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身养性
音乐艺术之于中世纪的西方,固然曾是宗教的奴仆,但文艺复兴以来至本世纪以前,西方人最重视的音乐功能,毫无疑问已是“表情”——表现情绪、表现感情。李斯特说音乐“既表达了感情的内容,又表达了感情的强度”。法国作曲家圣桑说:“当谈到表现各种程度的激情、最细腻的感情色彩时,我总看到音乐艺术的威力。”而音乐的其它功能如创造气氛、心理治疗等等,则是在比较晚近才受到重视(用于背景音乐、音乐医疗等等方面)。可是在中国,几千年浩繁的文献记载中,音乐除表情功能外,还有一种很重要的“养心”功能。这个特点当然首先与中国的气功、中医宗旨相似,即调理身心。但是,中国音乐传统中所说的“养心”,并非停留在健康一个目的上,它还与道德至上的伦理人文原则相关。
伦理道德对人的规范,不可否认有外在成分(舆论压力),但就其本质作用来说,“道德是内在的”,“真正的道德律不说‘不要杀人’,而是说‘不要仇恨’”(莱斯列·史蒂芬《伦理科学》)。具备典型伦理人文的中国,一向倡导“内省”,倡导修身养性,所谓“君子之道,修身为上……苟能修身……虽终身为布衣,其贵于宰相也远矣”(唐甄《潜书》)。
“修身”,即自觉地,把整个社会的契约——伦理道德规范,统统“内化为自律的苛求”。这种心理理性化的过程必然离不开“养性”,即把性情维持在一个最宜进行心理理性化的平和度上。凡事寻找适当的度,是理性化的标志。中国文化中,“适度”二字,绝对是褒意的。要想适度,必然会排斥急躁、痛苦、忧伤等激烈情绪。而古琴音乐,恰恰具备这种功能,它对清、幽、淡、远的追求,某种程度能够达到气功意守丹田的特殊功效——一切繁杂的思绪、激越的感情都在这一刻化为虚无——所谓“万事离心中”。久而久之,万千“这一刻”的积累,会起到中医里“敛阴泄热”、“调中益气”、“散热培阴”的调养作用,从而培养起一种平和的常性,而适应心理理性化的“修身”。因此,中国文人历来倚重古琴音乐的修身养性功用,他们在操琴中“心积和平气,木应正始音”(白居易《清夜琴兴》)、“情畅堪销疾,恬和好养蒙”(白居易《好听琴》)……通过对音乐的习得,陶冶性情,以达修身养性之功效。其实,这种依托习琴而“养性”,并不仅仅使自身的灵与肉、身与心各方面的关系得到调整,还在创构世外清音的同时,沟通了与大自然、与宇宙的那份缘。因此,“鼓琴曲而至神化者,要在于养心”(祝凤喈《与古斋琴谱补义》)。
修身养性对全民族心理理性化,尤其是对文化阶层心理理性化的长期作用,同样也反映于全民族的审美意识,尤其是文化阶层对音乐的审美倾向。魏、晋时期,一代名士嵇康在刑场上弹奏的那支倾泻愤懑的《广陵散》,据说充满“戈矛杀伐之声”。它曾被历代文人学士广为传播、改编。但是到了宋朝,代表正统意识的理学家们对其颇有微词,说“其声最不和平,有臣凌君意”。于是,宋以后,《广陵散》便逐渐被一大批正统文人所排斥。
修身养性的审美倾向,在乐器的选择上扬此抑彼,十分鲜明。
中国传统乐器管子,具有近似人声的音色,音量可大可小,其哨片的音准游动性强,表现情绪的幅度较大,或如泣如诉、撕心裂肺的悲哀(如《江河水》);或如诗如梦、典雅含蓄的音画(如《雁落沙滩》);或活泼轻盈、谐趣横生的民俗小曲(如《小放驴》)……它都能表现得淋漓尽致。这种乐器在隋唐时期曾红极一时(当时它的名称是“筚篥”),在当时宫廷歌舞教坊的九部乐、十部乐中它是“众器之首”“教坊用之以为头管”(陈旸《乐书》),相当于西洋交响乐队里首席小提琴的地位。然而隋唐之后的历朝历代及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管子竟然在中国上流社会彻底地销声匿迹。诚然,管子是一件比较难学的乐器,但这不应该成为它从上流社会消失的理由。因为,只有上流社会才有财力供养专业演奏员。事实上它的走红,正因为自西域传入时赶上了与外界交流较多的隋唐盛期,上流社会被音色独特、表现力丰富的筚篥所吸引,闹了一通新鲜,随后,它便被中国伦理人文浸泡下的审美意识淘汰掉了。这样一种能够恣意表现各种情绪的乐器,与以修身养性为手段的心理理性化自然是不能同流的。
筝——我国最古老的乐器之一,也遭此命运。由于筝的音色淳厚、柔媚,仅拨弹空弦即产生冲击心旌的泉流,能够“移愁来手底,送恨入弦中”。在弹拨乐器中,其情感表现力堪称魁首,恰与伦理人文的心理理性化原则相悖,因此,它居然几千年未能进入“大雅之堂”——从未像古琴和箫那样被上流社会、文人雅士供奉于案头。考古界迄今发掘的贵族坟墓,随葬乐器何其多,却无一处有筝,可见上流社会对筝的轻视态度。
戏曲,这种以音乐为主导的综合艺术形式,出于演故事的戏剧性需要,理应对情绪表现幅度有很高的要求,甚至应该是表现幅度越大越好。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文人阶层抛弃了数以百计的地方戏,而独独接纳艺术形式上相对温文尔雅、不激不越的昆曲。
诚然,伦理人文的追寻心理理性化原则,在受过系统教育的文人阶层浸渗弥深,但其影响绝不限于此,它当然波及整个汉民族以及受汉民族文化同化较多的一些少数民族。于是,在音乐文化生活里,出现了这样一些现象:
世界各地的民间歌舞,除一部分用于祭神,大都为交谊活动——潜在的目的是求偶。小伙子们旋转、跳跃,在姑娘们面前显示其健壮的体格、卓越的弹跳、敏捷的动作;姑娘们则翩然移动婀娜身姿以应答。中国的汉族却与众不同,几乎没有作为交谊活动的民间歌舞,即便个别地方有,也是与少数民族文化交融的特殊产物,不是典型的汉族音乐文化。类似的情况是,在山西一带——华夏文化大本营,山歌被鄙称为“酸曲”。那些众口称道的生产能手、好小伙子与贤淑的姑娘们是不唱山歌的,只有那些被人们看作“缺少教养”的“二杆子”才敢当众高歌,远不似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邻近少数民族的汉族地区那种全民歌手的势头。其实据《诗经》载,我们汉族在周朝有过以求偶为目的的男女对歌,其从有到无的变化不能不令人认识到这是伦理人文心理理性化的必然结果——既然心理理性化的对象是激烈的情绪,那么男女相恋的火焰自然在受限制之列。换句话说,当人们通过修身养性,达到相当程度的理性化心理状态时,心中也就鲜有越轨的热情了。因此,中国有着世界上最成功的禁欲手段。中世纪,当西方世界在宗教裁判所的淫威下深感压抑、沉重喘息之时;当伊斯兰教用剁手、乱石砸死等严酷的刑法以及女人出门必须戴面纱之类的繁琐教规控制中东各国人民时,中国的大片土地上,却在祥和的气氛中构建了大一统社会的秩序。
儒家经典中有句名言“克己复礼”,强调的是抑制私欲以服从群体的社会契约。复礼,正是克己——修身养性的重要目的。在这种文化的熏陶下,我们这个民族曾以仁爱、忍让闻名于世,我们的祖国曾是世界瞩目的礼仪之邦。不少人认为,中国社会在几千年以修身养性为手段的心理理性化过程中,自觉的理性控制长期积淀为某种非自觉化的无意识,压抑着中国人的生命本能。在这里,具有修养的理想人格,“不会是荷马史诗里远征重洋的英雄,不会是古罗马共和国里伸张独立正直的公民,不会是中世纪好勇善斗、仗义轻财的骑士,也不会是近代西方社会中那种浮士德式的探求者,而多半是乐天知命,怀有谦谦之德的‘君子’”(陈伯海《中国文化之路》)。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以音乐为养性手段的心理理性化过程不是简单的阻碍式压抑,它是一种分流、一种平衡机制、甚至是一种消解。它所达到的效果,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培养了我国先民那种令当今西方世界一些渴望逃离竞争旋涡的人们梦寐以求的恬淡的心理素质:无论外界是何等危机四伏、千帆竞过,你却在内心永远保持那“心积和平气,木应正始音”(白居易《清夜琴兴》),“飗飗青丝上,静听松风寒”(刘长卿《幽琴》)的怡然情致。瑞士心理学家荣格曾说:一个人“只有当他适应了自己的内心世界,也就是说,当他同自己保持和谐的时候,他才能以一种理想的方式去适应外部世界所提出的需要;同样,也只有当他适应了环境的需要,他才能够适应他自己的内心世界,达到一种内心的和谐”(转引自《荣格心理学入门》)。当今有西方学者就此感叹“在现代生活中,人们虽然强调了对日新月异外部世界的适应和调整,却没有意识到,如果不同时注意对内心世界的适应和调整,对外部世界的适应是不会十分成功的”(霍尔等《荣格心理学入门》)。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积几千年的养性效应,不能不说具有调整内心世界的一份成熟经验。
伦理道德对人的规范,不可否认有外在成分(舆论压力),但就其本质作用来说,“道德是内在的”,“真正的道德律不说‘不要杀人’,而是说‘不要仇恨’”(莱斯列·史蒂芬《伦理科学》)。具备典型伦理人文的中国,一向倡导“内省”,倡导修身养性,所谓“君子之道,修身为上……苟能修身……虽终身为布衣,其贵于宰相也远矣”(唐甄《潜书》)。
“修身”,即自觉地,把整个社会的契约——伦理道德规范,统统“内化为自律的苛求”。这种心理理性化的过程必然离不开“养性”,即把性情维持在一个最宜进行心理理性化的平和度上。凡事寻找适当的度,是理性化的标志。中国文化中,“适度”二字,绝对是褒意的。要想适度,必然会排斥急躁、痛苦、忧伤等激烈情绪。而古琴音乐,恰恰具备这种功能,它对清、幽、淡、远的追求,某种程度能够达到气功意守丹田的特殊功效——一切繁杂的思绪、激越的感情都在这一刻化为虚无——所谓“万事离心中”。久而久之,万千“这一刻”的积累,会起到中医里“敛阴泄热”、“调中益气”、“散热培阴”的调养作用,从而培养起一种平和的常性,而适应心理理性化的“修身”。因此,中国文人历来倚重古琴音乐的修身养性功用,他们在操琴中“心积和平气,木应正始音”(白居易《清夜琴兴》)、“情畅堪销疾,恬和好养蒙”(白居易《好听琴》)……通过对音乐的习得,陶冶性情,以达修身养性之功效。其实,这种依托习琴而“养性”,并不仅仅使自身的灵与肉、身与心各方面的关系得到调整,还在创构世外清音的同时,沟通了与大自然、与宇宙的那份缘。因此,“鼓琴曲而至神化者,要在于养心”(祝凤喈《与古斋琴谱补义》)。
修身养性对全民族心理理性化,尤其是对文化阶层心理理性化的长期作用,同样也反映于全民族的审美意识,尤其是文化阶层对音乐的审美倾向。魏、晋时期,一代名士嵇康在刑场上弹奏的那支倾泻愤懑的《广陵散》,据说充满“戈矛杀伐之声”。它曾被历代文人学士广为传播、改编。但是到了宋朝,代表正统意识的理学家们对其颇有微词,说“其声最不和平,有臣凌君意”。于是,宋以后,《广陵散》便逐渐被一大批正统文人所排斥。
修身养性的审美倾向,在乐器的选择上扬此抑彼,十分鲜明。
中国传统乐器管子,具有近似人声的音色,音量可大可小,其哨片的音准游动性强,表现情绪的幅度较大,或如泣如诉、撕心裂肺的悲哀(如《江河水》);或如诗如梦、典雅含蓄的音画(如《雁落沙滩》);或活泼轻盈、谐趣横生的民俗小曲(如《小放驴》)……它都能表现得淋漓尽致。这种乐器在隋唐时期曾红极一时(当时它的名称是“筚篥”),在当时宫廷歌舞教坊的九部乐、十部乐中它是“众器之首”“教坊用之以为头管”(陈旸《乐书》),相当于西洋交响乐队里首席小提琴的地位。然而隋唐之后的历朝历代及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管子竟然在中国上流社会彻底地销声匿迹。诚然,管子是一件比较难学的乐器,但这不应该成为它从上流社会消失的理由。因为,只有上流社会才有财力供养专业演奏员。事实上它的走红,正因为自西域传入时赶上了与外界交流较多的隋唐盛期,上流社会被音色独特、表现力丰富的筚篥所吸引,闹了一通新鲜,随后,它便被中国伦理人文浸泡下的审美意识淘汰掉了。这样一种能够恣意表现各种情绪的乐器,与以修身养性为手段的心理理性化自然是不能同流的。
筝——我国最古老的乐器之一,也遭此命运。由于筝的音色淳厚、柔媚,仅拨弹空弦即产生冲击心旌的泉流,能够“移愁来手底,送恨入弦中”。在弹拨乐器中,其情感表现力堪称魁首,恰与伦理人文的心理理性化原则相悖,因此,它居然几千年未能进入“大雅之堂”——从未像古琴和箫那样被上流社会、文人雅士供奉于案头。考古界迄今发掘的贵族坟墓,随葬乐器何其多,却无一处有筝,可见上流社会对筝的轻视态度。
二十一弦筝
戏曲,这种以音乐为主导的综合艺术形式,出于演故事的戏剧性需要,理应对情绪表现幅度有很高的要求,甚至应该是表现幅度越大越好。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文人阶层抛弃了数以百计的地方戏,而独独接纳艺术形式上相对温文尔雅、不激不越的昆曲。
诚然,伦理人文的追寻心理理性化原则,在受过系统教育的文人阶层浸渗弥深,但其影响绝不限于此,它当然波及整个汉民族以及受汉民族文化同化较多的一些少数民族。于是,在音乐文化生活里,出现了这样一些现象:
世界各地的民间歌舞,除一部分用于祭神,大都为交谊活动——潜在的目的是求偶。小伙子们旋转、跳跃,在姑娘们面前显示其健壮的体格、卓越的弹跳、敏捷的动作;姑娘们则翩然移动婀娜身姿以应答。中国的汉族却与众不同,几乎没有作为交谊活动的民间歌舞,即便个别地方有,也是与少数民族文化交融的特殊产物,不是典型的汉族音乐文化。类似的情况是,在山西一带——华夏文化大本营,山歌被鄙称为“酸曲”。那些众口称道的生产能手、好小伙子与贤淑的姑娘们是不唱山歌的,只有那些被人们看作“缺少教养”的“二杆子”才敢当众高歌,远不似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邻近少数民族的汉族地区那种全民歌手的势头。其实据《诗经》载,我们汉族在周朝有过以求偶为目的的男女对歌,其从有到无的变化不能不令人认识到这是伦理人文心理理性化的必然结果——既然心理理性化的对象是激烈的情绪,那么男女相恋的火焰自然在受限制之列。换句话说,当人们通过修身养性,达到相当程度的理性化心理状态时,心中也就鲜有越轨的热情了。因此,中国有着世界上最成功的禁欲手段。中世纪,当西方世界在宗教裁判所的淫威下深感压抑、沉重喘息之时;当伊斯兰教用剁手、乱石砸死等严酷的刑法以及女人出门必须戴面纱之类的繁琐教规控制中东各国人民时,中国的大片土地上,却在祥和的气氛中构建了大一统社会的秩序。
儒家经典中有句名言“克己复礼”,强调的是抑制私欲以服从群体的社会契约。复礼,正是克己——修身养性的重要目的。在这种文化的熏陶下,我们这个民族曾以仁爱、忍让闻名于世,我们的祖国曾是世界瞩目的礼仪之邦。不少人认为,中国社会在几千年以修身养性为手段的心理理性化过程中,自觉的理性控制长期积淀为某种非自觉化的无意识,压抑着中国人的生命本能。在这里,具有修养的理想人格,“不会是荷马史诗里远征重洋的英雄,不会是古罗马共和国里伸张独立正直的公民,不会是中世纪好勇善斗、仗义轻财的骑士,也不会是近代西方社会中那种浮士德式的探求者,而多半是乐天知命,怀有谦谦之德的‘君子’”(陈伯海《中国文化之路》)。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以音乐为养性手段的心理理性化过程不是简单的阻碍式压抑,它是一种分流、一种平衡机制、甚至是一种消解。它所达到的效果,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培养了我国先民那种令当今西方世界一些渴望逃离竞争旋涡的人们梦寐以求的恬淡的心理素质:无论外界是何等危机四伏、千帆竞过,你却在内心永远保持那“心积和平气,木应正始音”(白居易《清夜琴兴》),“飗飗青丝上,静听松风寒”(刘长卿《幽琴》)的怡然情致。瑞士心理学家荣格曾说:一个人“只有当他适应了自己的内心世界,也就是说,当他同自己保持和谐的时候,他才能以一种理想的方式去适应外部世界所提出的需要;同样,也只有当他适应了环境的需要,他才能够适应他自己的内心世界,达到一种内心的和谐”(转引自《荣格心理学入门》)。当今有西方学者就此感叹“在现代生活中,人们虽然强调了对日新月异外部世界的适应和调整,却没有意识到,如果不同时注意对内心世界的适应和调整,对外部世界的适应是不会十分成功的”(霍尔等《荣格心理学入门》)。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积几千年的养性效应,不能不说具有调整内心世界的一份成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