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最后的辉煌
以钟磬为代表的“金石之乐”是宫廷雅乐文化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春秋以降,尽管雅乐作为一种制度渐已废弛,雅乐观念渐趋淡漠,但由钟磬“金石之乐”发展而来的宫廷音乐的文化形态并未随即消亡而退出舞台,它在历史延承中仍继续发展。到战国时期,钟磬音乐文化终达到了一个相当辉煌的高度。
1978年,一座恢宏的地下音乐殿堂在湖北省随县曾侯乙墓葬中被发现。据墓中出土镈钟的铭文,该墓葬年代约为公元前433年或略后,属战国初期,今二千四百余年。曾国位居楚地,是南方小国。曾侯乙墓葬中的编钟、编磬和诸多种类乐器真实地反映了当时曾国宫廷乐队的规模及编制的实际面貌。该墓中出土乐器共计一百二十四件,具体类别及乐器是:
膜鸣乐器:短柄双面鼓两件,悬鼓一件,建鼓一件;
弦鸣乐器:十弦琴一件,五弦琴(或为定音用的均钟木)一件,二十五弦瑟十二件;
管鸣乐器:笙五件(包括十二管,十四管,十八管三种形制),十三管箫(排箫)两件,十孔篪两件;
体鸣乐器:编磬三十二件,编钟六十四件(其中甬钟四十五件,钮钟十九件),镈一件。
曾侯乙大墓分中、东、西、北四室。乐器集中在中室和东室。中室里乐器占绝大部分,共有一百一十四件,自成一个大型的乐队。编钟、编磬陈置在中室。编钟靠室西壁和南壁,分三层悬挂,上层为钮钟,中、下层为甬钟;编磬靠室北壁,也立架分两层悬挂。建鼓靠室东南角。瑟、笙、箫(排箫)、篪列于钟磬之间。编悬三面陈置的方式呈现出“诸侯轩悬”的礼制特征。很明显,这是一个用于宫中礼乐活动的雅乐乐队。
东室乐器仅有十件,包括鼓、瑟、琴、笙四种,是一个无乐悬而以弦管为主的小型乐队。这种“丝竹之乐”乐队专用于内室的宴享活动。
曾侯乙墓乐器除鼓类以外,都具备优越的发音性能。如笙、箫、篪、瑟、琴等乐器,无一例外都是多管、多孔或多弦。这些乐器演奏宽广音域及复杂旋律的能力毋庸怀疑。尤其曾侯乙编钟更是具备很强的音乐表现力。整套编钟中每一钟都可发两个音(敲击钟的正鼓部和侧鼓部即可发出相距小三度或大三度的两个音),共可发一百二十八个音。音质良好,发音相当准确。编钟的音域宽广,达五个八度(自大字一组的A到小字四组的c)。下层甬钟基本音列为七声音阶,中部音区十二律齐备,可旋宫转调。周代的编钟,无论出现一钟发两音,抑或像曾侯乙编钟这样增加钟的数量,都是在朝着巩固作为旋律性乐器主导地位的方向发展。宫廷雅乐乐队中追求音乐旋律的丰富性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宫廷音乐发展中的一种趋势。
春秋战国宫廷乐队发展的另一趋势是继续多样化和大型化。除曾侯乙墓乐队以外,其他地区的出土乐器也能给予证实。中原地区、山东地区和楚地及邻近地区春秋战国墓葬出土乐器的组合表明,钮钟、编磬、甬钟和编镈四类金石乐器有多种不同的型式:一、钮钟一类一组,共九件;二、钮钟、编磬两类各一组,总计二十件左右;三、钮钟、编磬和甬钟(或编镈)三类各一组,总计近三十件;四、钮钟、编磬、甬钟和编镈四类各一组,总计近四十件。(参阅王世民《春秋战国葬制中乐器和礼器的组合状况》)非金石类乐器的组合在南方的楚系乐器中较为普遍。楚系非金石类乐器的组合有四种不同的型式:一、节奏为主的打击乐器的单一组合;二、旋律乐器的组合(分弹拨类丝弦乐器组合,吹奏类竹管乐器组合,以及弹拨类丝弦乐器和吹奏类匏质乐器组合三种样式);三、鼓类节奏乐器和多种旋律乐器的组合。(参阅李幼平《楚系乐器组合研究》,《黄钟》1992年第2期)
春秋战国,乐悬并非只是作为明礼的手段,“金石之乐”在宫中也丧失了它的绝对权威。尽管“金石之乐”这种雅乐乐队还保留着其发展的势头,但因宫廷占有、享乐之风的盛行,“金石之乐”也成了王公贵族个人享乐的囊中之物。像小国君主的曾侯乙个人便占有了包括大型雅乐乐队在内的两个乐队。受礼制的松弛和享乐风气影响,非“金石之乐”的小型乐队——“丝竹之乐”在宫廷乐队多样化发展中异军突起。尤其是在南方楚地宫廷中的迅速发展,对“金石之乐”的正统地位是一个巨大的冲击。两种不同类型的乐队并存于宫廷的格局,给后世宫廷音乐的发展带来了明显的影响。
1978年,一座恢宏的地下音乐殿堂在湖北省随县曾侯乙墓葬中被发现。据墓中出土镈钟的铭文,该墓葬年代约为公元前433年或略后,属战国初期,今二千四百余年。曾国位居楚地,是南方小国。曾侯乙墓葬中的编钟、编磬和诸多种类乐器真实地反映了当时曾国宫廷乐队的规模及编制的实际面貌。该墓中出土乐器共计一百二十四件,具体类别及乐器是:
膜鸣乐器:短柄双面鼓两件,悬鼓一件,建鼓一件;
弦鸣乐器:十弦琴一件,五弦琴(或为定音用的均钟木)一件,二十五弦瑟十二件;
管鸣乐器:笙五件(包括十二管,十四管,十八管三种形制),十三管箫(排箫)两件,十孔篪两件;
体鸣乐器:编磬三十二件,编钟六十四件(其中甬钟四十五件,钮钟十九件),镈一件。
排萧(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
篪(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
曾侯乙大墓分中、东、西、北四室。乐器集中在中室和东室。中室里乐器占绝大部分,共有一百一十四件,自成一个大型的乐队。编钟、编磬陈置在中室。编钟靠室西壁和南壁,分三层悬挂,上层为钮钟,中、下层为甬钟;编磬靠室北壁,也立架分两层悬挂。建鼓靠室东南角。瑟、笙、箫(排箫)、篪列于钟磬之间。编悬三面陈置的方式呈现出“诸侯轩悬”的礼制特征。很明显,这是一个用于宫中礼乐活动的雅乐乐队。
笙(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
瑟(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
五弦琴(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
十弦琴(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
铜镈(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
东室乐器仅有十件,包括鼓、瑟、琴、笙四种,是一个无乐悬而以弦管为主的小型乐队。这种“丝竹之乐”乐队专用于内室的宴享活动。
曾侯乙墓乐器除鼓类以外,都具备优越的发音性能。如笙、箫、篪、瑟、琴等乐器,无一例外都是多管、多孔或多弦。这些乐器演奏宽广音域及复杂旋律的能力毋庸怀疑。尤其曾侯乙编钟更是具备很强的音乐表现力。整套编钟中每一钟都可发两个音(敲击钟的正鼓部和侧鼓部即可发出相距小三度或大三度的两个音),共可发一百二十八个音。音质良好,发音相当准确。编钟的音域宽广,达五个八度(自大字一组的A到小字四组的c)。下层甬钟基本音列为七声音阶,中部音区十二律齐备,可旋宫转调。周代的编钟,无论出现一钟发两音,抑或像曾侯乙编钟这样增加钟的数量,都是在朝着巩固作为旋律性乐器主导地位的方向发展。宫廷雅乐乐队中追求音乐旋律的丰富性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宫廷音乐发展中的一种趋势。
春秋战国宫廷乐队发展的另一趋势是继续多样化和大型化。除曾侯乙墓乐队以外,其他地区的出土乐器也能给予证实。中原地区、山东地区和楚地及邻近地区春秋战国墓葬出土乐器的组合表明,钮钟、编磬、甬钟和编镈四类金石乐器有多种不同的型式:一、钮钟一类一组,共九件;二、钮钟、编磬两类各一组,总计二十件左右;三、钮钟、编磬和甬钟(或编镈)三类各一组,总计近三十件;四、钮钟、编磬、甬钟和编镈四类各一组,总计近四十件。(参阅王世民《春秋战国葬制中乐器和礼器的组合状况》)非金石类乐器的组合在南方的楚系乐器中较为普遍。楚系非金石类乐器的组合有四种不同的型式:一、节奏为主的打击乐器的单一组合;二、旋律乐器的组合(分弹拨类丝弦乐器组合,吹奏类竹管乐器组合,以及弹拨类丝弦乐器和吹奏类匏质乐器组合三种样式);三、鼓类节奏乐器和多种旋律乐器的组合。(参阅李幼平《楚系乐器组合研究》,《黄钟》1992年第2期)
编钟(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
编磬(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
春秋战国,乐悬并非只是作为明礼的手段,“金石之乐”在宫中也丧失了它的绝对权威。尽管“金石之乐”这种雅乐乐队还保留着其发展的势头,但因宫廷占有、享乐之风的盛行,“金石之乐”也成了王公贵族个人享乐的囊中之物。像小国君主的曾侯乙个人便占有了包括大型雅乐乐队在内的两个乐队。受礼制的松弛和享乐风气影响,非“金石之乐”的小型乐队——“丝竹之乐”在宫廷乐队多样化发展中异军突起。尤其是在南方楚地宫廷中的迅速发展,对“金石之乐”的正统地位是一个巨大的冲击。两种不同类型的乐队并存于宫廷的格局,给后世宫廷音乐的发展带来了明显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