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音融合
现在可考的最早的中外音乐交流事例,是公元前964年周穆王以天子之尊,巡游现今里海以东的伊朗、阿富汗等西亚地区。随行有大型歌舞乐队。频频演奏,如遇有重要场合,还要举行连续三天的大型演出会(《穆天子传》卷二:“天子三日休于玄池(与里海相连的黑湖)之上,乃奏广乐,三日而终,是曰乐池”)。据文献记载,演奏所使用的乐器就有钟、鼓、笙、簧、琴、瑟、竽等十种之多。周穆王回国时,还带来了一位擅长傀儡戏的外国艺人。已故音乐学家杨荫浏先生在《中国音乐史稿》中对此事评价道:“周穆王在公元前第十世纪带去的中国音乐,对于当时及以后那些地区的外国音乐,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曾接触到外国文化的他的乐队和他所带来的傀儡戏艺人,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将外国的音乐文化转而影响中国的音乐文化。”
以此次音乐交往为开端,中国音乐与外域音乐的联系越来越密切。这种交流的最远可能达到欧洲文化的发源地古希腊。并且,中国的音乐律学有可能影响到古希腊音乐律学的发展。音乐学家朱谦之《中国古代乐律对于希腊之影响》一书中对这种可能性做了比较充分的论证。
古代中国与周边国家地区的音乐交流
从公元200年左右汉代开通西北丝绸之路以来,中国与西亚的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汉朝博望侯张骞通使西域,带回了一首西域乐曲《摩诃兜勒》,汉代著名音乐家、乐乐协律都尉李延年将其改编成二十八首乐曲,用于当时新兴的一种军乐演奏形式——横吹。这是第一次有记载的吸收和借鉴外来音乐的事例。而横吹连同所使用的一些乐器如羌笛、胡笳、角等,也是来源于北方游牧民族。
汉代之后的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各民族音乐文化大融合、中外音乐文化大交流的时期。有从古印度传来的“天竺乐”,有从西域传来的“龟兹乐”、“疏勒乐”、“安国乐”,有从朝鲜传来的“高丽乐”等等。龟兹音乐家苏祗婆还将龟兹音乐所使用的“五旦七调”的调式理论传到了中国,并对中国音乐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随着外域音乐的传入,这时期又有许多外域乐器传到中国。如经过印度传入的弹拨乐器曲项琵琶、五弦琵琶(即现用琵琶的前身)和打击乐器钹,西域传来的吹管乐器筚篥和打击乐器锣、腰鼓、担鼓、羯鼓等等。
这些外域音乐文化传入中国以后,又与中国音乐相融合,为中国音乐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中国音乐大量吸收外来音乐文化,大大地丰富了自身的传统内容。这时期中国音乐与外来音乐的交流与融合,为后来隋唐时期音乐的辉煌发展奠定了基础。
隋唐时期,随着国家的强盛和文化的繁荣,高度发达的中国音乐在亚洲乃至世界上产生了越来越广泛的影响,中外音乐文化的相互交流与融合也呈现出了空前繁荣兴盛的局面,中国成为亚洲音乐文化交流的中心。
唐代音乐文化的最高体现是燕乐。燕乐是在中外音乐大融合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她一方面继承了中国音乐的传统,一方面还大量吸收了外来音乐的调式、乐器、乐队、演奏等新样式。隋代燕乐中的“七部乐”、“九部乐”和唐代的“九部乐”、“十部乐”就是在以往与外来音乐相融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中外音乐文化交流、更多吸收外来音乐而逐步形成的。唐代的“十部乐”中大部分是来自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并具有外来音乐特色。其音乐的名称就代表了音乐的来源,如:《西凉乐》、《龟兹乐》、《高昌乐》、《疏勒乐》、《康国乐》、《安国乐》是来自唐代西北边远地区或国家的音乐;《天竺乐》是来自古印度的音乐;《扶南乐》是来自现今越南的音乐;《高丽乐》是来自现今朝鲜的音乐。十部乐中只有《清商乐》和《宴后》是汉族的民间音乐。
唐代燕乐在发展过程中,外来音乐日益与中国音乐相融合。到了唐玄宗李隆基的时候,便打破了“十部乐”的分类法,而根据音乐及歌舞的表演方式分为“立部伎”和“坐部伎”。这两部音乐中有些来自“十部乐”,但名称有了改动,原来各部音乐的地区属性已经淡化。如“坐部伎”中《长寿乐》、《天授乐》、《鸟歌万岁乐》等五部乐是来自《龟兹乐》;“立部伎”中《破阵乐》吸收了《龟兹乐》,《庆善乐》采用了《西凉乐》等。在长期的音乐实践中,这些外来音乐由于演出场合、歌词语言、演奏人员、使用乐器以及审美观念等方面越来越多地受到汉文化渗透,音乐形态也呈现出中国化的倾向。这种音乐属性上的变化应看作是中外音乐相融合的结果。这种融合以燕乐所使用的乐器为例:一方面有些外来乐器原本是随一种外来音乐而传入中国的,但后来逐渐广泛地运用到了“十部乐”中的其它音乐当中;另一方面,中国传统乐器也可以加入外来音乐的演奏。至于“坐部伎”和“立部伎”划分后,各种乐器可以更广泛地用于各个乐曲中。唐代宫廷更是提倡这种中外各种乐器的合作。据唐人段安节《乐府杂录》记载,唐代乐器约有三百种,燕乐中使用的乐器主要有琵琶、筚篥、笙、笛、箜篌、羯鼓、嵇琴(现胡琴的前身)等。这些乐器大部分是在唐代或唐代以前传入中国的外来乐器。经过长期的合作与发展,它们大都融入中国音乐之中,成为现今中国传统的民族乐器了。
中外音乐融合的结晶,是在继承传统与借鉴外来音乐的基础上,创作出具有新种风格的音乐来。唐燕乐中的大曲是一种综合器乐、歌唱、舞蹈于一体的多段结构的大型乐舞形式,也是唐代歌舞艺术的最高形式。唐代歌舞大曲继承了汉、魏以来的相和大曲、清商大曲的三段式的基本结构原则,吸收外来音乐,并在结构形式、演出规模和艺术效果等方面都有所创新和有所发展。例如唐代最著名的大曲《霓裳羽衣曲》,全曲共有三十六段,也是以三段式为基础:一、散序六段;二、中序十八段;三、破十二段。音乐创作方面则吸收了印度《婆罗门曲》部分曲调作为素材。
唐代音乐文化从上层社会的燕乐到民间的俗乐,都不同程度受到外来音乐的影响,但唐代音乐文化的主体仍然具有鲜明的中国音乐风格,外来音乐最终还是融合到了中国音乐文化之中。中国音乐的形态以及风格也因吸收外来音乐而呈现出新的变化和发展。这种变化和发展体现了自汉魏以来中国音乐由远古的“乐舞时代”向中古“伎乐时代”发展的新特点。
隋唐时期,日本国为了借鉴中国政治经济和文化艺术,多次派“遣隋使”、“遣唐史”来中国留学考察,其中“声音长”和“声音生”则是专门被派来学习中国音乐的。很多日本留学生在中国学习了唐朝音乐,并把中国音乐典籍、乐谱、乐器带回日本。如吉空真备于唐开元四年(717)来到中国,留学十八年,回国时带回唐代音乐律管、乐器方响和武则天敕撰的乐律理论著作《乐书要录》十卷。这部《乐书要录》在我国早已失传,幸而在日本尚存其中五、六、七三卷。唐贞元二十五年(805)又有日本学问僧最澄、义空携带了多种唐代乐器回国。至今日本奈良正仓院还保存着唐代的古琴、箜篌、曲项琵琶、五弦琵琶、阮、尺八、笙、竽、腰鼓等多种乐器。日本大宝元年(701)年在宫廷音乐机构“雅乐寮”中设有唐乐乐师十二人及乐生六十人,专门演奏唐朝传去的乐曲。据日本学者林谦三《隋唐燕乐调研究》介绍,唐代燕乐被传到日本去的,在百曲以上。唐代燕乐《秦王破阵乐》、《还城乐》、《越殿乐》、《五帝乐》等二十多首乐曲至今还保留在日本雅乐中。唐代大曲的“散序”、“中序”、“破”三段式结构原则也影响了日本雅乐的创作,成为日本雅乐重要的结构形式。
应该指出,日本雅乐中的这些唐乐曲,在长期的传衍过程中不断受到日本音乐文化的渗透,以至于现在已经很难看到唐乐原有风貌而具有浓重的日本风格了。
朝鲜也曾深受唐代音乐影响,有“唐乐”和“乡乐”之分。“唐乐”所奏乐曲、所用乐器都来自中国;“乡乐”是朝鲜本土音乐,但乐队中也使用了大量中国乐器,或是根据中国乐器改制的,如朝鲜的玄琴是古琴的改制,伽耶琴是筝的改制。
唐代音乐的外来成分,主要取自西域。而唐代音乐又以更高的艺术成就在西域流传,并影响西域音乐。唐长庆年间唐使出访吐蕃(今西藏),当地人即以奏唐大曲《秦王破阵乐》、《凉州》、《录要》等相款待,以尽地主之谊。唐僧玄奘西游取经至印度,东印度拘摩罗王对唐僧说:“今印度诸国多有歌颂摩诃至那国(中国)《秦王破阵乐》者,闻之久矣。”可见当时音乐流传之广泛。
一般来讲,唐代中外音乐交流的范围主要在周边国家和地区,外域音乐主要来自西域和印度。属于欧洲文化的基督教在唐代也经由叙利亚、波斯传入中国,并在长安等地建立教堂“大秦寺”,并树有“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大秦,唐时指罗马帝国和东罗马帝国,景教是唐时对基督教的称谓。1908年在敦煌出土了唐代景教赞美诗歌词《大秦景教三威蒙度赞》,经国外有关专家研究认为该歌词是罗马教会赞美诗《Gloria in Excelsis》(今译《荣归主赞》)经叙利亚文转译的中文译本。此外,另有唐代文物《大秦景教大圣通真法归赞》(抄写于开元八年(720)五月二日)也被认为是景教于耶稣显容日之赞美诗。这表明,欧洲音乐早在唐代就已经传入中国。(参阅陶亚兵《唐代西方音乐传入中国史事考》,《音乐研究》1992年第4期)这可以说是中西音乐交流的先声。
唐代以后,中国北方民族的势力逐渐强大起来,并不断向中原推进。他们在竞争中经历了契丹族的辽、女真族的金、蒙古族的蒙——元三大政权,最终由蒙古人入主中原。这些北方民族的南迁,是我国历史上的又一次民族大融合。以此为基础,各民族和国家地区间的交往也活跃起来,在元代形成了我国历史上中外文化交流的又一个繁盛时期,出现了以阿拉伯文化为主要交流内容的汉文、蒙文、波斯文并用,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元代蒙语称也里可温教,包括景教即聂斯托里教派和罗马天主教)、犹太教(元代称术忽教)共存的多民族、多地域文化大交流的局面。中国音乐与外域音乐相互交流的地域范围和文化范围日益扩大,交流的内容已经涉及阿拉伯地区的伊斯兰音乐和欧洲的基督教音乐。
元代传入的外来乐器主要来自比汉唐时期的西域更远的中亚和西亚地区。如在宋代传入我国并在元代广泛流行的弹拨乐器“火不思”就来源于中亚古代的“回回国”(阿拉伯地区伊斯兰国家)或西亚(现今土耳其)。另一种弹拨乐器“七十二弦琵琶”是从古“报达国”现今的巴格达传来的。元代中统年间(1260—1263)又从回回国传来了键盘乐器“兴隆笙”。这种乐器主要由楠木音箱、九十根竹簧管、十五个键和两个风囊构成,它应是欧洲管风琴的雏形。也是最早传入我国的键盘乐器。元代乐官郑秀还按照中国音律对兴隆笙进行了改造,后来宫廷里又有人仿制了新的兴隆笙。兴隆笙在元代宫廷使用了很长时间,并在乐队中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音乐的起止均由它来领奏指挥。元代传入的回回乐曲有《伉里》、《马黑某当当》、《清泉当当》等。这些乐曲曲名都是译音,看来其音乐也应是带有伊斯兰文化色彩的。
继唐代之后,欧洲天主教在元代再次传入中国。在蒙古时期,欧洲传教士就曾以罗马教会使节的身份来到蒙古都城和林(现今蒙古乌兰巴托附近)访问。其中意大利的柏朗嘉宾、法国的鲁布鲁克在其访问中曾演唱格里高利圣咏。元代至元二十九年(1292)意大利传教士约翰·蒙高维诺(John of Monte Carvino,1247—1332)来到中国传教,在北京(当时的元大都,又名汗八里)建立了两座教堂,组织了四十多名儿童的唱诗班,礼拜时演唱格里高利圣咏,还曾进入宫廷为皇帝演唱。著名的意大利威尼斯旅行家马可·波罗(Marco Polo)在元代朝廷供职了二十四年,游历了大半个中国。他的《马可波罗游记》第一次真实地向欧洲介绍了中国的情况,其中包括一些有关中国音乐的记载。
以此次音乐交往为开端,中国音乐与外域音乐的联系越来越密切。这种交流的最远可能达到欧洲文化的发源地古希腊。并且,中国的音乐律学有可能影响到古希腊音乐律学的发展。音乐学家朱谦之《中国古代乐律对于希腊之影响》一书中对这种可能性做了比较充分的论证。
古代中国与周边国家地区的音乐交流
从公元200年左右汉代开通西北丝绸之路以来,中国与西亚的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汉朝博望侯张骞通使西域,带回了一首西域乐曲《摩诃兜勒》,汉代著名音乐家、乐乐协律都尉李延年将其改编成二十八首乐曲,用于当时新兴的一种军乐演奏形式——横吹。这是第一次有记载的吸收和借鉴外来音乐的事例。而横吹连同所使用的一些乐器如羌笛、胡笳、角等,也是来源于北方游牧民族。
汉代之后的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各民族音乐文化大融合、中外音乐文化大交流的时期。有从古印度传来的“天竺乐”,有从西域传来的“龟兹乐”、“疏勒乐”、“安国乐”,有从朝鲜传来的“高丽乐”等等。龟兹音乐家苏祗婆还将龟兹音乐所使用的“五旦七调”的调式理论传到了中国,并对中国音乐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随着外域音乐的传入,这时期又有许多外域乐器传到中国。如经过印度传入的弹拨乐器曲项琵琶、五弦琵琶(即现用琵琶的前身)和打击乐器钹,西域传来的吹管乐器筚篥和打击乐器锣、腰鼓、担鼓、羯鼓等等。
这些外域音乐文化传入中国以后,又与中国音乐相融合,为中国音乐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中国音乐大量吸收外来音乐文化,大大地丰富了自身的传统内容。这时期中国音乐与外来音乐的交流与融合,为后来隋唐时期音乐的辉煌发展奠定了基础。
隋唐时期,随着国家的强盛和文化的繁荣,高度发达的中国音乐在亚洲乃至世界上产生了越来越广泛的影响,中外音乐文化的相互交流与融合也呈现出了空前繁荣兴盛的局面,中国成为亚洲音乐文化交流的中心。
唐代音乐文化的最高体现是燕乐。燕乐是在中外音乐大融合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她一方面继承了中国音乐的传统,一方面还大量吸收了外来音乐的调式、乐器、乐队、演奏等新样式。隋代燕乐中的“七部乐”、“九部乐”和唐代的“九部乐”、“十部乐”就是在以往与外来音乐相融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中外音乐文化交流、更多吸收外来音乐而逐步形成的。唐代的“十部乐”中大部分是来自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并具有外来音乐特色。其音乐的名称就代表了音乐的来源,如:《西凉乐》、《龟兹乐》、《高昌乐》、《疏勒乐》、《康国乐》、《安国乐》是来自唐代西北边远地区或国家的音乐;《天竺乐》是来自古印度的音乐;《扶南乐》是来自现今越南的音乐;《高丽乐》是来自现今朝鲜的音乐。十部乐中只有《清商乐》和《宴后》是汉族的民间音乐。
唐代燕乐在发展过程中,外来音乐日益与中国音乐相融合。到了唐玄宗李隆基的时候,便打破了“十部乐”的分类法,而根据音乐及歌舞的表演方式分为“立部伎”和“坐部伎”。这两部音乐中有些来自“十部乐”,但名称有了改动,原来各部音乐的地区属性已经淡化。如“坐部伎”中《长寿乐》、《天授乐》、《鸟歌万岁乐》等五部乐是来自《龟兹乐》;“立部伎”中《破阵乐》吸收了《龟兹乐》,《庆善乐》采用了《西凉乐》等。在长期的音乐实践中,这些外来音乐由于演出场合、歌词语言、演奏人员、使用乐器以及审美观念等方面越来越多地受到汉文化渗透,音乐形态也呈现出中国化的倾向。这种音乐属性上的变化应看作是中外音乐相融合的结果。这种融合以燕乐所使用的乐器为例:一方面有些外来乐器原本是随一种外来音乐而传入中国的,但后来逐渐广泛地运用到了“十部乐”中的其它音乐当中;另一方面,中国传统乐器也可以加入外来音乐的演奏。至于“坐部伎”和“立部伎”划分后,各种乐器可以更广泛地用于各个乐曲中。唐代宫廷更是提倡这种中外各种乐器的合作。据唐人段安节《乐府杂录》记载,唐代乐器约有三百种,燕乐中使用的乐器主要有琵琶、筚篥、笙、笛、箜篌、羯鼓、嵇琴(现胡琴的前身)等。这些乐器大部分是在唐代或唐代以前传入中国的外来乐器。经过长期的合作与发展,它们大都融入中国音乐之中,成为现今中国传统的民族乐器了。
中外音乐融合的结晶,是在继承传统与借鉴外来音乐的基础上,创作出具有新种风格的音乐来。唐燕乐中的大曲是一种综合器乐、歌唱、舞蹈于一体的多段结构的大型乐舞形式,也是唐代歌舞艺术的最高形式。唐代歌舞大曲继承了汉、魏以来的相和大曲、清商大曲的三段式的基本结构原则,吸收外来音乐,并在结构形式、演出规模和艺术效果等方面都有所创新和有所发展。例如唐代最著名的大曲《霓裳羽衣曲》,全曲共有三十六段,也是以三段式为基础:一、散序六段;二、中序十八段;三、破十二段。音乐创作方面则吸收了印度《婆罗门曲》部分曲调作为素材。
唐代音乐文化从上层社会的燕乐到民间的俗乐,都不同程度受到外来音乐的影响,但唐代音乐文化的主体仍然具有鲜明的中国音乐风格,外来音乐最终还是融合到了中国音乐文化之中。中国音乐的形态以及风格也因吸收外来音乐而呈现出新的变化和发展。这种变化和发展体现了自汉魏以来中国音乐由远古的“乐舞时代”向中古“伎乐时代”发展的新特点。
隋唐时期,日本国为了借鉴中国政治经济和文化艺术,多次派“遣隋使”、“遣唐史”来中国留学考察,其中“声音长”和“声音生”则是专门被派来学习中国音乐的。很多日本留学生在中国学习了唐朝音乐,并把中国音乐典籍、乐谱、乐器带回日本。如吉空真备于唐开元四年(717)来到中国,留学十八年,回国时带回唐代音乐律管、乐器方响和武则天敕撰的乐律理论著作《乐书要录》十卷。这部《乐书要录》在我国早已失传,幸而在日本尚存其中五、六、七三卷。唐贞元二十五年(805)又有日本学问僧最澄、义空携带了多种唐代乐器回国。至今日本奈良正仓院还保存着唐代的古琴、箜篌、曲项琵琶、五弦琵琶、阮、尺八、笙、竽、腰鼓等多种乐器。日本大宝元年(701)年在宫廷音乐机构“雅乐寮”中设有唐乐乐师十二人及乐生六十人,专门演奏唐朝传去的乐曲。据日本学者林谦三《隋唐燕乐调研究》介绍,唐代燕乐被传到日本去的,在百曲以上。唐代燕乐《秦王破阵乐》、《还城乐》、《越殿乐》、《五帝乐》等二十多首乐曲至今还保留在日本雅乐中。唐代大曲的“散序”、“中序”、“破”三段式结构原则也影响了日本雅乐的创作,成为日本雅乐重要的结构形式。
应该指出,日本雅乐中的这些唐乐曲,在长期的传衍过程中不断受到日本音乐文化的渗透,以至于现在已经很难看到唐乐原有风貌而具有浓重的日本风格了。
朝鲜也曾深受唐代音乐影响,有“唐乐”和“乡乐”之分。“唐乐”所奏乐曲、所用乐器都来自中国;“乡乐”是朝鲜本土音乐,但乐队中也使用了大量中国乐器,或是根据中国乐器改制的,如朝鲜的玄琴是古琴的改制,伽耶琴是筝的改制。
唐代音乐的外来成分,主要取自西域。而唐代音乐又以更高的艺术成就在西域流传,并影响西域音乐。唐长庆年间唐使出访吐蕃(今西藏),当地人即以奏唐大曲《秦王破阵乐》、《凉州》、《录要》等相款待,以尽地主之谊。唐僧玄奘西游取经至印度,东印度拘摩罗王对唐僧说:“今印度诸国多有歌颂摩诃至那国(中国)《秦王破阵乐》者,闻之久矣。”可见当时音乐流传之广泛。
一般来讲,唐代中外音乐交流的范围主要在周边国家和地区,外域音乐主要来自西域和印度。属于欧洲文化的基督教在唐代也经由叙利亚、波斯传入中国,并在长安等地建立教堂“大秦寺”,并树有“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大秦,唐时指罗马帝国和东罗马帝国,景教是唐时对基督教的称谓。1908年在敦煌出土了唐代景教赞美诗歌词《大秦景教三威蒙度赞》,经国外有关专家研究认为该歌词是罗马教会赞美诗《Gloria in Excelsis》(今译《荣归主赞》)经叙利亚文转译的中文译本。此外,另有唐代文物《大秦景教大圣通真法归赞》(抄写于开元八年(720)五月二日)也被认为是景教于耶稣显容日之赞美诗。这表明,欧洲音乐早在唐代就已经传入中国。(参阅陶亚兵《唐代西方音乐传入中国史事考》,《音乐研究》1992年第4期)这可以说是中西音乐交流的先声。
唐代以后,中国北方民族的势力逐渐强大起来,并不断向中原推进。他们在竞争中经历了契丹族的辽、女真族的金、蒙古族的蒙——元三大政权,最终由蒙古人入主中原。这些北方民族的南迁,是我国历史上的又一次民族大融合。以此为基础,各民族和国家地区间的交往也活跃起来,在元代形成了我国历史上中外文化交流的又一个繁盛时期,出现了以阿拉伯文化为主要交流内容的汉文、蒙文、波斯文并用,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元代蒙语称也里可温教,包括景教即聂斯托里教派和罗马天主教)、犹太教(元代称术忽教)共存的多民族、多地域文化大交流的局面。中国音乐与外域音乐相互交流的地域范围和文化范围日益扩大,交流的内容已经涉及阿拉伯地区的伊斯兰音乐和欧洲的基督教音乐。
元代传入的外来乐器主要来自比汉唐时期的西域更远的中亚和西亚地区。如在宋代传入我国并在元代广泛流行的弹拨乐器“火不思”就来源于中亚古代的“回回国”(阿拉伯地区伊斯兰国家)或西亚(现今土耳其)。另一种弹拨乐器“七十二弦琵琶”是从古“报达国”现今的巴格达传来的。元代中统年间(1260—1263)又从回回国传来了键盘乐器“兴隆笙”。这种乐器主要由楠木音箱、九十根竹簧管、十五个键和两个风囊构成,它应是欧洲管风琴的雏形。也是最早传入我国的键盘乐器。元代乐官郑秀还按照中国音律对兴隆笙进行了改造,后来宫廷里又有人仿制了新的兴隆笙。兴隆笙在元代宫廷使用了很长时间,并在乐队中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音乐的起止均由它来领奏指挥。元代传入的回回乐曲有《伉里》、《马黑某当当》、《清泉当当》等。这些乐曲曲名都是译音,看来其音乐也应是带有伊斯兰文化色彩的。
继唐代之后,欧洲天主教在元代再次传入中国。在蒙古时期,欧洲传教士就曾以罗马教会使节的身份来到蒙古都城和林(现今蒙古乌兰巴托附近)访问。其中意大利的柏朗嘉宾、法国的鲁布鲁克在其访问中曾演唱格里高利圣咏。元代至元二十九年(1292)意大利传教士约翰·蒙高维诺(John of Monte Carvino,1247—1332)来到中国传教,在北京(当时的元大都,又名汗八里)建立了两座教堂,组织了四十多名儿童的唱诗班,礼拜时演唱格里高利圣咏,还曾进入宫廷为皇帝演唱。著名的意大利威尼斯旅行家马可·波罗(Marco Polo)在元代朝廷供职了二十四年,游历了大半个中国。他的《马可波罗游记》第一次真实地向欧洲介绍了中国的情况,其中包括一些有关中国音乐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