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质
形质,指书法的形体,是由点划长短、高下、多寡、结构成的字形,以及分行、布白等构成,是书法审美范畴之一。
书法审美讲究形质之美,形质之美是书法外在的美。在数千年的书学史上不知有多少书家为之呕心沥血,寻觅着形质美的规律。
一代有一代书法的形质美,一体有一体的形质美。甲骨文的方折契刻、悬针垂韭的笔致、在龟甲上疏密调和的布白,是商人的书艺美。西周金文的肥笔波磔、错落自然的结体、浑然天成的布白,是周人的书艺美。而秦代均一的玉筋、严密整饬的结体、纵横匀称的布白,是秦人的书艺美。其后汉代那种蚕头燕尾的纷翻波挑,晋人那种行云流水般的线条,唐人那种庄重的结体,宋人那种写意的字态,明人那种求趣的字形,清人那种尚朴的结字,无一不追求形质美,在创造书法的形质美!
每位书家又各自创造自己独特的形质美。刘德昇以造行书擅名,风流婉约,独步当时。胡昭、钟繇并师其法,但是同出一门,却各自创造不同的形质美,“胡肥钟瘦”,即是指胡书以肥为形质美,钟书则以瘦为美。我们可以看到书法史上那些名家,各有自己的面目,人人有自己的书艺形质美。王羲之父子的书法有不同的形质美,颜真卿、柳公权的书法也有不同的美的形质,宋四家苏、黄、米、蔡无不各异形质,各逞美妙。黄庭坚就醉心于结构美的形体,他从自己最为赞赏的《瘗鹤铭》中看到一种美妙的构形,从而蜕化变易出自己放射式的结字方法。黄氏的“每一个字中都似乎有一个圆心,全字所有的笔画皆自圆心放射而出,复集中而归于圆心之中,因此特别显得坚劲而潇洒。”(潘伯鹰《中国书法简论》)每一位书家都在采花酿蜜,在前人的形质美中借鉴,又别出手眼创造自己的美的形质!
中国书家以美为目标,创造着美。宗白华在研究了欧阳询的结字《三十六法》后,曾深刻地指出:这“是从真书的结构分析出字体美的构成诸法,一切是以美为目标。为了实现美,不怕依据美的规律来改变字形,就像希腊的建筑,为了创造美的形象,也改变了石柱形,不按照几何形学的线”(《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确实,书家像建筑家一样来构筑美的字,讲究排叠,错综调匀,讲究覆盖,犹宫室墙壁。书家又如美容师一样讲究 “顶戴”,使高妆大髻正看为正,侧看玲珑松秀,又讲究相称相配,朝揖救应。哪怕是一点一画、一撇一捺,书家必铢两悉称,权衡再三,寻找美的规律,创造美的字形!
中国书法艺术中的这种形质美,不仅是极其丰富,而且深入领略愈觉其幽深无际。歌德曾论作品说: “题材人人看得见,内容意义经过努力可以把握,而形式对大多数人是一个秘密。”试看铜器铭文的布白巧妙奇绝,令人玩味不尽。宗白华就说过: “中国古代商周铜器铭文里所表现章法的美,令人相信传说仓颉四目窥见了宇宙的神奇,获得自然界最深妙的形式秘密。”(《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而书圣王羲之的 《兰亭序》其形质的美妙倾倒了无数书家,深涵其中的形式秘密,令人穷究难尽。解缙说得极耐人寻味:“昔右军之叙《兰亭》,字既尽美,尤善布置,所谓增一分太长,亏一分太短。鱼鬣鸟翅,花须蝶芒,油然粲然,各止其所。纵横曲折,无不如意,毫发之间,直无遗憾。” ( 《春雨杂述》) 这是何等的奇绝! 形式美到“增一分太长,亏一分太短”,真可谓天衣无缝!形式美到“无不如意”、“直无遗憾”可谓艺术杰构!难怪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等大书法家,虽然各以本人的笔法摹写《兰亭》,而于布白,则不敢改其旧,不敢稍变一点,去损坏这件 “无缝天衣” 的美妙!
在中国的书学史上,无数的书艺家徜徉、探索在美的历程上、美的迷宫内,而又不断地总结出创造美的方法、诀窍,留给来者的是一份丰厚的遗产。比如,隋释智果曾分析字之结构,阐明结字方法,有 《心成颂》,虽篇幅不长,但确有道理,如“峻拔一角”、“潜虚半腹”、“以侧映斜”、“以斜附曲”等等,都揭示了字之美的结构。唐张怀瓘之《玉堂禁经》、相传为欧阳询撰的《三十六法》,也讨论美的结字法。元代陈绎曾在 《翰林要诀》 中有 “分布法”,也有专讲字形结构法则。明代李淳又取陈绎曾、徐庆祥二家著作,加上己见,撰成《大字结构八十四法》;清王澍、蒋衡总结前人之论著《分部配合法》;清代黄自元又有《间架结构摘要九十二法》;如此等等,即从真书的结字上看已是非常丰富多采,其余散见在书论中的更是难以计量。
值得一提的是,明代项穆在其独抒心得之作《书法雅言》 中也曾专设 “形质”一篇加以系统阐述。他将书艺“形质”三分之,云: “人之于书,得心应手,千形万状,不过曰中和,曰肥,曰瘦而已。”形质瘦者,即是 “专尚清劲,偏乎瘦矣,瘦则骨气易劲,而体态多瘠”。形质肥者,即是“独工丰艳,偏乎肥矣,肥则体态常妍,而骨气每弱”。而形质中和者,即是 “修短合度,轻重协衡,阴阳得宜,刚柔互济,犹世之论相者,不肥不瘦,不长不短,为端美也,此中行之书也”(中行书,也即中和之书)。项氏专从“肥瘦”视角分析剖视形质,将书法形质拟喻成人体形质,也予人启示。总之,古代书法家留给我们丰富的遗产,值得借鉴融汇,从而使我们创造出新的美的形质。
当然,书艺中的形质美是外在的,必定要与神采美相互统一,即形与神的辩证统一,这也是书法家创造美的原则之一。
书法审美讲究形质之美,形质之美是书法外在的美。在数千年的书学史上不知有多少书家为之呕心沥血,寻觅着形质美的规律。
一代有一代书法的形质美,一体有一体的形质美。甲骨文的方折契刻、悬针垂韭的笔致、在龟甲上疏密调和的布白,是商人的书艺美。西周金文的肥笔波磔、错落自然的结体、浑然天成的布白,是周人的书艺美。而秦代均一的玉筋、严密整饬的结体、纵横匀称的布白,是秦人的书艺美。其后汉代那种蚕头燕尾的纷翻波挑,晋人那种行云流水般的线条,唐人那种庄重的结体,宋人那种写意的字态,明人那种求趣的字形,清人那种尚朴的结字,无一不追求形质美,在创造书法的形质美!
每位书家又各自创造自己独特的形质美。刘德昇以造行书擅名,风流婉约,独步当时。胡昭、钟繇并师其法,但是同出一门,却各自创造不同的形质美,“胡肥钟瘦”,即是指胡书以肥为形质美,钟书则以瘦为美。我们可以看到书法史上那些名家,各有自己的面目,人人有自己的书艺形质美。王羲之父子的书法有不同的形质美,颜真卿、柳公权的书法也有不同的美的形质,宋四家苏、黄、米、蔡无不各异形质,各逞美妙。黄庭坚就醉心于结构美的形体,他从自己最为赞赏的《瘗鹤铭》中看到一种美妙的构形,从而蜕化变易出自己放射式的结字方法。黄氏的“每一个字中都似乎有一个圆心,全字所有的笔画皆自圆心放射而出,复集中而归于圆心之中,因此特别显得坚劲而潇洒。”(潘伯鹰《中国书法简论》)每一位书家都在采花酿蜜,在前人的形质美中借鉴,又别出手眼创造自己的美的形质!
中国书家以美为目标,创造着美。宗白华在研究了欧阳询的结字《三十六法》后,曾深刻地指出:这“是从真书的结构分析出字体美的构成诸法,一切是以美为目标。为了实现美,不怕依据美的规律来改变字形,就像希腊的建筑,为了创造美的形象,也改变了石柱形,不按照几何形学的线”(《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确实,书家像建筑家一样来构筑美的字,讲究排叠,错综调匀,讲究覆盖,犹宫室墙壁。书家又如美容师一样讲究 “顶戴”,使高妆大髻正看为正,侧看玲珑松秀,又讲究相称相配,朝揖救应。哪怕是一点一画、一撇一捺,书家必铢两悉称,权衡再三,寻找美的规律,创造美的字形!
中国书法艺术中的这种形质美,不仅是极其丰富,而且深入领略愈觉其幽深无际。歌德曾论作品说: “题材人人看得见,内容意义经过努力可以把握,而形式对大多数人是一个秘密。”试看铜器铭文的布白巧妙奇绝,令人玩味不尽。宗白华就说过: “中国古代商周铜器铭文里所表现章法的美,令人相信传说仓颉四目窥见了宇宙的神奇,获得自然界最深妙的形式秘密。”(《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而书圣王羲之的 《兰亭序》其形质的美妙倾倒了无数书家,深涵其中的形式秘密,令人穷究难尽。解缙说得极耐人寻味:“昔右军之叙《兰亭》,字既尽美,尤善布置,所谓增一分太长,亏一分太短。鱼鬣鸟翅,花须蝶芒,油然粲然,各止其所。纵横曲折,无不如意,毫发之间,直无遗憾。” ( 《春雨杂述》) 这是何等的奇绝! 形式美到“增一分太长,亏一分太短”,真可谓天衣无缝!形式美到“无不如意”、“直无遗憾”可谓艺术杰构!难怪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等大书法家,虽然各以本人的笔法摹写《兰亭》,而于布白,则不敢改其旧,不敢稍变一点,去损坏这件 “无缝天衣” 的美妙!
在中国的书学史上,无数的书艺家徜徉、探索在美的历程上、美的迷宫内,而又不断地总结出创造美的方法、诀窍,留给来者的是一份丰厚的遗产。比如,隋释智果曾分析字之结构,阐明结字方法,有 《心成颂》,虽篇幅不长,但确有道理,如“峻拔一角”、“潜虚半腹”、“以侧映斜”、“以斜附曲”等等,都揭示了字之美的结构。唐张怀瓘之《玉堂禁经》、相传为欧阳询撰的《三十六法》,也讨论美的结字法。元代陈绎曾在 《翰林要诀》 中有 “分布法”,也有专讲字形结构法则。明代李淳又取陈绎曾、徐庆祥二家著作,加上己见,撰成《大字结构八十四法》;清王澍、蒋衡总结前人之论著《分部配合法》;清代黄自元又有《间架结构摘要九十二法》;如此等等,即从真书的结字上看已是非常丰富多采,其余散见在书论中的更是难以计量。
值得一提的是,明代项穆在其独抒心得之作《书法雅言》 中也曾专设 “形质”一篇加以系统阐述。他将书艺“形质”三分之,云: “人之于书,得心应手,千形万状,不过曰中和,曰肥,曰瘦而已。”形质瘦者,即是 “专尚清劲,偏乎瘦矣,瘦则骨气易劲,而体态多瘠”。形质肥者,即是“独工丰艳,偏乎肥矣,肥则体态常妍,而骨气每弱”。而形质中和者,即是 “修短合度,轻重协衡,阴阳得宜,刚柔互济,犹世之论相者,不肥不瘦,不长不短,为端美也,此中行之书也”(中行书,也即中和之书)。项氏专从“肥瘦”视角分析剖视形质,将书法形质拟喻成人体形质,也予人启示。总之,古代书法家留给我们丰富的遗产,值得借鉴融汇,从而使我们创造出新的美的形质。
当然,书艺中的形质美是外在的,必定要与神采美相互统一,即形与神的辩证统一,这也是书法家创造美的原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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