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中国社会科学界对中国社会性质进行了长达十年之久的大论战,主要讨论了中国社会性质、中国社会史和中国农村社会性质三方面的问题。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始于1928年,由陶希圣在《新生命》杂志上发表《中国社会到底是什么社会》一文挑起。1930年,王学文、潘东周在《新思潮》杂志上著文论证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严灵峰、任曙等人在《动力》杂志上著文断言中国已是资本主义社会。1932年至1933年这一争论扩展到了史学界,展开了中国社会史问题的论战。1934至1935年讨论的方向又转向了中国农村社会,钱俊瑞、薛暮桥、孙冶方等在《中国农村》杂志上撰文论证中国农村经济半封建性质,王宜昌、张志澄等人则在《中国经济》杂志上发表文章,认定中国农村已是资本主义占了优势。中国社会史问题论战和中国农村社会性质问题论战是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的深入,农村社会性质的论战,是总的论争的核心。
中国近代社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社会?这关系到中国革命性质的确认、中国革命方针政策的制定。中国共产党一成立就开始调查分析中国社会的性质,1922年7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代表大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分析了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得出了中国社会是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结论,根据这个结论制定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与国民党合作共同掀起了国民革命运动,沉重打击了北洋军阀的统治。
由于国民革命统一战线内部分裂,国民党右翼集团蒋介石、汪精卫相继背叛革命,使得轰轰烈烈的国民革命功败垂成,革命的果实为蒋介石集团所攫取。
大革命失败后中国社会是个什么样的社会?是否因蒋介石统治的确立,社会性质发生了变化?中国共产党认为中国社会性质没有变化。1928年6月召开的中共“六大”明确指出:中国社会性质仍然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并没有从帝国主义压迫之下解放出来,地主阶级的私有土地制度并没有推翻,一切半封建余孽并没有肃清①。
但是,还在大革命失败前夕,共产国际和苏联共产党内关于中国社会性质和革命性质问题就发生了严重的分歧。以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拉狄克为代表的少数派认为中国已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否认封建的压迫在中国有主要的作用,否认农业革命有举足轻重的社会意义,只承认中国资本主义要求关税自主是带上反帝的性质。”拉狄克认为“商业资本在中国已有久远的历史,蚕食了封建势力,所以现在中国农村没有封建势力的存在。”②斯大林为代表的苏共多数派则认为封建势力是中国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基本力量,帝国主义通过扶持中国的封建势力来统治中国,因此中国革命是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苏联共产党和共产国际内部的争论直接影响到中国。首先是革命阵营内部,以陈独秀为代表的一批人,他们在总结、思考大革命失败教训问题时,接受了托洛茨基的观点,认为“中国的封建残余,经过了商业资本长期的侵蚀,自国际资本主义侵入中国以后,资本主义的矛盾形态伸入了农村,整个的农民社会之经济构造,都为商品经济所支配”,“中国的一九二五——一九二七年之革命,无论如何失败,无论如何未曾完成其任务,终不失其历史的意义,因为它确已开始了中国历史上一大转变时期;这一转变时期的特征,便是社会阶级关系之转变,主要的是资产阶级得了胜利,在政治上对各阶级取得了优越地位,取得了帝国主义的让步与帮助,增加了它的阶级力量之比重;封建残余在这一大转变时期中,受了最后打击,失了统治全中国的中央政权形式,失了和资产阶级对立的地位,至少在失去对立地位之过程中,变成残余势力之残余。”③根据这样的分析,陈独秀认为大革命失败的原因是没有反对资产阶级,助长了资产阶级势力的结果,认为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开展反帝反封建的土地革命战争是继续着以前的机会主义路线,正确的路线应是准备第三次革命高潮的到来,做反对资产阶级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准备而不是武装斗争、土地革命。陈独秀为首的一批人站在革命的立场取消中国革命,被称为“中国托派”或“托陈取消派”。其次是站在革命阵营外部的以陶希圣、周佛海等为代表的一批反动文人,配合蒋介石的反革命军事“围剿”,发动了反革命文化“围剿”,论证中国是资本主义社会,以此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帝反封建革命的前提依据,进而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运动。
中国共产党在大革命失败后不久,即开展了反对“托陈取消派”的斗争,批判了陈独秀等人在中国社会性质、革命性质问题上的错误理论,论证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公开的中国社会性质论战则是陶希圣等人在1928年至1930年挑起的。
1928年陶希圣与周佛海在上海创办了《新生命》杂志。10月,陶希圣在《新生命》杂志第1卷第10期上发表了《中国社会到底是什么社会》一文,否认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认为中国社会“从最下层的农户起到最上层的军阀止,是一个宗法封建社会的构造,其庞大的身份阶级不是封建领主,而是以政治力量执行土地所有权并保障其身份和信仰的士大夫阶级。中国资本主义受这个势力的桎梏,所以不能自发的发展。自帝国主义的经济势力侵入以后,上层社会除兼地主与资本家的残余士大夫阶级而外,新生了以帝国主义资本为中心的资本阶级。在都市,资本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已有‘见端’。在乡村,全国耕地大半属于地主而为佃田,农民土地问题形势极为严重”④。陶希圣认为中国社会具有特殊性,并且具备几种社会类型,其用意是以中国社会的复杂性否定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普遍性,以否定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活动。继《中国社会到底是什么社会》一文后,陶希圣还发表了《中国之商人资本及地主与农民》、《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 《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 《中国问题之回顾与展望》、《中国社会现象拾零》等论文和著作,阐述他的观点,反对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理论。因陶希圣等人以《新生命》月刊为主要舆论阵地,被时人称为“新生命派”。
为了批判非马克思主义观点,澄清中国社会性质,中国共产党把革命的社会科学工作者组织起来,1930年成立了“中国社会科学家联盟”,对反革命的理论予以回击。1929年11月,王学文等人在上海创办了《新思潮》杂志,1930年4月,《新思潮》月刊第5期,出版了《中国经济研究专号》。刊载了潘东周的《中国经济的性质》、王学文的《中国资本主义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其发展及其前途》、向省吾的《帝国主义与中国经济》和《中国商业资本》、吴黎平的《中国土地问题》、李一氓的《中国劳动问题》等文章。其中潘东周的《中国经济的性质》、王学文的《中国资本主义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其发展及其前途》和同年6月潘东周在《社会科学讲座》第1卷发表的《中国国民经济的改造问题》三篇文章影响最大,是马克思主义者关于中国社会性质论战的代表作,也是严灵峰、任曙后来批判的对象。上述文章较系统地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国社会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论断,批判了“新生命派”和“托陈取消派”的观点。由于马克思主义者以《新思潮》杂志为阵地发表文章,当时被称为“新思潮派”。
新思潮派的“中国经济研究专号”出版后,严灵峰、任曙发表文章表示反对,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正式展开。
严灵峰曾参加王平等组织的“战斗社”(中国托派四个派别之一),1930年7月参加创办《动力》杂志,在《动力》杂志第1期、第2期先后发表了《中国是资本主义的经济还是封建制度的经济》、《再论中国经济问题》两篇文章。1931年6月,他以这两篇文章为主又加了一篇《我们的反批评》及《序言》,编辑成《中国经济问题研究》一书,由新生命书局出版。1932年他又出版了《追击与反攻》一书。任曙1931年1月出版了《中国经济研究绪论》一书,此外还在《读书杂志》上写了几篇文章。由于严灵峰最早在《动力》杂志上阐明了托派的观点,所以人们称他们为“动力派”,何干之称他们为“机械派”。
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虽然是由“新生命派”挑起,但论战展开以后,主要是在“新思潮派”(马克思主义派)和与“新生命派”持相同观点的“动力派”之间进行的。此外还有些人发表文章,表示对两派的观点都不尽同意,如孙倬章在《中国经济的分析》中提出,中国社会经济上是资本主义占统治地位,而政治上又是封建势力占统治地位;胡秋原在《略复孙倬章君并略论中国社会性质》中说,中国是国际帝国主义殖民地化的先资本主义社会;金如梅在《中国经济问题的研究方法略评》一文中说,中国社会是次殖民地下落后的资本主义社会;罗敦伟在《中国统制经济先决问题》一文中说,中国是变质的封建社会;方亦如在《中国经济问题》中说,中国是衰落时期的封建社会⑤。这些观点实质上仍可以归类为资本主义论或半殖民半封建论两派,只是不够明确而已。
新思潮派和动力派围绕着中国近代社会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这一中心问题,主要的从三个方面展开了激烈的论争。
一、是不是帝国主义绝对地破坏了封建势力?
帝国主义入侵中国后,中国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是公认的事实,但是,帝国主义对中国经济作用的程度如何?出现了截然不同的估价。动力派的严灵峰认为“帝国主义本身是代表高度的资本主义势力,他对于封建的经济制度完全处于不可调和的矛盾地位”⑥,所以“他在中国势力的发展要绝对的破坏封建势力和关系,促使中国走向资本主义进化的过程”⑦,针对新思潮派的“帝国主义维护封建残余”的观点,严灵峰批驳说:“中国从封建时代遗留下来的军阀制度,不但帝国主义尽量想利用去统治中国扩充自己经济的势力即资本主义的势力,而中国资产阶级不管是独立的,买办的,半买办的也都想利用军阀来扩张自己的经济利益,然而,结果,不管帝国主义占取全部统治也好,中国资产阶级在刻苦可怜的挣扎中侥幸发展也好,总是使中国整个国民经济中的资本主义势力扩大,封建和半封建的基础崩溃愈速,军阀愈失去封建制度的根据而服从于资产阶级的利益,为他们所充分的役使。”⑧
新思潮派认为帝国主义对中国社会经济具有正、反两方面的作用,正面是破坏自然经济,促进商品经济,反面是维护封建势力,阻滞民族工业。潘东周指出“帝国主义是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当帝国主义开始侵入中国的时候,中国的农业停顿于自然经济与封建的生产关系上,城市工业处于手工生产状态,行会制度占着优势。“在这一个状态中,帝国主义在中国经济中确有一种积极的作用,在相对的意义上说,他(它)确是破坏了中国经济的停滞状态。帝国主义侵入中国以后,首先便必需将帝国主义的商品运入中国的内地,因此便有大规模的铁路建设,商埠的开辟。以后因为要剥夺中国的廉价劳动与利用天然的原料,也开始在中国建设新式的工厂及一切资本主义的企业。中国工业革命的过程,确是在帝国主义侵入中国以后方才开始”。“可是,这只是一方面的作用,帝国主义还有另一方面,看来似乎是矛盾的。这便是帝国主义与中国封建制度的勾结。”“帝国主义在中国农村中收买农民的原料,他所用的方法便是与农村封建地主及商业资本有密切的联系。帝国主义或是利用自己的买办(商业资本),向农村地主收买原料,使地主必要加紧剥削农民;或是乘着农民穷困的时候,用金钱借给农民,以贱价预定次年的生产品。无论是那一种形势(式),帝国主义终是利用着封建地主与商业资本,使农民在旧的生产方法与生产关系之上,受着更厉害的剥削。帝国主义对于中国一切封建军阀的苛捐杂税,同样是采取一种帮助与维持的态度。这些军阀官僚之封建式的剥夺,并不能够影响到帝国主义在中国所建立的产业,而是只使中国民族工业更加难于发展,使帝国主义可以垄断在市场竞争中的胜利。”⑨
二、是不是商品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
动力派论证中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另一个论据是中国日渐发达的商品经济。帝国主义入侵中国后,大量倾销工业品,收购工业原料和农副产品,中国商品经济表现出了繁荣的景象。任曙根据他制定的统计表得出两个结论:“(1)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在1920年前后同战前的俄国对比,已有同高或较高的程度。(2)局部的抽出来看,在江苏,东三省,广东,河北和湖北等全国经济中心区域,不但远超过战前的俄国,甚至与战前的奥、希、赛等国家不相上下,或则同样超过之。”⑩根据商品经济存在的事实,他认定“帝国主义底侵入促进中国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商品经济底发展,就是资本主义底发展”(11)。
新思潮派批判了动力派“商品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的观点,指出资本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一种,资本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但不能说商品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二者不能无条件转换,只有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下,商品经济才是资本主义经济。向省吾指出:早在鸦片战争前,中国的商业资本已经相当发达,但它并没有引起我国生产方法的变化。最近数十年来,中国的商业资本的确获得了从来所未有的大规模的发展和集积,但这并不是中国产业资本发展的结果,而是中国愈加整个的日益化为帝国主义商品市场及原料市场的表现。中国的历年的对外输出,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农产物的原料的输出,而中国的农业的经营,大都是手工业劳动的小经营。因此,中国商业资本的畸形繁荣不仅不是中国资本主义发达的标志,恰恰是中国资本主义不发达的证明(12)。吴黎平在《中国土地问题》一文中指出“商业资本之拥有土地,绝对不能证明其剥削的方式就是资本主义剥削方式,反之,投在土地上的商业资本,在未转为工业资本以前,只会采取旧的封建式的剥削方式”,中国农村中虽也存在着资本主义的剥削,“不过这种剥削的范围和封建剥削比较起来,真是微乎其微”(13)。
三、华洋两种资本可否一视同仁?
在帝国主义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关系问题上,动力派坚决反对新思潮派的“帝国主义阻碍中国民族工业发展”的观点,认为二者的关系是一致的,不存在矛盾。严灵峰说资本主义经济是国际性质的,“在世界经济领域内在逻辑上各个国民经济只是世界经济的一个单位,一个部门,这好像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各单个企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一个单位,而企业内部的各部门又是该企业的一个单位”,“不成器的马克思主义门徒李立三们,最可笑的便是不懂国民经济的本质是什么?他们以为中国境内的帝国主义一切工厂,矿山,银行,铁道等等都不是属于中国整个国民经济系统以内,所以不得不将中国的民族工业和国民经济一切概念含混起来。因此,一见某部分民族工业受打击或发展缓慢,于是便结论说:中国国民经济不能够发展,甚至说受帝国主义的束缚不能发展?!他们不了解在中国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帝国主义企业和民族企业就像各分立企业的相互关系。帝国主义在中国境内之排挤民族企业,正如他自己国内各企业间之互相排挤一样。”(14)任曙与严灵峰同一观点,也反对区分华洋资本,他说:“帝国主义在中国发展,中国的资本主义没有发展。这只有资产阶级学者,才去分别这些是他们的,那些是列强的。中国的工人是不应该这样那样替别的人划分界限的。他们只晓得帝国主义和中国资产阶级是分不开的好弟兄。”(15)
严灵峰、任曙竭力否认华洋资本的区别,是为了说明中国
资本主义发展的程度已经在中国经济构造中获得领导地位。任曙说:“既然在中国境内的华洋两种资本主义是当作统一的中国经济看待的,那末帝国主义在华的银行,工厂,商店,矿山,轮船及铁路资本等,再加以土著资本家的银行,工厂,商店,矿山,轮船,铁路等,就足以压倒封建经济,而支配全国生活。”(16)因为华洋资本无区别地构成了中国资本主义的组成部分,任曙
就得以举出许多统计数字来证明中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观点,他相信以帆船可以代表封建经济,轮船可以代表资本主义经济,当他看到历年轮船与帆船出入全国各海关吨数百分比,1926年轮船已经达到98%,帆船减少到2%时,就断定资本主义成份在国民经济中已占98%,封建经济只占2%了。他又以钱庄与银行的兴替来反映资本主义与封建经济的盛衰,1912年金融投资百分比中,钱庄占37%,银行占63%,他以此断定资本主义已占63%,封建经济只占37%了。他又以土丝生产代表封建手工业,半厂丝和厂丝的生产代表近代大工业,当他看到1928年中国土丝生产只占9.7%,而厂丝、半厂丝却占90.3%,就断定资本主义占90%以上了(17)。
华洋资本一视同仁是动力派观点的重要依据,新思潮派抓住动力派的弱点予以猛攻。苏华在《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一文中批评说:“在破坏中国固旧的生产关系上这点看来,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帝国主义在华经济的发展都起着同样的作用,都有相等的意义。但是,我们并不能便由这点或另外各点出发来否认它们中间有矛盾的存在,有本质上和地位上的差异,站在科学的见地上应将中外资本主义分为统治的(帝国主义在华的经济)与附庸的(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两种经济形态来考察。”(18)刘梦云指出帝国主义的目的“是在把中国变成帝国主义经济的附庸,变成它的原料出产地,它的商品市场,与它的投资所在,所以它不但不能帮助中国资本主义的独立发展,而且阻止中国资本主义的独立发展;他不但不消灭乡村中间的封建式的剥削,而且加紧了这种剥削”(19)。刘梦云还认为任曙运用统计数字论证中国社会性质的方法是错误的,申明:“我们所争论的,是中国现在到底是什么社会,是资本主义的剥削或是资本主义的关系占统治的地位,还是封建的剥削或是封建的关系占统治的地位?所以任君的好些数目字,并不能够帮助任君。”(20)
中国社会性质论战一开始,陶希圣就从中国社会史的角度分析中国社会的性质,认为战国时代封建制度已经崩坏,以此作为中国社会非封建性的论据。随着论战的展开,参加论战的派别为驳倒对方,证明自己的观点,从各个角度寻找论据,作为现实社会源头的中国社会史就成了中国社会性质论战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1932年前后,中国社会性质问题的论战扩展成为中国社会史的论战。
早在1928年郭沫若东渡日本后,就开始了清算中国历史的工作。1929年11月他把研究成果辑录成《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出版。在这部书里,他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揭示中国历史的发展过程,认为中国社会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社会经济形态,中国国情并不特殊。郭沫若的观点与陶希圣等人的中国历史特殊论针锋相对,所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出版,遭到了新生命派以及托陈取消派的攻击。同年,陶希圣出版了《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继陶希圣之后,周佛海、顾孟余、胡秋原、李季、王宜昌等人也纷纷发表研究中国社会史的文章抨击郭沫若的观点。1931年4月,《读书杂志》创刊,主编王礼锡邀请各派在《读书杂志》上发表有关中国社会史的文章,进行讨论。从1931年10月的第1卷第4、5期起,编成《中国社会史的论战》专辑,到1933年3月止,共编成4辑。《读书杂志》是中国社会史论战的阵地,1933年9月停刊后,中国社会史的论战才沉寂下来。参加中国社会史论战的刊物除了《读书杂志》外,还有1932年翦伯赞等人在天津创办的《丰台》旬刊,北京的吴承仕、孙席珍等人创办的《文史》杂志,《三民半月刊》以及《晨报》、《益世报》等报纸。
参加中国社会史论战的范围极为广泛,“在中国,在日本,在苏联,青年人,老年人,实际家,理论家,都曾有过很热烈的争论”,论战的中心内容有三点:“(一)亚细亚生产方法是什么?中国曾否出现过这样的时代?(二)中国有没有奴隶社会,中国奴隶社会与希腊罗马社会是否完全相同?(三)中国封建社会有什么特性,封建社会的发生发展及其没落是怎样?”(21)
关于亚细亚生产方法,苏联和日本史学界曾经展开过激烈的讨论,有一派观点认为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是存在于五种社会经济形态之外的另一种特殊的社会经济形态,苏联的马扎亚尔是这一观点的代表。哥德斯则认为亚细亚生产方法就是封建主义,并明确指出特殊的社会经济形态的观点有害于中国革命。
中国社会史论战最激烈的时期是1932至1933年这两年。郭沫若对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最先发表见解。1928年,郭沫若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是指古代的原始公产社会。1936年,他修改自己的观点,认为是“家长制”或“氏族财产形态”。吕振羽在《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及《中国社会史》等著作中批评了普列汉诺夫的“东洋社会论”和马扎亚尔等人的中国乃至东方社会发展“特殊法则”论,认为马克思所说的亚细亚生产方式,不外是东方国家的奴隶制度。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即希腊、罗马而外之其他国家的奴隶制阶段的社会(22)。继吕振羽之后,侯外庐也提出亚细亚生产方式是指东方的奴隶社会的观点。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理解虽不完全一致,但他们都否认亚细亚生产方式是特殊社会形态的论点,否认中国社会的特殊性。
与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相反,杜畏之、李季等人则接受了亚细亚生产方式为特殊社会形态的论点。何干之评价说:“李季先生是信奉普列汉诺夫的。他以为东西方社会的两种模型,彼此大不相同,根本的原因,是受了地理环境的影响,所以欧洲的奴隶社会,衔接着氏族制度,而东洋社会,缺了一个奴隶时代,亚细亚生产方法,就是氏族社会的承继者。”(23)杜畏之的观点与李季的相同,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与奴隶制一样,都是氏族社会瓦解后出现的几种并行的社会经济形态。李、杜的目的是要说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以此否定马克思主义对中国革命的指导意义。
关于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奴隶制社会问题。陶希圣、李季、王礼锡、胡秋原都否认中国历史上有奴隶制阶段。陶希圣在《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中认为“中国自有神话传说以来,一直至清末鸦片战争以前,都是封建社会”。1932年他修正自己的观点说:“战国到后汉是奴隶经济占主要地位的社会。”胡秋原认为殷前为原始社会时代,殷为氏族社会时代,周、春秋、战国为封建社会时代。王礼锡的观点是殷为正在崩溃中的氏族社会,而有初期封建社会之萌芽(24)。
郭沫若、吕振羽等马克思主义史学家都认为中国历史上有奴隶制。郭沫若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提出:西周以前为原始公产制的氏族社会,西周为奴隶制社会。吕振羽在1934年6月出版的《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提出中国社会发展线索是:尧舜禹为母系氏族社会,夏启时代为男系本位时代,殷代为中国史的奴隶社会时代,周为中国史的初期封建社会时代,由秦到鸦片战争为变种的封建时代,鸦片战争后为半殖民半封建社会时代。翦伯赞、邓拓也都认为殷代为奴隶制社会。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观点认为,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观点完全适合于中国。
关于封建社会问题。争论的焦点是鸦片战争前中国社会的性质,因为它直接关系着鸦片战争后中国社会性质的确认——是资本主义还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实质内容。李季认为中国封建制度始于周初而终于周末,由秦统一中国以至清代末叶,两千零八十六年的历史是“前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时代”,“前资本主义”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经济形态?李季没有明确的解释,只说它是“一种过渡时代的生产方法,含有以前各种生产方法的残余”。与李季的观点基本相同,陶希圣提出过“先资本主义”,“商业资本主义”等名词,有如何干之的评价,“陶先生所写的史书最多,而他对于史观的豹变也最易。他差不多在每一本书中,都有一个主张,甚而在同一本书内,见解有时也前后不一致”,秦汉以后的历史他曾说一直到清末都是封建社会,又说秦汉以后的中国是前资本主义社会。1932年9月他发表《中国社会形式发展过程的新估定》又提出新的见解:西周时代是氏族社会末期,战国到后汉是奴隶社会,三国到唐末五代是发达的封建庄园时期,宋以后是先资本主义时期。陶希圣给“先资本主义”下了一个定义:一、自由劳动的存在,二、耕地分散,地租占生产的一半,三、工商业的存在,四、国内国外贸易发达,五、货币地租的采用。胡秋原和王礼锡还提出自秦代至鸦片战争这一段历史,是中国社会形态发展中的一段谜的时代。总之,不管是李季还是陶希圣,也不管是胡秋原还是王礼锡,他们提出“前资本主义”, “先资本主义”, “谜的时代”,目的就是要在封建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之间找出另一个时代,来证明由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没有连续性(25)。为中国社会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观点制造论据。
李达、吕振羽等人对“商业资本主义社会”的观点进行批判。李达指出:商业资本与封建经济具有密切的关系,它一方面促使封建领主或土地所有者逐渐加重对农民的剥削;另一方面又促使封建领主统治崩溃与自然经济解体,封建经济并不否认商业资本的发展,“商业资本在封建经济形态中,并不能发生什么支配的作用,反而是依存于封建的生产形态去发挥其剥削及破坏的机能。因而所谓‘商业资本独立支配的时代’的这种时代划分,是无意义的。”(26)吕振羽也指出,商业资本并不能独自代表何种生产力。
中国社会史的论战在1933年9月《读书杂志》停刊后,沉寂下来,1934年12月,陶希圣创办《食货》杂志,关于中国社会史又有过几次研究讨论,但论点论据基本停留在过去的水准上。
中国社会性质论战的第一阶段,论战范围大体局限在都市经济方面;论战的第二阶段,以中国社会史为对象;这两个方面虽然是认清中国社会性质所必不可少的内容,但仅有这两个方面还不能完整地认识中国社会,这是因为中国90%的人生活在农村,农村社会是中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弄清中国农村社会的具体情况,就不能给中国社会性质下科学的结论。由于这层关系,在中国社会性质论战的第一阶段,不少文章对中国农村社会就有过涉及。真正成为论战的中心,则是在1934年到1935年。
论战双方阵线分明,一方是以钱俊瑞、薛暮桥、孙冶方等为主要代表,以1934年9月创刊的《中国农村》为阵地,被称为“中国农村派”;另一方以王宜昌为主要代表并有王毓铨、张志澄、王景波等人,以1932年南京中国经济研究会创办的《中国经济》为阵地,被称为“中国经济派”。
1934年9月,王宜昌在《中国经济》发表《中国农村经济研究方法论》一文,表达他们的观点,同时还给《中国农村》编辑部写信,要求他们表述意见。
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论战的内容主要有两个,一是关于中国农村经济研究的方法,即以生产力还是以生产关系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二是关于中国农村社会的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还是资本主义社会。这两个问题密切关联,第一问题是第二个问题的基础,第二个问题是论战的目的。
关于中国农村经济研究的方法,王宜昌等人认为农村经济研究应以生产力为主,因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社会制度又是生产关系决定的,农村社会性质只能由农村生产力决定,所以应该研究土地的养力、耕畜的质量、各种技术种类与应用程度等问题。
中国农村派的钱俊瑞、薛暮桥等人站在马克思主义立场上予以批判,指出应当明确区分农村经济学与农业科学研究的不同对象。研究农村的生产力属于农业科学的研究范畴,农村经济学所要研究的是在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内的农业生产关系,农业科学与农村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不能混淆、不能转换的。虽然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并构成某种社会制度的物质基础,但生产力不能体现社会制度的本质,决定社会性质或阶级关系的直接因素不是生产技术而是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关于中国农村的社会性质,王宜昌、王毓铨等人以生产力为研究对象,得出中国农村已是资本主义农村的结论。其论据主要有4点:1.从帝国主义与中国经济的关系看,中国国民经济已经卷入世界经济的漩涡之中,帝国主义及中国都市经济对中国农村经济起着支配作用,表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中国已经占了优势。2.从租佃关系上看,封建的租佃形式和资本主义的租佃形式,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前者仅有“口头约定的契约”,后者则有“文书的契约”。文书契约标志着农民从对地主的隶属关系中解放了出来,成了自由人。农村文书契约增多表明农村资本主义化了。3.关于雇佣劳动,他们从统计数字中计算出中国农村雇佣劳动者已占农村人口的10%左右,由此认定中国农业资本主义已经深化。
钱俊瑞等人对王宜昌、王毓铨的中国农村资本主义化的论据逐条地进行了分析批判。钱俊瑞指出国际资本虽然支配了中国农村,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在中国农村虽然有了相当的存在,“可是资本主义的矛盾还没有变成中国农村中一切矛盾的支配形态。而榨取剩余生产物的基础,主要地还在土地所有。”(27)从租佃关系上看,中国农村派认为不能从“口头契约”, “文字契约”这样的表面形式看问题,应从内容上去分析租佃的本质。中国农村文字契约虽然多了,这不过是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把集中起来的土地又分割成小块,交给小农独立经营的结果,经营方式没有发生变化,仍是封建的剥削关系。关于雇佣劳动,资本主义因素在租佃关系上确有某些滋长,农村中已经出现了少量的雇佣劳动关系,但是并未占主要地位。针对王宜昌等人统计的农村雇工占10%的数字,中国农村派指出:中国农村雇工也并非都是资本主义性质的,还存在做工偿债的,人工换畜工的,支付劳役地租的,以及娶妻成家的条件和以养老为条件的雇佣方式等等,这些都不属于自由出卖劳动力,不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雇佣劳动。
中国农村社会性质的论战在1936年初结束。这次论战把中国社会性质论战所涉及的领域,从城市和工业经济范围,从历史范围引向乡村的农业经济;对中国农村的认识,从单纯的抽象的理论概念分析转变到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论证;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得到了更有力的说明。
中国近代社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社会?这关系到中国革命性质的确认、中国革命方针政策的制定。中国共产党一成立就开始调查分析中国社会的性质,1922年7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代表大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分析了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得出了中国社会是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结论,根据这个结论制定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与国民党合作共同掀起了国民革命运动,沉重打击了北洋军阀的统治。
由于国民革命统一战线内部分裂,国民党右翼集团蒋介石、汪精卫相继背叛革命,使得轰轰烈烈的国民革命功败垂成,革命的果实为蒋介石集团所攫取。
大革命失败后中国社会是个什么样的社会?是否因蒋介石统治的确立,社会性质发生了变化?中国共产党认为中国社会性质没有变化。1928年6月召开的中共“六大”明确指出:中国社会性质仍然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并没有从帝国主义压迫之下解放出来,地主阶级的私有土地制度并没有推翻,一切半封建余孽并没有肃清①。
但是,还在大革命失败前夕,共产国际和苏联共产党内关于中国社会性质和革命性质问题就发生了严重的分歧。以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拉狄克为代表的少数派认为中国已是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否认封建的压迫在中国有主要的作用,否认农业革命有举足轻重的社会意义,只承认中国资本主义要求关税自主是带上反帝的性质。”拉狄克认为“商业资本在中国已有久远的历史,蚕食了封建势力,所以现在中国农村没有封建势力的存在。”②斯大林为代表的苏共多数派则认为封建势力是中国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基本力量,帝国主义通过扶持中国的封建势力来统治中国,因此中国革命是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苏联共产党和共产国际内部的争论直接影响到中国。首先是革命阵营内部,以陈独秀为代表的一批人,他们在总结、思考大革命失败教训问题时,接受了托洛茨基的观点,认为“中国的封建残余,经过了商业资本长期的侵蚀,自国际资本主义侵入中国以后,资本主义的矛盾形态伸入了农村,整个的农民社会之经济构造,都为商品经济所支配”,“中国的一九二五——一九二七年之革命,无论如何失败,无论如何未曾完成其任务,终不失其历史的意义,因为它确已开始了中国历史上一大转变时期;这一转变时期的特征,便是社会阶级关系之转变,主要的是资产阶级得了胜利,在政治上对各阶级取得了优越地位,取得了帝国主义的让步与帮助,增加了它的阶级力量之比重;封建残余在这一大转变时期中,受了最后打击,失了统治全中国的中央政权形式,失了和资产阶级对立的地位,至少在失去对立地位之过程中,变成残余势力之残余。”③根据这样的分析,陈独秀认为大革命失败的原因是没有反对资产阶级,助长了资产阶级势力的结果,认为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开展反帝反封建的土地革命战争是继续着以前的机会主义路线,正确的路线应是准备第三次革命高潮的到来,做反对资产阶级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准备而不是武装斗争、土地革命。陈独秀为首的一批人站在革命的立场取消中国革命,被称为“中国托派”或“托陈取消派”。其次是站在革命阵营外部的以陶希圣、周佛海等为代表的一批反动文人,配合蒋介石的反革命军事“围剿”,发动了反革命文化“围剿”,论证中国是资本主义社会,以此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帝反封建革命的前提依据,进而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运动。
中国共产党在大革命失败后不久,即开展了反对“托陈取消派”的斗争,批判了陈独秀等人在中国社会性质、革命性质问题上的错误理论,论证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公开的中国社会性质论战则是陶希圣等人在1928年至1930年挑起的。
1928年陶希圣与周佛海在上海创办了《新生命》杂志。10月,陶希圣在《新生命》杂志第1卷第10期上发表了《中国社会到底是什么社会》一文,否认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认为中国社会“从最下层的农户起到最上层的军阀止,是一个宗法封建社会的构造,其庞大的身份阶级不是封建领主,而是以政治力量执行土地所有权并保障其身份和信仰的士大夫阶级。中国资本主义受这个势力的桎梏,所以不能自发的发展。自帝国主义的经济势力侵入以后,上层社会除兼地主与资本家的残余士大夫阶级而外,新生了以帝国主义资本为中心的资本阶级。在都市,资本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已有‘见端’。在乡村,全国耕地大半属于地主而为佃田,农民土地问题形势极为严重”④。陶希圣认为中国社会具有特殊性,并且具备几种社会类型,其用意是以中国社会的复杂性否定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普遍性,以否定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活动。继《中国社会到底是什么社会》一文后,陶希圣还发表了《中国之商人资本及地主与农民》、《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 《中国社会与中国革命》、 《中国问题之回顾与展望》、《中国社会现象拾零》等论文和著作,阐述他的观点,反对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理论。因陶希圣等人以《新生命》月刊为主要舆论阵地,被时人称为“新生命派”。
为了批判非马克思主义观点,澄清中国社会性质,中国共产党把革命的社会科学工作者组织起来,1930年成立了“中国社会科学家联盟”,对反革命的理论予以回击。1929年11月,王学文等人在上海创办了《新思潮》杂志,1930年4月,《新思潮》月刊第5期,出版了《中国经济研究专号》。刊载了潘东周的《中国经济的性质》、王学文的《中国资本主义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其发展及其前途》、向省吾的《帝国主义与中国经济》和《中国商业资本》、吴黎平的《中国土地问题》、李一氓的《中国劳动问题》等文章。其中潘东周的《中国经济的性质》、王学文的《中国资本主义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其发展及其前途》和同年6月潘东周在《社会科学讲座》第1卷发表的《中国国民经济的改造问题》三篇文章影响最大,是马克思主义者关于中国社会性质论战的代表作,也是严灵峰、任曙后来批判的对象。上述文章较系统地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国社会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论断,批判了“新生命派”和“托陈取消派”的观点。由于马克思主义者以《新思潮》杂志为阵地发表文章,当时被称为“新思潮派”。
新思潮派的“中国经济研究专号”出版后,严灵峰、任曙发表文章表示反对,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正式展开。
严灵峰曾参加王平等组织的“战斗社”(中国托派四个派别之一),1930年7月参加创办《动力》杂志,在《动力》杂志第1期、第2期先后发表了《中国是资本主义的经济还是封建制度的经济》、《再论中国经济问题》两篇文章。1931年6月,他以这两篇文章为主又加了一篇《我们的反批评》及《序言》,编辑成《中国经济问题研究》一书,由新生命书局出版。1932年他又出版了《追击与反攻》一书。任曙1931年1月出版了《中国经济研究绪论》一书,此外还在《读书杂志》上写了几篇文章。由于严灵峰最早在《动力》杂志上阐明了托派的观点,所以人们称他们为“动力派”,何干之称他们为“机械派”。
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虽然是由“新生命派”挑起,但论战展开以后,主要是在“新思潮派”(马克思主义派)和与“新生命派”持相同观点的“动力派”之间进行的。此外还有些人发表文章,表示对两派的观点都不尽同意,如孙倬章在《中国经济的分析》中提出,中国社会经济上是资本主义占统治地位,而政治上又是封建势力占统治地位;胡秋原在《略复孙倬章君并略论中国社会性质》中说,中国是国际帝国主义殖民地化的先资本主义社会;金如梅在《中国经济问题的研究方法略评》一文中说,中国社会是次殖民地下落后的资本主义社会;罗敦伟在《中国统制经济先决问题》一文中说,中国是变质的封建社会;方亦如在《中国经济问题》中说,中国是衰落时期的封建社会⑤。这些观点实质上仍可以归类为资本主义论或半殖民半封建论两派,只是不够明确而已。
新思潮派和动力派围绕着中国近代社会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这一中心问题,主要的从三个方面展开了激烈的论争。
一、是不是帝国主义绝对地破坏了封建势力?
帝国主义入侵中国后,中国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是公认的事实,但是,帝国主义对中国经济作用的程度如何?出现了截然不同的估价。动力派的严灵峰认为“帝国主义本身是代表高度的资本主义势力,他对于封建的经济制度完全处于不可调和的矛盾地位”⑥,所以“他在中国势力的发展要绝对的破坏封建势力和关系,促使中国走向资本主义进化的过程”⑦,针对新思潮派的“帝国主义维护封建残余”的观点,严灵峰批驳说:“中国从封建时代遗留下来的军阀制度,不但帝国主义尽量想利用去统治中国扩充自己经济的势力即资本主义的势力,而中国资产阶级不管是独立的,买办的,半买办的也都想利用军阀来扩张自己的经济利益,然而,结果,不管帝国主义占取全部统治也好,中国资产阶级在刻苦可怜的挣扎中侥幸发展也好,总是使中国整个国民经济中的资本主义势力扩大,封建和半封建的基础崩溃愈速,军阀愈失去封建制度的根据而服从于资产阶级的利益,为他们所充分的役使。”⑧
新思潮派认为帝国主义对中国社会经济具有正、反两方面的作用,正面是破坏自然经济,促进商品经济,反面是维护封建势力,阻滞民族工业。潘东周指出“帝国主义是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当帝国主义开始侵入中国的时候,中国的农业停顿于自然经济与封建的生产关系上,城市工业处于手工生产状态,行会制度占着优势。“在这一个状态中,帝国主义在中国经济中确有一种积极的作用,在相对的意义上说,他(它)确是破坏了中国经济的停滞状态。帝国主义侵入中国以后,首先便必需将帝国主义的商品运入中国的内地,因此便有大规模的铁路建设,商埠的开辟。以后因为要剥夺中国的廉价劳动与利用天然的原料,也开始在中国建设新式的工厂及一切资本主义的企业。中国工业革命的过程,确是在帝国主义侵入中国以后方才开始”。“可是,这只是一方面的作用,帝国主义还有另一方面,看来似乎是矛盾的。这便是帝国主义与中国封建制度的勾结。”“帝国主义在中国农村中收买农民的原料,他所用的方法便是与农村封建地主及商业资本有密切的联系。帝国主义或是利用自己的买办(商业资本),向农村地主收买原料,使地主必要加紧剥削农民;或是乘着农民穷困的时候,用金钱借给农民,以贱价预定次年的生产品。无论是那一种形势(式),帝国主义终是利用着封建地主与商业资本,使农民在旧的生产方法与生产关系之上,受着更厉害的剥削。帝国主义对于中国一切封建军阀的苛捐杂税,同样是采取一种帮助与维持的态度。这些军阀官僚之封建式的剥夺,并不能够影响到帝国主义在中国所建立的产业,而是只使中国民族工业更加难于发展,使帝国主义可以垄断在市场竞争中的胜利。”⑨
二、是不是商品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
动力派论证中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另一个论据是中国日渐发达的商品经济。帝国主义入侵中国后,大量倾销工业品,收购工业原料和农副产品,中国商品经济表现出了繁荣的景象。任曙根据他制定的统计表得出两个结论:“(1)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在1920年前后同战前的俄国对比,已有同高或较高的程度。(2)局部的抽出来看,在江苏,东三省,广东,河北和湖北等全国经济中心区域,不但远超过战前的俄国,甚至与战前的奥、希、赛等国家不相上下,或则同样超过之。”⑩根据商品经济存在的事实,他认定“帝国主义底侵入促进中国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商品经济底发展,就是资本主义底发展”(11)。
新思潮派批判了动力派“商品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的观点,指出资本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的一种,资本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但不能说商品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二者不能无条件转换,只有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下,商品经济才是资本主义经济。向省吾指出:早在鸦片战争前,中国的商业资本已经相当发达,但它并没有引起我国生产方法的变化。最近数十年来,中国的商业资本的确获得了从来所未有的大规模的发展和集积,但这并不是中国产业资本发展的结果,而是中国愈加整个的日益化为帝国主义商品市场及原料市场的表现。中国的历年的对外输出,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农产物的原料的输出,而中国的农业的经营,大都是手工业劳动的小经营。因此,中国商业资本的畸形繁荣不仅不是中国资本主义发达的标志,恰恰是中国资本主义不发达的证明(12)。吴黎平在《中国土地问题》一文中指出“商业资本之拥有土地,绝对不能证明其剥削的方式就是资本主义剥削方式,反之,投在土地上的商业资本,在未转为工业资本以前,只会采取旧的封建式的剥削方式”,中国农村中虽也存在着资本主义的剥削,“不过这种剥削的范围和封建剥削比较起来,真是微乎其微”(13)。
三、华洋两种资本可否一视同仁?
在帝国主义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关系问题上,动力派坚决反对新思潮派的“帝国主义阻碍中国民族工业发展”的观点,认为二者的关系是一致的,不存在矛盾。严灵峰说资本主义经济是国际性质的,“在世界经济领域内在逻辑上各个国民经济只是世界经济的一个单位,一个部门,这好像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各单个企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一个单位,而企业内部的各部门又是该企业的一个单位”,“不成器的马克思主义门徒李立三们,最可笑的便是不懂国民经济的本质是什么?他们以为中国境内的帝国主义一切工厂,矿山,银行,铁道等等都不是属于中国整个国民经济系统以内,所以不得不将中国的民族工业和国民经济一切概念含混起来。因此,一见某部分民族工业受打击或发展缓慢,于是便结论说:中国国民经济不能够发展,甚至说受帝国主义的束缚不能发展?!他们不了解在中国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帝国主义企业和民族企业就像各分立企业的相互关系。帝国主义在中国境内之排挤民族企业,正如他自己国内各企业间之互相排挤一样。”(14)任曙与严灵峰同一观点,也反对区分华洋资本,他说:“帝国主义在中国发展,中国的资本主义没有发展。这只有资产阶级学者,才去分别这些是他们的,那些是列强的。中国的工人是不应该这样那样替别的人划分界限的。他们只晓得帝国主义和中国资产阶级是分不开的好弟兄。”(15)
严灵峰、任曙竭力否认华洋资本的区别,是为了说明中国
资本主义发展的程度已经在中国经济构造中获得领导地位。任曙说:“既然在中国境内的华洋两种资本主义是当作统一的中国经济看待的,那末帝国主义在华的银行,工厂,商店,矿山,轮船及铁路资本等,再加以土著资本家的银行,工厂,商店,矿山,轮船,铁路等,就足以压倒封建经济,而支配全国生活。”(16)因为华洋资本无区别地构成了中国资本主义的组成部分,任曙
就得以举出许多统计数字来证明中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观点,他相信以帆船可以代表封建经济,轮船可以代表资本主义经济,当他看到历年轮船与帆船出入全国各海关吨数百分比,1926年轮船已经达到98%,帆船减少到2%时,就断定资本主义成份在国民经济中已占98%,封建经济只占2%了。他又以钱庄与银行的兴替来反映资本主义与封建经济的盛衰,1912年金融投资百分比中,钱庄占37%,银行占63%,他以此断定资本主义已占63%,封建经济只占37%了。他又以土丝生产代表封建手工业,半厂丝和厂丝的生产代表近代大工业,当他看到1928年中国土丝生产只占9.7%,而厂丝、半厂丝却占90.3%,就断定资本主义占90%以上了(17)。
华洋资本一视同仁是动力派观点的重要依据,新思潮派抓住动力派的弱点予以猛攻。苏华在《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一文中批评说:“在破坏中国固旧的生产关系上这点看来,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帝国主义在华经济的发展都起着同样的作用,都有相等的意义。但是,我们并不能便由这点或另外各点出发来否认它们中间有矛盾的存在,有本质上和地位上的差异,站在科学的见地上应将中外资本主义分为统治的(帝国主义在华的经济)与附庸的(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两种经济形态来考察。”(18)刘梦云指出帝国主义的目的“是在把中国变成帝国主义经济的附庸,变成它的原料出产地,它的商品市场,与它的投资所在,所以它不但不能帮助中国资本主义的独立发展,而且阻止中国资本主义的独立发展;他不但不消灭乡村中间的封建式的剥削,而且加紧了这种剥削”(19)。刘梦云还认为任曙运用统计数字论证中国社会性质的方法是错误的,申明:“我们所争论的,是中国现在到底是什么社会,是资本主义的剥削或是资本主义的关系占统治的地位,还是封建的剥削或是封建的关系占统治的地位?所以任君的好些数目字,并不能够帮助任君。”(20)
中国社会性质论战一开始,陶希圣就从中国社会史的角度分析中国社会的性质,认为战国时代封建制度已经崩坏,以此作为中国社会非封建性的论据。随着论战的展开,参加论战的派别为驳倒对方,证明自己的观点,从各个角度寻找论据,作为现实社会源头的中国社会史就成了中国社会性质论战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1932年前后,中国社会性质问题的论战扩展成为中国社会史的论战。
早在1928年郭沫若东渡日本后,就开始了清算中国历史的工作。1929年11月他把研究成果辑录成《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出版。在这部书里,他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揭示中国历史的发展过程,认为中国社会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社会经济形态,中国国情并不特殊。郭沫若的观点与陶希圣等人的中国历史特殊论针锋相对,所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出版,遭到了新生命派以及托陈取消派的攻击。同年,陶希圣出版了《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继陶希圣之后,周佛海、顾孟余、胡秋原、李季、王宜昌等人也纷纷发表研究中国社会史的文章抨击郭沫若的观点。1931年4月,《读书杂志》创刊,主编王礼锡邀请各派在《读书杂志》上发表有关中国社会史的文章,进行讨论。从1931年10月的第1卷第4、5期起,编成《中国社会史的论战》专辑,到1933年3月止,共编成4辑。《读书杂志》是中国社会史论战的阵地,1933年9月停刊后,中国社会史的论战才沉寂下来。参加中国社会史论战的刊物除了《读书杂志》外,还有1932年翦伯赞等人在天津创办的《丰台》旬刊,北京的吴承仕、孙席珍等人创办的《文史》杂志,《三民半月刊》以及《晨报》、《益世报》等报纸。
参加中国社会史论战的范围极为广泛,“在中国,在日本,在苏联,青年人,老年人,实际家,理论家,都曾有过很热烈的争论”,论战的中心内容有三点:“(一)亚细亚生产方法是什么?中国曾否出现过这样的时代?(二)中国有没有奴隶社会,中国奴隶社会与希腊罗马社会是否完全相同?(三)中国封建社会有什么特性,封建社会的发生发展及其没落是怎样?”(21)
关于亚细亚生产方法,苏联和日本史学界曾经展开过激烈的讨论,有一派观点认为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是存在于五种社会经济形态之外的另一种特殊的社会经济形态,苏联的马扎亚尔是这一观点的代表。哥德斯则认为亚细亚生产方法就是封建主义,并明确指出特殊的社会经济形态的观点有害于中国革命。
中国社会史论战最激烈的时期是1932至1933年这两年。郭沫若对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最先发表见解。1928年,郭沫若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是指古代的原始公产社会。1936年,他修改自己的观点,认为是“家长制”或“氏族财产形态”。吕振羽在《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及《中国社会史》等著作中批评了普列汉诺夫的“东洋社会论”和马扎亚尔等人的中国乃至东方社会发展“特殊法则”论,认为马克思所说的亚细亚生产方式,不外是东方国家的奴隶制度。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即希腊、罗马而外之其他国家的奴隶制阶段的社会(22)。继吕振羽之后,侯外庐也提出亚细亚生产方式是指东方的奴隶社会的观点。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理解虽不完全一致,但他们都否认亚细亚生产方式是特殊社会形态的论点,否认中国社会的特殊性。
与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相反,杜畏之、李季等人则接受了亚细亚生产方式为特殊社会形态的论点。何干之评价说:“李季先生是信奉普列汉诺夫的。他以为东西方社会的两种模型,彼此大不相同,根本的原因,是受了地理环境的影响,所以欧洲的奴隶社会,衔接着氏族制度,而东洋社会,缺了一个奴隶时代,亚细亚生产方法,就是氏族社会的承继者。”(23)杜畏之的观点与李季的相同,认为亚细亚生产方式与奴隶制一样,都是氏族社会瓦解后出现的几种并行的社会经济形态。李、杜的目的是要说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以此否定马克思主义对中国革命的指导意义。
关于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奴隶制社会问题。陶希圣、李季、王礼锡、胡秋原都否认中国历史上有奴隶制阶段。陶希圣在《中国社会之史的分析》中认为“中国自有神话传说以来,一直至清末鸦片战争以前,都是封建社会”。1932年他修正自己的观点说:“战国到后汉是奴隶经济占主要地位的社会。”胡秋原认为殷前为原始社会时代,殷为氏族社会时代,周、春秋、战国为封建社会时代。王礼锡的观点是殷为正在崩溃中的氏族社会,而有初期封建社会之萌芽(24)。
郭沫若、吕振羽等马克思主义史学家都认为中国历史上有奴隶制。郭沫若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一书中提出:西周以前为原始公产制的氏族社会,西周为奴隶制社会。吕振羽在1934年6月出版的《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提出中国社会发展线索是:尧舜禹为母系氏族社会,夏启时代为男系本位时代,殷代为中国史的奴隶社会时代,周为中国史的初期封建社会时代,由秦到鸦片战争为变种的封建时代,鸦片战争后为半殖民半封建社会时代。翦伯赞、邓拓也都认为殷代为奴隶制社会。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观点认为,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发展普遍规律的观点完全适合于中国。
关于封建社会问题。争论的焦点是鸦片战争前中国社会的性质,因为它直接关系着鸦片战争后中国社会性质的确认——是资本主义还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一实质内容。李季认为中国封建制度始于周初而终于周末,由秦统一中国以至清代末叶,两千零八十六年的历史是“前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时代”,“前资本主义”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经济形态?李季没有明确的解释,只说它是“一种过渡时代的生产方法,含有以前各种生产方法的残余”。与李季的观点基本相同,陶希圣提出过“先资本主义”,“商业资本主义”等名词,有如何干之的评价,“陶先生所写的史书最多,而他对于史观的豹变也最易。他差不多在每一本书中,都有一个主张,甚而在同一本书内,见解有时也前后不一致”,秦汉以后的历史他曾说一直到清末都是封建社会,又说秦汉以后的中国是前资本主义社会。1932年9月他发表《中国社会形式发展过程的新估定》又提出新的见解:西周时代是氏族社会末期,战国到后汉是奴隶社会,三国到唐末五代是发达的封建庄园时期,宋以后是先资本主义时期。陶希圣给“先资本主义”下了一个定义:一、自由劳动的存在,二、耕地分散,地租占生产的一半,三、工商业的存在,四、国内国外贸易发达,五、货币地租的采用。胡秋原和王礼锡还提出自秦代至鸦片战争这一段历史,是中国社会形态发展中的一段谜的时代。总之,不管是李季还是陶希圣,也不管是胡秋原还是王礼锡,他们提出“前资本主义”, “先资本主义”, “谜的时代”,目的就是要在封建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之间找出另一个时代,来证明由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没有连续性(25)。为中国社会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观点制造论据。
李达、吕振羽等人对“商业资本主义社会”的观点进行批判。李达指出:商业资本与封建经济具有密切的关系,它一方面促使封建领主或土地所有者逐渐加重对农民的剥削;另一方面又促使封建领主统治崩溃与自然经济解体,封建经济并不否认商业资本的发展,“商业资本在封建经济形态中,并不能发生什么支配的作用,反而是依存于封建的生产形态去发挥其剥削及破坏的机能。因而所谓‘商业资本独立支配的时代’的这种时代划分,是无意义的。”(26)吕振羽也指出,商业资本并不能独自代表何种生产力。
中国社会史的论战在1933年9月《读书杂志》停刊后,沉寂下来,1934年12月,陶希圣创办《食货》杂志,关于中国社会史又有过几次研究讨论,但论点论据基本停留在过去的水准上。
中国社会性质论战的第一阶段,论战范围大体局限在都市经济方面;论战的第二阶段,以中国社会史为对象;这两个方面虽然是认清中国社会性质所必不可少的内容,但仅有这两个方面还不能完整地认识中国社会,这是因为中国90%的人生活在农村,农村社会是中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弄清中国农村社会的具体情况,就不能给中国社会性质下科学的结论。由于这层关系,在中国社会性质论战的第一阶段,不少文章对中国农村社会就有过涉及。真正成为论战的中心,则是在1934年到1935年。
论战双方阵线分明,一方是以钱俊瑞、薛暮桥、孙冶方等为主要代表,以1934年9月创刊的《中国农村》为阵地,被称为“中国农村派”;另一方以王宜昌为主要代表并有王毓铨、张志澄、王景波等人,以1932年南京中国经济研究会创办的《中国经济》为阵地,被称为“中国经济派”。
1934年9月,王宜昌在《中国经济》发表《中国农村经济研究方法论》一文,表达他们的观点,同时还给《中国农村》编辑部写信,要求他们表述意见。
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论战的内容主要有两个,一是关于中国农村经济研究的方法,即以生产力还是以生产关系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二是关于中国农村社会的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还是资本主义社会。这两个问题密切关联,第一问题是第二个问题的基础,第二个问题是论战的目的。
关于中国农村经济研究的方法,王宜昌等人认为农村经济研究应以生产力为主,因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社会制度又是生产关系决定的,农村社会性质只能由农村生产力决定,所以应该研究土地的养力、耕畜的质量、各种技术种类与应用程度等问题。
中国农村派的钱俊瑞、薛暮桥等人站在马克思主义立场上予以批判,指出应当明确区分农村经济学与农业科学研究的不同对象。研究农村的生产力属于农业科学的研究范畴,农村经济学所要研究的是在特定的社会发展阶段内的农业生产关系,农业科学与农村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不能混淆、不能转换的。虽然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并构成某种社会制度的物质基础,但生产力不能体现社会制度的本质,决定社会性质或阶级关系的直接因素不是生产技术而是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关于中国农村的社会性质,王宜昌、王毓铨等人以生产力为研究对象,得出中国农村已是资本主义农村的结论。其论据主要有4点:1.从帝国主义与中国经济的关系看,中国国民经济已经卷入世界经济的漩涡之中,帝国主义及中国都市经济对中国农村经济起着支配作用,表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中国已经占了优势。2.从租佃关系上看,封建的租佃形式和资本主义的租佃形式,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前者仅有“口头约定的契约”,后者则有“文书的契约”。文书契约标志着农民从对地主的隶属关系中解放了出来,成了自由人。农村文书契约增多表明农村资本主义化了。3.关于雇佣劳动,他们从统计数字中计算出中国农村雇佣劳动者已占农村人口的10%左右,由此认定中国农业资本主义已经深化。
钱俊瑞等人对王宜昌、王毓铨的中国农村资本主义化的论据逐条地进行了分析批判。钱俊瑞指出国际资本虽然支配了中国农村,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在中国农村虽然有了相当的存在,“可是资本主义的矛盾还没有变成中国农村中一切矛盾的支配形态。而榨取剩余生产物的基础,主要地还在土地所有。”(27)从租佃关系上看,中国农村派认为不能从“口头契约”, “文字契约”这样的表面形式看问题,应从内容上去分析租佃的本质。中国农村文字契约虽然多了,这不过是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把集中起来的土地又分割成小块,交给小农独立经营的结果,经营方式没有发生变化,仍是封建的剥削关系。关于雇佣劳动,资本主义因素在租佃关系上确有某些滋长,农村中已经出现了少量的雇佣劳动关系,但是并未占主要地位。针对王宜昌等人统计的农村雇工占10%的数字,中国农村派指出:中国农村雇工也并非都是资本主义性质的,还存在做工偿债的,人工换畜工的,支付劳役地租的,以及娶妻成家的条件和以养老为条件的雇佣方式等等,这些都不属于自由出卖劳动力,不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雇佣劳动。
中国农村社会性质的论战在1936年初结束。这次论战把中国社会性质论战所涉及的领域,从城市和工业经济范围,从历史范围引向乡村的农业经济;对中国农村的认识,从单纯的抽象的理论概念分析转变到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论证;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得到了更有力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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