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国会与“七君子”事件

2019-05-22 可可诗词网-民国史纪事 https://www.kekeshici.com

        1935年,日寇的铁蹄越过长城,踏进了华北。随着华北事变的发生,中华民族面临着空前严重的危机,亡国灭种的惨祸已迫在眉睫。以“一二·九”学生爱国运动为契机,全国性的抗日救亡运动再次掀起了新高潮。一切不愿做亡国奴的人们,迅速行动起来,投身到了汹涌澎湃的救亡热潮中。在爱国运动逐步开展的过程中,救亡志士们很快认识到了团结、联合起来的必要性。这样,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便应运而生了。
        在1935年这一年中,上海文化界部分爱国知识分子,围绕着日本侵华与华北危局问题,举行了很多次的时事座谈会、报告会、读书会、叙餐会,借以寻求挽救祖国危亡的方策。《生活》周刊、《新生》周刊、《大众生活》、《妇女生活》、《读书生活》、《生活知识》等救亡刊物,也如雨后春笋一般纷纷诞生。该年5月发生的《新生》周刊事件,曾震动全国,更使上海文化界人士悲愤不已。“我所爱之国兮,你到那里去了?我要去追寻”①。这几乎成了所有爱国者的共同心声。8月1日,中共中央发表了《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号召停止内战,全国各党各派各军各界,团结起来,以“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的精神,去为抗日救国的神圣事业而奋斗。《八一宣言》还提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具体办法。它极大地鼓舞了人民群众的抗日斗志,推动了抗日救亡运动的蓬勃发展。12月,北平爆发了轰轰烈烈的“一二·九”运动,全国各地纷起响应,这直接促成了上海及全国规模的抗日救亡组织的诞生。
        12月12日,马相伯、沈钧儒、邹韬奋、章乃器、陶行知、李公朴、金仲华、钱俊瑞等280余人,联名发表了《上海文化界救国运动宣言》,对华北青年的救国运动,表示“十二万分的同情”;呼吁“负着指导社会使命的文化界,再也不能够苟且偷安,而应当立刻奋起,站在民众的前面而领导救国运动”②!同时,宣言还提出了“坚持领土和主权的完整,否认一切有损领土主权的条约和协定”等八项救国主张。12月19日至20日,上海复旦等大中学校学生近万人,冒着刺骨寒风,连夜举行游行、请愿,要求政府维持领土主权完整,出兵收复失地,保障言论集会自由。12月21日,上海妇女界代表在四川路基督教青年会举行大会,正式成立了上海妇女界救国会。该会由史良、沈兹九、王孝英、胡子婴、罗琼、杜君慧、陈波儿等11人担任理事,组成领导机构。当天,近千名妇女在四川路、南京路举行示威游行,并发表宣言,提出了多项救国主张,号召“全国妇女立刻自动地组织起来,贯彻我们的主张”③。
        12月27日,上海文化界救国会举行成立大会,“参加者有江问渔、沈钧儒、陶行知、邰爽秋、章乃器、王造时、曹聚仁、孙师毅等三百余人,沪地之教育、著作出版、新闻、电影、戏剧、法律诸界均有知名人士出席,颇极一时之盛”④。大会推选马相伯等27人为执行委员,杨荫溥等9人为候补执行委员,并发表了《上海文化界第二次救国运动宣言》。《宣言》更具体地提出了“根本改变目前外交政策,公布过去的外交经过”;“开放民众组织,保护爱国运动,迅速建立起民族统一阵线”;“停止一切内战”;“武装全国民众”;“保障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的绝对自由”;“释放一切政治犯,共赴国难”等八项主张。同时,要求国民党政府马上执行:严惩各地摧残救国运动的负责长官;取消对爱国运动的戒严令;撤废新闻检查制度,开放新闻封锁;释放被捕爱国学生及市民等四点。《宣言》还向全国文化界工作者提出了五项要求⑤。1936年1月9日,顾名、沈钧儒、曹聚仁、孙怀仁、周新民、潘大逵、吴清友、章乃器、王造时、汪馥炎等发起成立了上海各大学教授救国会。与此同时,袁牧之、陈波儿等组织了电影界救国会;陶行知、戴伯韬、刘季平等组织了国难教育社;复旦大学等一些大中学校也成立了学生救国会。此外,工人救国会、新闻界救国会等组织也渐次成立。
        在此基础上,1936年1月28日,上海各方面救国会的代表和爱国人士在上海总商会礼堂举行“一·二八”淞沪抗战四周年纪念大会,并宣布成立上海各界救国联合会。大会推举沈钧儒为上海各界救国联合会主席,由沈钧儒、章乃器、李公朴、陶行知、邹韬奋、王造时、史良、刘良模、沈体兰、沈兹九、张定夫、沙千里、潘大逵、彭文应等组成执行委员会。会后,有2000多人参加了示威游行,他们沿途高呼爱国口号,高唱救亡歌曲,情绪热烈激昂。上海各界救国联合会成立后,一方面积极扩大组织,筹备成立全国总会,另一方面则加强了舆论宣传工作,以扩大救国运动的影响。他们先后创办了《上海文化界救国会会刊》和《救亡情报》,并在“三八”、“五九”、“五卅”等纪念日,举行了几次较大规模的群众集会与示威游行,“壮烈的游行,唤醒了全上海民众”⑥。
        上海救亡运动的开展,在各地引起了连锁反应。全国各地的各界爱国人士纷纷组织各种各样的抗日救亡团体,北平、天津、南京、武汉、济南、青岛、西安、广西等地都建立了救国会,并与上海各界救国联合会取得了联系。1936年上半年,日本在华北大量增兵,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紧迫的形势督促着各地救国志士们迅速走向联合,以进一步推进抗日救国运动向前发展。3月间,全国学生救国联合会筹备会在上海召开,会后即派人赴华北、华中、华南各地串联,物色邀请各地代表,赴上海出席全国学联及全救会成立大会。
        经过两个多月的筹备,1936年5月29日,全国学生界救国联合会在上海成立。紧接着,5月31日至6月1日,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成立大会在上海博物院路中国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的一间会议室正式召开。到会代表共七十余人,代表全国二十余省市的六十多个救亡团体。大会开始后,先推选出主席团九人,主持会议。随后,全体起立,“向一切为中华民族解放斗争而牺牲的战士致敬”。第一天的会议内容有:筹备委员会代表报告开会宗旨及筹备经过;上海代表做时事报告;听取各地重要救国团体的工作报告,计有三十多个单位的代表发言,“其中以平津民族解放先锋队、南京救国协进会、上海各界救国联合会、厦门抗日救国会、香港抗日救国会、广东教育界代表、广西全省学联会、武汉文化界救国会、上海工人救国会、上海女工代表、上海农民代表、天津工人救国会代表等报告,最为重要,最为精彩”⑦;讨论大会宣言,并一致通过。第二天上午,无锡、泰安、第十九路军代表赶到,“大会空气,更形热烈”。会上讨论通过了《抗日救国初步政治纲领》、《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章程》、《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成立大会宣言》等重要文件;还通过了《如何促进民族抗日联合战线案》、《立即抗日作战案》、《武装民众案》、《反对“防共协定”案》、《反对日本华北增兵案》、《武力制止走私案》等提案。最后,大会选举宋庆龄、何香凝、马相伯、邹韬奋等四十余人为执行委员和候补执行委员,并推定沈钧儒、章乃器、陶行知、李公朴、王造时、沙千里、史良、孙晓村、曹孟君、何伟、张申府等15人为常务委员。
        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简称全救会或救国会)成立后,沈钧儒、章乃器曾专门去会见了上海市长吴铁城,向吴说明全救会已在沪成立,并阐述了该团体的目的、任务与纲领。这种做法,主要是为了力争公开,并含有向政府登记而成为合法团体之意。全救会公开发表的《宣言》、《章程》及政治纲领规定:该团体以“团结全国救国力量,统一救国方策,保障领土完整,谋取民族解放”为宗旨⑧。它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促成全国各实力派合作抗敌”。这些文件还批评了各党派过去的错误,“在这国家存亡间不容发的时候,任何党派的一意孤行,不顾大局,结果都是徒然招人民的反感”;而国民党“中央已往的错误,是在政治上放弃了民族革命的任务,而只在武力上企图征服全国;中央目前的错误,是对外放弃了民族共同的大敌,而只对内在消灭异己上面把国防力量作孤注的一掷”⑨。同时声明:“人民救国阵线没有任何的政治野心,没有争夺政权的企图,而不过是要尽一分人民救亡的天职。”它同国民党当局的抗争,只“是一个政策之争,而不是政权之争”⑩。文件对于教育、工商、士兵、劳工、农民、妇女、儿童、民族、侨胞、失业、灾荒等方面的问题,均提出了自己的方案。并强调要求集会、结社、出版、言论自由,坚决反对任何当局压迫民众运动,摧残言论自由的行为。
        7月15日,沈钧儒、章乃器、陶行知、邹韬奋署名发表了《团结御侮的几个基本条件与最低要求》一文。它全面分析了“一二·九”运动以来的国内政治形势,系统阐述了全救会对于联合救亡所采取的立场,明确表示赞同中共《八一宣言》提出的停止内战,联合各党派共同抗日救国的主张,并对当局与民众提出了六点最低的要求。8月,日寇唆使其豢养的伪蒙军进犯绥东。16日,全救会发表了《为绥东事件宣言》,责问南京政府:“是否犹认绥远为中国的国土?”“是否应负整个国防的责任?”并泣血陈辞,呼吁停止内战,援绥抗日,“内争不容再有,御侮不能再迟”。随后,全救会展开积极宣传、组织活动,援绥运动在全国范围内风起云涌。9月初,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张群与日驻华大使川越在南京举行外交谈判,日方提出了比广田三原则更为狠毒的条件。在此情况下,9月18日,全救会召开第二次执委会,决定严密组织,扩大救国阵线;同时注意吸收落后人物,争取张学良、冯玉祥等上层分子。10月2日,又发表了《为团结御侮告全国同胞书》,揭露日本帝国主义灭亡中国的新阴谋,要求蒋介石践履在二中全会上的诺言,“团结全国力量,共赴国难”。10月19日,鲁迅先生逝世。在救国会的支持下,上海各界人士在万国殡仪馆举行了吊唁仪式。22日,各界群众六七千人为鲁迅送葬。一路上,人们唱着悲壮的挽歌和《义勇军进行曲》、《打回老家去》等救亡歌曲,高呼“鲁迅先生不死!”“纪念鲁迅先生,要打倒日本帝国主义!”“要打倒出卖民族利益的汉奸!”“中华民族解放万岁!”等口号。庄严壮烈的送葬仪式,实际上成为一次反日大游行。11月12日,孙中山先生诞辰那天,救国会在上海安寺路基督教女青年会的草坪上,举行了纪念大会。全救会负责人沈钧儒、李公朴、章乃器、王造时、史良、沙千里等,均到会演说,呼吁全国各界、各党派继承孙中山先生遗志,团结抗日,为中华民族解放而努力。
        全救会成立后的五个多月中,努力从事救亡工作,揭露日寇侵华罪行,批评国民党的误国政策,其所作所为获得了各界爱国人士的广泛同情与支持。到1936年底,全救会会员已达数十万人,除在国内设有分支机构外,在英国、法国、德国、瑞士、荷兰、美国、暹罗、菲律宾、新加坡、缅甸、越南等国的华侨中也成立有各界抗日救国会。全救会组织规模的日益壮大和政治影响的不断增强,引起了国民党反动派的极端惊恐与嫉恨,遂处心积虑地予以诬陷和打击,从而制造了震动中外的“七君子”冤狱事件。
        早在上海救国运动开展之初,国民党中宣部就发表了一篇《告国人书》,诬蔑上海文化界救国会等团体“不曰反对中央,即曰颠覆政府”,是共产党的“阴谋”云云(11)。1936年6月2日,沈钧儒、章乃器将救国会的宣言和纲领面呈吴铁城,希望得到当局的认可,争取合法公开。吴铁城竟以恶言相加,诬称全救会系“少数野心家”操纵的“反动的东西”(12),叫嚷要取消一切救亡团体,逮捕救国会的负责人。随后,国民党反动派采取了恐吓威胁、拉拢收买、分化瓦解、诬陷绑架等种种卑鄙手段,企图摧毁全救会,拔除这颗眼中钉。但是,抗日救国运动却一日千里,全救会深得人心,蒸蒸日上。国民党反动派的鬼蜮伎俩既难以得逞,乃不惜赤裸裸地采取了血腥镇压手段。
        1936年11月23日凌晨2时半,上海市公安局派员伙同租界巡捕房逮捕了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沙千里、王造时、史良等七位救国会领导人。当天上午,沈钧儒等人分别被送至江苏高等法院的第二和第三分院,经初步审讯,法院因证据不足,又无拘票,被迫裁定:无犯罪行为,不予起诉,责由律师保释,改期再讯。然而,当晚,沈钧儒、章乃器、邹韬奋、沙千里、王造时五人又再度被捕(李公朴于次日下午自投法庭;史良已回老家探亲,法院发出通缉令,后于12月30日投案)。24日下午和次日,位于上海市浙江路的江苏高二分院经草草审讯后,即将沈钧儒等六人移送给上海市公安局。12月4日,沈等六人又被武装押解至苏州,羁押于江苏高等法院看守分所(史良投案后单独押在苏州司前街女看守所)。这就是当时著名的“七君子”之狱。接着,国民党还逮捕了南京救国会负责人孙晓村与曹孟君,查禁和没收了大批的救亡书刊。
        沈钧儒等七君子被捕后,救国会于11月24日和27日发表了《紧急宣言》和《告全国同胞书》,驳斥了国民党反动派横加在救国会头上的种种莫须有罪名;并表示:“救国会的人士,既以身许国,决不是逮捕等等足以阻遏其志的”(13);要求政府当局立即释放被捕领袖,保护救国运动,实现抗战。11月24日,北平文化界李达、许德珩等109人,联名致电国民政府,称“七君子”“热心救亡,全国景仰”,要求“即日完全开释,勿再拘传,以慰群情”(14)。当天,北平各大学学生救国联合会决定,自25日起罢课两日,并派代表赴京请愿,要求释放被捕诸领袖。25日,桂系李宗仁、白崇禧、黄旭初等急电冯玉祥、孙科、居正等人,称:“沈钧儒等七人平时或主教育,或主言论,其为爱国志士,久为世人所公认,如政府加以迫害,足使全国志士寒心”。恳请冯、孙诸人“迅予援救,以顺舆情”(15)。很快,冯玉祥、于右任等在南京发起了征集10万人签名营救运动,“以表示民意所依归,而促南京最高当局之觉悟”(16)。11月26日,宋庆龄发表声明,抗议违法逮捕“七君子”,“反对以毫无根据的罪名横加于诸领袖”(17)。同一天,广西学生救国联合会通电全国,痛斥逮捕七君子之举,“不特长敌人侵略气焰,实则破坏救亡阵线”。吁请各界一致起来反对,“促中央之觉悟,拯中国之危亡”(18)。
        11月30日,延安《红色中华》报发表沈钧儒等被捕消息,并谴责南京政府的高压政策,指出:“全国人民决不会为南京政府的爱国有罪政策所威胁,而坐视中国的灭亡,必须再接再厉,前仆后继来发展正在开展着的全国救亡运动。”当天,巴黎《救国时报》发表题为《争取救国自由》的社论,盛赞全救会为救亡工作所做的种种努力,号召海内外救国团体和同胞“奋然起来”,反对南京政府“爱国有罪的暴政”,积极援救沈钧儒等七人,“万众一心来争取救国自由”(19)!其时,旅欧、旅美的华侨及在东南亚各国的华侨也纷纷发表通电,或致函致电南京政府,强烈要求释放“七君子”。国际知名人士如罗曼·罗兰、爱因斯坦、杜威、罗素、孟禄等,都致电国民党政府,要求恢复沈钧儒等人的自由。
        12月12日,张学良、杨虎城两将军发动了震惊中外的西安事变。在其通电中,他们痛斥南京当局丧权辱国,背逆人心,“自上海爱国冤狱爆发,世界震惊,举国痛心,爱国获罪,令人发指”(20)。他们提出八项主张,第三条即为“立即释放上海被捕之爱国领袖”。
        沈钧儒等入狱后,抱着“六个人是一个人”的决心,进行了坚决的斗争。自移到江苏高等法院后,一共经受了五次侦讯。到1937年2月3日,法律规定的两个月侦查时限已到,江苏高等法院乃根据检查官的申请裁定: 自2月4日起,延长侦查两个月。4月3日,是延长侦查的最后一天,按法律规定,再不能将“七君子”羁押下去了。然而,江苏高等法院检查官却禀承当局旨意,正式将七君子提起公诉。其《起诉书》为沈钧儒等罗列了阻挠根绝“赤祸”之国策、在现政府外组织政府、妄倡人民阵线、煽惑工潮等十大罪状,宣称沈等“以危害民国为目的而组织,并宣传与三民主义不相容之主义,依刑法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系共犯《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六条之罪。”(21)同时通缉陶行知、张仲勉、陈道弘、陈卓等四人,企图扩大此案。《起诉书》公开发表后,民情沸腾,南京政府所得到的,只“是各地的反对、抗议和不满意”(22)。因此,国民党迫于舆论,也不敢贸然对“七君子”立即审判定罪,遂由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长叶楚伧出面,通过杜月笙、钱新之向沈等进行劝降迫降活动。但是,劝降的种种花招,均遭到了沈钧儒等人的坚决抵制。沈等认定,个人自由事小,争取救国无罪事大,宁可不出狱,也决不丧失立场和有损人格。
        6月7日,沈钧儒等和他们的义务辩护律师发表了长篇《答辩状》,简述了救国会成立的背景及其主张,阐明了“七君子”参加救国会的动机,一一驳斥了《起诉书》列举的“十大罪状”,痛斥《起诉书》将爱国诬为害国,“以救亡之呼吁,而指为宣传违反三民主义之主义,实属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摧残法律之尊严,妄断历史之功罪”(23)。最后,《答辩状》要求国民党司法当局“依法判决,谕知无罪,以雪冤狱,而伸正义”(24)。此前,全救会也发表了《为江苏高等法院对沈章诸先生提起公诉的答辩并告全国人民和全体会员》书,对《起诉书》罗织的“十大罪状”,分为八条逐条予以批驳。并严正指出:“本会对于公诉书中,涉及本会各点,作为本案各被告犯罪之证据,完全不能同意。本会郑重认为:救国乃国民之天责,抗日乃图存之要着,决非危害民国之行为,更为法律所允许。”要求对于在押被告,应依法准予交保出狱。4月12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发表宣言,表示:“吾人对此爱国有罪之冤狱,不能不与全国人民一起反对,并期望国民党中有识领袖之切实反省。”(25)上海文化界谢六逸、叶圣陶、胡愈之、夏丐尊、艾思奇、金仲华、欧阳予倩等百余人,则联名要求国民党政府恢复沈、章诸人自由,撤销对陶行知等的通缉令。一时间,全国进步报刊纷纷发表社评、社论,强烈谴责对沈、章诸人提起公诉。
        然而,国民党劝降迫降的阴谋破产后,终于对“七君子”一案开庭审理。6月11日,细雨连绵,天色阴沉晦暗。苏州江苏高等法院大门内外,宪兵、警察密布,个个荷枪实弹,如临大敌。正午以前,法院门口已挤满了人群,他们鹄立在蒙蒙细雨中,愤愤不平地等待着、议论着。国民党当局原来宣称审判要公开进行,临时却决定:“停止公开,所有已发之旁听券一律无效。”(26)后几经交涉,法院被迫允许被告家属及新闻记者入内旁听。下午两点,审理开始,沈钧儒首先受审。审判长问:“抗日救国不是共产党的口号吗?你知道你们被共产党利用了么?”沈大义凛然,正色答道:“共产党吃饭,我们也吃饭;难道共产党抗日,我们就不能抗日吗?假使共产党利用我抗日,我甘愿被他们利用。”审讯进行了一个半小时,沈与律师对《起诉书》作了有力的批驳,并提请法庭调查西安事变与被告有关系等三个问题,要求张学良出庭作证。审判长连连摆手说:“不用调查!”第二个受审的是章乃器,他在法庭上态度从容,陈词雄辩有力。接下来受审的王造时,答辩时声音洪亮,逻辑清晰,简直就如平时上课一般,侃侃而谈。随后讯问李公朴、邹韬奋、沙千里、史良及顾留馨、任崇高、罗青等人时,均比较简短。在审讯中,沈、章诸人一再要求法庭调查《起诉书》中提及的二十多个事实,提请有关机关和人员,如马相伯、吴铁城、张学良、傅作义、宋哲元、韩复榘等到庭作证,以证明被告无罪。但审判长却一律裁定驳回,有时仅以摇手示意,不予置答。第一天审讯结束,法庭决定次日再审。
        其实,早在开庭审判之前,国民党当局已定下了一庭判罪,送入反省院的阴谋诡计。这一内幕,经上海《立报》发表社论,早已披露于世。6月11日晚,辩护律师吴曾善、张志让与沈钧儒等以及胡子婴共同研究决定,为了粉碎国民党当局翌日随审随判,强迫送入反省院的阴谋,准备先发制人,根据法律规定提出声请回避。随即,该案全体被告向法院递交了《声请回避状》,以“合议庭推事全体已具成见,不能虚衷听讼……断难求得合法公允之审判”为理由,依法声请该案审判长和两位推事回避(27)。6月12日下午,法庭内外虽仍戒备森严,但却是一片空旷冷清,门外无群众,全体律师无一到庭,审判长只好宣布:“停止诉讼程序,由被告审阅笔供”。
        6月25日,举行第二次审理。更换后的审判官与推事,无人不知此案棘手万分,故个个显得神情紧张。法庭外的滂沱大雨声,与法庭内慷慨激昂的辩护声交织一起,更使气氛显得阴森、压抑。经过七个多小时的审讯,被告们的有力反驳,使审判官理屈词穷,狼狈不堪,不得不宣布退庭。何时再审,也没有了下文。
        “七君子”一案,从提起公诉到两次审判期间,已成为全国爱国人士关注的焦点之一。人人都知道,此案的关键不在法律,而在政治。争取救国自由,不仅有关救国运动的前途,而且“要影响整个民族的前途”(28)。因此,营救“七君子”的运动便迅速展开。6月下旬,宋庆龄、何香凝、胡愈之、胡子婴、沈兹九、彭文应、刘良模、潘大逵、陈波儿、张定夫、汪馥炎、王统照、张天翼、诸青来、张宗麟、潘白山等十六人,发起了名震一时的“救国入狱运动”。他们发表宣言,制定了运动规约,向江苏高等法院具状候传:“爱国如竟有罪,则具状人等,皆在应与沈钧儒等同受制裁之列。”若“爱国无罪,则与沈钧儒等同享自由”。这一运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全国各界人士纷纷响应,踊跃参加,视入狱如归。7月2日,作家何家槐等十三人,具状投案;次日,上海电影界著名导演与演员赵丹、白杨、郑君里、袁牧之等二十余人,具状请求收押。许多大学教授、大学生、职员、工商界人士竞相签名要求爱国入狱。国民党政府顿时陷入了全国舆论谴责的漩涡,显得十分狼狈。
        7月5日,宋庆龄偕彭文应、胡子婴、诸青来、胡愈之、沈兹九等十一人前往苏州,请求江苏高等法院对他们进行收押。随后,中外报刊都以很大版面报道了宋庆龄等人的苏州之行。在国内外舆论的压力下,国民党当局更不敢对“七君子”贸然判罪了。返回上海后,宋庆龄又致电林森、蒋介石、汪精卫、冯玉祥、孙科、居正、于右任、戴季陶等,说明沈章诸人所要求于南京衮衮诸公者,不过救国而已;“庆龄等及全国救亡运动中人,断不敢坐视沈等庾困而身享自由”;要求京中要人“迅予主张公道,勿失全国志士之心”。
        卢沟桥事变爆发后,国内政治形势有了巨大变化,全国团结一致抗战的局面很快形成,国民党当局对“七君子”一案显然已难以继续审理下去。7月31日,江苏高等法院不得不裁定:对沈章等被告停止羁押,具保释放。当天下午5时,“七君子”胜利出狱。在群众的欢呼声中,他们于次日返回上海,又开始了抗日救国的新努力。约半个月后,孙晓村和曹孟君等也恢复了自由。“七君子”一案在司法上的终结,一直延续到1939年。这年1月26日,四川高等法院第一分院正式宣布撤回对“七君子”的起诉,并案撤销对陶行知等人的通缉。至此,救国无罪终于获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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