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端恪公遇剑仙

2019-05-23 可可诗词网-古代微型小说 https://www.kekeshici.com

        

·袁枚·


        国初桐城姚端恪公为司寇时,有山西某,以谋杀案将定罪,某以十万金赂公弟文燕求宽。文燕允之,而惮公方正,不敢向公言,希冀得宽,将私取之。一夕者,公于灯下判案,忽梁上男子持匕首下,公问:“汝刺客耶?来何为?”曰:“为山西某来。”公曰:“某法不当宽,如欲宽某,则国法大坏,我无颜立于朝矣,不如死!”指其颈曰:“取!”客曰:“公不可,何为公弟受金?”曰:“我不知。”曰:“某亦料公之不知也。”腾身而出,但闻屋瓦上如风扫叶之声。时文燕方出京赴知州任,公急遣人告之,到德州已丧首于车中矣。据家人云:“主人在店早饭毕,上车行数里,忽大呼好冷风。我辈急送棉衣往,视头不见,但血淋漓而已。”端恪公题刑部白云亭云:“常觉胸中生意满,须知世上苦人多。”
        

〔选自《新齐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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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端恪公遇剑仙》这篇小说,以传奇故事的形式,赞扬了清初刑部尚书姚公秉公执法,刚正不阿,虽险些丧命,但不改为官清廉正直之初衷的品格。
        对于主人公姚公性格特征的刻划,从小说一开篇就开始了。“国初桐城姚端恪公为司寇时,有山西某,以谋杀案将定罪,某以十万金赂公弟文燕求宽。”按清时官制,刑部主官称尚书,副职称侍郎,而无“司寇”这一称谓。此处是借春秋战国时期官制中“司寇”这一官名来指称姚公。这句话是先从侧面写了姚这个人的为官刚正,故而罪犯不敢直接在他身上下功夫,只好用重金去贿赂姚公之弟姚文燕,希望文燕以弟弟身份从旁为自己说上几句话,以从轻发落。对姚公的这一侧面描写是从罪犯的角度下笔的,从而使人一开始就对姚获得了深刻印象。
        之后,小说继续从侧面写姚公秉正刚直的品格——这次是从文燕的角度落笔。文燕答应了罪犯的请求,但他深知乃兄的为人,忌惮兄长的方正自守而不徇私情,不敢去向兄长说情。他只是怀着侥幸的心理,盼望兄长断案时或许万一能宽一点儿,这样他也就把十万雪花银悄悄地留下了,只当是为罪犯说了话。这段文字粗看起来,是写文燕心存侥幸的心理活动,实际上处处都有姚公的影子隐现,似虚而实。这是一种很高明的塑造人物形象的方法。
        在从两个不同角度透视了姚为官清正的作风之后,在姚尚未出现,其气势已先声夺人的情况下,姚公出场了;而他的一出场,就把一个正气凛然,宁死不辱国家法度的清官形象及其刚毅性格写得光彩夺目,熠熠生辉。他面对从梁上跳下的手持匕首的刺客,面不更色,从容发问:“你是刺客吗?干什么来了?”当得知是为犯谋杀罪的那个罪犯而来时,更是慷慨言法,斩钉截铁,毫不苟且:“那个罪犯根据法律不能宽恕他,如果要宽恕他,那么国法就被彻底破坏了,我作为刑部尚书还有何面目立于朝中?还不如死!”尤其是下面的细节:他指着自己的颈项对刺客说:“来取它吧!”——宁可被杀也不以身坏法,这是何等的大义凛然,光明磊落!那精神之势,品格胆魄,足可以惊天地而泣鬼神!这一情节,尤其是最后的细节,简直是把人物写活了。从构思上看,这段文字是在前面对人物形象作侧面烘托的基础上,通过姚公自己的语言行动对他的直接的正面的描写。
        接着,作品又从刺客角度进一步突出姚公清廉正直的性格特点。刺客看到姚公的态度,虽受到震慑,但也没有含糊,他责问姚公既然不宽恕罪犯,为什么文燕还收了人家金钱?当弄清姚公确实不知道此事时,他说:“某亦料公之不知也。”从这句话看,他对姚公为人还是有一定了解的,而且他本人也并不是个一般的亡命之徒。这样,小说从刺客角度烘托姚公形象的目的也达到了。
        情节发展到此已达到高潮,姚公的性格特征十分鲜明有力地被刻划出来。接下来的文燕被杀,可以说是他罪有应得。文燕贪心被杀,与姚公秉公执法判决了罪犯却安然无恙,这本身也是个对比,更衬出姚公的可敬。
        作品用姚公题刑部白云亭的诗句作为结尾,是他为人处世、为官清廉正直的原则和思想基础的夫子自道。“常觉胸中生意满,须知世上苦人多。”从形式上看,这是个对句,对仗工稳而严谨,但又是个前果后因的倒装对句。因题的是“白云亭”,故用“常觉胸中生意满”起笔。生,动词,指生长起来。但胸中生长起的不是白云,而是“意”,即意志和勇气。为什么胸中生长和充满的是意志勇气呢?下一句道出了原因:要知道世上遭受冤苦的人太多了。也就是说,姚公清廉为政,不枉法徇私,就是要使天下人少受些冤枉之苦,因此他胸中常常生长起并充满为此而奋斗的意志勇气。这两句诗道出了自己的抱负,可称为点睛之笔,升华了人物的精神境界,使形像更丰满,性格更鲜明。
        小说以姚公遇“剑仙”为题目,可以认为是假托“剑仙”之名,以更突出诛除强暴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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