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动于中,故形于声”

2024-10-30 可可诗词网-音乐文化 https://www.kekeshici.com

        情感(“心”)与音声(“声”“音”)的关系,是《乐记》音乐思想中发挥得较充分的一个方面。在此“心”“声”关系中的“心”,不同于前面所述“心”“物”关系的“心”——与“性”的联系更多些,具有“静”、“德”、“血气心智”的属性,而是主要指人与外界事物接触中产生的各种情感,如喜怒哀乐等情感,它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音声,则是指乐音形态的表现形式,其表现对象本质上是具一定情感性质的“心”。
        《乐本篇》说:“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这段话不仅说明了情感产生于“心”对外物的接触(“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并且通过乐音的相互应和及有组织的变化(“声成文”)而表现为带有一定情感特征的音乐。它还着重点出了乐与政通的重要思想。由于音声通过表达人的内心情感而反映了人对社会治乱的情感态度,据此,《乐记》在音乐审美体验中建立了这样一种逻辑关系:音由人心所生,则由声可以知情;情感于物而生,则由声可以知政。这里实际建立的是音声(“声”)——情感(“心”)——政三者之间相对应的确定关系。而“心”“声”关系则同“心”“物”关系一起构成这一联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当然,有关《乐记》的音乐审美思想,在音声如何反映人的情感;音乐以何种方式反映现实生活等方面,它所依据的仅仅是一种直观的态度,而缺乏对音乐艺术反映生活的特殊规律及其表现方式的深入一步的探讨。)
        《乐记》在谈到“心”“声”关系时,还指出了它们之间作用与反作用的辩证关系。就音声的产生讲,“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啤以缓……”(《乐本篇》)这是说明有什么样的心情,就决定了其所发音声具有什么样的情感性质。它主要涉及音乐产生过程中“心”对于“声”的作用。相反,就音声对人心的影响来说,《乐言篇》提到“声”对于“心”的反作用,“志微噍杀之音作,而民思忧;啤谐慢易繁文简节之音作,而民康乐……”它主要涉及音乐审美过程中音声对人情感的感染和影响。另外,《乐象篇》也有相似的论述,“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淫乐兴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和乐兴焉。”这其中包含着“心”“声”之间的作用与反作用两层意思,旨在着重说明音声通过对人心起作用,从而又对社会音乐风气产生影响。它同《乐记》关于音乐“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易”(《乐施篇》)的认识是相一致的。总之,《乐记》在“心”“声”关系中,肯定了它们之间的作用与反作用,建立了音乐创作、欣赏审美过程中“心”“声”之间的辩证联系。
        结合“心”“声”关系,《乐记》还对音乐艺术的审美特性作了较深入的阐述。例如,“乐也者,情之不可变者也”;“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这是强调了音乐所表现的是人的真情实感,而它对人心具有必不可免的感染力。当然,就像孟子所说“仁者不如仁声之入人深”,是将“仁”的道德精神结合感性上的审美愉悦而对人心产生影响,《乐记》提倡用“乐”来调和、融洽人之间的感情,为“礼”的森严等级规范披上温情脉脉的外衣,以达到制礼作乐的目的。这也就是《乐情篇》讲的,“乐统同,礼辨异,礼乐之说,管乎人情矣!”这也同样是《乐记》肯定音乐“感人深”的现实出发点。
        当然,在《乐记》就人心对音乐的审美来说,它既有使人获得感性愉悦的一面(“乐者乐也”),又有使人从中领悟到某种理性内容的一面(“乐者,所以象德也”;“乐者,德之华也”)。而“乐”作为“德音”之乐,“心”对于“声”的审美,是把音声视为有意味的乐音形式。如“君子听钟声,则思武臣”;“君子听琴瑟之声,则思志义之臣”(《魏文侯篇》)。这里有所“听”而有所“思”,就是要求审美听觉与审美意识活动的同时展开。所谓“君子之听音,非听其铿锵而已也,彼亦有所合之也”。这里的“有所合”,正是要求在音乐审美的情感体验中,除了获得感性上快乐的愉悦之情,同时也从精神上得到某种社会性内容的启迪。因此,《乐记》所说的音乐审美中的情感体验,是感性与理性的统一,是感性的体验中溶于理性的认识。这是对《乐记》“心”“声”关系所反映的音乐审美思想深一层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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