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六大”与其设计的战后政治构架
1945年春,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已处于最后胜利的前夜。在欧洲战场,战争已在德国本土进行,3月美英联军渡过莱茵河,攻入德国腹地,4月苏联军队完成了对柏林的包围,纳粹德国的败亡已成定局。在太平洋战场,美军已攻占马里亚纳群岛、硫磺岛、冲绳岛,并加强了对日本东京及其他战略要地的地毯式轰炸,摧毁了日本的主要军事工业基地。在中国战场,正面战场和敌后战场都开始了局部反攻,日本法西斯同样面临绝境。中国的各派政治势力开始各自为战后中国政治设计蓝图,并为此展开各种形式的斗争。
中国国民党于1945年5月5日至21日在重庆举行了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的基本任务是:统一全党思想,策划战后国家发展大计,最重要的是抵制中共提出的联合政府,继续维持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制度。
国民党统治集团当时正面临着来自多方面的政治压力,首先,中共所领导和倡导的以建立联合政府为旗帜、由各民主党派和国统区人民参加的民主运动蓬勃发展,已汇成一股强大的历史潮流,猛烈地冲击着国民党当局的统治,迫使他们必须作出必要的应对。
其次,美国政府对于国民党独裁统治及军事溃败的不满与日俱增,各种不利于国民党统治集团的情报和报告不断送往华盛顿,而美国最高当局和驻中国机构催促国民政府实行改革的劝告和敦促,也源源不断地提出,甚至以停止美援为要挟,迫使国民党当局必须做出一些“革新”的举措,来换取美援与美国的支持。
第三,国民党内部出现了“党政革新运动”,豫湘桂战役后,国民党政府政治上贪污腐败日益暴露、经济上通货膨胀情况急剧恶化,国际舆论批评指责有增无减,党内人心涣散,国民党内一批少壮中委和中层干部起而寻求振兴自救之道,他们痛愤国民党之腐败无能和元老派的昏庸误国,具有“亡党亡国,大乱将到”的危机忧患意识。他们逐渐组成松散的跨派系的联合,以国民党的中央全会为其政治论辩的场所,要求实行革新党政人事,改变国民党的现状,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国民党内的派系斗争,但也向国民党的现实政治发起了挑战[1]。
最重要的是,抗日战争已临近胜利,作为一个执政党在面临党内外各种挑战的情况下,必须确定自身的大政方针,以“争取抗战的最后胜利,谋求战后国家的复兴”。
1943年9月,国民党五届十一中全会曾通过决议:“本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应于事实上可能时,尽速召开,至迟应于战争结束后半年内召开之。”[2]1945年元旦,蒋介石发表新年文告,提出“将抗战胜利与宪政实施毕其功于一役”的意见,表示俟军事形势稳定,反攻基础确立,最后胜利更有把握的时候,不待抗战结束,政府决定及时召开国民大会,颁布宪法,“还政于民”[3]。显然,这是对中国共产党“联合政府”号召的一种对应。1月6日,蒋介石召集五院院长商讨召开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及国民大会问题,决定于5月5日举行国民党“六大”,国民大会召集日期可在党代表大会中决定。8日,蒋介石主持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核定上述决定,并推叶楚伧、陈布雷、吴铁城等七人筹备有关事项[4]。22日,又由国民党中常会决定加派张继、张治中、潘公展、朱家骅、王世杰十四人参加,组成二十一人的“审议委员会”,以叶楚伧、吴铁城为召集人,共策筹备事宜[5]。
2月起,在各地区和各党部选举国民党“六大”代表。有45个单位的代表因情形特殊无法如期完成选举,而采用由该单位提出加倍人数,由国民党中央圈定代表人选[6]。外蒙、西藏、台湾等边疆党部的代表,由代表候选人委员会提出代表人选,由中央常委会决定。4月间,各地代表抵达重庆。
5月5日,国民党“六大”在重庆复兴关中央干部学校大礼堂举行。出席代表六百余人。会议根据蒋介石的提名,通过居正、于右任、戴传贤等36人为主席团,吴铁城、狄膺为正副秘书长。会议共举行二十次大会,蒋介石致开幕词并作政治报告,吴铁城、吴鼎昌、程潜、翁文灏、潘公展、孙科、何应钦分别作党务、政治、军事、经济、中共问题、宪草问题、部队整编及湘西战役等报告,会上提出各种议案400余件,讨论通过了有关党务、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教育等各项决议案250余件。就议案内容观察,大会关注的重点政治事项居首,经济事项次之,余依次为党务、外交、军事、教育。
这次大会以实施宪政为中心议题,拒绝中共“联合政府”的主张。蒋介石在会议开幕词中,针对中共关于联合政府的主张,打出了“还政于民”的旗帜,提议于1945年11月12日召开“国民大会”,实施宪政,指出:“召集国民大会的日期必须及早确定,且必须使之如期集会,不可展缓,即使遇到任何困难或阻力,本党亦应毅然决然执行我们革命建国的使命,力排万难,促其实现。”并不点名地指责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关于建立联合政府的主张是“野心家假借民主名义,僭窃民权,便利私图,陷国事于紊乱无主的状态”[7]。
为了显示“行宪”的决心,会议通过了《促进宪政实现之各种必要措施案》,决定在闭会后若干措施以为实施“宪政”之准备,如:“一、三个月内取消军队中原设的党部;二、各级学校不设党部,三民主义青年团改属于政府,担任训练青年工作;三、六个月内后方各县市临时参议会依法选举,而各省临时参议会于所属县市参议会有过半数已经成立时,立即依法选举,俾皆能成为正式民意机关;四、制定政治结社法,俾其他各政治团体得依法取得合法地位;五、党部在训政时期所办理有国家行政性质之工作,应于闭会后陆续移政府办理。”[8]实践证明,这些措施并不能改变国民党独裁统治的实质,在实践中也并未得到认真执行。
大会关于“国民大会”的决议,则明显地表现出国民党不肯放弃其对于整个国家政权的垄断,坚持“一党独裁”的原则。他们所准备举行的“国民大会”,仍然是一个反民主的、一党包办的大会。如会议通过的决议规定,抗战以前产生的“国大”代表“除因背叛国家及死亡或因他故而丧失其资格者外,一律有效”[9]。这些代表是在战前人民毫无权利的极不自由的情况下选举产生的,当然不能为中共和其他民主党派所接受。同时,还规定“国民大会开会时,仍应以国民政府公布之五五宪法草案为讨论基础”,“国民大会的职权问题,以及其他与国民大会召集有关之各项问题”,仍要交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慎重研讨后酌定之”[10]。这表明国民党所勾画的战后政治蓝图,仍将坚持独裁的方针,体现了国民党统治集团的政治利益,其抵制中共和各民主党派建立联合政府要求的意图,昭然若揭。
中共问题也是本次大会讨论的重点问题。潘公展在第八次大会上作了《关于中共问题的报告》,强调“与中共之斗争无法妥协,今日之急务,在于团结本党,建立对中共斗争之体系,即创造斗争的优势条件与环境。故须从政治上、军事上强固党的力量。当前对中共之论争,应集中于反驳联合政府,反驳抗日战争中有两条路线的论调,反驳中共具体纲领,与反对解放区人民代表大会”[11]。这段讲话及其列出的四个重点,鲜明地反映了两党斗争的焦点所在。
大会组成特种委员会对此议案进行审查,并于第十六次大会通过两个决议:其一是公开发表的《对中共问题之决议案》,一方面仍然指责中国共产党频年以来“仍坚持其武装割据之局,不奉中央之军令政令”;另一方面又表示将“宽大容忍,委曲求全”,“在不妨碍抗战、有害国家之范围内,一切问题可以商谈解决”[12]。继续摆出政治解决国共关系问题的姿态。其二是党内文件《对中共问题之工作方针》,指责中共“坚持其武装割据,借以破坏抗战,致本党委曲求全政治解决之苦心,迄无成效”;“最近更变本加厉,提出联合政府口号,并阴谋制造其所谓‘解放区人民代表会议’,企图颠复政府,危害国家”;要求本党党员“提高警觉,发扬革命精神,努力奋斗,使本党政治解决之方针得以贯彻”。并制订了六项具体措施: 一、“大量吸收工农党员,发展本党在农工社会中的组织”; 二、“吸收富于革命性的知识分子,并正确地领导青年”;三、“对外应配合政治环境,加强国际宣传,对内应加强党员政治训练,纠正中共之虚伪宣传”; 四、“一切社团中之本党同志,应加强党团组织,争取第三者对本党之同情”;五、“在沦陷区应确立并加强党的领导”,“由中央选派坚强干部深入敌后工作”;六、“加强中央及各地对于本问题之统一指导机构”等[13]。由此可见,国民党“六大”选择了与中国共产党全面较量的方针,准备随时以所谓的“妨碍抗战、危害国家”的帽子强加在共产党的头上,进而用武力解决所谓的“中共问题”。
强化国民党的集权体制,是国民党“六大”的又一重要内容。5月17日,大会主席团提请选举蒋介石为国民党总裁,吴敬恒在关于选举总裁案的说明中,颂扬蒋介石“在过去一二十年中,擘划军政设施,辛劳备至,总理在其遗墨中论及总裁才能时,亦隐有以蒋总裁为其继任人之意”,吹捧“抗战前后,对我国最注意之人士即为总裁”,并提议总裁一职,职位重要,故用“推选“方式产生[14]。大会全体一致通过推选蒋介石为总裁,并将原党章中总裁代行总理职权,修改为“行使”总理职权,从法理上强化了蒋介石在国民党内至高无上的地位。5月28日,国民党举行六届一中全会,全体新当选的中央执监委员和候补执监委员举行效忠蒋介石的宣誓,其誓词为:“余誓以至诚遵奉总理遗嘱,服从总裁命令,信仰本党主义,遵守本党纪律,严守党的秘密,绝对不组织或加入其他政治团体,绝对不自私自利,绝对不以个人感情或意气用事,如有违背誓言,愿受本党最严厉处分。”[15]对于一般党员,国民党新党章也规定,凡国民党党员“不得于党外攻击党员及党部”,否则以违纪论处。这些规定表明国民党在组织上已进一步集权化,这与其政治路线是相适应的。
国民党“六大”对于经济问题也有所讨论,代表的提案中经济类多达70余案,会议通过了《本党政纲政策》、《土地政策》、《农民政策纲领》、《工业建设纲领实施原则》等决议案。这些决议案虽也涉及“耕者有其田”和“扶助民营企业”的内容,却并不准备认真实行,其基本精神则是为扩大国民党统治集团的垄断资本利益服务的。如规定“都市土地,一律收归公有”,“一切山林川泽矿产水力等天然资源,应立即宣布完全归公”,“凡私有土地,应即速规定地价,照价征收累进税和土地涨价归公”,这些均有利于国民党国家资本集团扩展势力。同时,又规定“凡有独占性之企业及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均归国营或公营”,“原属民营之事业产量未足定额时,由政府筹措”,更是为国民党国家资本集团限制、吞并民族资本大开绿灯[16]。这从另一个层面反映了国民党统治集团将继续在中国维护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
国民党“六大”还对兴办党营生产事业,巩固党的经济基础问题有所讨论和决定。为了适应国民党“还政于民”后的经费问题,与会代表提出数件关于筹措党务经费的提案,交党务组负责审查。第十六次大会讨论通过了党务组的审查意见,决定交下届中央执行委员会采行。根据决议案,党费筹措除紧缩机构以节开支,增收党员捐款以供县以下党部经费,宽筹100亿基金取其子息以供中央及省市党部经费外,还作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那就是将党费基金全部投资于各种事业,以巩固党的经济基础。并规定党营生产事业,以实践三民主义经济政策为原则,以有关国计民生文化教育事业为宜,应完全依照合法手续成立合作社或公司组织经营等,具体确定文化、电影、合作运输、金融保险储蓄、农林畜牧等为经营范围。此为国民党利用基金营利,厚植党费的起点,对日后国民党解决经济问题具有重要的影响[17]。
会议选举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222人,候补中央执行委员90人,中央监察委员104人,候补中央监察委员44人。5月28日至31日,国民党六届一中全会在重庆举行,推选戴季陶、于右任、邹鲁、李文范、陈布雷、程潜、张治中、吴铁城、宋子文、何应钦、潘公展、朱家骅、张厉生、陈果夫、丁惟汾、段锡朋、张道藩、冯玉祥、叶楚伧、陈济棠、孙科、陈立夫、陈诚、白崇禧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推选吴稚晖、张继、王宠惠、邵力子、程天放、林云陔、王秉钧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这次选举有两大特色,一是将几乎所有的高级军官全部吸收为中央执行委员,加强国民党对于军队的集中控制。其二是选举中派系斗争激烈,复兴社、黄埔系、朱家骅派、政学系、新桂系联手对付以陈立夫为核心的CC派,使派系斗争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陈布雷在日记中记载:“念此次大会竞选中委情形之恶劣,甚为本党耻之,亦为本党前途忧之”;“此次选举中,各部分猜疑过甚,互信消失,纠纷怨望,无所不有,真堪浩叹!”[18]有论者认为,国民党“六大”在决定今后时局的关键时刻,由于派系斗争激烈,使国民党陷入分裂而不团结,种下了日后在大陆失败的前因[19]。
国民党“六大”拒绝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关于成立联合政府的主张,最终确定了继续一党专政的方针。
中国国民党于1945年5月5日至21日在重庆举行了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的基本任务是:统一全党思想,策划战后国家发展大计,最重要的是抵制中共提出的联合政府,继续维持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制度。
国民党统治集团当时正面临着来自多方面的政治压力,首先,中共所领导和倡导的以建立联合政府为旗帜、由各民主党派和国统区人民参加的民主运动蓬勃发展,已汇成一股强大的历史潮流,猛烈地冲击着国民党当局的统治,迫使他们必须作出必要的应对。
其次,美国政府对于国民党独裁统治及军事溃败的不满与日俱增,各种不利于国民党统治集团的情报和报告不断送往华盛顿,而美国最高当局和驻中国机构催促国民政府实行改革的劝告和敦促,也源源不断地提出,甚至以停止美援为要挟,迫使国民党当局必须做出一些“革新”的举措,来换取美援与美国的支持。
第三,国民党内部出现了“党政革新运动”,豫湘桂战役后,国民党政府政治上贪污腐败日益暴露、经济上通货膨胀情况急剧恶化,国际舆论批评指责有增无减,党内人心涣散,国民党内一批少壮中委和中层干部起而寻求振兴自救之道,他们痛愤国民党之腐败无能和元老派的昏庸误国,具有“亡党亡国,大乱将到”的危机忧患意识。他们逐渐组成松散的跨派系的联合,以国民党的中央全会为其政治论辩的场所,要求实行革新党政人事,改变国民党的现状,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国民党内的派系斗争,但也向国民党的现实政治发起了挑战[1]。
最重要的是,抗日战争已临近胜利,作为一个执政党在面临党内外各种挑战的情况下,必须确定自身的大政方针,以“争取抗战的最后胜利,谋求战后国家的复兴”。
1943年9月,国民党五届十一中全会曾通过决议:“本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应于事实上可能时,尽速召开,至迟应于战争结束后半年内召开之。”[2]1945年元旦,蒋介石发表新年文告,提出“将抗战胜利与宪政实施毕其功于一役”的意见,表示俟军事形势稳定,反攻基础确立,最后胜利更有把握的时候,不待抗战结束,政府决定及时召开国民大会,颁布宪法,“还政于民”[3]。显然,这是对中国共产党“联合政府”号召的一种对应。1月6日,蒋介石召集五院院长商讨召开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及国民大会问题,决定于5月5日举行国民党“六大”,国民大会召集日期可在党代表大会中决定。8日,蒋介石主持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会议,核定上述决定,并推叶楚伧、陈布雷、吴铁城等七人筹备有关事项[4]。22日,又由国民党中常会决定加派张继、张治中、潘公展、朱家骅、王世杰十四人参加,组成二十一人的“审议委员会”,以叶楚伧、吴铁城为召集人,共策筹备事宜[5]。
2月起,在各地区和各党部选举国民党“六大”代表。有45个单位的代表因情形特殊无法如期完成选举,而采用由该单位提出加倍人数,由国民党中央圈定代表人选[6]。外蒙、西藏、台湾等边疆党部的代表,由代表候选人委员会提出代表人选,由中央常委会决定。4月间,各地代表抵达重庆。
5月5日,国民党“六大”在重庆复兴关中央干部学校大礼堂举行。出席代表六百余人。会议根据蒋介石的提名,通过居正、于右任、戴传贤等36人为主席团,吴铁城、狄膺为正副秘书长。会议共举行二十次大会,蒋介石致开幕词并作政治报告,吴铁城、吴鼎昌、程潜、翁文灏、潘公展、孙科、何应钦分别作党务、政治、军事、经济、中共问题、宪草问题、部队整编及湘西战役等报告,会上提出各种议案400余件,讨论通过了有关党务、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教育等各项决议案250余件。就议案内容观察,大会关注的重点政治事项居首,经济事项次之,余依次为党务、外交、军事、教育。
这次大会以实施宪政为中心议题,拒绝中共“联合政府”的主张。蒋介石在会议开幕词中,针对中共关于联合政府的主张,打出了“还政于民”的旗帜,提议于1945年11月12日召开“国民大会”,实施宪政,指出:“召集国民大会的日期必须及早确定,且必须使之如期集会,不可展缓,即使遇到任何困难或阻力,本党亦应毅然决然执行我们革命建国的使命,力排万难,促其实现。”并不点名地指责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关于建立联合政府的主张是“野心家假借民主名义,僭窃民权,便利私图,陷国事于紊乱无主的状态”[7]。
为了显示“行宪”的决心,会议通过了《促进宪政实现之各种必要措施案》,决定在闭会后若干措施以为实施“宪政”之准备,如:“一、三个月内取消军队中原设的党部;二、各级学校不设党部,三民主义青年团改属于政府,担任训练青年工作;三、六个月内后方各县市临时参议会依法选举,而各省临时参议会于所属县市参议会有过半数已经成立时,立即依法选举,俾皆能成为正式民意机关;四、制定政治结社法,俾其他各政治团体得依法取得合法地位;五、党部在训政时期所办理有国家行政性质之工作,应于闭会后陆续移政府办理。”[8]实践证明,这些措施并不能改变国民党独裁统治的实质,在实践中也并未得到认真执行。
大会关于“国民大会”的决议,则明显地表现出国民党不肯放弃其对于整个国家政权的垄断,坚持“一党独裁”的原则。他们所准备举行的“国民大会”,仍然是一个反民主的、一党包办的大会。如会议通过的决议规定,抗战以前产生的“国大”代表“除因背叛国家及死亡或因他故而丧失其资格者外,一律有效”[9]。这些代表是在战前人民毫无权利的极不自由的情况下选举产生的,当然不能为中共和其他民主党派所接受。同时,还规定“国民大会开会时,仍应以国民政府公布之五五宪法草案为讨论基础”,“国民大会的职权问题,以及其他与国民大会召集有关之各项问题”,仍要交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慎重研讨后酌定之”[10]。这表明国民党所勾画的战后政治蓝图,仍将坚持独裁的方针,体现了国民党统治集团的政治利益,其抵制中共和各民主党派建立联合政府要求的意图,昭然若揭。
中共问题也是本次大会讨论的重点问题。潘公展在第八次大会上作了《关于中共问题的报告》,强调“与中共之斗争无法妥协,今日之急务,在于团结本党,建立对中共斗争之体系,即创造斗争的优势条件与环境。故须从政治上、军事上强固党的力量。当前对中共之论争,应集中于反驳联合政府,反驳抗日战争中有两条路线的论调,反驳中共具体纲领,与反对解放区人民代表大会”[11]。这段讲话及其列出的四个重点,鲜明地反映了两党斗争的焦点所在。
大会组成特种委员会对此议案进行审查,并于第十六次大会通过两个决议:其一是公开发表的《对中共问题之决议案》,一方面仍然指责中国共产党频年以来“仍坚持其武装割据之局,不奉中央之军令政令”;另一方面又表示将“宽大容忍,委曲求全”,“在不妨碍抗战、有害国家之范围内,一切问题可以商谈解决”[12]。继续摆出政治解决国共关系问题的姿态。其二是党内文件《对中共问题之工作方针》,指责中共“坚持其武装割据,借以破坏抗战,致本党委曲求全政治解决之苦心,迄无成效”;“最近更变本加厉,提出联合政府口号,并阴谋制造其所谓‘解放区人民代表会议’,企图颠复政府,危害国家”;要求本党党员“提高警觉,发扬革命精神,努力奋斗,使本党政治解决之方针得以贯彻”。并制订了六项具体措施: 一、“大量吸收工农党员,发展本党在农工社会中的组织”; 二、“吸收富于革命性的知识分子,并正确地领导青年”;三、“对外应配合政治环境,加强国际宣传,对内应加强党员政治训练,纠正中共之虚伪宣传”; 四、“一切社团中之本党同志,应加强党团组织,争取第三者对本党之同情”;五、“在沦陷区应确立并加强党的领导”,“由中央选派坚强干部深入敌后工作”;六、“加强中央及各地对于本问题之统一指导机构”等[13]。由此可见,国民党“六大”选择了与中国共产党全面较量的方针,准备随时以所谓的“妨碍抗战、危害国家”的帽子强加在共产党的头上,进而用武力解决所谓的“中共问题”。
强化国民党的集权体制,是国民党“六大”的又一重要内容。5月17日,大会主席团提请选举蒋介石为国民党总裁,吴敬恒在关于选举总裁案的说明中,颂扬蒋介石“在过去一二十年中,擘划军政设施,辛劳备至,总理在其遗墨中论及总裁才能时,亦隐有以蒋总裁为其继任人之意”,吹捧“抗战前后,对我国最注意之人士即为总裁”,并提议总裁一职,职位重要,故用“推选“方式产生[14]。大会全体一致通过推选蒋介石为总裁,并将原党章中总裁代行总理职权,修改为“行使”总理职权,从法理上强化了蒋介石在国民党内至高无上的地位。5月28日,国民党举行六届一中全会,全体新当选的中央执监委员和候补执监委员举行效忠蒋介石的宣誓,其誓词为:“余誓以至诚遵奉总理遗嘱,服从总裁命令,信仰本党主义,遵守本党纪律,严守党的秘密,绝对不组织或加入其他政治团体,绝对不自私自利,绝对不以个人感情或意气用事,如有违背誓言,愿受本党最严厉处分。”[15]对于一般党员,国民党新党章也规定,凡国民党党员“不得于党外攻击党员及党部”,否则以违纪论处。这些规定表明国民党在组织上已进一步集权化,这与其政治路线是相适应的。
国民党“六大”对于经济问题也有所讨论,代表的提案中经济类多达70余案,会议通过了《本党政纲政策》、《土地政策》、《农民政策纲领》、《工业建设纲领实施原则》等决议案。这些决议案虽也涉及“耕者有其田”和“扶助民营企业”的内容,却并不准备认真实行,其基本精神则是为扩大国民党统治集团的垄断资本利益服务的。如规定“都市土地,一律收归公有”,“一切山林川泽矿产水力等天然资源,应立即宣布完全归公”,“凡私有土地,应即速规定地价,照价征收累进税和土地涨价归公”,这些均有利于国民党国家资本集团扩展势力。同时,又规定“凡有独占性之企业及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均归国营或公营”,“原属民营之事业产量未足定额时,由政府筹措”,更是为国民党国家资本集团限制、吞并民族资本大开绿灯[16]。这从另一个层面反映了国民党统治集团将继续在中国维护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
国民党“六大”还对兴办党营生产事业,巩固党的经济基础问题有所讨论和决定。为了适应国民党“还政于民”后的经费问题,与会代表提出数件关于筹措党务经费的提案,交党务组负责审查。第十六次大会讨论通过了党务组的审查意见,决定交下届中央执行委员会采行。根据决议案,党费筹措除紧缩机构以节开支,增收党员捐款以供县以下党部经费,宽筹100亿基金取其子息以供中央及省市党部经费外,还作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那就是将党费基金全部投资于各种事业,以巩固党的经济基础。并规定党营生产事业,以实践三民主义经济政策为原则,以有关国计民生文化教育事业为宜,应完全依照合法手续成立合作社或公司组织经营等,具体确定文化、电影、合作运输、金融保险储蓄、农林畜牧等为经营范围。此为国民党利用基金营利,厚植党费的起点,对日后国民党解决经济问题具有重要的影响[17]。
会议选举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222人,候补中央执行委员90人,中央监察委员104人,候补中央监察委员44人。5月28日至31日,国民党六届一中全会在重庆举行,推选戴季陶、于右任、邹鲁、李文范、陈布雷、程潜、张治中、吴铁城、宋子文、何应钦、潘公展、朱家骅、张厉生、陈果夫、丁惟汾、段锡朋、张道藩、冯玉祥、叶楚伧、陈济棠、孙科、陈立夫、陈诚、白崇禧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推选吴稚晖、张继、王宠惠、邵力子、程天放、林云陔、王秉钧为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这次选举有两大特色,一是将几乎所有的高级军官全部吸收为中央执行委员,加强国民党对于军队的集中控制。其二是选举中派系斗争激烈,复兴社、黄埔系、朱家骅派、政学系、新桂系联手对付以陈立夫为核心的CC派,使派系斗争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陈布雷在日记中记载:“念此次大会竞选中委情形之恶劣,甚为本党耻之,亦为本党前途忧之”;“此次选举中,各部分猜疑过甚,互信消失,纠纷怨望,无所不有,真堪浩叹!”[18]有论者认为,国民党“六大”在决定今后时局的关键时刻,由于派系斗争激烈,使国民党陷入分裂而不团结,种下了日后在大陆失败的前因[19]。
国民党“六大”拒绝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关于成立联合政府的主张,最终确定了继续一党专政的方针。
今日更新
-
蒋介石退据台湾
[2019-05-22]
-
解放军向西南进军
[2019-05-22]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和开国大典
[2019-05-22]
-
新政治协商会议的筹备
[2019-05-22]
-
中共的反美斗争
[2019-05-22]
今日推荐