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与正

2024-03-14 可可诗词网-书法文化 https://www.kekeshici.com

        沙孟海云: “旧论明贤书,重仲温而薄玄宰,为其平易近人,而少奇气。此一时之见尔。笔阵奇正,各有所当。仲温、履吉奇多於正,徵仲、玄宰正多於奇,希哲奇正参半,及其制胜一也。”( 《沙孟海论书丛稿》)所论甚为周审,正因为深揣夫奇正之道,故能一反旧论,于明代书学作如是说。而奇与正,是又一书艺辩证法则,历来书法家都相当重视对这一法则的理解和掌握。
        正,指书法的端严沉实,朴质有致,如项穆言,“所谓正者,偃仰顿挫,揭按照应,筋骨威仪,确有节制是也”(《书法雅言》)。奇,指书法的巧妙妍丽,起伏多变,如项穆言,“所谓奇者,参差起复,腾凌射空,风情姿态,巧妙多端也”。书法家往往由正入奇,由奇反正,经历一个辩证的运动过程。唐代孙过庭在其 《书谱》中说过:“至如初学分布,但求平正;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当然最后的 “平正”与开始之 “平正”是不同的,开始的 “平正”是 “结构死法”,而终之平正,乃 “融合变通而出者也”,是高层次上的经过奇丽而复归后的平正。但是就各位书家来说,又有不同的艺术个性、艺术风格。明代仲温(宋克)其人,少年任侠,壮年欲树功业,谢客学兵,及后阖门辟室,游于书艺自娱,日费千纸,遂以书名天下。宋仲温把章草、今草、狂草熔于一炉,形成“体法一变,脱尽元人风气”的创新,使宋氏之书奇趣横溢。这和他的人生经历及由此养成的审美情趣相关联着。然而宋氏之书亦有正,他善小楷,楷书源出魏晋,克肖前贤,笔精墨妙;而他杜门染翰,日费千纸苦练笔墨,也正是说明由正而入奇,从正中求奇,最后才是形成奇多于正的书风。履吉(王宠)其书沉着雄伟,多力丰筋,得气得势,如春云出岫,夭矫变化,然而王氏书又“表里莹润,骨肉和畅、有法有致”(《墨林快事》)。这也是奇中含正、奇多于正的例子。而徵仲 (文徵明)、玄宰(董其昌)可谓正多于奇者,如观徵仲之书则有穆穆然君子之风,然亦见其书,特别是行草中运笔翻折老到,时现侧势,力强骋能,这是他的 “奇”处。董其昌书亦在正中显示奇,正如他批评王著辈绝不识晋、唐人笔意,专得其形,故多正局,“字须奇宕潇洒,时出新致,以奇为正,不主故常”( 《画禅室随笔》)。明代又一大家希哲(祝允明),沙孟海称为“奇正参半”,可谓真赏者言。祝氏性格豪放,他的狂草的变化出入,烂漫纵逸,即是他的个性的外射。然而他的草法“无笔不入规矩”,又显示了他的深湛的书艺学养与审美情趣。于是,在此及此石传之,是书艺之厄运。两极之中端,奇正参半者也。若明笔阵奇正各有所当,又或奇多于正,或正多于奇,或奇正参半,而制胜是一致的,则奇正之法晓矣。
        明代项穆尤其重视书法中“奇与正”的关系,在其书论 《书法雅言》中专设一节 “正奇”详剖之。 他说: “书法要旨,有正有奇。”“奇即连于正之内,正即列于奇之中。正而无奇,虽庄严沉实,恒朴厚而少文。奇而弗正,虽雄爽飞妍,多谪厉而乏雅。”他看到正与奇是辩证统一的,若“正奇既为二,书法自醇入漓矣”。项氏还指出了由正入奇的正确途径:世之厌常以喜新者,每舍正而慕奇,岂知奇不必求,久之自至者哉,假使雅好之士,留神翰墨,穷搜博究,月习岁勤,分布条理,谙练于胸襟,运用抑扬,精熟于心手,便能妙逸忘情,奇巧多端,何事求奇于意外之笔?
        欹与正,是指书法中欹侧与平正之间的辩证关系,可以说是“奇与正”辩证法则中的一个方面。姜白石曾批评过当时一种论调,认为真书以平正为善。白石说,此世俗之论,唐人之失,古今真书之神妙,无出钟元常,其次则王逸少。今观两家之书, 皆潇洒纵横,何拘平正?( 《续书谱》)确实,书法家认为所谓 “横平竖直”者,平必如水之平,虽斜亦平,直不必如绳之直,虽曲亦直。以结体言之, 如 《孟鼎》、《毛公鼎》等, 势多倾左, 而 《散氏盘》倾右,此朝诸刻,倾左者如龙门造像,张猛龙、贾使君、刁遵、崔敬邕等,然而虽或倾左、倾右,但观者仍感其正, 以得重心为要。 以章法言之, 唐太宗称王羲之书“凤翥龙蟠,势如斜而反直”(或作“似欹反正”),便是在转左侧右、似欹反正中,奇宕潇洒,时出新致。这是中国书法中的高超技艺。李瑞清在《匡喆刻经颂九跋》中说过:“字似欹而实正,此唐太宗赞右军书也,其实亦从商周钟鼎中来。此秘惟《鹤铭》、《龙颜》、《郑道昭》、《张黑女》及此石传之,其要在得书之重心点也。”清刘熙载在《艺概》中也曾说过: “书宜平正,不宜欹侧。古人或偏以欹侧胜者,暗中必有拨转机关者也。《画诀》有 ‘树木正,山石侧; 山不正,树木侧’,岂可执一石一木论之。”这种“拨转机关”正是一种辩证法处理,以得其重心为关键。真正的书艺讲究欹正之道、奇正之道,而后世尚平正,迄清代之殿体书而至极,此是书艺之厄运。
        故云:正从规矩中出,奇从正中来,深谨之至,奇荡而生; 正而不奇,失雄爽飞妍,奇而不正,失庄严沉实;以正为奇,无奇不法,以奇为正,不主故常;正奇两端,实惟一局,制胜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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