号,而是表达物象的结构和生气勃勃的势态,或进而是精神飞扬的血肉生命。书家所显现的神采,又可分为三级。草木无知觉,但有生气,书家书法如草木生气勃郁也是一种神采。如果进而像龙、虎、鹰、鸷般的神采,那都已是由生命的躯体来表现出动势、洒落精神了。如果再进而把书作为人,那么就可以抒情写志,喜怒哀乐一寓于书中,进入最高的一级。
然则书家怎样才能获取 “神采”呢?
古代书家是这样总结的。清朱和羹《临池心解》云:“作字以精、气、神为主。落笔处要有力量,横勒处要波折,转捩处要圆劲,直下处要提顿,挑趯处要挺拔,承接处要沉着,映带处要含蓄,结局处要回顾。操之纵之,六辔在手;解衣磅礴,色舞眉飞。”可见要操纵笔法,给字以力量,给字以生命,最后又落到书如人然,“解衣磅礴,色舞眉飞”。清王澍《论书剩语》云: “作字如人然,筋、骨、血、肉、精、神、气、脉八者备而后可以为人。”宋苏轼 《论书》云: “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成为书也。”他们都认为:要赋予字以生命,赋予生命以形象,赋予形象以动作和情感。书法要像人那样有骨、筋、血、肉,形体健全,然后才会气足神完,具动静之状,表刚柔之情。宋代朱长文《续书谱》还专设 一节讨论“风神”。他提出八种做法:一须人品高,二须师法古,三须笔纸佳,四须险劲,五须高明,六须润泽,七须向背得宜,八须时出新意。最后朱长文仍是用书若人然来拟喻书法的种种风神,“自然长者如秀整之士,短者如精悍之徒,瘦者如山泽之癯,肥者如遗游之子,劲者如武夫,媚者如美女,欹斜如醉仙,端楷如贤士。”各具形状,各显不同的风神,也即各显不同的神采。
如果我们再深一层地考察 “技法”—— “字”——“人”—— “书的神采”之间的关系,明代丰坊的 《笔诀》及今人丁文隽在 《书法精论》 中的阐论不可不读。《笔诀》云: “书有筋骨血肉。筋生于腕,腕能悬,则筋骨相连而有势。骨生于指,指能实,则骨体坚定而不弱。血生于水,肉生于墨,水须新汲,墨须新磨,则燥湿停匀而肥瘦适可。然大要先知笔诀,斯众美从之矣。”丁文隽《书法精论》又进而详其理:人之骨支形体,筋司动转,骨贵劲健,筋贵灵活,必须点画劲健灵活,纵横无碍,见刚柔之情,生动静之态,自然神气完足。故曰筋骨相连而有势,势即赅刚柔动静之情态而言之。书以点画为形,以水墨为质,于人筋骨血肉同属于质,于书则筋骨所以状其点画,属于形,血肉所以言其水墨,属于质。无质则形不生,无水墨则点画不成。水湿而清,其性犹血,故曰血生于水。墨浓而浊,其性犹肉,故曰肉生于墨。血贵燥湿合度,燥湿合度谓之血润。肉贵肥瘦适中,肥瘦适中谓之肉莹。血肉惟恐其多,多则筋骨不见。筋骨惟患其少,少则神气全无。必须四质停匀,始为尽善尽美。然非智巧兼优,心手双畅者,不克臻此。
王僧虔在《笔意赞》中篇首警策之言便是: “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与形质相比较,书法以讲神采为主、为上;但是历代书法家讲究形与神的辩证统一。形质与神采,正是皮与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学书必先从形质入手,没有形质,就不可能有神采,形质不健,也不可能有神采。但又不能止于形质,还需以高超的笔墨技巧,将自己的喜怒哀乐,乃至学识修养、人品风度充分倾注于作品之中,这样笔下的书便若留、若行、若卧、若起、若愁、若喜,举止笑语间精神流露,风采毕见,满纸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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